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丟失證明範文(精選3篇)
車牌丟失證明範文 篇1
證 明
茲有XX鄉政府職工於XX年XX月在X村委會旁丟失一輛牌照爲黑色宗申牌二輪摩托車,該車於X年X月X日購買,發動機號爲,車架號爲。
X派出所
X年XX月XX日
車牌丟失證明範文 篇2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條 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機動車所有人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填寫《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髮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髮號牌,原機動車登記編號不變。
補發號牌期間應當給機動車所有人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
補發、換髮號牌或者行駛證後,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
車牌丟失證明範文 篇3
車牌丟了怎麼補辦?
根據我國《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
(一)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
(二)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髮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髮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三)補發、換髮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相關內容: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了怎麼辦?
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屬於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補發、換髮機動車登記證書。
啓用機動車登記證書前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未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但屬於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變更、轉移或者抵押登記的,應當在申請前向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確認機動車,覈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