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合同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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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合同在法律中沒有規定,實踐中卻大量存在。過去,人們因生產、生活而借用的物品價值較低,主要侷限於價值不大的生產生活用品,爭議較少。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借用物的範圍也越來越廣,價值也越來越大,特別是房屋的借用呈增漲勢,借用人對房屋裝修的訴訟也隨之增加。本文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借用合同範文,僅供參考。

借用合同範文3篇

借用合同範文一:

設備借用合同

甲方:北京拉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出借方)

乙方: (借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借方與借用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用財產及附件的基本情況

由出借方、借用方共同對借用設備及其附件進行清點,並擬定設備清單(附件一)。該清單由甲方雙方簽字確認,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借用用途及地點

1、該設備用途:機動車技術及交通事故鑑定.痕跡鑑定

2、該設備使用地點:衡陽市松木塘車輛檢測站

3、乙方保證,在借用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另作別用,不得將該設備挪至其他地方使用。

第三條 借用期限

借用期共5年零6個月,出借方從20xx年9月1日起將設備移交借用方使用,至20xx年3月1日收回。

第四條 借用期間借用財產的維修保養

1、出借方保證該借用財產在簽訂本合同和交付借用方使用時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2、借用期間,借用方應妥善保管該借用財產,盡必要的保養義務。借用設備的自然損耗和人爲故障等影響正常使用時均由借用方自行維修。

第五條 出借方與借用方的變更

1、在出借期間,出借方如將出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借用方同意,但應告知借用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借方,享有原出借方享有的權利。

2、借用方在徵得出借方同意後,可將借用財產轉借給第三方使用。

第六條 借用財產歸還及續借事項:

1、借用期滿,借用方應按時將借用財產歸還出借方。

2、借用期滿,借用方如需續借應當在本合同在規定的借用期屆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出借方,在出借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借方應該保證借用財產在借用期間符合約定的用途,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借用方人身或其他財產損失的,出借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借用方應當遵守正當使用的義務,違反此義務造成借用物非正常損耗的,應自行維修,並確保歸還時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若設備歸還時無法正常使用,則按照附件一設備清單所明確的設備價值予以賠償。

3、借用方在借用期間應妥善保管該借用財產,違反該義務造成借用財產損毀或者丟失的,借用方應按照附件一設備清單所明確的設備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4、未經出借方同意,借用方不得對借用物進行改善、增設行爲;否則,出借方可要求借用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者收回借用物。

5、借用方未經出借方同意將借用物轉借第三人的,出借方可要求收回借用物或要求借用方按照附件一設備清單所明確的設備價值予以賠償。

6、借用合同終止,借用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不返還借用物又不辦理續借的,超過借用合同規定期限的使用時間按照每天10元支付設備使用租金。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太倉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

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借方:(蓋章) 借用方:(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借用合同範文二:

儀器借用合同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借方與借用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用財產及附件的基本情況

由出借方、借用方共同對借用設備及其附件進行清點,並擬定設備清單(附件一)。該清單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借用用途及地點

1、該設備用途:

2、該設備使用地點: 。

3、乙方保證,在借用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另作別用,不得將該設備挪至其他地方使用。

第三條 借用期限

出借方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設備移交借用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四條 借用期間借用財產的維修保養

1、出借方保證該借用儀器在簽訂本合同和交付借用方使用時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2、借用期間,借用方應妥善保管該借用儀器,盡必要的保養義務。借用設備的自然損耗和人爲故障等影響正常使用時均由借用方進行維修。

第五條 出借方與借用方的變更

在出借期間,出借方不可將借用的儀器轉借給第三方。

第六條 借用財產歸還及續借事項:

1、借用期滿,借用方應按時將借用儀器歸還出借方。

2、借用期滿,借用方如需續借應當在本合同在規定的借用期屆滿前_____日內書面通知出借方,在出借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借方應該保證借用儀器在借用期間符合約定的用途。

2、借用方應當遵守正當使用的義務,違反此義務造成借用物非正常損耗的,應自行維修,並確保歸還時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若設備歸還時無法正常使用或質量明顯下降,則按照設備或配件的當前價格予以賠償。

3、借用方在借用期間應妥善保管該借用儀器,違反該義務造成借用儀器損毀或者丟失的,借用方應按照設備或配件的當前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4、未經出借方同意,借用方不得對借用物進行改善、增設行爲;否則,出借方可要求借用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者收回借用物。

5、借用方未經出借方同意將借用物轉借第三人的,出借方可要求收回借用物或要求借用方按照設備或配件的當前價值予以賠償。

6、借用合同終止,借用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不返還借用物又不辦理續借的,超過借用合同規定期限的使用時間按照每天 元支付設備使用租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儀器借用期間,凡造成儀器或零部件、配件的損壞或遺失的,借用方承擔全責,並負責損壞儀器或零部件的維修,以及遺失儀器的償還,維修生成的直接和間接費用均由借用方承擔,且遺失儀器借用方需按儀器原生產商和原型號進行賠償。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出借方:(蓋章) 借用方:(蓋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借用合同範文三:

資質借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就 工程掛靠在甲方企業資質,從事該工程項目的實施。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二、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就 工程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收取合同金額的 %( ),作爲資質使用費。

(2)乙方工程款走甲方賬戶需按審計、稅務制度提供票據,另交企業所得稅 %;如不能提供報銷票據,甲方代扣進賬工程款額的 %作公司出賬發票款;

(3)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工程管理使用費不予歸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三、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許可。2、完全自主的開展本工程項目經營業務。3、經營上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4、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5、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6、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7、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四、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五、聯合聲明:

(1)甲乙雙方僅是掛靠經營關係,雙方具有獨立的經營地位,不存在內部管理關係。

(2)甲乙雙方認同本合同爲經濟協作合同,一切爭議爲民事爭議。

(3)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一切事故、經濟糾紛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爲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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