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責任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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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是指在工程全壽命週期內利用系統安全工程原理,將系統及環境中現實的與潛在的、顯性的與隱性的各種危險因素、有害因素始終置於有效控制狀態,獲取安全保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從而使系統在規定的性能、時間和成本範圍內達到安全程度。本文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工程安全的責任協議書,僅供參考。

工程安全責任協議書
工程安全責任協議書篇一:

編號: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強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定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範圍:甲方委託乙方對

3、工程地點:

二、乙方全體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六大紀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規定》,熟知、掌握本工種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範。

三、乙方及其各班組要建立安全施工領導小組,設立專職安全員與甲方保持聯繫,並定期對其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特別是班前教育檢查),且和職工個人要簽定安全責任書,不籤者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爲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乙方項目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五、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施工的人員,年滿十八週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孕、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一切後果均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必須確保所有職工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措施,不得濫用或不用;保證進入施工現場帶好安全帽,嚴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易透鞋及赤膊上班;特殊工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嚴禁使用無證、不懂機電、設備操作技術的人員。若有違反,全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非現場施工人員禁止進入施工規劃區域內,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個人自負。

八、乙方在施工期內各班組及個人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好自身安全保護,出現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注:本條適用於由乙方自身各種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嚴而對第三方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與其他承包隊發生打架行爲,各承包隊責任自負,並且甲方將按〈〈工地文明施工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乙方施工人員外出發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做爲工程承包合同附件。 十三、若有新增內容條款,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結束後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工程安全責任協議書篇二: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責任問題,訂立如下協議:

一、凡甲方委託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項目(含零星工程)適用本協議。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條款,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二、乙方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製度和客戶的安全規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場地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懸掛安全警告標誌,發現違章作業者要立即糾正並作出處理。

四、乙方在實施“工程合同”期間,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且承諾爲每位施工人員提供人身意外險保障,保費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的工具設備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的,其一切損失及責任一律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五、由於乙方的工具設備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員傷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負責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六、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含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他

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危險因素必須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廠房內動火或架設臨時用電線,接取用電電源等,

必須經用戶有關部門批准才能進行作業,甲方有權按協議規定進行抽查和監督,發現違章作業(施工)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責任協議書篇三:

甲 方 :

乙 方: (項 目 承 包 人)

爲了加強建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有

關作業人員、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現場設備、設施的安全,同時也爲了保障不發生對外部人員造成意外傷害,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明確雙方責、權、利關係,現與項目承包人(乙方)簽訂本責任合同書。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宜春·和園一期

2、工程地點: 江西省宜春市蘆洲北路以北

3、承包棟號:

4、工程結構: 框架

5、建築面積: 55000㎡

6、施工範圍: 土建,水電

7、開竣工日期及總日曆天: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總日曆天數 420 天。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

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措施,配合工地組織編寫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

2、督促各職能部門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3、有償爲乙方提供有關實施安全操作的合格防護用品。

4、參加對各施工人員的資格鑑定,行使安全否決權。

5、依照規定上報傷亡事故和組織本公司有關人員參加調查處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是工程項目第一安全責任人。在工程項目中必須無條件執行建築安全法令、法規,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組織機構及所有安全制度,並設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組織機構及安全制度必須上報)。

2.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乙方在施工現場着重將安全防護工擺在第一位,要求施工人員必須做到如下:

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安全防護措施,選用優質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材料要有合格證。制定一套安全可靠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基坑工程、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鋼筋工程、安全用電工程、機具設備、攪拌機、塔吊起重設備工程交叉作業等都在製造專項切實可行的專項施工方案。

三寶利用、四口防護一定要人人遵守。

架設電線要規範,一機一閘、一漏一保,設備重複接地,使用設備的安全防護都要做好。班前要交底,班中要檢查,班後要總結佈置。

預防違規指揮,違規操作,預防自身也要預防傷害他人,總之人人都要提高警惕,班後要總結佈置。

3、負責組織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又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現場有關安全生產的宣傳品的張掛和佈置。

4、按照安全生產的規定組織施工,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崗前培訓,合格後持有效證件上崗,並簽定有勞動合同(試卷及勞務合同保存備查)。

5、配合好甲方搞好現場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在兩個小時之內向甲方報告,並向上級政府安全部門上報,保護好現場,按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應急方案,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在搶救傷員時如需移動現場物證明時,應進行拍照以保證物證。並協助有關部門組織事故分析會。

6、乙方負責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並做好各級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對項目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工作負全部責任,承擔所發生的人身、設備事故的一切後果責任。

7、工程地點不論在市區或郊區,乙方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圍護、圍欄及警示標誌,並設有專人看護,防止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以免造成外部人員傷害。如發生意外,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全體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合格的安全帽,並繫好帽帶。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和加防護網。所有的安全防護品必須有出產廠家合格證和質檢部門的檢測報告,保留備查。

9、乙方在施工中用電,必須使用統一標準的配電箱,實行三項五線制,保證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設備需重複接地,否則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按JG59-99標準編制和實施各種施工安全措施,強化對在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防止發生人身、設備、意外事故。

11、乙方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保證施工工地整潔有序,如由於文明施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2、如發生由於施工設備、設施故障或操作失誤、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乙方有權在不違反公司制度和安全法規的條件下,對在施工人員採取一切合法的強制安全管理措施。

14、乙方錄用的全部施工人員,必須由乙方按規定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三條、乙方安全生產責任達標如下:

(1)大機具設備,人身安全事故率爲零。

(2)輕傷事故不超 0.1 %。

(3)扎手紮腳人員不超 0.5 %。

(4)外部人員意外傷害爲零。

第四條 獎罰辦法

1、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約定的責任內容,達到安全生產責任目標不獎不罰。

2、乙方未完成第三條生產達標其中任一項目標,每項處5000元至20xx0元罰款,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上級部門檢查,由於乙方施工管理及現場各項達標不合格而發生的處罰,由乙方全部承擔。

4、日常安全單項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做以下處罰:

(1)凡施工項目沒有專職或兼職有證的安全管理人員,罰500元至1000元罰金,作爲工程項目進行有證人員培訓和辦理資質證的費用。

(2)對工人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必須留記錄卡,無培訓記錄卡罰項目承包人300元,有卡但受訓人不全、無本人簽字,缺一人罰安全員10元。

(3)施工現場設有的安全標誌牌,警示牌,各不少於五組,安全證件、制度必須上牆張貼公佈。凡不按規定執行,除200元罰款外,還需補辦合格。

(4)施工項目安全內業必須及時準確填寫,無安全會議記錄罰安全負責人200元,安全員100元,作業與時間不同步,分別罰50元、30元。作業班組無安全會議記錄、交底記錄罰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各50元,罰班組長30元。無臨時用電安全方案、吊車安拆方案罰每項200元,罰安全負責人、安全員每項各100元。

(5)幹部不得違章指揮,工人不得違章作業,發生一起處項目負責人、當事人各100元罰金。在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違者罰當事人10元/次。

第五條 約束和違約

1、約束: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項目實施中有影響甲方形象的行爲,甲方將採取果斷措施維護自身形象,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約束: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同時上繳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工程竣工結束完成本合同的要求,返給乙方。

3、違約:(1)協商解決。

(2)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項目交工驗收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甲 方:

工程(安全)負責人: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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