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的借條要具備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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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出現借錢還錢的現象,借錢這一行爲可以口頭承諾,也可以以書面形式,當然,如果是以書面形式承諾借和還,這種書面形式叫借條。那麼,當雙方約定以借條形式來進行借錢還錢,就要注意借條應具備的內容。怎樣寫借條纔是合法合規的呢?寫借條要注意些什麼呢?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知識,供你參考。

規範的借條要具備的內容
規範的借條具備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寫借條注意事項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爲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爲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爲,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爲,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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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欠條不同

首先,代表的法律關係不同。借條是證明借款關係,欠條是證明欠款關係。借款關係一定是欠款,反之未必,就像男人和人的關係一樣。

其次,兩者的舉證責任不同。借款是很清楚的借貸關係,法院不需要特殊查明,當事人只要說明經過就會得到法院支持。而欠條當事人要舉出欠款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相關的事實。

再次,效力不同。由於借條和欠條形成的原因不同,對於借條一般都會得到保護,而欠條,法院要審覈欠條的合法性,是否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如賭債寫下的欠條是不受保護的。

最後,兩者包含的內容、生效時間不同。借條是借貸合同,內容包括借款數額、期限、利息,借款人簽名、年月日等,現實中很多借款一般不用借款合同,只要打個借條。欠條可能在買賣、施工、承攬、運輸或者侵權發生後,給對方出具的一種履行或賠償方式,表現爲用欠條,一般稱爲白條。對於兩個名詞的時效問題,由於借條和欠條存在差別,所以時效也存在差異,兩個的時效保護通常爲兩年。借條的時效爲,規定還款日期的,從應當還款日期的次日開始,沒有還款日期的,從主張日期開始計算。欠條的時效比較複雜,要結合欠條形成的原因來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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