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精準扶貧考覈細則(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6K

縣精準扶貧考覈細則 篇1

一、指導思想

縣精準扶貧考覈細則(通用3篇)

堅持以黨的和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市、縣關於扶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爲目標,以貧困村爲主戰場,堅持把改善貧困村發展環境,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減少貧困村、貧困人口數量,?到20xx年實現6個貧困村“銷號”,20xx年實現1542戶、5492人貧困戶“越線”作爲主要考覈指標。通過建立完善精準扶貧工作考覈機制,強化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扶貧攻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整合扶貧資源,提高扶貧成效,推動全鎮人民同步進入小康。

二、考覈原則

(一)強化領導,明確權責。鎮黨委、鎮政府要將年度精準扶貧工作考覈納入全鎮年度目標考覈範圍,堅持把精準扶貧工作列爲各村(社區)的一項重要工作,明確各村(社區)的精準扶貧工作責任。

(二)突出重點,注重成效。突出工作重點,把握考覈關鍵,確保工作有部署,到戶有對策,到人有辦法,實現貧困村面貌大改變,貧困戶如期脫貧。

(三)客觀公正,科學規範。考覈標準統一,依據真實,程序規範,方法科學,公平公正。

(四)鼓勵先進,鞭策後進。考覈結果,對精準扶貧攻堅工作先進村(社區)及涌現出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開展不力的村(社區)及個人進行懲戒鞭策。

三、考覈對象

各村(社區)。

四、考覈方式

單項考覈。

五、考覈內容(共100分)

(一)組織領導情況(10分)

1、對精準扶貧工作的重視程度,是否將其列入黨支部、村(居委)重要工作日程,按照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及時召開會議制定工作方案並實施(5分)。以查看會議記錄爲主,缺一次扣1分。

2、貧困人口增收情況、減貧任務是否完成(5分)。根據脫貧計劃,如期完成脫貧計劃得5分,每差一戶扣0.5分。

(二)產業扶持貧困戶完成情況(10分)

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貧困戶”的產業模式,每年是否新發展1個以上能帶動貧困戶穩定增收的支柱產業及相關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一個2分,合作社能爲本村80%以上貧困戶脫貧增收發揮實實在在效益8分。如每年新發展2個以上能帶動本村貧困戶穩定增收的扶貧支柱產業,併成立相關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並受益貧困戶佔本村貧困戶80%以上的,每增加一個加5分(只成立專業合作社的,不加分;有支柱產業,沒有成立相關合作經濟組織的,加3分)。

(三)幫扶責任落實情況(8分)

是否按照結對幫扶機制要求落實了幫扶責任及幫扶責任人,確保結對幫扶貧困戶全覆蓋。每錯統、漏統一戶扣2分。

(四)“三類對象”人員完成情況(10分)

將“上不起學、看不起病、修不起房屋的深度貧困戶”等工作是否準確地進行了調查、覈實、公示並及時上報。每虛報、假報、漏報一戶扣3分。

(五)貧困村基礎設施完成情況(16分)

是否按計劃對貧困人口比較集中的自然村組進行了村莊整治,貧困人口的交通、飲水等基礎設施是否得到有效改善。按照整村脫貧規劃,完成了得滿分;沒完成則按規劃投資比例折算得分。

(六)扶貧項目工程實施情況(6分)

由村級組織實施的,是否在規定工期內按照相關質量要求完成;承包給施工隊伍的,各村(社區)是否履行好監督職責。沒按要求完成或者監督不到位,每發現一次扣2分。

(七)資金管理情況(12分)

各村(社區)扶貧資金使用是否公示(4分),發現一次扣2分;資金使用是否規範,資金賬目是否清楚(8分),資金使用不規範或者賬目不清,發現一次扣3分。

(八)上報各種表冊和日常工作完成情況(28分)

是否按時上報鎮下達的有關貧困村、貧困戶等各類表冊和信息,是否將扶貧攻堅工作相關資料規範存檔,並準確無誤。凡是不準確不及時按時上報的,每出現一次扣3分。

六、考覈實施

由鎮扶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扶貧辦具體實施,負責對各村(社區)精準扶貧工作考覈。

(一)平時抽查佔總量30%。在加強日常督查的基礎上,每季度抽查一次工作開展、駐村幫扶情況、工作配合情況、信息和數據報送情況、扶貧工程項目實施進度情況等,按比例計入年度考覈。

(二)年度專項考覈佔總量70%。每年12月份,按照鎮黨委、政府統一部署,由鎮扶貧辦對照年度任務共同對各項扶貧工作進行考覈,確定考覈分值,綜合評議確定考覈結果,納入年度目標考覈得分中。

七、結果運用

(一)精準扶貧工作實行單項考覈與獎勵,並將考覈得分納入鎮黨委、鎮政府年度目標考覈總分中。

(二)對年度精準扶貧工作設一等獎3名、二等獎6名、三等獎9名。其餘85分以上視爲合格,考覈在85分以下者,不予評獎,通報批評,對村(社區)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八、本細則由鳳鳴鎮扶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

縣精準扶貧考覈細則 篇2

第一條 爲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到20xx年我市現行標準下省定貧困村“摘帽”、建檔立卡貧困戶“清零”,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精準扶貧工作和精準脫貧成效的考覈。

第三條 考覈工作圍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精準扶貧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圍繞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立足實際、突出重點,針對主要目標任務和重大工作措施科學設置考覈指標,注重考覈工作成效;堅持客觀公正、羣衆認可,規範考覈方式和程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堅持結果導向、獎罰分明,實行正向激勵,落實責任追究,促使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切實履職盡責,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第四條 考覈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精準識別。考覈精準扶貧貧困村、貧困戶信息系統完整建立、紙質臺帳配套管理、數據報送及時準確。

(二)精準幫扶。考覈貧困村和貧困戶實現“兩個全覆蓋”,並建立科學幫扶方案和幫扶措施。

(三)精準管理。考覈精準扶貧14個專項扶貧工作成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規範;完成精準扶貧信息報送任務,開展精準扶貧宣傳、佈置公示公告欄;省定貧困村約束機制執行情況。

(四)精準脫貧。考覈完成年度貧困村摘帽、貧困人口退出任務情況;摘帽和退出程序規範,重點考覈兩次公示、最後公告、脫貧確認書籤訂、系統標識等指標;開展精準脫貧羣衆滿意度測評。

考覈實行百分制,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四縣市區專項績效考覈內容,具體考覈指標體系及計分辦法詳見附表。

第五條 考覈工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具體工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扶貧辦)、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精準扶貧工作成員單位組織實施。考覈工作於20xx年、20xx年年底開始實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縣級自查。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對照考覈指標體系及計分辦法自查打分,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情況,於12月20日前報送市扶貧辦。

(二)市級考覈。市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市區自查打分情況進行數據彙總整理,採取查看資料、專項調查、實地核查和第三方測評等方式,對相關考覈指標進行評估,形成考覈報告,作出綜合評價,提出處理建議,經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後,報市委、市政府審定。績效考覈計分結果報市績效考覈辦。

(三)溝通反饋。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向各縣市區專題反饋考覈結果,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考覈中發現下列問題的縣市區,不能評爲優秀,情節嚴重的,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一)未完成年度貧困村摘帽、貧困人口退出計劃任務的;

(二)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紀檢、監察、審計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的;

(三)違反貧困村約束規定,發生禁止作爲事項的;

(四)違反貧困退出規定,不按標準和程序,弄虛作假,搞假脫貧、數字脫貧的;

(五)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羣衆滿意度較低的。

第七條 考覈結果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對精準扶貧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給予一定獎勵。對出現本辦法第六條所列問題的,由市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對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 開展半年考覈,重點考覈精準識貧、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工作階段性完成情況,同時加強對區縣市精準扶貧工作部署和精準考覈工作的督查指導。

第九條 各縣市區應當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鄉鎮黨委和政府的精準扶貧工作績效考覈辦法。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扶貧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縣精準扶貧考覈細則 篇3

爲紮實推進我縣精準扶貧工作,全力打好脫貧攻堅戰,確保實現我縣在20xx年前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村全部摘帽退出的目標,根據《湖南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市州、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考覈辦法>和<省直和中央駐湘單位扶貧開發責任制考覈辦法>的通知》、《郴州市精準扶貧五年行動計劃(20xx-20xx)》、《永興縣精準扶貧五年行動方案(20xx-20xx)》、《永興縣精準扶貧幫扶工作實施方案》和《永興縣精準幫扶貧困村和貧困戶脫貧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覈辦法。?

一、考覈目的

通過考覈,進一步增強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推進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督促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主動履行幫扶責任,全面完成幫扶任務,努力加快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二、考覈原則

(一)實事求是。以實際開展的幫扶工作和取得的幫扶成效爲依據,全面、真實、準確地考覈精準扶貧工作。

(二)科學規範。根據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的不同職責、不同任務、不同要求,科學制定考覈細則,嚴格考覈程序和標準,有步驟、有計劃的組織考覈。

(三)客觀公正。堅持公平、公開、公正,自覺接受羣衆和社會的監督。

三、考覈對象

考覈對象爲全縣各鄉鎮(街道籌備辦);落實《永興縣精準幫扶貧困村和貧困戶脫貧工作實施方案》重點工作任務的22個行業單位;駐村幫扶包村責任單位;33個省市重點貧困村。

駐村幫扶工作隊的考覈辦法由縣委基層辦商縣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制訂。

四、考覈內容

(一)鄉鎮。重點考覈各鄉鎮對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的落實推進情況,主要包括組織領導、幫扶工作措施、幫扶工作成效等。

(二)駐村幫扶單位。重點考覈幫扶責任單位支持和指導駐村幫扶工作情況,主要包括組織領導、幫扶工作措施、幫扶工作成效等。

(三)22個重點工作單位。重點考覈22個行業單位落實《永興縣精準幫扶貧困村和貧困戶脫貧工作實施方案》中涵蓋的重點工作情況,主要包括制定行業幫扶方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

(四)33個省市重點貧困村。重點考覈貧困村落實精準扶貧工作情況,主要包括組織領導、精準識貧、落實責任機制、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日常管理、脫貧重點工作情況、減貧成效等。

五、考覈方式

(一)考覈工作由縣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縣直相關單位參與,採取百分制量化的方式,按照精準扶貧工作考覈評分細則,分別對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進行考覈,再根據考覈得分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

(二)堅持日常督查和年終考覈相結合。日常督查主要定期檢查和調度各階段工作推進情況。年終考覈主要採取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座談了解等方式,全面瞭解和掌握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精準扶貧工作落實情況,並結合平時督查情況,對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進行評估。

(三)各鄉鎮要加大對非貧困村支村兩委的考覈力度,制定考覈細則,將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列入村級目標管理考覈。

六、結果運用

(一)與年度考評和綜合績效評估結果掛鉤。將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考覈結果列入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年度考評和綜合績效評估考覈的重要內容。

(二)與幹部考覈、選拔任用以及工作問責掛鉤。把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考覈結果作爲確定年度考覈等次和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覈結果爲先進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其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在年度評先評優、提拔任用時予以優先考慮;對當年未完成脫貧攻堅目標或者考覈排名位於同類考覈最後2名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個人年度考覈不得評爲“優秀”等次。對在考覈中發現存在下列問題的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對所在鄉鎮、幫扶責任單位、貧困村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並限期進行整改:未完成年度減貧計劃任務;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羣衆滿意度低;違反貧困退出規定,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經紀檢、審計、監察和社會監督發現扶貧領域存在違紀違規問題等。

(三)以縣委、縣政府名義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全縣精準扶貧工作分鄉鎮類、駐村幫扶類、重點責任單位類、貧困村類進行考覈,年終根據精準扶貧工作年度考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先進名額,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予以表彰獎勵,獎勵標準按照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執行,所需獎勵經費由縣財政列支。

(四)與貧困村項目資金掛鉤。把貧困村的考覈結果,作爲下年度安排貧困村項目資金的重要依據,對考覈排名靠前的村在扶貧項目資金安排時,優先考慮,重點傾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