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工間休息請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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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產前工間休息請假條,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產前工間休息請假條
產前工間休息請假條篇一

尊敬的***領導:

因本人即將臨產,根據國家規定產假爲98天、晚育30天,共計產假爲128天,自即日起向部辦公室請產假。 特此請假,懇請批准!

xxx

xx年x月x日

產前工間休息請假條篇二

尊敬的領導:

因本人即將臨產,預產期爲xx月xx左右,現需回家待產,調養身體,故想從xxxx年xx月xx日起待產,特向領導申請辦理產前請假手續,請領導批准,謝謝!

xxx

xx年x月x日

產前工間休息請假條篇三

xx(單位)辦公室:

因本人即將臨產,根據國家規定產假爲90天,自即日起向辦公室請產假。

特此請假,懇望批准!

xx(單位)

xx(部門)xx(姓名)

年 月 日

另附:法定產假期限

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於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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