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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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 篇1

甲方(出租方):

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通用7篇)

乙方(承租方):

根據吐魯番地區鄯善縣消防大隊對房屋租賃安全防火的規定,爲加強租賃房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並同時簽訂安全責任書。並對租賃房的安全負責。防止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2、承租期內,乙方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杜絕事故隱患。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乙方若違反規定發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賠償因事故發生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3、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且賠償因改造房屋和結構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乙方須事前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改造。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5、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爲。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本安全責任書是租賃合同的補充,是租賃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7、本責任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蓋印生效。

甲方: 乙方:

二〇一年 月 日

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 篇2

爲了加強對租賃房屋、租賃對象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穩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並同時簽訂本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爲(電話: ,手機: ),安全負責人爲 (電話: ,手機: );租賃人爲 (電話: ,手機: ),安全負責人爲 (電話: ,手機:),都應對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負責。

3、房主應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房主監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房主應承擔相應責任。

4、租賃人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租賃人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承租期內,租賃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房主應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租賃人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房主應隨時檢查租賃人是否在承租屋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加大房屋的負載,是否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一經發現、應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由房主和租賃人共同承擔。

7、租賃人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准同意後,租賃人方可進行。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8、租賃人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爲。否則,租賃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房主代表人:(籤)__________ 租賃人代表(籤):___________

房主:(蓋章)_______________ 租賃人:(蓋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 篇3

出租人或治安責任人:_________

承 租 人:_________

一、承租人治安責任:

1、自覺遵紀守法,不準利用出租屋(門面)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公安機關等管理部門的檢查。

2、按規定申報暫住登記,入住時,在24小時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和三張免冠小一寸相片,到當地暫住人員管理小組申報暫住登記,自覺申領《暫住證》。《暫住證》期滿或者變更暫住地時,在期滿前7日內或變更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或者申報註銷。

3、承租人員的親友來訪,需臨時留宿者,須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在當天內報告屋主進行登記。不得在租住房內留宿來歷不明的外來人員。

4、租賃的房屋(門面)不準用於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應遵守有關規定並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5、發現同屋居住人員有違法犯罪行爲,應及時檢舉並報告公安機關。

二、承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責任,並在租住屋(門面)內發生各類案件、治安事故,本人願意接受管理部門處理。

三、本責任書一式_________份,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各執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出租人或治安責任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 篇4

爲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甲方)和家長(乙方)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 甲方(房東)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凡因房屋建築、線路等硬件設施問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房東承擔全部責任。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房東承擔全部責任。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竈、氣竈煙囪正對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房東承擔全部責任。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凡因外來人員進入寄宿點騷擾、毆打學生髮生的事故,由房東承擔責任。房東有義務制止寄宿點周圍社會青年對學生的騷擾、侵害。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按時關鎖大門,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繫。凡因房東未按時清點人數、及時關鎖大門造成在外流竄,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房東承擔責任。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爲。

二、 乙方(家長及監護人)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繫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住。

2、 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繫,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 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繫。

4、 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繫,及時瞭解情況。

5、 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6、凡因學生違法亂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派出所一份。

甲方(房東)簽字蓋章:

乙方(家長及監護人)簽字蓋章:

學生簽字: ( 年級 班)

年 月 日

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泉州市安全管理考證暫行規定》爲明確各自責任有效消除事故隱患。特與承租方簽訂協議書如下:

1、 落實“誰生產、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應對本租賃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負責。

2、 做好防火工作。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設施,嚴禁存放燃氣罐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3、 特種行業需經消防部門審批驗收並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設施後方可營業。

4、 餐飲行業需要在環保部門辦理排污許可手續後方可營業,營業期間油煙、排污、噪音不得對他人造成影響。

5、 加強安全用電管理,不得擅自增容,內部用電設施嚴格按規範佈局。

6、 加強經營管理,嚴禁“三合一”使用。

7、 出租方有權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承租方應依照有關法規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配合整改的承租方應終止租賃合同。

8、 本協議書經租賃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人: 聯繫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 篇6

貴家長:

爲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閱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爲,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__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__x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__年2月27日

租房責任書參考600字 篇7

爲了加強房屋租賃和出租屋的治安綜合管理,明確房屋出租人在社會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正常的房屋出租秩序,促進社會治安進一步好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房屋出租人、受委託人均爲治安責任人,必須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自覺履行房屋租賃及出租屋管理的責任和義務;

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社區對出租屋實施的治安管理和綜合管理,主動向承租人及同住人宣傳出租屋治安管理和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督促其自覺遵守;

三、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有效身份證件或無民事行爲能的人員;

四、住宅出租屋應具備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設施,居住面積不得少於人均六平方米;

五、出租人或受委託人應在承租人及同住人入住24小時內,對其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向公安派出所和社區備案;承租人入住3日內,向公安派出所和社區提交暫住人員信息登記表,承租人及同住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督促或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辦理暫住證。

六、出租人或受委託人應在租賃關係設立起10日內,同承租人及時到出租屋所在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租賃合同登記或者備案手續;

七、主動掌握出租屋治安情況,發現承租人及同住人有違法犯罪行爲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做好查處工作;不得包庇、縱容承租人及同住人的違法犯罪行爲;

八、出租屋覈定居住人數達到30人以上的,應配備管理人員,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九、定期對出租屋進行安全檢查,落實防火、防盜措施及時排除治安和安全隱患;

十、房屋租賃合同變更或解除後,應於變更或解除之日起10日內向社區提交有關材料,辦理登記備案合同終止、租住人員註銷等手續;十一、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檢查和詢問,協助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對出租屋實施的管理。出租屋業主因故不能實施日常管理時,應當委託代理人履行出租人的職責,並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租屋綜合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代理人不得將代理權限再行委託。代理人必須遵守所委託事宜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若有違反以上事項行爲的房屋出租人、受委託人,公安機關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__X派出所 __X社區 出租人或受委託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屋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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