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旅途安全包保責任書
來源:瑞文範文網 1W
爲了確保學生上學往返乘車安全,保護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 蘇密溝中心校特與客車車主簽定的如下包保責任狀。
一、客車接送學生車必須停在操場指定位置,進操場鳴迪緩行。在校外上車的,出現事故,車主負責。
二、車主要及時清點上車人數,不能落下一名學生上車,如有該問題,車主負責將學生接回。
三、班主任教師帶隊將學生送上車,學生上車時車長必須在車上指導學生就坐,提醒旅途安全。
四、學生上車後一切安全事幫均由車主負責,車上的違紀同學,車長要堅決制止並及時向學校反映,以便學校幫助車長管理車內秩序。
五、確保學生正常作息時間,不能人爲造成學生誤時上課。
六、車內不準攜帶任何易燃易爆危險品,司機決不能酒後駕車,更不能野蠻駕車,一經發現,經官方解決。
七、車主票、證齊全合法,有保險措施;限速駕駛,(不超40邁/小時)
八、車主承包合同時間爲半年、中途不得違約。
甲方:蘇密溝鄉中心校法人代表:
乙方: 車主:
蘇密溝鄉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