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條例(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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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條例 篇1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之際,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問責條例》。《問責條例》體現了黨的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遵循,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責條例(通用24篇)

《問責條例》以黨章爲根本遵循,全面貫徹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着力解決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石,向全黨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利器。

《問責條例》強調權責統一,失責就要被問責,強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目的就是爲了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內團結統一、強化政治紀律的剛性、政治規矩的強制性和嚴肅性。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作爲共產黨員必須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這是爲黨員領導幹部早就刻畫出的“擔當底線”。但在現實中,部分黨員幹部對黨的意識薄弱、組織紀律渙散、立場不堅定,存在信念動搖和缺失,導致精神“缺鈣”,“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號”,有利的就執行,不利的就不執行或搞變通,使黨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損害了羣衆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黨的威信。黨的以來,黨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黨的問責條例,就是要把責任這把利劍高懸起來,劍指爲官亂象,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實實在在刻畫出爲官底線。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執行制度關鍵在人。問責條例能否起作用,關鍵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只有進行時,要把自己擺進去,以眼裏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問責條例 篇2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是失職、瀆職幹部不可觸摸的“高壓線”,中央在即將迎來建黨95週年之際又一次“亮劍”,體現了我黨從嚴治黨的強烈決心。

忌濫用職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規範黨員幹部行爲準則的“標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不越“雷池”,時刻謹記權利是黨和人民羣衆所賦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將權利爲民所用、造福於民,要有堅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學會向一切歪風邪氣說不。

忌表裏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惡”的“兩面人”稱爲“國妖”,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標準在於表裏如一、言行一致,臺上臺下、臺前臺後、當面背後都一樣。黨員幹部嚴謹出現“兩面人”現象,要敢於較真碰硬,敢於擔當責任,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要敢於 “唱黑臉”,不做人人唾罵的“兩面人”。

忌損人利己。共產黨員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後,要學會知足常樂,習慣過清貧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僥倖心理。將人民的權力化作私有物,爲個人謀私益,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嚴重的危害的就會受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把“利劍”的懲罰。時時刻刻要用黨的準則條例這面“正氣之鏡”來規範自己、提醒自己。

問責條例 篇3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們黨95年奮鬥取得的偉大成就,充分展現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憂黨,爲黨盡職、爲民盡責。只要各級領導幹部心繫使命、扛起責任,就沒有過不去的坎。要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5週年紀念日,在95年的光輝歲月中,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領導中國人民克服重重困難、跨越道道險阻,將曾經一窮二白的國家建設成爲富強文明的國度,讓人民過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中國共產黨能夠始終將人民的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從而擁有一支紀律嚴明、思想過硬、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讓人民有信心、國家有希望、民族有未來。

能否擁有一支深受羣衆信賴的幹部隊伍,不僅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也關係到國家的興衰成敗。雖然從總體上講,建黨95年來,絕大多數廣大黨員幹部都能夠克己奉公、一心爲民,始終懷揣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信念來開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數黨員幹部理想信念不夠堅定,政治立場有所動搖,在開展工作時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別是近些年來,一些黨員幹部受不良習氣的影響,放鬆了世界觀改造,不僅貪圖享樂安逸,甚至還沾染上了腐敗習氣,工作上更是消極應付,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敗壞了黨風、疏遠了黨羣關係,黨的隊伍建設因此面臨新的挑戰。

當下,我國已經全面進入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關鍵時期,沒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不行,這是由中國的國情、中國的實際決定的。因此,在這樣一個關鍵時期,我們更需要通過從嚴治黨來提升黨的戰鬥力,更好地爲來百姓服務。而在建黨95週年紀念日來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釋放出中國共產黨作爲執政黨,爲了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

這次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應該說,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有利於打造更廉潔、更高效、更主動的黨員幹部隊伍。但是筆者覺得,要想使問責條例能夠真正成爲推動並改進黨的工作,更好服務身邊百姓的重要力量,關鍵還是要強化執行。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敢於較真、敢於碰硬,始終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指導思想,以強有力的執行讓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錘鍊出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隊伍,帶領全國人民開創更加美好的未來。

問責條例 篇4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爲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爲規範和對違紀行爲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 “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爲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爲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覈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問責條例 篇5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補齊了從嚴治黨責任領域的“短板”,開列每個黨員幹部責任清單,喚醒每個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讓每個黨員頭上多了一道“緊箍圈”,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又邁出堅實一步。

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在黨的95週年生日到來前夕,中央適時祭出全面從嚴治黨又一制度利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無疑是同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作鬥爭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標尺,旨在向全體黨員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促擔責履責,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不含糊的,黨員幹部若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問責追責的。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爲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法貴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守執行,全黨同志必須遵循恪守。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是黨的事業不斷進步的寶貴財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心繫使命、知責明責、扛起責任,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爲黨,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爲民負責。要緊緊圍繞《問責條例》開列的責任“清單”開展自查自找、對照檢查、嚴厲問責,做到“有責必擔、失責必究”,確保制度執行的生命力,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對於違反《問責條例》,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者負出代價,讓廣大黨員幹部受教育。

制度的執行關鍵在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問責條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黨員幹部的行爲規範和責任“清單”。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要確保問責條例發揮實效,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自覺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率先垂範、 以上率下,嚴格執行問責條例,時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覺履責。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切實履行黨員幹部應盡之責,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着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各種風險考驗,抵擋各種危害腐蝕,確保黨的肌體永遠健康,永葆正確性、先進性和純潔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問”促“責”,以“責”促“行”,確保《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開化結果。要讓《問責條例》成爲帶電的高壓線,倒逼黨員幹部扛起管黨治黨責任,讓履責必盡成爲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

問責條例 篇6

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籠子,《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促進全黨統一思想認識將發揮重要作用,進一步釋放從嚴治黨,失責必問的強烈信號。《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正如會議強調,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因此,筆者認爲,落實問責條列,首要必須牢牢抓住落腳點、着力點和關鍵點。

落實問責條例的落腳點在“責”。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而今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正式實施,爲黨員行爲規範設定了紅線和底線。問責條例劍指十分明確,就是要狠剎爲官不爲、爲官亂爲的不良之風,彰顯黨員幹部的對責的擔當,對權的敬畏。爲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也是每個黨員幹部應該擔當的責任,身處領導幹部崗位上,這是黨和人民的信任,理應爲黨盡職、爲國效力、爲民盡責。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其實就是責任,而有責任就要有擔當,這裏的“責”就是堅定理想、堅守信念,以人爲本、勤政爲民,盡職盡責、實幹苦幹,改革創新、攻堅克難。

落實問責條例的着力點在“問”。會議認爲,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只有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方可體現權、責、利的對等。如果黨員幹部有了權力,有了職責,卻沒有責任追究,就好比做生意“包賺不賠”。事實上,從近年查處的典型貪腐案件中的領導幹部來看,相當一部分都是源於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拍腦袋決策拍屁股走人,此處失責異處爲官,今天停職明天升職等等,說到底就是在“問”上無力甚至是缺位。落實問責條例功夫就應下在“問”字上,正所謂“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通過“問”把黨紀黨規利劍高懸起來,讓警鐘長鳴起來,真正“問”出從嚴治黨成效。

落實問責條例的關鍵點在“人”。會議強調,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由此來說,問責條例的落實關鍵還在人。這個人就是各級黨組織、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問責條例作用得以發揮,關鍵看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貫徹落實問責條例不僅僅是釋放出失責必問的強烈信號,還應以此緊緊牽住黨員幹部敢於擔當的“牛鼻子”,倒逼黨員幹部增強權責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問責條例 篇7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堪稱是問責制度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必贅述,對問責條例的施行,公衆充滿期待。“問責”是在責任認定的基礎上的糾偏與處罰,我們一再強調黨員幹部與公職人員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而問責是最有力的保障與最有效的促進。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是空的,相關制度規範就會淪爲“稻草人”。問責機制日趨完善,必須嚴格執行不走樣,方能成爲“殺手鐗”。

問責條例來源於實踐的提煉,“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再在執行與踐行中不斷完善……這是制度創新與實踐的循序漸進。問責條例,既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體現,又是“嚴是愛、鬆是害”的反映。問責條例的鞭策動力與衍生力量在於,從嚴厲問責、規範問責入手,消除黨員幹部“亂作爲”“不願爲”或“不敢爲”的思想藩籬,朝着“有作爲”“必有爲”“大作爲”的方向邁進。

問責是手段,問效是目的。或者講,強化問責貴在助力問效。“問效”不僅是進一步的監管行爲,更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核心。“監管的重點,要放在辦事效率和辦事結果上。”這纔是關鍵所在。包括問責制在內的黨內製度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同時,也是確保“權爲民所用”,不僅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讓權力對權利產生敬畏,增強權力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能力。

問效也是檢驗問責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講,問效,首先要追問機關效率與效能。目前,機關的“庸懶散奢”行爲,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對此,必須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實招,在優化效能上動腦筋,無疑及時到位的問責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其次是追問辦事效果。“把人民羣衆滿意作爲工作最高標準”,不能侷限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改觀,更要讓羣衆少跑腿辦成事,及時有效的問責拉近官民之間身體與心靈距離的“一線牽”。

問責條例 篇8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爲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爲規範和對違紀行爲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 “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爲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爲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覈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問責條例 篇9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爲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爲規範和對違紀行爲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爲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爲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覈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問責條例 篇10

多次指出黨員幹部要“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和“爲了黨和人民事業,黨員幹部要敢想、敢做、敢當,做我們時代的勁草、真金”。

《問責條例》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把對黨員幹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同日常監督檢查、目標考覈、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常態化的制度約束機制,對陽奉陰違、弄虛作假、飽食終日、不作爲或亂作爲的黨員幹部,戴上“問責緊箍咒”。

心中明責,才能激發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不論是黨員幹部身處何種要職、地位,都必須清楚肩負的責任。履職盡責、一言一行都飽含着黨組織的信任和人民的重託。只有明確職責,才能滿腔熱忱地去創事業,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書寫共產黨人的風采。像“太行新愚公”李保國同志那樣心繫使命,自覺把“責任”扛在肩上。他紮根太行深山30多年來,踏遍了太行山區的每一道溝溝坎坎,始終築牢對黨忠誠的政治品格,保持純正質樸的百姓情懷,自覺把百姓當親人,與百姓心心相印,心裏裝着百姓,凡事想着百姓,一切爲了人民羣衆的擔當精神,造福一方百姓。

心中有責,《問責條例》就是從嚴治黨的利器。黨員幹部失責瀆職就必須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時刻牢記使命,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始終對“八項規定”、“六項禁令”、《準則》、《條例》等黨紀條規,時刻保持敬畏之心。在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及“兩學一做”教育中,認真查擺自己的思想、行爲,帶着問題學,真正把自己擺進去,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身體力行去踐行。

但是長期以來,黨員幹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沒有具體的“量化指標”,致使“四風”問題、消極腐敗現象等頑疾,依然是“我行我素”。曾經說過: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黨中央對大案要案等腐敗分子的查處和嚴懲,更加表明了從嚴治黨的決心,懲前毖後,刮骨療毒,進一步使黨風、政風好轉,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在工作中多一點擔當少一點推諉、多一點責任少一點扯皮,率先垂範,不能濫用手中的權力。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再一次明確告訴黨員幹部:“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劍指不作爲或亂作爲的黨員幹部,把對黨員幹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同日常監督檢查、目標考覈、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同時也糾正了當前一些黨員幹部的“多幹多錯,不幹沒錯”的錯誤思想認識,以及無利不起早的功利思想,同時還告誡一些“太平官”既要“權、利”,又不願擔責的熬混思想,讓“問責”制度越來越規範化、常態化、法制化,“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

治“頑疾”必需“問責”。爲此,對《問責條例》的學習要同當前“兩學一做”教育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牢記誓言,初心不改,理清擺正權力與責任的關係,真正爲人民掌好權、用好權,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與使命,自覺將權力置於制度的籠子裏。清白做人,乾淨擔當,爲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

問責條例 篇11

6月29日,省紀委召開擴大會議,專題學習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有關精神。

會議指出,加強黨內問責工作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是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黨95 週年前夕審議通過問責條例,再次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釋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堅決態度。全省紀檢監察系統要率先學習,學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更準,保證執行到位,避免出現偏差。

會議要求,問責條例下發後,要及時按照中央、中央紀委要求,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工作。要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將問責條例內容和有關精神列入中心組學習內容,與學習其他黨規黨紀結合起來,不斷創新學習載體和形式,在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形成學條例、用條例的濃厚氛圍。要抓好宣傳引導,結合貴州文化、貴州實際,創新宣傳思路和方法,注重宣傳時效和實效,對條例的內容和意義進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解讀,傳導壓力、壓實責任。要緊扣中央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適時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問責機制,確保真正用好用活條例,推進問責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倒逼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要加大問責工作力度,不僅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堅決問責,而且對失責不問、問責不嚴,應當問責而沒有進行問責,破壞法規制度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行動要快、問責要準,越往後執紀越嚴,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發揮震懾警醒作用,真正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

問責條例 篇12

再過3天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就在6月28日,中共中央,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在這個時刻出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標誌着什麼呢?有網友這樣評論說,“這下可要動真格了,又會出現那些問題官員呢?”

問責也並非新鮮事,我們對於問責並不陌生,特別是以來,“嚴和實”已經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熱詞。早在以前,也有一些官員因問責從省級降至科員。如:江西省委原、祕書長趙智勇從副省級連降7級到科員,雲南省委原、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由副省級降爲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遍覽古今中外列國,莫不以問責追責爲治國之利器。問責追責之要,本質上就是人們所形成的關於問責追責的理性。因此,只有實現問責追責的理性化,才能用好問責追責這件利器。

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更像一把規尺,對責任有一個法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明確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使“有權必有責,有錯必問責”成爲治黨法規、執政定律。

然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更是標誌着中國共產黨全面從嚴治黨堅定決心和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執政信心,充分展現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

問責條例 篇13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們黨95年奮鬥取得的偉大成就,充分展現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憂黨,爲黨盡職、爲民盡責。只要各級領導幹部心繫使命、扛起責任,就沒有過不去的坎。要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5週年紀念日,在95年的光輝歲月中,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領導中國人民克服重重困難、跨越道道險阻,將曾經一窮二白的國家建設成爲富強文明的國度,讓人民過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中國共產黨能夠始終將人民的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從而擁有一支紀律嚴明、思想過硬、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讓人民有信心、國家有希望、民族有未來。

能否擁有一支深受羣衆信賴的幹部隊伍,不僅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也關係到國家的興衰成敗。雖然從總體上講,建黨95年來,絕大多數廣大黨員幹部都能夠克己奉公、一心爲民,始終懷揣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信念來開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數黨員幹部理想信念不夠堅定,政治立場有所動搖,在開展工作時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別是近些年來,一些黨員幹部受不良習氣的影響,放鬆了世界觀改造,不僅貪圖享樂安逸,甚至還沾染上了腐敗習氣,工作上更是消極應付,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敗壞了黨風、疏遠了黨羣關係,黨的隊伍建設因此面臨新的挑戰。

當下,我國已經全面進入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關鍵時期,沒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不行,這是由中國的國情、中國的實際決定的。因此,在這樣一個關鍵時期,我們更需要通過從嚴治黨來提升黨的戰鬥力,更好地爲來百姓服務。而在建黨95週年紀念日來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釋放出中國共產黨作爲執政黨,爲了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

這次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應該說,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有利於打造更廉潔、更高效、更主動的黨員幹部隊伍。但是筆者覺得,要想使問責條例能夠真正成爲推動並改進黨的工作,更好服務身邊百姓的重要力量,關鍵還是要強化執行。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敢於較真、敢於碰硬,始終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指導思想,以強有力的執行讓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錘鍊出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隊伍,帶領全國人民開創更加美好的未來。

問責條例 篇14

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利器,補齊了從嚴治黨責任領域的“短板”,開列每個黨員幹部責任清單,喚醒每個黨員幹部的責任意識,讓每個黨員頭上多了一道“緊箍圈”,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又邁出堅實一步。

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在黨的95週年生日到來前夕,中央適時祭出全面從嚴治黨又一制度利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無疑是同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作鬥爭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標尺,旨在向全體黨員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強化責任擔當,以問責促擔責履責,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不含糊的,黨員幹部若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問責追責的。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黨的建設的經驗證明,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制度建設作爲黨的建設系統工程中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建設,是實現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遵循黨章要旨,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同時把責任壓實到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zd等黨的工作部門,全面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營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政治氛圍。全黨同志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記責任,嚴格遵守。

法貴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之一,各級黨組織必須遵守執行,全黨同志必須遵循恪守。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是黨的事業不斷進步的寶貴財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心繫使命、知責明責、扛起責任,要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爲黨,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爲民負責。要緊緊圍繞《問責條例》開列的責任“清單”開展自查自找、對照檢查、嚴厲問責,做到“有責必擔、失責必究”,確保制度執行的生命力,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對於違反《問責條例》,因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讓失責者負出代價,讓廣大黨員幹部受教育。

制度的執行關鍵在人。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於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問責條例》不是“整人工具”,而是黨員幹部的行爲規範和責任“清單”。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要確保問責條例發揮實效,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自覺肩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率先垂範、 以上率下,嚴格執行問責條例,時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覺履責。要以勇於擔當的精神,切實履行黨員幹部應盡之責,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氣,着力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經受各種風險考驗,抵擋各種危害腐蝕,確保黨的肌體永遠健康,永葆正確性、先進性和純潔性。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帶頭履職盡責,強化監督檢查,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問”促“責”,以“責”促“行”,確保《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開化結果。要讓《問責條例》成爲帶電的高壓線,倒逼黨員幹部扛起管黨治黨責任,讓履責必盡成爲自覺,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

問責條例 篇15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爲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爲規範和對違紀行爲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爲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爲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覈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問責條例 篇16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衆篇明。”相信隨着問責條例的制定實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將更加密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倒逼機制將更加嚴厲。問責如同一把殺手鐗,給那些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馬由繮、信口雌黃、我行我素的黨員幹部的作風套上了籠頭,不敢再肆意妄爲,讓紀律規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觸帶電的高壓線。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次次扯開了大嗓子,卻看不見甩開的膀子,那麼久而久之,黨員幹部就會麻木不仁,難免產生“只要無過,無功也罷”的政治錯覺。找到問題卻不能解決問題或及時解決問題,只會讓羣衆更反感。“真抓”還是“假抓”、“實抓”還是“虛抓”、“常抓不懈”還是“偶爾抓抓”,都體現了轉作風是否嚴實。所以,深入地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地以“嚴”和“實”的態度進行整改,對於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羣衆觀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贏得人民羣衆信任和擁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員幹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加快實現“兩個百年”偉大實踐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必須始終堅持凡是對黨和人民事業不利的,就當機立斷、立馬橫刀,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徹底越好,切忌拖泥帶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堅持不懈,把作風建設變成常態、推向深入,關鍵要看在解決問題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發現反彈能不能嚴肅處理,解決深層次問題能不能啃下硬骨頭。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中強調:“把抓改革作爲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增強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幹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扭住關鍵、精準發力,敢於啃硬骨頭,盯着抓、反覆抓,直到抓出成效。”轉作風不能有“陌上花開緩緩歸”的閒情逸志,知道錯了的東西,要及時改正,決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時,還要聚焦改作風轉作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出臺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鬆;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問責條例的制定爲廣大幹部嚴實的工作作風樹起了標準:工作要做細,不能“做戲”。轉作風一定要實實在在,切不可虛張聲勢,立場不堅,則“四風”之疾永遠不能痊癒。

問責條例 篇17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一大亮點就是明確了責任主體、強化了問責條款,責任被具體化,爲構建巡視工作責任體系提供了制度支撐。

根據這一條例,巡視工作責任體系的核心是落實“兩個責任”,即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重點是明確“三個責任人”,即黨委書記是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巡視組組長是落實巡視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抓主體責任 黨委“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

落實責任,首先要抓責任主體。條例明確規定,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

黨委承擔巡視工作主體責任,意味着黨委既是領導主體,也是工作主體、推進主體。對巡視工作,黨委要堅決負責,主要領導要帶頭盡責,班子成員要積極擔責。黨委“一把手”是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黨委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要配合“一把手”落實好巡視各項工作。

圍繞黨委的主體責任,條例明確規定,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抓組織實施責任 確保黨委決策落地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落實黨中央和同級黨委關於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時組織巡視力量,認真抓好實施;及時解決巡視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組織領導巡視組深入瞭解問題,確保黨委決策落地。

領導小組的配置,事關巡視的作用能否充分發揮。從巡視工作實踐需要出發,條例規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爲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這樣配置,既有利於突出巡視主業,始終專注“四個着力”,發現問題,也有利於紀委、組織部門的日常協作。

抓監督責任 巡視組失職瀆職要追責

按照黨的xx屆三中全會部署,巡視組要拓展監督內容,切實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把“關鍵在治、要害在嚴”落實到巡視檢查“兩個責任”中,通過巡視監督,面對面傳導壓力,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堅守責任擔當,進一步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落實巡視監督責任,巡視組責無旁貸。條例對巡視組失職、瀆職的情況明確規定了追責條款: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的,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的,以及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進行責任追究。

抓成果運用責任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巡視工作成效關鍵體現在成果運用上。條例對成果運用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有關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移交的問題或者線索後,應當及時研究提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或者組織處理等意見。目的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紀律檢查機關對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要責成相關紀檢監察室優先辦理,及時研究提出處置意見,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明確具體的,要及時研究提出紀律審查意見。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後,要責成相關部門及時研究提出辦理和組織處理意見,並在規定時限內向巡視辦反饋。其他有關部門收到巡視組移交的專題報告,要結合部門職責,研究提出處理措施。

抓整改落實責任 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

巡視整改落實是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化。條例規定,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爲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被巡視地區、單位要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整改制度和具體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強化制度執行,逐級傳導壓力。中央和各省級巡視辦要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加大整改力度,力爭取得讓幹部羣衆看得見、摸得着的實際成效。對巡視整改不力、腐敗蔓延勢頭長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門,將嚴肅追究責任,促進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續取得更大成效。

問責條例 篇18

一是問責的再升級。此條例的制定標誌着20xx年發佈施行的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的提格升級。從“暫行規定”升格爲“條例”,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

二是制度的再完善。該條例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是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的再一次制度完善,邁出了黨內問責走向精細化、系統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無論是被譽爲《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正面清單”,還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負面清單”,以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任務清單”。它們與問責條例一起形成了以黨章爲遵循、以責任爲導向的“制度羣”,把黨員幹部“辦公室內外、八小時內外”的黨紀政德家風等方面要求具體化、對象化,體現了“治標爲治本贏得時間”的戰略縱深度。

三是責任的再強調。問責目的是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治理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共性問題,以及“處處是高壓線,就是從來不帶電”的寬鬆軟現象,必須在問責的同時黨員幹部從自身增加責任感和使命感,堅定理想和信念,以實際行動踐行“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宗旨,通過正反兩方面的合力,督促各級領導幹部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嚴格踐行忠誠、乾淨、擔當。

問責條例 篇19

立足全面從嚴治黨現實需要的頂層設計

“要強化和落實各級黨委(黨組)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制定明細的責任清單和問責規定。”

“要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覈、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法規制度執行強大推動力。”

“要堅決把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壓下去,加大問責力度,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

……

黨的以來,多次就規範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作出重要論述。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之一,隨着全面從嚴治黨力度的不斷加大,問責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要求也越發迫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正是立足黨的事業發展和全面從嚴治黨現實需要的又一次頂層設計。

——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黨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黨長期執政、領導一切,責任重於泰山,督促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幹部踐行忠誠乾淨擔當,要通過制定條例,實施強有力的問責,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切實擔負起責任,把黨的戰鬥力煥發出來,確保實現黨的歷史使命。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

黨的以來,黨中央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爲管黨治黨利器,先後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等嚴肅問責。當前,全面從嚴治黨正處在從治標爲主走向標本兼治的重要節點,必須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將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爲制度,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

全面從嚴治黨已取得重要進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問題仍然突出,一個重要原因是部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奉行好人主義,缺乏責任擔當,不敢較真碰硬。在現有500餘部黨內法規制度中,與問責相關的共有119部,這些法規制度對事件、事故等行政問責規定多,沒有突出堅持黨的領導、緊扣全面從嚴治黨,沒有準確界定責任概念,沒有體現權責對等,問責主體不明確、事項過於原則、方式不統一。隨着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規範問責制度,形成一部基礎性黨內法規。

在黨建專家學者們看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可謂應運而生,它的出臺無疑對保障實現黨的歷史使命、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促進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將發揮重要的規範、引領、督導作用。

問責條例 篇20

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問責條例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這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創新,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回顧我們黨95年奮鬥歷程,擔當精神是共產黨人的鮮明品格,也是黨領導人民創造輝煌成就的光榮傳統。新形勢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愛黨、在黨憂黨,爲黨盡職、爲民盡責。實踐證明,有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黨的建設、管黨治黨就會堅強有力,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能充分發揮。責任重如泰山。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始終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課題。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落實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要求,必須靠制度來保障。問責條例貫徹黨章,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衆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以問責層層傳導壓力,問責條例釋放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

制度建設不會一蹴而就,也不會一勞永逸,而要根據形勢發展和實踐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完善。以同志爲的黨中央總結管黨治黨豐富經驗,特別是以來從嚴治黨實踐成果,修訂出臺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樹立高標準,到明確 “負面清單”,再到提出責任要求,三部黨內法規既相互銜接、相互補充,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標誌着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推動管黨治黨走向嚴緊硬、更加制度化常態化。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作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問責條例就是要把利劍高懸,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誰也不能例外,誰都必須盡責。執行制度關鍵在人,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敢於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實,真正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只有把自己擺進去,緊緊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強化問責,堅決破除好人主義、一團和氣,讓失責必問成爲常態,才能讓問責條例落地,成爲黨員履職盡責的有力約束和經常性提醒,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從“我們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到“爲人民服務,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95年風雨兼程、砥礪奮進,始終如初的是共產黨人爲民族奮鬥、爲人民擔當的赤子之心。新徵程上,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忘爲民初心,不改擔當本色,我們黨必將更加堅強有力,團結帶領13億人民不斷抵達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境界。

問責條例 篇21

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堪稱是問責制度的頂層設計。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不必贅述,對問責條例的施行,公衆充滿期待。“問責”是在責任認定的基礎上的糾偏與處罰,我們一再強調黨員幹部與公職人員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而問責是最有力的保障與最有效的促進。不追究責任,責任就是空的,相關制度規範就會淪爲“稻草人”。問責機制日趨完善,必須嚴格執行不走樣,方能成爲“殺手鐗”。

問責條例來源於實踐的提煉,“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再在執行與踐行中不斷完善……這是制度創新與實踐的循序漸進。問責條例,既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體現,又是“嚴是愛、鬆是害”的反映。問責條例的鞭策動力與衍生力量在於,從嚴厲問責、規範問責入手,消除黨員幹部“亂作爲”“不願爲”或“不敢爲”的思想藩籬,朝着“有作爲”“必有爲”“大作爲”的方向邁進。

問責是手段,問效是目的。或者講,強化問責貴在助力問效。“問效”不僅是進一步的監管行爲,更是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核心。“監管的重點,要放在辦事效率和辦事結果上。”這纔是關鍵所在。包括問責制在內的黨內製度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保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同時,也是確保“權爲民所用”,不僅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更要讓權力對權利產生敬畏,增強權力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能力。

問效也是檢驗問責的重要標準。具體來講,問效,首先要追問機關效率與效能。目前,機關的“庸懶散奢”行爲,尚有其存在的制度土壤。對此,必須在制度革新上下功夫,在提高效率上出實招,在優化效能上動腦筋,無疑及時到位的問責可以起到推動作用。其次是追問辦事效果。“把人民羣衆滿意作爲工作最高標準”,不能侷限於“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改觀,更要讓羣衆少跑腿辦成事,及時有效的問責拉近官民之間身體與心靈距離的“一線牽”。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心得體會:強化執行讓問責條例落地生根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們黨95年奮鬥取得的偉大成就,充分展現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憂黨,爲黨盡職、爲民盡責。只要各級領導幹部心繫使命、扛起責任,就沒有過不去的坎。要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5週年紀念日,在95年的光輝歲月中,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領導中國人民克服重重困難、跨越道道險阻,將曾經一窮二白的國家建設成爲富強文明的國度,讓人民過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中國共產黨能夠始終將人民的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從而擁有一支紀律嚴明、思想過硬、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讓人民有信心、國家有希望、民族有未來。

能否擁有一支深受羣衆信賴的幹部隊伍,不僅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也關係到國家的興衰成敗。雖然從總體上講,建黨95年來,絕大多數廣大黨員幹部都能夠克己奉公、一心爲民,始終懷揣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信念來開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數黨員幹部理想信念不夠堅定,政治立場有所動搖,在開展工作時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別是近些年來,一些黨員幹部受不良習氣的影響,放鬆了世界觀改造,不僅貪圖享樂安逸,甚至還沾染上了腐敗習氣,工作上更是消極應付,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敗壞了黨風、疏遠了黨羣關係,黨的隊伍建設因此面臨新的挑戰。

當下,我國已經全面進入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關鍵時期,沒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不行,這是由中國的國情、中國的實際決定的。因此,在這樣一個關鍵時期,我們更需要通過從嚴治黨來提升黨的戰鬥力,更好地爲來百姓服務。而在建黨95週年紀念日來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釋放出中國共產黨作爲執政黨,爲了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

這次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應該說,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有利於打造更廉潔、更高效、更主動的黨員幹部隊伍。但是筆者覺得,要想使問責條例能夠真正成爲推動並改進黨的工作,更好服務身邊百姓的重要力量,關鍵還是要強化執行。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敢於較真、敢於碰硬,始終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指導思想,以強有力的執行讓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錘鍊出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幹部隊伍,帶領全國人民開創更加美好的未來。

問責條例 篇22

目前,此次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具體內容尚未公佈,但是通過政治局會議的相關表述,已經可以透視出中共這部黨內問責條例的諸多側重點。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對記者分析,此次會議強調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這就頗具針對性。

馬懷德說,此前中國共產黨內也有諸多問責制度,但是,就執行效果來看,問責存在不平衡、不主動的現象,影響問責的嚴肅性和有效性,一些領導幹部不作爲、亂作爲、不擔當的現象突出。

“比如,被動問責的多,主動問責的少。一個問題出現了,有領導批示、有上級督辦這樣的問題就問責的多、問責的快,其他問題就少問責、不問責。再比如,一些問題,直接責任追究的多,領導責任就追究的少,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問責不力,官員的責任意識就無法形成,從而出現了官員只想要權力,不想擔責任的現象。”馬懷德說。

此外,針對會議強調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黨的工作部門的相關表述,馬懷德說,這個要求就是將黨內問責更細化、更具體、更明確。

馬懷德分析,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需要黨的每個組織和每個黨員幹部共擔,以前總在強調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但是對於黨內的不同系統來說,落實從嚴治黨和權力問責,責權需要分的更細緻。

“既然是全黨的問責條例,就要細緻說明責任‘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的問題,有必要明確到具體的系統和部門,組織系統的責任誰來問、問什麼、怎麼問,宣傳系統、統戰系統、政法系統等,這些都需要明確。”馬懷德說。

問責條例 篇23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爲廣大黨員幹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爲規範和對違紀行爲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着黨中央對於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着《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督制度,以制度爲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幹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幹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幹部直面詢問、善於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幹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爲常態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瞭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幹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覈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問責條例 篇24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衆篇明。”相信隨着問責條例的制定實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將更加密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倒逼機制將更加嚴厲。問責如同一把殺手鐗,給那些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馬由繮、信口雌黃、我行我素的黨員幹部的作風套上了籠頭,不敢再肆意妄爲,讓紀律規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觸帶電的高壓線。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次次扯開了大嗓子,卻看不見甩開的膀子,那麼久而久之,黨員幹部就會麻木不仁,難免產生“只要無過,無功也罷”的政治錯覺。找到問題卻不能解決問題或及時解決問題,只會讓羣衆更反感。“真抓”還是“假抓”、“實抓”還是“虛抓”、“常抓不懈”還是“偶爾抓抓”,都體現了轉作風是否嚴實。所以,深入地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地以“嚴”和“實”的態度進行整改,對於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羣衆觀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贏得人民羣衆信任和擁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員幹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加快實現“兩個百年”偉大實踐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必須始終堅持凡是對黨和人民事業不利的,就當機立斷、立馬橫刀,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徹底越好,切忌拖泥帶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堅持不懈,把作風建設變成常態、推向深入,關鍵要看在解決問題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發現反彈能不能嚴肅處理,解決深層次問題能不能啃下硬骨頭。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中強調:“把抓改革作爲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增強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幹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扭住關鍵、精準發力,敢於啃硬骨頭,盯着抓、反覆抓,直到抓出成效。”轉作風不能有“陌上花開緩緩歸”的閒情逸志,知道錯了的東西,要及時改正,決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時,還要聚焦改作風轉作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出臺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鬆;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問責條例的制定爲廣大幹部嚴實的工作作風樹起了標準:工作要做細,不能“做戲”。轉作風一定要實實在在,切不可虛張聲勢,立場不堅,則“四風”之疾永遠不能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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