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應急工程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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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一般是指針對突發、具有破壞力的緊急事件採取預防、預備、響應和恢復的活動與計劃。下文是長沙市應急工程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長沙市應急工程管理辦法
長沙市應急工程管理辦法最新完整版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爲提高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和我委工作職能,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長沙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 遵循原則

1.3.1以人爲本、救人第一。處置工作堅持“先人後物”的原則,優先疏散受威脅人羣,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防止二次事故造成搶險人員傷亡。

1.3.2 防治爲主、快速反應。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盡力防止事故發生;對無法防止或已經發生的事故,在第一時間做出有效反應。

1.3.3 先期處置,分級響應。依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控制事態能力,突發事故劃分爲特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故。事故響應遵循基層先行,逐級擡升的方式處理。

1.3.4 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所有參與救援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在各自的應急職責範圍內密切配合、協調行動。

1.3.5 條塊結合,以塊爲主。按照屬地原則,以突發事件發生地所在區政府爲應急處置爲主,市住建委作爲技術指導,綜合協調專業隊伍、專家、專業設備等,協助區政府完成應急處置。

1.4 適用範圍

1.4.1 在長沙市市區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活動中(不含水利、交通、通訊、電力等工程),發生傷亡的生產安全事故。

1.4.2 長沙市市區內在建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或者出現可能造成傷亡的重大險情。

1.4.3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遵從其相關規定。

2 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爲以下等級:

2.1 特別重大事故(I級)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2 重大事故(II級)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3 較大事故(III級)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4 一般事故(IV級)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 機構和職責

3.1機構

設立長沙市住建委建設工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擔任組長,市住建委副書記、分管質量、安全副主任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應急指揮部接受市住建委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應急指揮部下設組織聯絡組、應急救援組、物資保障組、宣傳督查組四個專業組。

應急指揮部成員:

組 長: 市住建委主任

副組長: 市住建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質量安全副主任、分管行業副主任、分管宣傳副主任

成 員:工程管理、勘察設計、建築行業、建設市場、總工室、房地產開發、軌道處長,市質監站、安監站站長以及各區住建局局長

組織聯絡組主管領導及成員:

主管委領導:市住建委副書記

組 長: 工程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 工程管理處副處長

應急救援組主管領導及成員:

主管委領導:分管質量安全副主任

組 長: 工程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 市質監站站長、市安監站站長

物資保障組主管領導及成員:

主管委領導:分管建築行業副主任

組 長: 行業處處長

副組長: 行業處副處長、市招投標辦主任

宣傳督查組主管領導及成員:

主管委領導:市住建委紀委書記、分管宣傳副主任

組 長: 監察室主任、宣教處處長

3.2 職責

3.2.1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市住建委建設工程應急救援的全面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應急救援工作的部署與落實,組織人、財、物協同處險,集中調度處理應急救援工作及各種險情,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聯合訓練、演練,完善預警聯動機制和應急救援現場工作機制,確保應急搶險任務的完成。

3.2.2 組織聯絡組職責:工程處負責,與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各小組聯繫,隨時做好上傳下達和情況反饋,組織協調相關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行指導和評估。

3.2.3 應急救援組職責:工程處負責,隨時接受應急救援指令,組織、協調、指揮現場救援,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做好搶險準備,按指令要求到崗到位,搶險救援。

3.2.4 物資保障組職責:行業處負責,隨時接受應急救援指令,制定設備、裝備計劃,組織調動車輛、推土機、挖掘機、大功率水泵、發電機、照明設備、人工工具等救援設備及組織對應急救援的運力準備、及時運赴險情指定位置,責任到人、崗位到人,做好應急救援的物資保障工作。

3.2.5 宣傳督查組職責:宣教處、監察室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當啓動相應級別響應時配合市應急指揮部的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工作。

4 預防和預警

4.1 預防

4.1.1 市住建委相關處室、機構,各施工、監理單位,對容易引發事故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對易發生突發事故的工程部位、環節進行監控以及定期檢查,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1.2 充分利用市應急聯動指揮系統,彙集、存儲、分析、傳輸有關突發事故的圖像和數字信息,實現與市應急辦、市安委實現互聯互通,加強與毗鄰的重要單位的信息交流和情報合作。

4.1.3 獲悉突發事故徵兆信息的個人,應當立即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部門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按信息通報的基本流程上報。

4.1.4 市住建委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加強氣象情報收集工作,及時獲取有關部門發佈的如強對流天氣、地震、恐怖襲擊等預警信息,並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4.2 預警

4.2.1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彙總、分析險情(事故)和預警信息,必要時請技術專家組對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對於可能發生事故的,請示委應急領導小組決定,併發布相應級別的事故預警、宣佈有關區域進入預警期。

4.2.2 發佈相應警報,宣佈進入預警期後,應急指揮部根據即將發生的險情(事故)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1)啓動應急預案;

(2)指令住建委系統內有關部門或者單位、監測機構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趕赴現場,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險情(事故)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3)指令技術專家組隨時對險情(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響範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故的級別。

(4)及時向市應急辦通報險情(事故)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

4.2.3 在政府發佈III級、II級、I級警報,宣佈進入預警期後,應急指揮部除採取本預案第3.2.2條規定措施外,還應針對即將發生的事故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指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2)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正常使用。

(3)按照政府指示和有關程序,及時向可能受到傷害的毗鄰單位居民發佈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發佈諮詢電話。

(4)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活動。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5.1.1 IV級突發事件,由市住建委按專項應急預案啓動響應,立即開展救援處置工作,並立即向市應急委報告。

在委應急辦的統一協調下,應急指揮部應立即趕赴現場,開展交通管制、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現場監控、搶險救助等工作。

5.1.2 III級突發事件,由市住建委按專項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立即向市應急委報告,由市應急委啓動應急響應,服從市應急委的統一調度。

(1)成立現場指揮部,主管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揮,協調專項預案責任單位實施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2)向市應急委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告,市應急委啓動應急響應,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3)組織專家諮詢,提出事故救援方案;

(4)應急指揮部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調動有關應急隊伍和應急裝備、物質,支援現場應急處置;

(5)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6)及時向公衆和媒體發佈事件信息。

5.1.3 II級、I級突發事件,由市應急委直接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委及時啓動相關應急預案,開展先期處置。

5.2 應急情況報告

5.2.1 報告要求

(1)發生建設工程重大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施工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報告建設工程安全監督部門。實施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2)建設工程安全監督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覈實有關情況,立即報告市住建委應急管理辦公室。市住建委應急管理辦公室受到報告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市安委辦、市應急辦、省住建廳報告。

5.2.2 報告內容

(1)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事故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姓名及執業資格;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4)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採取措施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4.2.3 通訊聯絡

湖南省住建廳電話:88950000

長沙市應急辦電話:88666195

長沙市住建委應急辦電話:88665918

長沙市質監站電話:84694014

長沙市安監站電話:84775110

5.3 響應程序

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5.3.1啓動緊急應急預案,下達應急指令。委應急辦值班員接到事故報告時,應做好事故的詳細情況和聯繫方式等記錄,對警情做出判斷,依據響應級別的分級標準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第一時間向分管應急工作的委領導彙報,並根據領導的指示,通知組織聯絡組、應急救援組、物資保障組、宣傳督查組責任人成立應急指揮部和事故調查小組,落實調撥應急救援物資、機械設備,集結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組、檢測機構,進駐事故現場,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調查事故發生原因,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5.3.2 現場應急救援。市住建委應急搶險人員集結後現場待命,由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搶險指令。

5.4 信息發佈

突發事故處置的新聞報道和新聞發佈,由宣傳督察組統稿、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同意,按照《長沙市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做好信息發佈工作,加強輿論引導。

5.5 應急結束

現場處置工作完畢後,應急中止遵循“誰啓動誰中止”原則。應急處置工作完畢後,由啓動(發佈)預警或應急響應的機構研究,報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批准後,適時決定(宣佈)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6 後期處置

6.1 現場撤離

應急狀態終止後,應急指揮部應做好應急隊伍人員、裝備的現場撤離工作。

6.2 監測監控

應急狀態終止後,應急監測組應繼續做好現場監測監控工作,技術專家組負責開展結構安全評估,對隱患治理工作給予技術支持、指導。

6.3 事故調查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職責,委應急辦組織開展或配合市安委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落實對事故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綜合協調應急處置徵用的財產、經費的補償等善後工作。

6.4 書面總結

委應急辦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前期調查,並做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基本內容:(1)事故發生基本情況。(2)事故發生經過和救援情況。(3)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4)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5)事故責任的認定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6)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7)應急預案實施效果及評估情況,經驗教訓。

7 保障措施

7.1 搶險隊伍保障

7.1.1 建設工程應急救援支隊,支隊人數400人,支隊下設4個大隊,每大隊人數100人。各大隊自備運輸車輛、應急救援工具等相關設備,隨時接受支隊指揮調度,並要求在接到應急救援指令後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

7.1.2 凡在長沙市住建委管理下的建設工程中從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工程材料供應、第三方檢測、監測等企業單位,均有義務承擔我委建設工程應急救援的義務,服從住建委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

7.2 專家保障

由市住建委成立相關專家庫。

7.3 經費保障

市住建委設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在年度預算中安排預備,用於建設應急處置工作。市住建委建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快速撥付機制,按有關規定及供給渠道及時撥付。

7.4 設備保障

市住建委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的綜合調配。

8 宣傳、培訓和演練

8.1 宣傳教育

市住建委應急辦、宣教處和市安監站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和宣傳媒體,組織展開建築工程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工作人員、施工人員、普通羣衆的安全與危機意識。

8.2 應急培訓

市住建委應急辦、宣教處做好專業應急培訓工作,提高管理機構、工程搶險專業隊伍、協作單位和個人的應急能力。並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與市應急辦組織的應急培訓。

8.3 應急演練

市住建委、各區、縣(市)住建局以及建設公司、施工單位應定期和不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演練包括單位演練和多單位協同演練,以及市有關部門的協同演練,以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結合本預案要求,市住建委至少一年一次的綜合演練;施工單位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開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的演練。

9 附 則

9.1 預案制定

市住建委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預案的制定、統籌和監督。預案制定機構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改預案內容,並及時上報市應急辦。本預案由市住建委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9.2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應急救援工程的特點

1、真實性,虛擬場景現實感強(聲音、影像變化),環境中各種自然實體仿真客觀;

2、可擴展性,配置了一個強大的災害場景編輯器,可以針對不同的災害場景在三維場景中動態的更換;

3、科學性,依據科學的計算對場景進行推演,依據物理引擎計算虛擬場景的模擬演示效果;

4、實時性,必須保證虛擬現實演練中產生的各種命令或者行爲能夠實時地得到響應;

5、協同性,多臺計算機終端可以進行協同演練和觀察,使多個演練人員在同一個場景內進行聯合演練;

6、易用性,友好的用戶界面,符合使用者的習慣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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