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熱點問答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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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1年開始,廣東大學聯考將統一實行“3+3”的考試模式。對於廣東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你有什麼疑問呢?日前廣東省教育廳對於熱點問題進行了回答。具體下面跟小編來看看。

廣東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熱點問答解讀

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就全面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明確要求。近日,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對廣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答。

1、問:我省《實施意見》是如何制訂的?

答:2019年9月,國家頒發了《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爲推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明瞭方向、明確了任務要求。我省現行的大學聯考方案在維護教育公平,多元選拔人才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有待改進的問題,特別是評價標準、選拔方式、入學通道等相對單一的問題,難以適應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和健康成長的需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省主要領導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和要求,並認真制定好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稿聽取了各市、縣(市、區)教育局、中學、省內高校以及有關教育專家、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在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醞釀、反覆論證的基礎上,形成了《實施意見》,並在2019年上半年先後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和省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教育部今年2月同意備案後向社會公佈。

2、問: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考試招生制度的正確導向作用,積極推動素質教育和創新人才的培養,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教育強省和人力資源強省提供有力保障。

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爲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二是堅持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爲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在科目設置、考試組織、錄取實施等環節着力完善規則,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三是堅持科學選才。注重人才評價的系統性和綜合性,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滿足學校多元化的人才選拔要求和學生多樣化的學習選擇,提高選拔水平,促進科學選才,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實施。四是堅持有序推進。按照“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要求,統籌推進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堅持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積極有序推進各項改革,確保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順利推進、穩妥進行、不斷深化。

3、問: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按照國家部署,積極有序推進選拔方式、制度設計、保障機制、管理辦法的改革,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推動素質教育深入實施,促進考試招生公平公正,提高各類人才選拔水平,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4、問: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何亮點和特點?

答:《實施意見》按照國家頂層設計的要求,結合我省教育工作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實際,對全面深化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具體部署,明確了改革的五大任務和23條具體措施。主要的亮點和特點:一是堅持正確方向,體現廣東特色。我省改革方案把國家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頂層設計要求貫穿於全過程,既落實了國家頂層設計的改革方向、思路和重大決策,又總結了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驗,體現了廣東特色,如分類考試招生制度、一年多考制度和高校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模式等都是我省的改革特色。二是堅持問題導向,促進科學選才。我省改革方案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統籌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通過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改革高校招生錄取機制和改革監督管理機制,改變單一評價標準、評價方式,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體現了人才選拔培養規律,較好地滿足了高校多元化的人才選拔要求。三是堅持以生爲本,促進學生髮展。遵循教育教學規律,通過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一年多考制度、分類考試製度等,有效地引導素質教育,切實減輕學生考試負擔,增加了學生成長髮展的選擇性,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四是堅持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改革。我省改革方案在統籌規劃、系統設計的基礎上,按照“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分項目、分步驟穩步推進我省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如2019年的大學聯考加分政策調整,2019年的調整和優化二本招生錄取批次,2019年增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2019年出臺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2021年大學聯考實施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等改革內容,既有已啓動的單項考試招生改革,也有未來改革的任務和路線圖。五是堅持公平底線,深化陽光招生。我省改革方案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爲改革的重要內容,通過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推動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完善考試招生誠信體系等改革,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大力促進機會公平,大力促進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5、問:我省改革方案提出積極有序推進各項改革,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關係教育基本制度,必須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自上而下,統籌規劃,有序推進,審慎操作。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要求“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教育部鼓勵各省積極啓動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待上海、浙江試點一個週期,總結經驗、完善措施後再整體推進。因此,全國大部分省(區、市)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整體推後一年。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我省明確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即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9年、2019年陸續展開,2019年啓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21年大學聯考實行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分年度、分項目、分步驟,穩步有序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各項改革工作。

6、問:如何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

答:《實施意見》對中國小招生制度進行了總體設計、統籌推進,對改革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破解中國小擇校難題。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推進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爲依據錄取高中階段學校新生;全省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的招生辦法,逐步擴大優質高中指標到校比例。具體改革辦法由各地市制定。

7、問:爲什麼要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的科目和次數是多少?

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是黨的xx屆三中全會《決定》和國務院《實施意見》提出的要求。學考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均列入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等14門。目的是引導學生認真學習國家規定的所有科目,避免發生嚴重偏科,同時也爲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創造條件。學考分散安排在各學期進行,創造條件爲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個科目兩次參加考試的機會,同時計最好成績爲最終結果,可以減輕學生集中備考和一次考試所產生的心理焦慮和精神負擔,同時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高中學校更加註重個性化教育,更多地實施因人施教。

8、問:怎樣增強學考權威性,確保考試安全有序、成績真實可信可用?

答:學考由省、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組織實施,這就保證了它的規範性、安全性、科學性、公信力和權威性。一是大部分科目由省級專業命題機構按照國家課程標準統一組織命題,確保試題的科學性。二是大部分科目考試在標準化大學聯考考場裏進行,確保考試的安全。三是統一閱卷程序、統一標準和方式,確保評分準確。在這方面,我省已經有了實踐經驗。從2019年開始,我省學考就已向考生提供1年2次考試機會;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統一評定成績;目前,我省標準化考點考場建設已有了確保考試安全的技術支撐。學考考試管理與大學聯考一樣,全部在標準化考點和考場進行,考試全程監控錄像。省教育廳將於2019年制定完善學考制度的實施方案,對實施學考工作作出具體的規定。

9、問:爲什麼要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答:一是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是黨的xx屆三中全會《決定》和國務院《實施意見》提出的要求。二是人的發展和人才選拔標準應具有全面性;而考試成績主要反映學生的認知水平,不能完全反映學生的行爲表現,也不能完全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把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情況結合起來評價和選拔人才,方式更加科學,有助於扭轉單純用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做法,促使人才評價和選拔從只看冷冰冰的分,到關注活生生的人,實現知行統一。

10、問:怎樣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如何保證綜合素質評價規範有序、真實可信?

答:一是規範評價內容,確保全面真實。如實記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活動和表現並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學生高中階段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發展情況。注重考查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做到有據可查。二是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和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客觀真實準確地記錄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的情況及突出表現。三是規範管理,強化監督。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監督管理機制,嚴格記錄和評價程序,建立公示、申訴和誠信責任追究制度,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要進行公示,確保公開透明、內容真實準確。通過這些制度的設計,保障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可靠。省教育廳將於2019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實施方案,對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出具體的規定。

11、問:基於大學聯考基礎上綜合評價錄取是指什麼?

答:2019年,我省在南方科技大學試點進行基於大學聯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學校錄取的標準中,大學聯考成績佔60%,學校測試佔30%,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佔10%,簡稱“631”錄取模式。近幾年,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學、北師大—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等高校先後參與了這項改革。從改革試點的情況看,“631”錄取模式在人才選拔、促進學生成長方面取得了較好成效。《實施意見》明確,我省將繼續深化基於大學聯考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發揮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的積極作用,逐步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和多元化的人才選拔機制。

12、問:對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有何考慮?

答:我省是全國進城務工人員第一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2019年底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確定了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的條件,要求積極穩妥、分步有序地解決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問題。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改革方案把促進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作爲維護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內容,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措施,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

13、問:我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什麼時候啓動?

答:《實施意見》明確我省2019年出臺我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2021年大學聯考開始實行新的大學聯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具體方案將在2019年制定並公佈。

14、問:從現在到實行新的大學聯考方案期間,我省大學聯考實行什麼方案?

答:我省2019年出臺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2021年大學聯考實行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即2019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實行新的大學聯考方案,現在在讀的高中學生以及2019年、2019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仍執行目前的大學聯考方案,考試科目、內容和方式不變,從2019年起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統一大學聯考科目使用全國卷。在實施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前,這幾年過渡期,各中學和考生要按照目前的大學聯考方案要求安排好教學和備考工作。

15、問:新一輪大學聯考改革是否分文理科?考試科目如何組成?

答:考試科目設置是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實施意見》對此已明確了改革的方向,即實行“3+3”考試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實行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和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方式,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每科滿分150分。考生大學聯考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門科目成績組成。計入大學聯考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考試科目組合上不分文、理科。

16、問:哪些科目提供一年多考?

答:爲減輕考生集中應考的壓力,改變“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和統一大學聯考的外語科目,將創造條件爲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由考生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參加考試,並選擇最好的成績使用。

17、問: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包括哪些形式?考生如何報考?

答: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指從統一大學聯考中分離出來的實行單獨招生的考試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證書”考試、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三二分段、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試招生形式。

《實施意見》明確要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逐步實現考試的內容、形式、時間安排和錄取與普通本科院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2019年我省將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增加語文、數學、英語3門考試科目,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自願選擇報考,並以此成績作爲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的成績;2019年啓動新的大學聯考方案後,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改革。高職院分類考試方案由省教育廳制定,考生報考辦法將在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專項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確。

18、問: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有何變化?下一步如何考慮?

答:《實施意見》明確2019年起將創造條件逐步淡化和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根據我省招生工作的實際,我省從2019年起,將原第二批本科A類及B類兩個招生錄取批次調整合併爲“第二批本科批次”。今後,我省將創造條件逐步減少和淡化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讓學生有更多選擇院校和專業志願的空間。

19、問:如何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

答: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我省實施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在省屬重點高校安排一定的專項計劃,面向貧困地區招收農村學生,切實提高貧困地區農村考生上重點高校比例。近年來,通過實施專項計劃,我省21個扶貧開發重點縣農村學生一本錄取率,與全省農村地區學生一本錄取率基本持平,進一步縮小了與其他地區的差距,有力地促進了教育公平。下一步,我省將進一步完善農村專項計劃的實施辦法,實行單獨批次、單獨劃線、單獨錄取的招生辦法,切實提高我省農村學生就讀重點高校的比例,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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