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出臺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W

爲激發社會力量和廣大人民羣衆積極檢舉揭發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違法行爲,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食品藥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藥品安全。近期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市財政局聯合下文,制定出臺了《朔州市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

朔州市出臺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

《辦法》規定,舉報人可採用來信、來訪、網絡、電話等方式,向全市各級食品和藥品安全監管部門舉報屬於其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違法生產經營行爲或相關線索,經監管部門查證屬實後對舉報人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可達20萬元。獎勵資金已納入市財政預算。

該《辦法》的出臺,將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羣衆檢舉食品安全違法行爲的積極性,鼓勵公衆積極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督,保證公衆訴求暢通無阻,讓案件舉報投訴有門、有果、有獎,讓廣大羣衆能舉報、敢舉報、願舉報,實現政府與公衆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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