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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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1

1.按審計工作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常規和專項審計工作任務;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通用9篇)

2. 做好公司運營風險點和關鍵點內控評價;

3.內部審計檔案的整理和保管的工作;

4.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2

1、對會計報表、會計資料、會計決算的真實性、完整性、正確性、合法性進行審計監督。

2、針對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並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爲。

3、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的領導人員任期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4、對公司管理層和所屬單位負責人進行離任審計。

5、審閱公司的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掌握情況,發現問題。

6、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要問題和非常事件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7、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3

1、主導公司內部審計檢查工作,包括各種財務審計、業務審計、專項審計、常規審計、舞弊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等;

2、制定並維護更新內部審計流程,工作標準,審計工作手冊及審計程序;

3、負責公司各板塊業務的財務審計;

4、組織對項目及業務操作執行的各個環節進行監控,對業務運營過程中的潛在風險,提出風險控制建議供公司管理層決策。

5、負責對所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對可能發生的業務及經營風險做出評估,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

6、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運行情況進行風險與效率監控,發現問題點並提出建議,

7、對內審發現的問題及時與相關負責人溝通協調,以規範經濟行爲、降低審計風險;

8、按時、保質完成分配的審計任務。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4

1.負責統籌開展集團內部審計工作,包括且不限於開展集團內部工程審計、財務審計、內控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及各專項審計工作。

2.負責集團內部審計團隊建設。

3.主持審計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審計工作計劃。

4.制定審計考覈指標,組織編制並實施集團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5.及時將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彙報,並根據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各種問題,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5

1、協助進行費用審計工作,對業務進行財務監督;

2、對公司各部門和員工的財務報銷進行審覈;

3、實施內部審計,確認會計記錄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要求;

4、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6

1、負責財務類審計,包括房地產子公司財務審計和銷售審計,其它子公司財務審計、銷售審計和成本審計;

2、參與制定並持續改進本業務模塊審計工作程序;

3、起草審計項目本業務模塊的實施方案;負責審計項目本業務模塊的具體實施;

4、提交審計報告初稿,提出管理建議;

5、負責本業務模塊非現行監控,定期提交報告;

6、完成部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7

1、開展財務審計、內控審計和專項審計等審計項目,分析評論審計證據並形成審計結論;

2、協助上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

3、組織制定和修改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並檢查、督促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4、組織制定對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並加以實施;

5、領導安排的其它事項。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8

1、協助部門領導編寫內控體系相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根據內控審計年度、月度工作計劃及領導安排,負責內控審計項目的具體實施,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3、認真執行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審計方案,及時檢查和上報審計計劃執行情況。

4、嚴格執行內控審計工作流程,認真、仔細查閱資料,編寫稽覈工作底稿,合規、合法收集稽覈取證材料,編寫內控審覈報告

5、對審覈中發現的可疑問題及重要線索應及時向內控主管彙報;及時彙總審計情況,客觀公正的做出審計評價,提出初步整改、處理意見和建議。

6、根據內控審計整改要求及時間限定,檢查被審計部門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向內控主管彙報;

7、遵守內控審計工作紀律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審計工作底稿及資料;

8、協助部門領導跟進重大審計事項,對與公司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編制相應專項審計報告;

9、負責審計檔案的整理、歸檔、保存等工作。

10、保持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維護良好的團隊氛圍。

11、參與公司定期、不定期的盤點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專員工作職責有哪些 篇9

1、負責制定審計工作規劃和具體計劃實施。

2、負責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及制度的擬訂、修改與執行。

3、參與具體的審計工作:

3.1負責對各子公司經營業績進行效益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3.2負責對公司經營環節進行常規和專項審計。

3.3負責對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

3.4負責對重點、難點及創新領域的項目審計工作,開展審計調研工作。

3.5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投訴案件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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