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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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1

1、全面統籌規劃公司財務管理戰略,擬定公司財務規劃方案。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精選15篇)

2、按照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的要求,全面主持財務體系的運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業資源成本適時制定、修正、和完善財務組織體系,指導下屬員工的有效職責分工和高效協作。

4、負責主持編制預算並監督其執行。

5、負責公司投資、籌資等工作,負責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負責財稅政策法規的.研究,定期提供財稅信息報告和專題研究報告;分析企業經濟環境,提供財稅諮詢,策劃財稅解決方案。

7、主持財務會計政策和職能範圍內的財務制度的研究、設計、和提審覈。

8、建立財務風險的預警與防範體系;確保不會出現資金安全風險、稅務風險等財務風險。

9、向公司高層決策者提供有關財務管理、會計覈算等方面的建議,致力於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執行公司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與規程,節省本部門各類辦公費用。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2

請(銷)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樹立全心全意爲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食品足稱,平等待人。

(三)遵守財經紀律。員工就餐一律收(繳)飯菜票,禁止收取現金。炊事人員按規定每月交繳就餐費,嚴格登記手續。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四)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覈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佈帳目,接受員工的監督。

(五)愛護公物。食堂的一切設備、餐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餐具者,要照價賠償。

(六)做好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七)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員工就餐排隊問題,縮短排隊時間,按時開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譜、早、午、晚餐品種要多式樣,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可事前有預約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十)加強管理,團結協作,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3

爲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覈。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覈實行分級考覈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項目經理、項目部考覈,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覈。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覈採用日常考覈與定期安全檢查考覈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項目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覈,考覈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覈結果分爲: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覈分爲: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項目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覈結果,工程項目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覈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項目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覈不合格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覈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覈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採用橫向聯繫、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髮展壯大,並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範、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複製的,密極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複製。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本人賠付公司爲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鑑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後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鏽蝕,並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採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採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乾淨、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製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並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爲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徵訂、文件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徵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覈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項目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減少壓佔。

第十三條、爲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__-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註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繫,按期進行帳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爲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鑑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條、爲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築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爲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採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作爲記帳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製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製廠設專人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五章物業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物業管理是指公司所屬財產、房屋、樓院及配套設施、設備、場地管理。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部要與業主依法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服務內容,合同要求詳盡、實用。

第三十一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就本公司的物業管理範圍內財產、設施設備等建立臺帳,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條、物業管理應設立專門銀行帳戶、帳表、合同,獨立覈算帳目,分別設立會計、出納做到錢帳分離,嚴禁一人統收統管。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對物業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進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總經理彙報。

第三十四條、及時掌握彙總業主、市場反饋信息,爲物業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詳實可行的原始資料。第六章勞務和工資管理(一)員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條、公司及各項目部、預製廠用員工應本着精簡的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三十六條、公司所聘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政策,做到依法辦事。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公司聘用人員嚴禁私自對外提供專業服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所聘人員不得使用公司財產、用具、圖片、圖書、資料、檔案等領人情。

第四十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二)工資及獎金

第四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四十二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四十三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四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四十五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四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爲員工的基本工資。

(三)辭職、辭退、開除

第四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四十八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四十九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五十二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四)獎懲制度

第五十三條、爲了對公司發展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以及對不良行爲者給予懲處,進而促使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五十五條、本公司獎勵辦法如下(具體辦法由董事會臨時決定):[1]嘉獎[2]記功[3]授予榮譽稱號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公司股東或員工承攬到工程。納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結算扣除前期費用後的總價給予1%的經濟獎勵,但承攬人必須配合公司進行進度款及最終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納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義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給予大力支持,但要視工程實際情況須收取1-3%的管理費,承建者的工資、獎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繳納的“三金”(三金指職工醫療保險及大病醫療、職工養老金、職工失業金)等所有費用將由本人承擔,公司不再負擔。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敢於制止、揭發各種損害公司利益行爲的;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司財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的;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爲敢於制止、批評、揭發的;對社會作了貢獻,使公司獲得良好的社會信譽的;以上未註明具體獎勵辦法、種類的,其獎勵辦法、種類視績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工資獎金、辭退、開除、追究經濟責任等處分: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損失的;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己,造成經濟損失的;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壞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10、泄露公司祕密,給公司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11、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13、私自挪用公司資金的;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爲,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認爲應予以處罰的。員工有上述行爲,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七章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工程項目管理執行的原則以現場文明施工爲外在要求,以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爲中心內容,以抓好施工現場管理,營造良好企業形象爲重點,以強化項目成本覈算爲手段,內抓現場,外抓市場,調整結構,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條、工程項目管理系指項目的施工階段即從施工的準備階段開始至竣工驗收及竣工後全過程的管理,其基本內涵是:以項目工程爲覈算單位,以個人經濟負責爲基礎,以項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質量、成本的全過程管理爲內容,按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形式,以經濟手段的項目責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個項目由不獨立的單純生產體,轉變爲內部相對獨立的經營管理實體。

第六十條、項目經理的產生項目經理通過招標選聘、自薦選舉、論辯考評、公司擇優聘任產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託就某一項工程進行管理,直接對總經理負責,項目經理受法定代表人委託,進行項目管理,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項目經理在工程管理過程中違規管理;不勝任或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解除其項目經理職務;情節嚴重的有權要求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項目經理及項目部的產生與組建時間以單項工程週期的壽命爲計算單元。

第六十一條、項目班子人員的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規定,原則上由項目經理提名在全公司中優化招聘組建,勞務和其他人員面向社會招聘,成立項目管理班子。項目部管理人員執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按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執行,對不服從生產安排,不遵守勞動紀律,有破壞阻礙生產者,可勸退或辭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依法索賠。

第六十二條、項目經理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公司決策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自覺維護企業的利益和股東的利益,確保公司制定的各項經濟指標的全面完成。

2、在項目管理中,嚴禁工程整體對外發包,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和現場管理全面負責。

3、組織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產及保證質量措施並組織實施。

4、科學組織和管理進入現場工地的人、財務等資源,作好人、物、設備的調備,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履行與公司簽定的項目責任合同,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5、組織制定項目內部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與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業務聯繫和經濟往來,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6、嚴格財經紀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公款,與建設單位結算的各項費用一律通過公司財務、帳戶,方可使用,推行各種形式的項目責任制,正確處理公司、項目部、股東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

7、項目經理及成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學習活動和會議。

第六十三條、項目經理的權限

1、組閣權:確定與工期相適應的管理組織,可根據公司有關人事規定自聘或辭退管理人員、後勤人員。

2、生產經營權:全權負責項目施工生產的經營,包括配合建設單位。

3、勞動用工權:自行解決勞務人員的選用,只能簽定以完成某項項目施工任務爲期限的計件工、計時工的使用合同書。不得私自簽訂中長期合同工,勞務合同依據《勞動法》應簽定勞動保護、待遇、報酬、安全等內容。

4、內部分配權: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項目班子成員執行年薪制、效益分配製,招僱的勞務、施工人員可自主分配和嘉獎。

5、拒絕攤派權:對公司經理和有關部門違反合同行爲的攤派,有權拒絕。

6、材料採購權:項目經理對項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購權,採購的材料應從價格、質量、產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積壓各種庫存材料。

第六十四條、施工階段項目班子的基本職責

1、責任範圍、內容:項目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爲項目經理的主要責任內容,亦爲基本職責,各項職責範圍內容的目標值以合同契約形式與公司法人簽定。

2、以項目成本指標控制爲基本責任,項目班子對項目工程實行施工準備到竣工移交全過程,全方位管理,項目班子具體管理職責爲:⑴審查圖紙,自編施工預算,學習掌握合同內容及其他技術經濟文件。⑵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質量達標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計劃,並報公司審批後執行。⑶完成現場的三通一平,規劃現場的平面佈置,現場條件的創造,進場材料,構配件現場驗收,現場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覈等。施工現場企業文化宣傳標牌製作和設計。⑷工程施工的組織實施,包括對進場的勞務進行施工技術、生產進度、生產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隨時進行檢查記錄。⑸負責工程變更籤證,建立工程變更臺帳,催收工程進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計劃,按月、年度向公司財務股上報成本報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經濟分析。⑺按要求填報計劃、統計等各類報表,填寫施工日誌,積累技術檔案資料,做竣工圖及該工程的施工總結(裝訂紙張均爲A4)。⑻辦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後與建設單位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竣工結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內的保修和費用承擔。

第六十五條、項目班子的組織機構人員構成

1、項目管理層生產與經營管理儘量做到層次少,人員精幹得力,提倡一職多崗。

2、管理上根據公司總經理的安排和企業的管理制度,項目經理接受公司直接領導。

3、在經濟往來上,項目經理根據公司經理與項目經理簽定的合同,公司機關職能股室服務於與各項目部。

4、在業務管理上,作爲公司的一級管理層,受公司職能股室的指導,一切統計報表包括技術、安全、質量、預算及各種資料,都要按系統管理的有關規定,準時報公司查驗存檔。

第六十六條、項目經理的控制目標

1、質量——工程質量以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工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規定。

3、安全——按照政策規定,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若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費用由項目班子負責承擔。

4、總成本——按70%有權支出且能調節和自行控制成本費用,如有公安、市容、環衛、質檢部門及公司質檢安全等罰款,計入工程成本,由項目班子負責承擔。

第六十七條、項目班子的解體

1、工程竣工後,項目班子應迅速解體,重新招標或聘用時,必須按規定三個月內做到人走帳清、物盡,不留任何問題時方能重新上任,否則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資停發。

2、公司所配備的機械和設備必須運轉正常,交回公司時保證完好率達到95%。

3、材料採購,財務管理,必須建立三角監督關係。

第六十八條、公司與各項目部必須簽定統一的工程項目成本目標責任合同書,範本如下:

工程項目成本目標責任合同書

甲方:某某某某某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根據某某某某某某某有限責任公司與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爲完成項目施工建設任務,實現計劃成本控制額元,公司與項目部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的建築面積土建裝修及水電暖的安裝。

第二條質量標準工程質量以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爲依據,按辦法的要求,乙方按照施工圖紙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格的標準,力爭創優,根據工程合同中的優良獎勵均屬於乙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開工至竣工。根據工程合項目承包工程期限同中的工期獎罰均屬於乙方。

第四條安全生產按照政策規定,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條例,若在施工中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條例和法規,所造成的傷亡事故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責任及一切費用,甲方協助解決。

第五條工程款的結算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中標價增減變更預算結算總價,經有關部門審定後減取工程前期費用(包括招投標費用、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作爲項目工程結算總價,也作爲公司與項目經理結算的依據。

第六條工程款的撥付工程按形象進度以及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款,甲方按數額的80%支付,乙方自行控制資金,若超支,需向公司貸款計息。

第七條施工機具

一、甲方調配工具及機具設備,由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機械設備評估完好率達到95%。

二、小型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購置,其成本計入工程成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工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配備的施工機械及設備嚴禁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必須經公司同意。

五、施工中的低值易耗品當年在該項目中核消。

六、中型設備在本工程成本中攤銷一半。

七、公司經營的機械設備,均執行有償服務,價格以當年的市場價爲準。

第八條工程結算及價款的回收工程結算和價款的回收及加工定貨的債權債務,工程保脩金,回訪、保脩金結算等事項均由項目經理負責處理。

第九條兌現及獎懲辦法

一、兌現獎罰的辦法是,項目經理部實現公司計劃控制成本以內的數額,敦煌地區內(包括七裏鎮)按公司與項目部5:5比例進行分配;外縣市按公司與項目部4:6比例進分配。相反超出的數額以相應比例進行賠償。

二、工程款的回收與兌現在確保完成公司所制定的目標責任的核算指標的基礎上成正比,所有的債權債務應由項目經理及成員承擔,不得轉嫁於公司。

三、給公司造成巨大聲譽和經濟損失的,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責任,並向項目經理依法索賠。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承包的項目工程,不得自行整體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視損失情況,乙方應予以賠償。

二、合同簽定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應由乙方賠償損失,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經簽定,項目負責人將成爲公司聘請的項目負責人,直接對公司信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負主要責任,工程中所需的員工自行安排。

二、本公司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協調,解決不了,可向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總包合同以及本合同和辦法同時生效,所有條款一併執行。

2、乙方必須按總包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應按期按質完成。第十二條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附工程設備機械一覽表總承包方:

項目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公司法律顧問:

鑑證機關:

年 月 日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5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爲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爲今後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並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製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爲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爲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擬稿,文件形成後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文件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審覈簽發。

3. 以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文件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簽收,並於接見當日,按領導批准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文件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打印所有文件必須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打印,各部門擬草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打印,打印文件、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覈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並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遊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應該與公司簽訂聘用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爲合同關係,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天40元。

②住宿費每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覈,並報總經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後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覈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②出差人憑覈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返回後,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覈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准同意後進行報銷。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6

考勤制度

爲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時間爲14:00-18:00,根據生產情況,在全年生產旺季、淡季時作調整,但保證平均工作時間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第二條:員工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時間高效飽和。

第三條:員工考勤實行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必須如實簽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爲他人或委託他人打卡以僞造出勤記錄,違者罰50元/次。(兩人同罰)

第四條:員工應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曠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並徵得其同意,事後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請假:

(1)病假:需由社區以上醫院出據證明,因特殊情況未能請假辦妥手續的,如突發急病等員工須在當日內用電話或委託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復工後當日須補辦請假手續。

(2)事假:若員工因在工作時間內有重大事情須處理,可以書面向部門領導申請事假,領導簽字批准後,轉交考勤文員備檔考勤,假滿上班須及時到有關人員外銷假。

(3)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批准,連續請假2天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如未辦理手續或沒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無理由解釋者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按二天處罰,無故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無薪開除處理。

第六條:設立年度全勤獎,資金爲800元

(1)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獎。

(2)有下列情況者: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產假、婚假、不享受全勤獎。

第七條:上班時間每次遲到或早退5至15分鐘者,計件工罰5元,計時工罰當天工資30%;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計件工罰20元,計時工罰當天工資80%。

第八條:請全體人員自覺遵守,辦公室可根據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7

合同管理制度

總 則

爲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資料,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用心的好處。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務必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務必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爲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務必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務必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務必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狀況。

六、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務必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務必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資料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光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資料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光,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職責,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職責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務必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務必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爲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務必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職責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職責,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爲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爲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爲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職責,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用心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光,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務必思考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光。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務必主動帶給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狀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1、一般狀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務必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爲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爲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爲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務必貼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狀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爲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發包制度

爲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取承包單位,公司能夠對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能夠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務必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務必經公司批准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爲準。

五、建設工程務必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8

爲了規範公司與員工的行爲,建立有序的生產、經營、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公司與員工的共同權益,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特規定如下

第一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全體員工要緊密團結在董事會的周圍,堅決擁護和執行董事會的決議,處處爲公司利益着想、要盡職盡責、心往一處想、勁向一處使、團結互助,建設一支高效、務實、愛崗敬業的團隊。

第二條:公司的財產屬股東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部門和個人,爲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條:所有員工都必須服從領導、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細節,用一個一個細節來奠定公司的成長,使工作向高效率、員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發展。

第四條:爲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實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各種形式的分配製度,要求所有員工都精通業務,能自主處理各項事務,達到各負其責的目的,確立責任機制。

第五條:所有員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守則、明確其責任、維護其公司與個人的權益。行爲規範,做有紀律、有素質、有修養的好員工。

第六條:員工進廠時需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張,填寫職工登記表,進行崗前培訓,鑑定培訓書。用來辦理廠牌,領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時間爲: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時間爲7:00―11:30;趕貨期間另行通知。趕貨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廠方增加工資,鬧事並罷工者一律無薪開除出廠;工資發放時間爲次月30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第七條:中途有事需離開本廠者,須提前15天交辭工書給部門主管,經廠方同意,辭工期到後方可離廠。辭工到期者的工資,先結算清楚令其搬離本廠,待本廠發放工資日才前來領取。被本廠辭退者的工資,結算清楚後既搬離本廠。

第八條:廠內禁止一切賭博活動,凡是在廠內酗酒、打架、鬧事者一律按無薪開除出廠處理。晚上12點30分後關閉廠門,加班時間除外。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車間內一律不準吸菸。

第九條:工作上要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提高質量意識,堅持質量第一原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出廠,各部門主管、品檢必須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抓好生產進度,如因質量問題而耽誤貨期所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各管理人員的責任,並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和工資作爲補償。

第十條:各部門管理人員及辦公室人員,不得泄露工廠的任何機密,嚴禁拉幫結派,搞小集團,損害公司利益。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9

《保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保守國家和公司祕密,加強公司的業務管理,確保公司文件、業務資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必須程序確定、在必須時光內只限必須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職能部門,負責公司並指導下屬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保密教育,調查處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條 公司每個職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第二章 保密範圍的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範圍劃分原則是: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將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後果的各類事項,均屬公司祕密。

(一)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競標標底);

(二)損害公司聲譽;

(三)損害公司對外關係;

(四)妨害公司業務的開展;

(五)妨害公司有關規定、制度、計劃的實施;

(六)危害公司祕密業務情報來源的安全。

第六條 密級劃分:公司祕密文件的等級劃分爲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個性嚴重經濟損失或個性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的戰略發展策劃、公司的長遠規劃、重大項目的決策、整體財務狀況以及公司領導的變動,競標標底、公司技術、資質等。

2、機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領導會議的決定、公司的年度規劃、總體經營狀況、機構調整和部門、項目部負責人的人事變動等。

3、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指第1、第2項以外的公司內部規定、計劃、經營、財務、人事等狀況。

第七條 公司各類文件、資料密級由起草部門或專業公司提出密級推薦並由有關公司領導確定,由辦公室印製時加蓋“絕密、機密、祕密”字樣的印章。如辦公室有異議,可交有關領導改變密級。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的情形變化,密級能夠變更或解除,其審定權限與確定密級權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條 知曉範圍:第六條所定資料除公司領導有權全部知曉外,絕密級只限公司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爲務必知曉,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第十條 備份: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能摘抄或複印,確需摘抄或複印者須公司總經理批准,機密級資料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祕密級資料須經所屬部門或公司的負責人批准,交由辦公室複印並登記,複印者應詳細填寫清單,並註明複印件份數及去向用途,原則上年終應交回辦公室銷燬。

第十一條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該說的話不說;

(二)不該問的事不問:

(三)不該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

(五)不攜帶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隨便談論保密事項:

(七)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筆記本。

第十二條 如發生或發現泄密狀況,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和所在單位負責人,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三條 對於模範遵守本條例的單位的個人將予以表揚,對於制止他人泄密行爲或發現他人泄密及時報告、使公司能及時採取措施補救的職工,將視狀況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 對於違反條例,玩忽職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損失者,給予經濟懲處、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職責。對有過失及時報告並用心協助採取措施補救的,可酌情減輕懲處;對造成泄密後故意隱瞞不報的,將予以從重處理。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爲規範廠方和員工的行爲,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爲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覈、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僞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爲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爲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爲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爲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並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籤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籤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幹部(管理課主管)籤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籤核後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後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後聯繫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後,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於來訪者的左胸前)並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後,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並在“訪客登記表”上註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覈准,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後,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於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於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櫃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於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採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准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後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後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後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後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後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後,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覈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爲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籤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後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後交人事籤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籤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籤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於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塗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於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繫單,員工找主管籤,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籤,人事接單後予以籤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籤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籤卡、塗改工卡視爲無效,並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粘貼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爲,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跡,不能摺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製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爲: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後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爲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週歲,男子達到25週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爲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纔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週申請,並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幹部覈准後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幹部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特殊情況事後需補請假單,延假也需補寫請假單。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准後,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爲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並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爲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設備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設備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設備着火,要立即切斷電源,並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菸區內禁止吸菸。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准,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瞭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着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於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爲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廠方的商業祕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爲;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爲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爲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於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於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爲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後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爲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爲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爲: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絡遊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牀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並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設備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於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鬥毆、聚衆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行爲的;

(6)盜竊、貪污、侵佔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泄露廠方商業祕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覈辦法

目的: 爲合理評覈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範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覈,並稽覈其執行狀況.

3.1.評覈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覈,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並將評覈結果填寫於《月績效評覈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覈方式

3.2.1評覈及覈定權限: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覈,並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覈定;

組級幹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覈,並送交部門主管覈定;

課級幹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覈,並送交總經理覈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幹部:由總經理、董事長覈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並送交各單位,作爲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覈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項目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項目中,按項目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覈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覈,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爲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覈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並呈總經理覈定.

3.5.總經理覈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覈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覈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祕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於廠方的保密範圍:

(一)經營信息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信息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信息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及技術信息資料爲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爲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爲

祕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於廠方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於密級的文件、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開廠方祕密的設備或產品的研製、使用、保存、維修、銷燬,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廠方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祕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500元

1、泄露廠方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

2、已泄露廠方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廠方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爲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爲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着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着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複印機等嚴格按說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後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譁、閒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說,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爲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乾淨,禁止在辦公室吸菸。下班後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櫃)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檯曆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着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妝豔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範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衆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污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譁、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菸,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爲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設備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衛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設備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牀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牀位;

(2)室內佈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後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設備,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竈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兇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牆壁、公物上塗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於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臺走道欄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爲;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譁,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爲,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乾糧,其餘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臺衛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並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後,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纔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後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佔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爲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並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11

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管理制度

爲加強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採購管理的第一職責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於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採購,務必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透過考察綜合評選,採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瞭解,選取適宜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光等作出採購計劃,周密佈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採購供貨方後,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資料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光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後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後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帶給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

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12

(總則)

爲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爲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合作和團隊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制度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 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 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機關事務管理制度》

爲了嚴肅機關工作紀律,端正機關工作作風,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進公司規範化、制度化、正規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按國家規定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制定分季作息時間。分季作息時間表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機關上班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在2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元;遲到或早退在3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20元;超過一個小時,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超過半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0元,並按曠工半天處理,納入人力資源部年終考覈,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告知辦公室,以免發生考勤偏誤。

嚴格請銷假制度。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半天以內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請假二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及以上須以書面形式由部門領導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中層幹部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公司領導因事因病請假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

請假條統一交公司辦公室管理,

員工事假每月不超過一天的,不扣工資。

員工事假超過一天的,超出天數的工資,按該員工標準工資/天的50%扣發。

不假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工資扣發。年度曠工累計五天的,扣發全年獎金。

員工婚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病假、喪假等按規定休假,業務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安排,保證不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 注重個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員工上班須做到衣着整潔,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行爲規範。不得扎堆閒聊,不得上網遊戲影響工作,違者懲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員工不得做與本職業務無關的事,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哩。

第四條 不準酒後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誤。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飲酒,經領導批准後可休息。因私事飲酒,視其影響工作的情節扣發影響工作時間的工資。

第五條 維護公司整體利益,樹立公司團隊精神,確保步調一致,政令暢通。不準散佈損害公司形象的言論,不準在背後議論他人撥弄是非,惡意中傷他人。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扣發當月的績效工資,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

第六條 加強廉政建設,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務對象索取財物或在經濟交往中吃回扣,損害公司利益。違者一經查實,除如數退賠外,扣發1——3月的績效工資並通報全公司,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依法應受刑事處理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公司接待按領導意圖由辦公室、財務共同承辦,區別對待,控制開支,公司所有財務支付實行經辦人簽字、分管財務領導審覈、總經理簽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貪污、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資金給他人使用從中獲取好處。

第八條 尊重領導,服從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頂撞領導,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惡意頂撞領導經教育不改者辭退。

第九條 辦公室大門鑰匙統一收歸辦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用品採購由部門報計劃,辦公室綜合絡列採購清單,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執行,嚴禁多頭採購。所購物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分發、保管。

第十一條 除技術資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資料印發須經辦公室進行質量把關。任何對外發布通知、函件、(除項目部文件)須經總經理簽字後實施,嚴禁個人以公司名義在報刊、網絡、小報等形式發佈,違者重處並追究責任,以維護公司對外形象。

第十二條 公司各部門辦公室由總經理統一安排。

第十三條 員工出差補助按省內市外120元/天標準執行,甘、阿、涼、省外150元/天標準執行,經濟特區按200元/天標準執行。報名投標和爲項目部出差的差旅費由項目負責人負責。

第十四條 樹立安全防火、防盜、防泄密意識,各部門做到下班時人走燈滅電器關,每違反一次,扣責任人當月工資50元,技術、財務等部門,下班走人前須把資料整理好裝櫃上鎖,避免外來人員“順手牽羊”盜取本公司機密。

第十五條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資產、設備設施的維修由辦公室據實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十六條 強化客戶服務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公司員工要樹立服務就是效益的觀念,打破歸口接待,樹立員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戶進門有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個座位,一席中聽的話語,離開時有一句客氣的話,讓客戶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不得因個人行爲給客戶不良印象而影響公司業務。凡因客戶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員工有責任,且對公司業務拓展有影響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事人當年一個季度至一年的獎金,並不列入評選先進。

第十七條 機關工作紀律由公司辦公室實施,督查辦負責監督。

工作報告制度》

爲方便總經理準確把握各部門、各項目部的工作運行狀況,科學決策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中層或以上管理幹部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報告工作的對象:總公司各部門和各項目派駐人員。

第二條 報告工作時間:每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工作報告電傳至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通過登記整理後統一報送分管領導審覈,審覈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審覈完畢後報呈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報告工作的內容: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分公司報告當月管理狀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派駐管理人員工作開展的真實情況,存在的問題;派駐管理人員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

第四條 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該制度執行,並將報告情況進行登記考覈上報總經理。

第五條 強化管理約束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實。凡不按上述規定上交工作報告的,首次缺報扣責任人100元工資並於一個工作日內將工作總結電傳總公司辦公室。缺報按次數扣工資,並通報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 爲規範和嚴肅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確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鑑、項目部印章。

第三條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鑑和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失當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總監管理,使用失當由財務總監負責。印章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於保險櫃內,並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生意外。

第四條 印章的刻制和啓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並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項目部印章由項目部施工負責人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啓用應填寫《印章啓用申請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後發佈正式的啓用通知,註明使用範圍、啓用日期。辦公室保存《印章啓用申請表》一份,同時在公司《印章發放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第五條 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記表》,註明印章名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外出辦事或因事因病請假時,須請示總經理同意由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做到職責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項目部負責人。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財務辦理開戶、銷戶事宜應將相關資料帶回公司蓋章(特殊情況除外),需財務負責人書面向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拿出。

第七條 需加蓋公司印鑑時應先向公司辦公室彙報並報請總經理同意(工程招投標用章除外),印章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經辦人等,加蓋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公司印鑑管理人員嚴禁在有關抵押、貸款、借款、合同擔保等經濟合同(承諾、證明等)上加蓋公司印鑑,嚴禁在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鑑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八條 違反本制度以上規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外;還將追公司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合同管理制度》

爲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並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並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並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爲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後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爲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公司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公司辦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爲已有。

第三條 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範圍

第五條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屬歸檔範圍。

第六條 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覆文件,各部門、各項目部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覆;

(三)公司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形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形成的重要文件,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彙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電子文檔等);

(八)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成立、啓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簡介、榮譽,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門領導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領導、員工檔案;

(十三)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門、項目部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八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後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九條 各單位向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條 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繫,區別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各種協議、合同、營業執照(複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免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覆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資料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開。

(三)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

(四)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文件目錄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條 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爲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爲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爲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條 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爲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爲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爲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第十三條 公司辦公室對所保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鑑定,對於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燬。

第十四條 檔案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被鑑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五條 檔案材料鑑定小組審定,並經公司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第十六條 銷燬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並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第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九條 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並在登記薄上註銷。

第二十條 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塗改、折散、轉借複印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准。

第二十一條 借閱的檔案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二條 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三條 凡借閱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複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懲戒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凡違反制度,泄露祕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對塗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准轉借、複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扣500—1000元獎金,並予以通報批評,情況嚴重者辭職、辭退。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13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適用範圍

1.1 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物盡其用;

1.2 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申購、領用、發放等相關事項均適用於本辦法;

2 管理組織

2.1 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耗材的採購、保管、發放、費用分攤及報銷

2.2 各部門根據行政部領用標準提報並領取使用;

3 管理內容

3.1 辦公用品的申請

3.1.1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據本部門需要及《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附件1),填寫《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附件2),經過部門領導同意後,轉行政部。其中《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由各公司根據當地情況自行確定,報行政總監批准。

3.1.2行政部資產管理專員根據個人辦公領用標準(公司自定,報總部行政部備案,並不斷優化提高)及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確認各部門領用數量,填寫《辦公用品需求彙總單》(附件3),報行政總監同意後,轉採購專員組織採購進貨。

3.2 辦公用品購置

3.2.1 採購專員購買到位後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寫《入庫單》(附件4)。

3.2.2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採購。

3.2.3 財務專用辦公用品由財務部自行執行採購,但申購、入出庫手續必須遵守行政審批規定。

3.3 辦公用品的入庫

3.3.1 資產管理專員根據《入庫單》所列物品與所需採購物品覈對,並清點入庫,填寫《辦公用品庫存臺帳》(附件6)。

3.3.2 資產管理專員應每月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3.4 辦公用品的領用保管

3.4.1 資產管理專員在入庫完成後,聯繫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人領取。

3.4.2 屬於需臨時支領的辦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額標準覈定後領取,辦理出庫手續,填寫出庫單。

3.4.3 對於大件器具類辦公用品,行政部應本着多人合用原則組織領用;同時確定使用人。

3.4.4如因工作調動或離職,須按公司規定將個人保管的所有辦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門繼續留用的,確定使用人報行政,便於行政跟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

3.5 機器耗材(配件)管理

3.5.1 耗材、配件申請領用同辦公用品,可在每月《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中的填寫。

3.5.2 計算機配件如鍵盤、鼠標等出現故障需要更換的,確認不能維修的,可到行政部辦理領用手續,並將已壞配件歸還行政部。

3.5.3對於打印機、傳真機耗材,各部門應本着節約原則,提前作出需求計劃,通知行政部;同時行政部作爲管理部門,應對相應耗材的使用情況有詳細瞭解,對於常用、耗費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庫存。

3.5.4 資產管理專員對以上機器耗材(配件)同時也應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3.6 辦公用品及耗材的盤點及費用分攤

3.6.1 資產管理專員每月末應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保證庫房物品帳務相符。

3.6.2資產管理專員在每月30日前應對辦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門領用情況,將費用分解到各部門,進行費用覈定,填寫《辦公用品、耗材報表》(附件7),明確各部門費用。同時行政部將《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中的各部門費用抄送各部門負責人。

3.7 庫房管理:庫房物品必須擺放整齊,非庫房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

3.8 報銷:行政部採購人員以《物品申購單》、《入庫單》、《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作爲報銷依據進行報銷。

3.9 相關說明

3.9.1 對於不能按時提報辦公用品月度申請表的部門,行政部有權認爲該部門當月無辦公用品申請,不予採購相應用品。

3.9.2 部門申請金額超過計劃標準,行政部有權取消相應金額的申請數量。

4 附表

4.1 《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

4.2 《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

4.3 《辦公用品需求彙總單》

4.4 《入庫單》

4.5 《辦公用品(耗材)庫存臺帳》

4.6 《辦公用品、耗材報表》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14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用心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財 務 管 理 制 度

總 則

爲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務必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爲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職責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務必做到手續完備、資料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務必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務必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務必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務必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覈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覈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務必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爲固定資產,分爲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爲: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20xx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爲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爲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爲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務必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務必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爲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來源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來源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覈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務必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爲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務必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務必透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務必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務必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務必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爲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務必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職責。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務必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覈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務必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用心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透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到達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理解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善工作。

2022年公司規章制度 篇15

《派駐管理人員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所屬項目部規範化管理,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向項目部派駐管理人員。

第二條 公司派駐管理人員,代表公司對駐在項目部經營管理過程中帶給公司相關證件和印鑑服務,保證項目部有效經營管理,並與公司生產經營持續高度一致,維護公司和駐在項目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三條 派駐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調配,受人力資源部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派駐管理人員對公司負責,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和獎金。

第五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項目部投標工程需要時帶給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件等有關證件和加蓋公司印鑑服務,項目部應帶給工作條件,項目部業務出差等發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第六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向公司彙報工作開展狀況,對一個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設,提交工作日誌及工程合同簽訂應存檔的材料。

第七條 派駐管理人員因病因事請假離開工作地點,需書面請示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後再向公司分管領導請示,同意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持續與公司、項目部聯繫暢通。

第九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及時傳達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通知,經項目部負責人簽字後,及時將信息反饋回公司辦公室。

第三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職責

第十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項目部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保證其依法經營;

(二)參與項目部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保證其合法性、規範性和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協調性;

(三)依據公司合同及項目管理制度的規定,參與項目部的業務談判,帶給諮詢意見,負責合同資料的審查;

(四)依據公司規定,爲項目部辦理對外簽約授權,杜絕所有未經授權的人員對外簽約;

(五)協助項目部負責人做好業務開展工作。自覺維護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公司有關證件的印鑑管理工作中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公司營業執照、資質、技術人員等相關證書原件只能在業主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以及投標過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時才能帶給;沒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對於分公司、項目部中標或談妥的工程合同,應嚴格審覈把關並經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不得輕率在合同上加蓋公司印鑑;凡不屬於項目部經營片區和經營範圍內的工程合同應向公司彙報由總經理同意後才能加蓋印章,工程合同蓋章前應先與項目職責人簽訂內部職責書。

(三)加蓋公章的文件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用章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光、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簽字)、經辦人(簽字)等,並將用章登記狀況表每年年終上交公司辦公室。

(四)派駐管理人員嚴禁在銀行貸款、抵押、擔保、借款、與工程投標無關的證明、承諾、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四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項目部的經營活動,對項目部的經營活動提出推薦;

(二)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查閱項目部的有關文件資料,向有關人員瞭解和收集經營業績資料;

(三)對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生產經營過程中有嚴重違法違紀可能給總公司聲譽帶來嚴重影響的分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有懲處推薦權;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享有探親假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章制度,維護公司、項目部的利益;

(二)自覺理解項目部負責人的工作安排,爲項目部帶給優質服務

(三)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派駐管理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職工獎勵的規定,予以獎勵:

(一)在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尊嚴,制止、糾正違法行爲,防止或挽回公司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方面貢獻突出的;

(二)在運用所學技能,提高項目部經濟效益或挽回損失方面效果明顯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績的。

第十三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一)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泄露公司祕密,給總司、項目部造成損失的:

(二)明知項目部發生違法行爲,不制止、不報告,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

(三)在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或發生嚴重失誤,給公司、各及項目部造成損失的;

(四)從事了其他瀆職和嚴重錯誤行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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