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定(精選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52K

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定 篇1

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只供實驗室專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方可,並做好借用登記。

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定(精選6篇)

2、儀器設備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儀器設備要建立統一的賬冊,做到物、賬、卡相符,賬務清楚。

3、儀器設備陳放有條理,做到防塵、防震、防腐蝕、防火和防盜。

4、嚴格執行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不準盲目使用儀器設備。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要歸檔保管。

5、爲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和完整率,負責各儀器的管理人員應做好登記,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

6、需要專業人員操作的儀器設備,其他人員未經專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定 篇2

1.對購買的儀器(藥品),每次都要按類登記入冊。

2.實驗室儀器不得隨便借出,凡屬教學所需的儀器借出都要作好登記,用完及時歸還,以便實驗能正常開展。

3.實驗室的配套儀器,包括安裝的配套裝置,不得隨便拆散使用,以免失散,用好儀器要洗淨,整理好,放回原來的位置。

4.對實驗中所損壞的儀器應登記,學生實驗中正常損失的儀器除登記外,要找出原因,從中獲得實驗知識;對不按照操作規程實驗,以致儀器損壞的,應由學生賠償一定的損失。

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定 篇3

一、教學儀器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條件,是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作用。

二、實驗室各項儀器設備要按國家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建立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帳,做到總賬、分類賬相符,儀器與櫥上的目錄卡片相符。

三、儀器存放應定櫥定位,做到分類科學、取用方便。要按儀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塵、防壓、防潮、防蛀、防黴、防磁等工作

四、化學藥品要按化學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櫃中,實行雙人雙鎖制,嚴格領用手續,藥品與儀器分室保管。

五、要建立儀器的質量、技術資料檔案,各種儀器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六、要按照《儀器借還制度》、《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安全防護制度》的要求做好儀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教師的演示實驗應提前一天,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三天,將“實驗通知單”送交實驗室,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做好準備,確保實驗成功,如遇特殊情況不能開設,應及時和教師聯繫。

八、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變動,應在學校領導的主持下,辦理交接手續。

實驗室儀器設備是我院進行實驗教學、科學研究的重要裝備,爲管好、用好儀器設備,充分提高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應做到管好、用好,做好防塵、防潮、防震工作,做到會操作、會檢查、會一般維修、會保養,確保儀器設備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2、儀器設備管理都要建立技術檔案,內容包括儀器設備的各種資料及技術卡片。

3、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精密和大型儀器的使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進行操作。

4、實驗室的儀器設備都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級,做到合理使用。

5、實驗室技術人員對本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負全部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移動、調換、拆裝和外借儀器設備。

6、實驗室儀器的管理,應做到帳、物、卡完全相符。

7、實驗室的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辦理相應借用手續。凡借到校外使用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借出。

8、實驗室儀器設備精密程度、完好率要達到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標準。

9、實驗室儀器設備一般不得拆改,如確需拆改,應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理由,提交科學論證材料,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10、實驗室要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使用記錄等。

11、爲提高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在保證完成實驗教學、科學研究任務的前提下,可以拓展對外技術服務,所得經濟收益按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定 篇4

一、化學農藥等有毒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實驗需要提出領取計劃,由有關領導簽字後實驗員購進,交專管人員上帳,放保險櫃中保存。

使用這些由使用人到專管人員處按計劃量領取、登記,當天用剩的藥當天送回專管人員處保管。

科研使用有毒品由科研人員自己領取,領回後交專管人員保管,使用時按第二條辦理。

劇毒品外單位借用時,經實驗室主任同意,辦理借用手續,登記藥品名稱,借用數量、時間,借用人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

二、易燃、易爆、腐蝕性藥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各實驗課藥品需要計劃提出領取計劃,由有關領導簽字後購進,由有關人員登記、分類保存,易燃品要遠離火源,易爆品要防止碰撞。

科研用上述藥品由自己領取,領回後交實驗室有關人員保管。

三、一般化學藥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各實驗課提出的藥品計劃提出領取計劃,領導簽字後由實驗員購進,登記入庫;科研用一般化學藥品由科研人員自行領取保管。

四、菌種

實驗室主任根據需要提出領取計劃,領導簽字後由有關人員領取,領回後交實驗員登記保管。

使用菌種要登記,用後要做滅菌處理,菌種不可帶出實驗室。

菌種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按劇毒品第4條辦法處理。

各種化學藥品都要節約使用,能用定性試劑就不用定量試劑,能用低純度化學試劑就不用高純度的。

科研用化學試劑在科研結束時所剩化學試劑歸實驗室所有。科研用少量化學試劑,如幾克、十幾毫升可在實驗室內串用。

任何人不得將化學試劑佔爲己有或送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定 篇5

1.實驗教學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2.對危險品的裝運必須小心謹慎,嚴防震動、撞擊、磨擦、重壓和傾倒。

3.危險品進出倉庫,應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做好單據交接及收發登記工作。

4.危險品保管員要嚴格檢查危險品包裝是否可靠,有無損壞,標籤是否脫落,如發現包裝不可靠,應立即設法維護或更換。

5.危險品必須指定熟悉危險品業務的專人保管,存放地點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和防護設備。

6.性質互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險品倉庫內,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品應定期檢查,防止自燃、變質或爆炸事故的發生。

7.領用危險品時,必須由任課教師新筆在危險品領用單上填寫品名、數量、用途交主管校長簽字批准,由熟悉危險品業務知識的專人領用和管理。要切實防止領後因保管不善而發生意外。

8.領用人對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生意外後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實驗人員應詳細指導。

9.使用後剩餘的危險品,應立即送還,並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國家有關要求處理好。

實驗室儀器管理規定 篇6

1、學校實驗室因需要購進的危險品、毒品包括易燃易爆及對人體有嚴重傷害的物品,須由專人專櫃保管,並將購置日期和數量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危險品、毒品管理的責任人及其職責按市公安局關於危險品的管理規定執行。

3、實驗室所存危險品、毒品只供教學使用,一切無關人員禁止取用,且每次取用危險品、毒品都必須把取用人、用途、數量、日期記錄在案,即取即用,慎防散失。

4、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危險品、毒品庫(櫃)是否完好,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安全。萬一出現事故,應及時報告學校責任人並儘快做出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