學校教師安全責任書

來源:瑞文範文網 1.79W

爲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學校教師安全責任書

1、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要切實履行“第一目擊責任人”義務,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課間經常到本教室觀察、定期開展“週二安全教育日”活動,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及時排查。

4、每位教師要認真參加值日、值周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課間做好巡校工作,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不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放學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學生按時離校。

5、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6、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7、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8、在實驗課、活動課、計算機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9、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10、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11、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2、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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