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喪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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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我們國家規定了一些新的假期,但是還是有相當部分人是不知道的,下面本站小編來給大家普及一下。

新勞動法喪假的規定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

以上規定並不完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大多都有更詳細的規定,例如某省關於喪假的規定如下:

“喪假是幹部職工本人的配偶、直系親屬(係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時爲料理喪事給予的假期。喪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喪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過7天。喪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超過的時間按事假處理。”

延伸閱讀:2019年放假安排_國家規定:婚假、產假、週末假怎麼休(附時間表)

近期,各種關於假期的消息刷爆朋友圈。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20餘個省份婚假、產假出臺新標準,至少有8個省份出臺“週末2.5天假”相關指導意見,5地出臺細則。爲了讓大家更清楚地瞭解自己的假期,小編特整理各地假期新規如下↓↓

婚假:甘肅、山西兩地最長 可休30天

統計發現,截至目前,已經有包括北京、天津、山東、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廣東、廣西、湖北、山西、寧夏、四川、遼寧、青海、河北、江蘇、吉林、重慶、雲南、湖南、甘肅、海南、貴州、內蒙古等在內的20餘個省份修訂了本地區的計生條例。

上述省份無一例外的都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但對婚假做出了不同的調整。其中,天津、山東、浙江、安徽、江西、廣東、廣西、湖北、寧夏、四川、湖南等省份都執行了基本的法定3天婚假。

而北京、上海、福建、山西、遼寧、青海、河北、江蘇、吉林、重慶、雲南、甘肅、海南、貴州等10餘省份均增加了原有的婚假天數。增加後,上述地區婚假天數在10到30天不等。值得一提的是,甘肅、山西兩地的婚假天數均達到了30天,爲上述省份中最長。

產假最新規定

產假:重慶產假最長可休至子女一週歲

除了婚假,20餘省份均對產假進行了調整,在原有98天生育假基礎上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延長。延長後,各地產假最短的也達到128天,最長的則可休到子女一週歲。

在所有省份中,北京、吉林、重慶三地的產假制度最爲寬鬆。北京新計生條例明確,除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女職工還可享受30天生育獎勵假;同時,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個月的假期。

吉林規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增加產假60天。另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

而重慶女性則有望享受“超長產假”福利。新修改的計生條例中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30日,產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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