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範文(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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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

目 錄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精選21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九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十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爲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爲,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爲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覈、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8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9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僞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爲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3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14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6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於)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19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1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爲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合同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 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29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0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31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2)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2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爲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3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34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爲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35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6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7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需查看工資清單的,公司應給予方便。

第38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並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15日內支付員工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39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0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爲:工齡不滿五年者,爲本人基本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爲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爲本人基本工資的80%。

第41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爲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爲本人工資的60%。

第42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3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全額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

第44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經員工確認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5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6條 公司依法爲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2

一、制度

二、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三、工廠管理制度集

四、工廠管理規章制度

五、工廠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六、工廠規章制度-印刷廠膠印車間

七、工廠規章制度-印刷廠車間規章制度

八、工廠規章制度-新員工進廠須知

九、工廠規章制度

十、工廠規章制度參考

其中《工廠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如下:

總則 

(一)工廠爲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菸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菸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其中《工廠規章制度》簡介如下:

一、 廠規廠紀

爲了使企業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特制定以下規定:

1、 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 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 進入廠區必須佩帶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文明員工。

4、 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保持公共衛生環境。

5、 上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 嚴禁在禁菸區內吸菸,嚴禁酒後上班。

7、 保守生產與業務祕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8、 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爲確保安全生產,嚴禁在車間和非吸菸區吸菸,載貨電梯只准載貨,嚴禁載人。各組在下班時要把針車開關關好,墊好壓腳,做到人走燈熄機停。

10、 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11、 同事之間要友好團結,嚴禁鬥毆打架。

12、 積極工作,認真負責,確保本廠業務蒸蒸日上。

13、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刷卡,不得委託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必須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部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二、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 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15分鐘計0.5小時)爲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 每個星期的週六和週日爲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節,但必須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週六和週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2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清明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爲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必須以員工自願爲基礎,並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情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有政府延長工作時間批文除外)。

6、 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並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後必須補辦相關手續。

7、 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 考勤統計員必須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3

(總則)

爲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爲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合作和團隊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制度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 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 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機關事務管理制度》

爲了嚴肅機關工作紀律,端正機關工作作風,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進公司規範化、制度化、正規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按國家規定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制定分季作息時間。分季作息時間表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機關上班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在2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元;遲到或早退在3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20元;超過一個小時,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超過半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0元,並按曠工半天處理,納入人力資源部年終考覈,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告知辦公室,以免發生考勤偏誤。

嚴格請銷假制度。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半天以內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請假二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及以上須以書面形式由部門領導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中層幹部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公司領導因事因病請假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

請假條統一交公司辦公室管理,

員工事假每月不超過一天的,不扣工資。

員工事假超過一天的,超出天數的工資,按該員工標準工資/天的50%扣發。

不假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工資扣發。年度曠工累計五天的,扣發全年獎金。

員工婚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病假、喪假等按規定休假,業務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安排,保證不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 注重個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員工上班須做到衣着整潔,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行爲規範。不得扎堆閒聊,不得上網遊戲影響工作,違者懲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員工不得做與本職業務無關的事,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哩。

第四條 不準酒後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誤。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飲酒,經領導批准後可休息。因私事飲酒,視其影響工作的情節扣發影響工作時間的工資。

第五條 維護公司整體利益,樹立公司團隊精神,確保步調一致,政令暢通。不準散佈損害公司形象的言論,不準在背後議論他人撥弄是非,惡意中傷他人。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扣發當月的績效工資,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

第六條 加強廉政建設,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務對象索取財物或在經濟交往中吃回扣,損害公司利益。違者一經查實,除如數退賠外,扣發1——3月的績效工資並通報全公司,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依法應受刑事處理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公司接待按領導意圖由辦公室、財務共同承辦,區別對待,控制開支,公司所有財務支付實行經辦人簽字、分管財務領導審覈、總經理簽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貪污、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資金給他人使用從中獲取好處。

第八條 尊重領導,服從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頂撞領導,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惡意頂撞領導經教育不改者辭退。

第九條 辦公室大門鑰匙統一收歸辦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用品採購由部門報計劃,辦公室綜合絡列採購清單,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執行,嚴禁多頭採購。所購物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分發、保管。

第十一條 除技術資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資料印發須經辦公室進行質量把關。任何對外發布通知、函件、(除項目部文件)須經總經理簽字後實施,嚴禁個人以公司名義在報刊、網絡、小報等形式發佈,違者重處並追究責任,以維護公司對外形象。

第十二條 公司各部門辦公室由總經理統一安排。

第十三條 員工出差補助按省內市外120元/天標準執行,甘、阿、涼、省外150元/天標準執行,經濟特區按200元/天標準執行。報名投標和爲項目部出差的差旅費由項目負責人負責。

第十四條 樹立安全防火、防盜、防泄密意識,各部門做到下班時人走燈滅電器關,每違反一次,扣責任人當月工資50元,技術、財務等部門,下班走人前須把資料整理好裝櫃上鎖,避免外來人員“順手牽羊”盜取本公司機密。

第十五條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資產、設備設施的維修由辦公室據實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十六條 強化客戶服務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公司員工要樹立服務就是效益的觀念,打破歸口接待,樹立員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戶進門有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個座位,一席中聽的話語,離開時有一句客氣的話,讓客戶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不得因個人行爲給客戶不良印象而影響公司業務。凡因客戶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員工有責任,且對公司業務拓展有影響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事人當年一個季度至一年的獎金,並不列入評選先進。

第十七條 機關工作紀律由公司辦公室實施,督查辦負責監督。

工作報告制度》

爲方便總經理準確把握各部門、各項目部的工作運行狀況,科學決策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中層或以上管理幹部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報告工作的對象:總公司各部門和各項目派駐人員。

第二條 報告工作時間:每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工作報告電傳至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通過登記整理後統一報送分管領導審覈,審覈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審覈完畢後報呈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報告工作的內容: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分公司報告當月管理狀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派駐管理人員工作開展的真實情況,存在的問題;派駐管理人員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

第四條 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該制度執行,並將報告情況進行登記考覈上報總經理。

第五條 強化管理約束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實。凡不按上述規定上交工作報告的,首次缺報扣責任人100元工資並於一個工作日內將工作總結電傳總公司辦公室。缺報按次數扣工資,並通報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 爲規範和嚴肅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確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鑑、項目部印章。

第三條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鑑和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失當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總監管理,使用失當由財務總監負責。印章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於保險櫃內,並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生意外。

第四條 印章的刻制和啓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並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項目部印章由項目部施工負責人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啓用應填寫《印章啓用申請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後發佈正式的啓用通知,註明使用範圍、啓用日期。辦公室保存《印章啓用申請表》一份,同時在公司《印章發放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第五條 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記表》,註明印章名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外出辦事或因事因病請假時,須請示總經理同意由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做到職責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項目部負責人。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財務辦理開戶、銷戶事宜應將相關資料帶回公司蓋章(特殊情況除外),需財務負責人書面向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拿出。

第七條 需加蓋公司印鑑時應先向公司辦公室彙報並報請總經理同意(工程招投標用章除外),印章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經辦人等,加蓋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公司印鑑管理人員嚴禁在有關抵押、貸款、借款、合同擔保等經濟合同(承諾、證明等)上加蓋公司印鑑,嚴禁在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鑑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八條 違反本制度以上規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外;還將追公司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合同管理制度》

爲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並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並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並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爲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後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爲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公司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公司辦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爲已有。

第三條 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範圍

第五條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屬歸檔範圍。

第六條 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覆文件,各部門、各項目部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覆;

(三)公司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形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形成的重要文件,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彙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電子文檔等);

(八)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成立、啓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門、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簡介、榮譽,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門領導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領導、員工檔案;

(十三)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門、項目部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八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後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九條 各單位向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條 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繫,區別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各種協議、合同、營業執照(複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免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覆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資料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開。

(三)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

(四)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文件目錄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條 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爲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爲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爲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條 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爲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爲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爲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第十三條 公司辦公室對所保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鑑定,對於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燬。

第十四條 檔案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被鑑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五條 檔案材料鑑定小組審定,並經公司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第十六條 銷燬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並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第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九條 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並在登記薄上註銷。

第二十條 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塗改、折散、轉借複印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准。

第二十一條 借閱的檔案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二條 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三條 凡借閱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複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懲戒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凡違反制度,泄露祕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對塗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准轉借、複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扣500—1000元獎金,並予以通報批評,情況嚴重者辭職、辭退。

《經營管理制度》

爲嚴肅公司紀律,端正經營作風,規範化管理公司,正確指導公司、項目部、辦事處經營工作。督促員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標入圍、中標率。加強簽約項目合同管理。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以客戶爲上帝,竭成作好各項服務,更進一步地轉變經營作風,特制定本制度並遵照執行。

一 證件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稱證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國家稅務登記證、地方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等生產經營中所需的企業證件及個人證件(包括法人代表證明書、建造師、職稱、畢業證、崗位證、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社保證等)。

2.爲保證公司證件以及人員證件的正確使用,公司證件由辦公室保管,個人證件由辦公室查閱後用辦公室保存複製件,個人保存原件,由辦公室分類存檔,由公司出資辦的個人證件由公司保管,須壓證管理的按照有關部門要求辦理。

3.證件申報及年審:由辦公室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保證所有證件在有效期內正常使用,不影響公司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4.公司證件、人員證件外出報名或開標等必須由公司人員攜帶證件隨同前往,若遇特殊情況需將證件外借,由部門主任請示公司總經理或分管領導同意後才能借出,並在規定時間內收回。若擅自將公司證件借出應由辦公室承擔全部責任。

5.所有一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由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轉出由董事長總經理親自管理,聘(轉)入由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負責。

6.證件借用程序:

①各部門、項目部急辦事處,因工作急需借用公司相關證件原件,須出據書面申請,並在申請上註明使用時間、事由及相關事項。經相關領導同意後,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②各部門因工作急需複印公司相關證件原件,按上述履行手續後,由辦公室複印,交由辦公室主任在複印件上註明其複印的用途再加蓋公司行政印章,方可交由借件人。

③使用證件的部門和當事人,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如證件遺失,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凡遺失證件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借用部門或借用當事人承擔。

7.中標需要押證施工的項目,項目部施工責任人須書面請示公司,經營部主任上報總經理或分管領導同意後,按領導指示壓證,通知財務室收取證件保證金和證件使用費,辦公室督促項目部在項目完工後及時交還公司。

二 招投標管理制度

1、根據招標(邀標)項目要求對項目投標前綜合實力進行考察,確定是否參與投標。確定參與投標的項目,部門主任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費標準和項目資質要求等確定繳納報名初期費,並將項目投標人聯繫電話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辦公室存檔,同時電腦裏建立客戶檔案資料。

2、嚴格收費程序,投標報名時收取投標資料費,未收取投標資料費的採取擔保責任制,誰擔保誰負責制,擔保人在不超過項目開標後一個月內完清費用。公司規費一律由財務統一收取,杜絕非財務人員收款不交或不計帳。確因工作需要委託代收的,回公司後須及時解交財務並出具收據。

3、嚴格按照招標公告要求提供合理的報名資料,安排公司人員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交回辦公室時,辦公室主任登記後轉交給公司招投標負責人,並在《投標項目文件編制詳情表》上簽字確認,再由公司招投標負責人根據投標文件的性質、開標時間等安排人員製作文件,製作人按照文件要求將該工程提交保證金時間、帳號、保證金等相關內容提供給財務部,製作人在簽收招標文件後,熟讀招標文件,在兩個工作日內對招標文件中有要求的業績、人員、開標人員等不能滿足的問題及時反應給公司招投標負責人,公司招投標負責人根據情況書面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後再確定業績、人員的使用和開標的法定代表委託人。招標文件要求帶原件開標的項目在開標前兩個工作日將開標原件清單交由公司招投標負責人,公司招投標負責人按照公司證件進行合理調配並將開標原件移交到法定代表委託人。

4、製作人必須熟讀文件,深刻理解文件條款含義,對招標文件中有不清楚或不能確定的,由製作人向招標代理公司或業主單位以電話或傳真形式諮詢並作好記錄,得到準確答覆後製作人按此要求製作文件;商務標部分由項目投標人自行報價,再由公司招投標負責人根據項目情況確定最終報價。若製作人曲解文件的真正含義,擅自作主,由製作人承擔全部責任。

投標文件製作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文件的製作,要求投標文件在開標前兩個工作日完成,每推遲一天按50元/天扣工資或獎金,如客戶有特殊要求標書製作完成時間,應滿足客戶要求如期完成。對所製作文件資料不能按時遞交,商務標懲處:對責任人按投標報價的0.03%扣工資或獎金,資審文件懲處額:300元/個。

5、若製作人不服從安排拒絕製作投標文件,其產生的後果由被指定人負責。將上報公司按有關規定予以懲處,部門主任及時報告公司分管領導作出相應決定。

6、文件質量實行誰製作誰負責制,製作人員按文件要求將資料製作完成後,應逐頁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整理成套,以成品資料形式交到公司招投標負責人審查。審查文件負責人根據文件要求逐頁審查,並將審查情況書面記錄在《文件審查記錄表》上以備查考。對不符合文件要求和沒有按文件要求製作的,有權要求重新制作並懲處。其懲處標準是:

文字、標準符號錯誤:5元/個

格式與文件要求不符:10元/篇

附件資料遺漏50元/篇。

由於製作人沒有按文件要求仔細審查文件,導致資審、投標失誤或不能入圍,因資審原因廢標處罰製作人資審文件500元/個。

投標文件審查無誤後,製作人通知辦公室主任聯繫裝訂成冊並加蓋印章,並開具繳款通知單到部門主任,部門主任通知財務收取資料費,完清費用後由文件製作人密封,交由法定委託開標代理人辦理遞交事宜;開標人應將開標詳情及時反饋回公司。

爲保證投標項目合法權益,項目投標人對標書檢查在公司進行;所有投標文件在離開公司時必須全部密封;遇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執行。

招標文件實行製作人對文件管理與保存。加強檔案管理,提高檔案利用價值。爲方便招標項目資料查證每月底將本月已開標的項目招標文件、圖紙、清單整理成套,編號存入檔案櫃。公司對文件檔案遺失將嚴格追究保管人經濟責任。

《保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保守國家和公司祕密,加強公司的業務管理,確保公司文件、業務資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職能部門,負責公司並指導下屬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保密教育,調查處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條 公司每個職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第二章 保密範圍的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範圍劃分原則是: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將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後果的各類事項,均屬公司祕密。

(一)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競標標底);

(二)損害公司聲譽;

(三)損害公司對外關係;

(四)妨害公司業務的開展;

(五)妨害公司有關規定、制度、計劃的實施;

(六)危害公司祕密業務情報來源的安全。

第六條 密級劃分:公司祕密文件的等級劃分爲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經濟損失或特別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的戰略發展策劃、公司的長遠規劃、重大項目的決策、整體財務情況以及公司領導的變動,競標標底、公司技術、資質等。

2、機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領導會議的決定、公司的年度規劃、總體經營狀況、機構調整和部門、項目部負責人的人事變動等。

3、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指第1、第2項以外的公司內部規定、計劃、經營、財務、人事等情況。

第七條 公司各類文件、資料密級由起草部門或專業公司提出密級建議並由有關公司領導確定,由辦公室印製時加蓋“絕密、機密、祕密”字樣的印章。如辦公室有異議,可交有關領導改變密級。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的情形變化,密級可以變更或解除,其審定權限與確定密級權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條 知曉範圍:第六條所定內容除公司領導有權全部知曉外,絕密級只限公司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爲必須知曉,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第十條 備份: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能摘抄或複印,確需摘抄或複印者須公司總經理批准,機密級資料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祕密級資料須經所屬部門或公司的負責人批准,交由辦公室複印並登記,複印者應詳細填寫清單,並註明複印件份數及去向用途,原則上年終應交回辦公室銷燬。

第十一條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該說的話不說;

(二)不該問的事不問:

(三)不該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

(五)不攜帶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隨便談論保密事項:

(七)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筆記本。

第十二條 如發生或發現泄密情況,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和所在單位負責人,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三條 對於模範遵守本條例的單位的個人將予以表揚,對於制止他人泄密行爲或發現他人泄密及時報告、使公司能及時採取措施補救的職工,將視情況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 對於違反條例,玩忽職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損失者,給予經濟懲處、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過失及時報告並積極協助採取措施補救的,可酌情減輕懲處;對造成泄密後故意隱瞞不報的,將予以從重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覈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爲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由財務總監、會計、出納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總監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覈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會計覈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覈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二)按照經濟覈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使用效果,每月5號將總公司收入、支出情況,每月10號將分公司收入、支出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並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財務專用章和密碼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五)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隨時做好資金的儲備調度,確保主要領導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運行。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覈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覈現金收付憑證。月底對賬後次月3號前將對賬單(銀行現金餘額)上報總經理和分管領導。

(四)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五)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六)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覈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每月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在次月8號前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書面報告,按領導指示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覈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分管財務領導監交。財務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 支票由出納員購買並保管。支票使用時須先填寫日期、金額、用途,再加蓋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號碼和相關內容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覈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

第二十條 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件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錢票分離,現金收入由專人開票,出納收款,月結兌賬,做到錢票相符。

第二十三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爲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職員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500元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填制憑證後由經辦人簽字,確認時間、天數無誤在七天之內並報分管財務領導審覈,送總經理簽字,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覈算手續。

第二十六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覈,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二十七條 職工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工資標準、辦公室考勤情況制定職員工資表,交分管財務領導審覈,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發放。

第二十八條 財務匯款(除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外),由財務會計審覈《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審覈人、總經理簽字。

第二十九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第三十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一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覈、記帳、主管),由財務部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部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三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由財務部編造清冊,移交總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除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外,任何人不得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違者給予停職處理。

懲處辦法

第三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覈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懲處的。

第三十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並賠償損失,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僞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爲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納入基本賬戶統一管理:

第1條、工程結算收入由公司統一開票,流轉稅、所得稅等稅費由公司統一交納。平時項目部所需費用先墊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領款時,按《成本管理條例》要求,由項目部將成本發票交財務部審覈、經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領導審籤後沖銷以前的借款,或作爲報賬領款的依據。

第2條、對應交納的稅費,工程結算款到賬一次,及時結算。流轉稅及附加按成都地區的應收標準,以到賬金額的3.56%計算,所得稅按省地稅局、川地稅發(20xx)043號通知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比例2%預留。利潤分成及管理費一次性或按到賬金額交納。項目部在第二次結算款時,若不能及時交足前次的成本發票,原則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稅務部門規定:按欠票金額的25%預交企業所得稅,逾期按每日5‰向稅務局交滯納金)。

第3條、項目部報賬、預借工程款必須有經辦人、項目部負責人簽名,或有項目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委託及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審籤後方能報賬或支付。

第4條、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工程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及工程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5條、公司開異地稅收管理證明,工程款轉入公司賬戶的工程,按以上有關條款辦理。

第二章 項目部建賬,公司兼管

(一)、項目部單獨覈算,公司統一做賬,財會人員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公司開異地納稅證明,在項目所在地開立臨時賬戶,各辦事處需向公司申請,經公司財務總兼審覈,領導審批同意方可開立項目臨時賬戶,開戶資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辦事處留複印件並保管密碼支付器,或派專人監管。

第6條、設立銀行臨時賬戶的項目部,其銀行預留印鑑由項目部財務公章和公司財務人員印章組成,工程結算收入先轉入總公司賬戶,然後全部轉入臨時賬戶內,由公司財務部監管。

第7條、收款票據及流轉稅費在當地交納。辦理異地納稅證明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所得稅按稅務部門要求代收,由公司統一交納。

第8條、工程進度費用支出:由項目部負責人或財會人員憑銀行進賬單、發票、稅票、到公司財務部辦理結算及報賬手續,以及在支票上加蓋銀行印鑑章。

第9條、項目部應按要求及時準備好成本發票,按成本管理條例要求,由項目部將報表和成本發票交財務部審覈、經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審籤後沖銷以前的借款,或作爲報賬領款的依據。利潤分成及管理費按與公司簽訂的內部協議要求交納。項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劃撥款時交足前次的成本發票,原則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及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10條、項目部報賬、預借工程款必須有經辦人、項目部負責人簽名,或有項目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方能報賬或支付。

(二)、項目部在當地開立臨時戶,獨立覈算,由公司預留印鑑和密碼器監管。

第11條、項目部獨立覈算必須要有符合條件的會計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職稱證、身份證複印件留公司),按規定時間向公司財務部報送會計報表,企業所得稅在開外經證時交納;不開外經證的按到賬金額的2-3.3%預留,在稅務指定地交納。

工程竣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決算、驗收有關資料,並將完整的會計憑證、賬本、報表交回公司,經公司財務部確認後,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12條、其它條款同二章(一)條款。

(三)、對大中型項目(或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派專參與項目部財務管理。工資、福利及有關費用由項目部承擔(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條款)。

(四)、對路途遙遠、交通不便、項目較小且當地銀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碼器的,可實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額交8%-15%管理費、流轉稅、所得稅、各種保證金後,印章、支票、依法納稅等全權委託項目部代爲辦理。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履約保證金。

第三章 全權委託,依法納稅,互利共盈。

第13條、在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條件下,對項目較小,金額不大,可委託項目部負責人在招標方以現金方式收款,應付稅費由項目部直接交納,其利潤分成及管理費按合同金額一次性-交納。

第14條、在工程開工前,按合同金額8%-15%收取項目部安全、質量、稅費保證金,工程完工時,項目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工程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保證金。

項目財務檔案管理

第15條、納入公司統一覈算的項目,其單據、發票、合同、決算、竣工資料,由財務部統一歸檔。

第16條、建立了臨時賬戶的項目部,平時的成本單據、發票,由項目部負責收集,報賬時交財務部並每月按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異地納稅證明、臨時開戶資料、中標通知書、合同、稅票等單據資料,由項目部和財務部相互配合及時歸檔。

第17條、所有單證、資料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在規定時間內交檔案室保管。

第五章、本制度從合同成立之日起執行。

《派駐管理人員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所屬項目部規範化管理,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向項目部派駐管理人員。

第二條 公司派駐管理人員,代表公司對駐在項目部經營管理過程中提供公司相關證件和印鑑服務,保證項目部有效經營管理,並與公司生產經營保持高度一致,維護公司和駐在項目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三條 派駐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調配,受人力資源部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派駐管理人員對公司負責,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和獎金。

第五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項目部投標工程需要時提供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件等有關證件和加蓋公司印鑑服務,項目部應提供工作條件,項目部業務出差等發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第六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向公司彙報工作開展情況,對一個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設,提交工作日誌及工程合同簽訂應存檔的材料。

第七條 派駐管理人員因病因事請假離開工作地點,需書面請示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後再向公司分管領導請示,同意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保持與公司、項目部聯繫暢通。

第九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及時傳達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通知,經項目部負責人簽字後,及時將信息反饋回公司辦公室。

第三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職責

第十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項目部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保證其依法經營;

(二)參與項目部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保證其合法性、規範性和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協調性;

(三)依據公司合同及項目管理制度的規定,參與項目部的業務談判,提供諮詢意見,負責合同內容的審查;

(四)依據公司規定,爲項目部辦理對外簽約授權,杜絕所有未經授權的人員對外簽約;

(五)協助項目部負責人做好業務開展工作。自覺維護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公司有關證件的印鑑管理工作中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公司營業執照、資質、技術人員等相關證書原件只能在業主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以及投標過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時才能提供;沒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對於分公司、項目部中標或談妥的工程合同,應嚴格審覈把關並經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不得輕率在合同上加蓋公司印鑑;凡不屬於項目部經營片區和經營範圍內的工程合同應向公司彙報由總經理同意後才能加蓋印章,工程合同蓋章前應先與項目責任人簽訂內部責任書。

(三)加蓋公章的文件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用章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簽字)、經辦人(簽字)等,並將用章登記情況表每年年終上交公司辦公室。

(四)派駐管理人員嚴禁在銀行貸款、抵押、擔保、借款、與工程投標無關的證明、承諾、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四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項目部的經營活動,對項目部的經營活動提出建議;

(二)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查閱項目部的有關文件資料,向有關人員瞭解和收集經營業績資料;

(三)對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生產經營過程中有嚴重違法違紀可能給總公司聲譽帶來嚴重影響的分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有懲處建議權;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享有探親假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章制度,維護公司、項目部的利益;

(二)自覺接受項目部負責人的工作安排,爲項目部提供優質服務

(三)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派駐管理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職工獎勵的規定,予以獎勵:

(一)在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尊嚴,制止、糾正違法行爲,防止或挽回公司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方面貢獻突出的;

(二)在運用所學技能,提高項目部經濟效益或挽回損失方面效果明顯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績的。

第十三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一)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泄露公司祕密,給總司、項目部造成損失的:

(二)明知項目部發生違法行爲,不制止、不報告,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

(三)在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或發生嚴重失誤,給公司、各及項目部造成損失的;

(四)從事了其他瀆職和嚴重錯誤行爲的。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4

第一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通告及公告要求。?

第二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

(一) 盡忠職守,服從領導,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不得有陽奉陰違等行爲。?

(二) 不得經營與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生產工作技能培訓,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得泄漏崗位操作技能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私舞弊。?

(五)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部門主管人員覈准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人員及物品進入工作現場。?

(七)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生產的產品(包括生產資料及複印件)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寫字樓辦公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直接管理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崗位及生產現場 、宿舍環境清潔整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菸,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 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爲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全體員工必須瞭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 各級現場管理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 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爲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覈准後方得使用。?

(十五) 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爲原則,生產單位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應按交貨期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視生產任務安排,任何人不得已任何藉口不參加,要已公司利益大於自己利益爲先,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四條 主管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代人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一日論處。第五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爲遲到。

2.遲到按公司規定處罰。?

3.工作時間提前5分鐘內下班者視爲早退。?

4.超過15分鐘後,打卡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並經主管簽名確認。?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及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簽名並開具放行條離開公司的除 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次日經部門主管證明才視爲不早退。多次下班不打卡者將按公司規定處罰。?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僞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應予解僱,不發給工資。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揮監督,忠實勤勉地執行其職務。對工作管理或崗位如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建議。?

第七條 公司員工平日的言行應誠實、謙讓、廉潔、勤勉,同事間要和睦相處以爭取公司榮譽。?

第八條 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簽到。簽到均應親自爲之,不得託人代爲簽到或代人簽到。違者依本規則的規定論處。?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除規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與其他正當事由外,均應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任意遲到或早退。如有違反者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 每月遲到或早退?

1 次至5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

6次至10次者以曠工一天論處。?

11次至15次者以曠工二天論處。?

超過15次概以曠工三天論處。?

(二) 遲到或早退除事先請準者,超過20分鐘起至一小時內,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以曠工半天論處。違反這兩項規定者依前面規定按日計扣薪資。? ?

第十條 公司員工對顧客或參觀來賓應保持謙和禮貌、誠懇友善的態度。對顧客委辦事項應力求周到機敏處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擱置不辦。?

第十一條 各級主管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其屬下員工有服從的義務,但對其命令有意見時可隨時陳述。第七條各級員工對於兩級主管管理同時所發生產命令或指揮,以直接道理命令爲準。?

第十二條 公司員工不得有下列行爲 ?

(一) 除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

(二) 對於本公司機密無論是否經管,均不得泄漏。?

(三) 未批准不得擅離職守。?

(四) 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善盡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

(五) 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文件、帳簿表冊或函件。

(六)未有緊急情況,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挪動或惡意損壞消防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若發現消防隱患應立即上報並及時報修處理。? ?

第十三條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直接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其涉及保證事項的保證人應負保證有關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5

辦公室管理制度

爲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

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覈、簽發。

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覈後方能復英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祕密文件由專人按覈定的範圍報送。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六、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文印管理規定

七、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櫻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櫻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九、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嚴禁擅自爲私人打英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二、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覈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覈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覈並報董事長批准後辦理。

十三、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十四、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電話使用規定

十七、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乾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項目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當月包乾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餘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使11公司系統的辦公工作實現規範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辦公程序,提高辦公效率,保障和促進11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務的發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

第二章 經理辦公會議

第三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分爲管理工作會和業務工作彙報會。

第四條每月第一、二、四周的週一上午8:40分召開管理工作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其他總公司領導)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及各管理部門正副職總經理(主任)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戰略、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章制度;決定重大投資或貿易項目、重要對外關係、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每月第三週週一上午8:40分召開業務工作彙報會,由總經理(或指定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各部門、各專業公司負責人蔘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業務工作彙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職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績、業務發展情況等。彙報單位應於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彙報。

第六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需要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在會議召開的上週五前以書面形式提出並附背景說明,送辦公室彙總篩選後,報總經理確定會議議題。議題確定後,由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會前準備(包括會議材料等)。

第七條經理辦公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集中決策及決定權。

第八條辦公室指定專人作好經理辦公會議記錄,並整理存檔。重要決議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有關單位或人員。辦公室對需貫徹落實的事項進行催辦、督察並反饋情況。

第九條總公司領導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必要時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決事項的協調落實。

第三章 公文處理

第十條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11公司系統外的單位制發正式文件。

第十一條國務院各部委及國務院扶貧辦來文(包括各部門收到或代領的),均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傳閱和歸檔。有關文件經辦公室同意,部門可複印留存。

第十二條凡以總公司名義發出的公文、函件及用總公司印章的,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審覈,並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全系統的文檔工作。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制定總公司_條例並指導全系統的_。

第四章 內部呈批

第十五條總公司各部門、11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等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領導彙報工作或請求批准有關事項,須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的呈批件,由該部門直送分管領導,領導籤批後直接退該部門辦理。屬於分管領導權限之外的,必須交由辦公室呈報總經理閱批,批後經分管領導閱後退呈報部門或根據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七條專業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報內容自行送交相關管理部門或分管領導。需報總經理審批的,應交由辦公室負責呈送,批後按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八條呈批件由總公司領導籤批後,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存查,呈報單位必要時可留複印件。

第十九條辦理呈批件必須打印,按規定填寫,規範用表,由承辦人及呈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如有附件應齊全有效。一般應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報時應附上次批示意見。

第二十條承辦部門要認真負責,收、交、轉、送要做到快速、準確、交接手續齊備,應建立收發文和交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應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爲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包括籤領文件、接聽通知並向本單位領導及人員傳達、報迭呈批件及其他相關事務。

第五章 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條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須經法規室審覈,報總經理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三條呈送國務院扶貧辦及各部委的文件,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報總經理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四條涉及總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辦公室祕書處審覈,經分管領導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五條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辦公室主任批准後用印。

第六章 機要文書

第二十六條機要室主要負責總公司文件和有關材料的打印。打印內容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覈簽字。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需制發的業務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應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條辦理複印、傳真等應填寫“機要室業務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送機要室辦理。每季未由辦公室統計費用後轉財務本部,計入部門費用。

第二十九條一般業務性外發傳真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重要傳真件外發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十條收到傳真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簽字領取。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及個人的郵件自行發送或領取,屬於總公司領導的,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 接 待

第三十二條凡客人來訪的,登記後由被訪單位派人接見並引入。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領導的客人來訪由辦公室接待員負責接待,其他來訪客人由被訪單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條業務談判需用會議室或談判間,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繫,由接待員負責安排。

第 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五條處以上幹部每隔週六上午8:30一一11:30應到公司集體議事。臨時有事或有病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正副職以上(含)領導每日應於晚六時下班、臨時有事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對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實行歸口管理,每季度未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相應的機構或相對固定的人員向歸口管理部門彙報工作、呈報報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在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總公司辦公區管理規定

第一條爲加強辦公區的管理,創造文明的辦公環境,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辦公效率,有利於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職工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門職工上下班須打卡)。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17:00午午休時間:11:30一13:00。班車發車時間:17:15。

第三條上班打卡後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

第四條午休後應準時於13.00上班。

第五條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公司。

第六條班車按規定路線、停車地點和時間運行,乘車職工不得隨意提出變更要求。乘車時應注意維護車內衛生,不得在車上吸菸、飲食、嚼口香糖。

第七條各類車輛要服從保安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停放。自行車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第八條公司職工上班時須衣着整潔、得體。除午休時間外,男士一律着西裝、系領帶。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裝、過於豔麗花哨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穿着運動服裝、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軍靴、露出腳趾及後跟的涼鞋及其他不適宜的裝束。男女職工不準穿着與工作環境不相符、不協調的服裝和配戴不協調的飾物上班。

第九條辦公時間不得因私會客;午休時間不得在辦公區內搞文體娛樂活動;因私打電話必須簡短。

第十條辦公區手機、尋呼機均應關閉,或設定在靜音狀態。

第十一條辦公區嚴禁大聲喧譁、嘻笑打鬧、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

第十二條辦公區及公共區域應保持環境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擺放鞋、雨傘及其他私人雜物;嚴禁隨地吐痰。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區域、公用區域、樓前廣場及機動車內嚴禁吸菸。

第十四條按規定時間到食堂用餐,不得飲酒。午餐時間:11:30一13:00。

第十五條下班或辦公室無人時,須關閉所有電器,公文、印章、票據及貴重物品、現金等須鎖人保險櫃或抽屜內,關窗、鎖門後方可離開。

第十六條遵守保密紀律,保存好各種文件及技術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第十七條各樓層談判間、會議室及大會議廳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條牆壁不得亂刻亂畫、加釘。自己打開水時嚴禁亂潑亂倒,剩茶水只准倒入開水間內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礦泉水機應管理得當。

第十九條文明用廁,注意保潔。 第二十條辦公區內除小隔斷間外,不得擺放沙發。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和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對違反規定者,辦公室將會同人事本部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罰款100元至500元、通報批評等處罰。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司固定資產,發現損壞應及時報修,無法修復的應註明原因申請報廢。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細則

第一條爲貫徹總公司有關辦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總公司全體職工。

第三條爲對全公司辦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總公司辦公室獨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門或專業公司人員組成檢查小組對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公司的衛生保持、遵守辦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車輛維護保養、大樓物業管理等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檢查。

第四條各單項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衛生保持情況,包括桌面、地面的潔淨等。遵守辦公秩序情況,包括物品擺放、手機與呼機的使用、遵守禮貌和着裝要求、執行辦公區域有關規定等。

文件發放情況,包括文件是否齊全、是否按要求組織學習、貫徹落實清況等。

印章使用情況,包括是否按規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車輛維護保養情況,包括車輛清潔情況、車內設備維護、保養情況。大樓物業管理情況,包括公共場合的衛生整潔和保持、樓內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維修是否及時、食堂衛生等。

第五條檢查實行打分制,設立好、較好、一般、較差、差五個等級,分別對應爲5分、4分、3分、2分、1分。

連續4次保持單項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報表揚,一年內始終保持單項平均5分的單位,提請人事本部給予物質獎勵。單項平均分數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給予警告,全公司通報批評;第二次處罰當事人的100元;第三次處罰當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請人事本部給予降職、降工資級別的處分。確屬各單位領導教育不力、管理不嚴的,按照總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制度有關獎罰的規定辦理。第六條各單位制定衛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負責本單位當日桌面衛生並負責保持本單位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

檢查當日如出現之分以下情況,追究衛生值日人員的責任,視爲當事人。

第七條各單位使用的車輛應指定專人管理,負責維修、保養車輛,並負責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檢查當日出現之分以下的情況,追究指定負責人的責任,視爲當事人。

第八條各單位未制定衛生值日製度,未指定專人負責車輛清潔和維護保養者,按照總公司有關職工獎罰的規定追究各單位負責人領導責任。

第九條本細則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總公司公文處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使11公司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質量,根據《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的公文是總公司實施有效管理的公務文書,是上呈下達,用以傳達貫徹總公司領導的意圖和決策,發佈規章,請示和答覆問題,指導、佈置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

第三條總公司辦公室是全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管理機構,主管總公司並負責指導各專業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四條各專業公司和子公司應當設立辦公室或配備專人負責公文處理工作。文祕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具備有關專業知識。

第五條在公文處理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總公司_條例》,確保公司祕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種類

第六條總公司的公文種類主要包括。

(一)條例:由總公司制定或批准,規定公司重大事項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帶有規章制度性質;

(二)規定:對特定範圍內的工作、業務及其他事務制定帶有約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時期,對一定範圍的工作實行的慣例性做法;

(四)通知:發佈規章制度,傳達總公司領導指示及要求各所屬單位周知、辦理或執行的事項,人事任免、調動及其他事務性內容的傳達;。

(五)通報: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事項或情況;

(六)請示:下級向上級就某一問題或事項請求指示與批准;

(七)報告:下級向上級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答覆上級的詢問;

(八)批覆:對請示事項予以答覆;

(九)會議紀要: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及主要議定事項;

(十)函:同級或與業務往來單位相互之間商洽工作,資詢答覆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示等。

第三章 公文辦理

第七條公文一般由發文單位、祕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印章、發文時間、抄送單位等部分組成。第八條發文時間以領導簽發的時間爲準;聯合行文的,以最後簽發單位領導的簽發日期爲準。第九條公文辦理分爲收文和發文。收文辦理一般包括簽收登記、分發傳閱、收回存檔、銷燬等程序;發文辦理一般包括擬稿、審覈、簽發、用印、登記、發迭、原件歸檔峙肖毀等程序。

第十條公文簽收應由專人負責。簽收時須對來件嚴格檢查,明確無誤後方可簽字或蓋章。

第十一條收文拆封後應對文件進行認真清點,按內部或公開文件分類登記,註明收文日期、標題(簡要內容)、來文單位、密級等並編號。

第十二條總公司辦公室收文,存檔一份,另一份呈送總公司領導,根據總公司領導批示送總公司有關部門或專業公司傳閱,必要時轉發有關子公司。

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各部門的正式行文應同時抄送總公司辦公室。

文件傳閱應堅持文不橫傳的原則並建立傳閱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因業務需要查閱某文件須經辦公室同意,必要時須報有關領導批准。涉及密級文件,按照《總公司_執行條例》。

第十四條密級高的文件,應鎖在保險櫃內,不得鎖在辦公桌抽屜內過夜。

第十五條總公司正式文件須經總公司總經理簽發。總經理離京時,~般事務性行文報請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酌定;凡涉及資金轉移、資金挪用、聯營參股、下設機構等重要事宜且需急辦的,由辦公室電話請示總經理後,報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簽發。

第十六條總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寫、制發由辦公室負責。

第十七條各部門以總公司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業務性文件,需將打印稿送辦公室審覈後製文,按上條規定簽發。

第十八條各部門在本身職能和工作範圍內下發的業務性通知,經分管領導同意,可以自己名義發出,但應送辦公室進行文字審覈。

第十九條會議通知、轉發有關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臨時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於11公司系統內)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同意,以辦公室名義發出。

第二十條發文的密級按《總公司_條例》有關規定確定。

第四章 公文歸檔和銷燬

第二十一條公文辦理完畢,應及時將公文定稿(包括領導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關材料立卷歸檔。

第二十二條調取、查閱存檔公文須經總公司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條沒有歸檔和存查價值的公文,經過鑑別和辦公室主任批准後,可以定期銷燬。銷燬祕密文件,應當進行註銷登記,由二人監銷,保證不丟失、不漏銷。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專業公司、子公司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總公司其它有關公文處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爲準。

_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保守國家和公司祕密,加強公司的業務管理,確保公司文件、業務資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司祕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總公司辦公室是公司_職能部門,負責總公司並指導下屬公司的_,進行保密教育,調查處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條11系統每個職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第二章 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

第五條公司保密範圍劃分的原則是: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將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後果的各類事項,均屬公司祕密。

(一)損害公司經濟利益;

(二)損害公司聲譽;

(三)損害公司對外關係;

(四)妨害公司業務的開展;

(五)妨害公司有關規定、制度、計劃的實施;

(六)危害公司祕密業務情報來源的安全。

第六條密級劃分:公司祕密文件的等級劃分爲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經濟損失或特別嚴重不良影響,如總公司的戰略發展策劃、總公司的長遠規劃、重大項目的決策、整體財務情況以及總公司領導的變動等。

2、機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如總公司領導會議的決定、總公司的年度規劃、總體經營狀況、機構調整和部門、專業公司負責人的人事變動等。

3、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指第1、第2項以外的公司內部規定、計劃、經營、財務、人事等情況。

第七條公司各類文件、資料密級由起草部門或專業公司提出密級建議並由有關總公司領導確定,由辦公室印製時加蓋“絕密、機密、祕密”字樣的印章。如辦公室有異議,可商有關領導改變密級。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和情形變化,密級可以變更或解除,其審定權限與確定密級權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條知曉範圍:第六條所定內容除總公司領導有權全部知曉外,絕密級只限總公司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爲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第十條備份: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能摘抄或複印,確需摘抄或複印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准,機密級資料需經總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祕密級資料須經所屬部門或公司的負責人批准,交由辦公室複印並登記,複印者應詳細填寫清單,並註明複印件份數及去向用途,原則上年終應交回辦公室銷燬。

第十二條_的基本要求:

(一)不該說的話不說;

(二)不該問的事不問:

(三)不該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

(五)不攜帶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隨便談論保密事項;

(七)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筆記本。

第十二條如發生或發現泄密情況,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和所在單位負責人,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四條對於模範遵守本條例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表揚,對於制止他人泄密行爲或發現他人泄密及時報告、使公司能及時採取措施補救的職工,將視情況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十五條對於違反本條例,玩忽職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損失者,給予處罰。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過失及時報告並積極協助採取措施補救的,可酌情減輕處罰;對造成泄密後故意隱瞞不報的,將予以從重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各專業公司、子公司應參照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本條例怕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11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爲11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總公司辦公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總公司各部門、專業公司(下稱各單位)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總公司機要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爲已有。

第三條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11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範圍

第五條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公文、電報、傳真、圖表、書信、報刊、錄音、錄像、盤片J員片等)均屬歸檔範圍。

第六條上級機關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上級機關頒發的需要公司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二)黨和國家領導人及上級機關有關領導視察、檢查公司工作時的重要指示、講話。題詞、照片和有特殊保存價值的錄音、錄像等聲像材料及登載相關內容的報刊。

(三)代上級機關草擬並被採用爲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條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及其他單位聯合頒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覆文件,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屬企業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覆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形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形成的重要文件、電報、電話記錄,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領導或各部門有關負責人代表公司對電視臺、廣播電臺及報刊記者的新聞發佈稿和聲像材料、撰寫專題文章及在外單位重要講話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如實業投資項目、房地產開發、貿易、證券、信貸、租賃、世行貸款、轉貸等業務中產生的各種文件、資料、合同、樣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彙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計算機盤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成立、啓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歷史沿革(包括公司簡介)、大事記、年鑑,反映公司重要活動、事件的剪報、聲像材料,榮譽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編印的公司要聞、簡報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編輯出版物的定稿、樣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幹部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轉正、定級、調資退職、退休、醫療、扶恤、死亡、獎懲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幹部、工人、黨員、團員名冊、報表;

(十五)公司幹部、工人轉移工資、行政、黨、團關係的介紹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動中形成的請示、報告、計劃、考察總結、重要簡報、會議紀要、會談記錄、聲像材料、有參考價值的材料、互贈禮品清單、工作來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門、專業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二十)公司購置大型設備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憑證、協議合同、圖紙文件材料。

第八條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頒發的非本公司經營範圍但需要執行的法規性文件;

(二)有關業務機關檢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與本公司聯繫、協商工作的來往文件。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九條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度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總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十條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後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一條各單位向總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二條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繫,區別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覆、項目評估報告、批准項目文件、協議、合同、營業執照(複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兔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覆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的音像製品、計算機盤片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全在一立卷。

(三)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

(四)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文件目錄表由總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條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爲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爲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爲十

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四條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爲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爲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爲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第十五條公司辦公室祕書處對所保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鑑定,對於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燬。

第十六條檔案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被鑑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七條檔案材料鑑定小組審定,並經公司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第十八條銷燬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並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九條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准,然後到公司辦公室祕書處機要室填寫檔案借閱單,方可借閱。

第二十條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准。

第二十一條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並在登記薄上註銷。

第二十二條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塗改、折散、轉借複印和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條借閱的檔案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四條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如有遺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條進行處罰。

第二十五條凡借閱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複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罰 則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條,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的,一經發現,限期上交,經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責令其文件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外,各罰款100元~5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條,泄露祕密,按《公司_條例)進行處理。對塗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准轉借、複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對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各罰款500元~10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條,不按借閱期限歸還的,限期歸還並責令其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

第二十九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條,遺失檔案的,應立即報告。因遺失檔案,泄露祕密的,按《公司_條例》進行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各子公司應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爲準。

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爲加強11各專業公司和總公司各部門(以下簡稱11各單位)印章的管理,保證印章的絕對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產生不良的法律後果,根據《總公司辦公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印章是指11各單位的正式印章作風公章和部門章)、專用印章(即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海關報關章等)、手章(即各專業公司負責人用於文件、報表、票證等的個人印章)。

第三條11各單位應確定印章管理人員,負責本辦法第二條所述印章的保管並按有關制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員應是11正式職工。如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出差或因病請假時,11各單位負責人應指定臨時人員保管。臨時保管人員也必須是正式職工並應相對固定。

第四條印章保管人員接到印章後,必須進行登記,登記項目包括印章名稱、收到日期、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簽名、保管人簽名等。如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做到職責分明。

第五條印章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於保險櫃內,並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生意外。

第六條未經11各單位負責人或總公司主管該單位的副總經理批准,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

第七條需用印時應先填寫(使用公章申請表》,經11各單位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連同經審覈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管理人員用印。

第八條用印文件文稿(包括合同、介紹信)等應複印,以留存備查。

第九條不得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蓋印。

第十條用印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經辦人等(詳見附件《使用公章申請表調》)。

第十一條合同用印應按照總公司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執行必要的法規審覈程序。

第十二條未履行用印登記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11各單位負責人。

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責任外、還將追究該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總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第二章 車輛調配

第三條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請示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對車輛進行統一配備和調整。

第四條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車輛的日常使用、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執行規章制度情況有管理責任。

第五條總公司外事用車、總公司會議及較大活動用車,辦公室有權臨時調度各單位車輛,各單位應服從協調調度。

第六條除總公司領導臨時安排外,總公司車隊不爲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出車。

第七條原則上各單位不得相互借用車輛,特殊情況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准。

第八條24小時內長途用車(單程150公里以上的),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准,24小時以上的,需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九條任何車輛外借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配備車輛均屬工作用車,應嚴格服從辦公室車隊的統一收車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根據車隊的安排參加交通安全學習,提高駕駛技術,保證車輛完好,杜絕事故發生。未經批准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總公司安委會和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學習並實施安全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出現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經濟責任,按事故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處罰:損失額5萬元以上的,罰個人6%;損失額1~5萬元的,罰個人5%;不足一萬元的,罰個人500元。非專職司機各降10%比例。最低罰款爲保險公司的免賠數額。未經批准私自出車或私事出車,按上述比例各加罰一倍。

第十四條對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經濟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止駕駛、降薪等處理。

第十五條專職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過交通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對駕駛人員給予表彰並頒發安全獎,可按季核發。

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六條各管理部門配備車輛所需油料由車隊統一按覈定預算辦理購進,按單車每月定額標準發放,超出不補;節餘歸部門使用。定額標準由辦公室每季覈定,全年按預算節餘部分提取30%作爲車隊節油獎勵基金。

第十七條車隊設專人負責油票發放,造冊登記,司機簽字領取,每月上報辦公室審覈。

第十八條各專業公司的耗油採用總額控制,集中購買,定量使用的原則,各專業公司財務部應按照排氣量2.0以下車輛每月210公升,其它車輛(排氣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標準作出費用預算,納入本公司的總預算。在預算限額內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購買油票,作爲有價證券由各公司財務部專人保管,建立規範的領用制度,任何個人不得自行購油,集中購油不得突破限額。

第五章 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檢修保養,並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修按規定填制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車隊技術審驗,辦公室主任審籤,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專人結算,超過審批預算的不予報銷。

第二十條業務部門及專業公司維修保養車輛參照第十七條規定自行負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及車隊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規定執行情況、車輛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當事者及所屬單位領導分別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停駛。

第六章 駕駛人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領導及部門總經理配備工作專車,持有效駕照可由本人駕車;無駕照需配司機的,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二十三條專職司機應嚴格按規定條件由辦公室商人事本部統一招聘。各部門無權自行聘用司機。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臨時聘用司機,須經辦公室車隊考覈並簽字同意後,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條臨時聘用的司機應服從車隊的統一管理,不出車時一律到車隊休息,不得在辦公區內滯留。

第二十六條其它工作車輛需要持有駕照的11職工駕車的,由各單位指定專人並商辦公室同意,但嚴禁擅自交他人駕駛,違者收回車輛。

第二十七條對於實際駕車經驗不足一年或持實習證照的,需經車隊技術考覈合格並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後方準單獨駕車。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副職以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的,應於每日下午五時前將車輛停到指定地點,鑰匙交至車隊,待下一個工作日上班時,到車隊領取鑰匙。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需在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交車時間內使用車輛的,須由用車單位領導簽署書面申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交車隊備案。違反規定私自用車的,予以停駛或收車等處理。

第三十條11職工報考駕駛證,按規定程序報批,本人申請、部門領導同意,報公司安委會批准,學車人員一律用業餘時間自費學習。不準用公司車輛學車練車。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車輛的保險、養路、驗車、牌照、停車場等手續,屬於總公司的由辦公室車隊辦理,所需費用按財務預算分別人帳;屬於專業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辦理,費用自負。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總公司司機人員文明禮儀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了適應總公司業務的不斷開拓與發展,更好地體現總公司的形象,建設一支高素質、講文明懂禮貌、規範化的司機隊伍,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車隊及各專業公司的所有在崗專職司機。

第三條總公司司機應嚴格遵守《總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和(中國11發展總公司駕駛員守則)。

第二章 文明札儀規範

第四條爲了使司機人員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時也爲了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形象,公司所有司機人員應按有關規定佩戴胸卡上崗。胸卡上印有中英文對照的本人姓名、所在公司名稱及公司標誌圖案。

第五條司機人員應加強自身精神文明建設,不講髒話粗話,衣着應隨時保持整潔。皮鞋經常擦油,在車內不準脫鞋。

第六條司機人員應經常對所保管車輛進行清洗,按期打亮油,做到晴天停車後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風擋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車內經常保持清潔,座套要勤洗、勤換,方向盤、儀表要擦淨無塵土。車輛平時應停在指定的地點,不要亂停亂放。

第七條司機人員應加強公關禮儀方面的學習,熟悉不同場合的禮儀規則。對待客人要有禮貌,主動向客人打招呼並作自我介紹,然後打開車門將客人讓進車內,關車間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如果客人有行李物品,自己應主動上前提供幫助,不要坐在車內旁觀。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徵得客人同意,聲音不要大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客人之間談話,不得隨便插話,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開車送人應儘量送到門口,等人時不能只顧自己睡覺或看書,而應隨時注意客人是否已出來。如客人在門口等車,應主動開車到門口接客人上車。遇大型活動車輛無法在近處停放時,應提前到門口或剛散場即到門口主動向客人打招呼,請其稍等,回來開車去接。如車輛堵塞,也可引導客人步行至停車處上車,不要讓客人到處找車。客人離別時,司機人員應主動向其道別並祝客人一路平安。

第八條在涉外活動中,司機人員對待外賓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如果本人外語水平有限,可向外賓明確表示自己不會講外語。此外,司機人員在涉外活動中不得向外賓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後應上交辦公室統一登記,按規定處理。

第九條爲了保持和進一步提高總公司司機人員的精神面貌,總公司辦公室將配合人事本部對公司所有司機人員進行比較系統的精神文明和涉外禮儀方面的培訓。

第三章 考覈與獎懲

第十條爲了確保上述規定能認真貫徹執行,使總公司司機人員的總體素質能有顯著的提高,總公司辦公室將對所有在崗司機人員進行文明、禮儀方面的考覈。

第十一條考覈採取年終考覈與平時考覈相結合、本部門考覈與用戶考覈相結合的辦法,考覈的內容包括儀態儀表、個人精神文明建設情況以及公關禮節等方面的知識。

第十二條對司機人員的文明禮儀考覈分爲優秀、達標和不及格三個檔次。對在年度考覈中被評爲優秀的司機人員,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連續兩年被評爲優秀的司機人員,公司將作爲,‘文明禮儀”標兵通報表揚,並提請人事本部給予獎勵、工資晉級等。對沒通過考覈的司機人員,應給予工資降級或有關主管部門領導應安排其下崗,進行培訓。如仍不能達標,轉人事部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計劃生育工作規定

第一條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及《北京市計劃生育獎勵實施辦法》等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正式職工(不含試用人員)。

第三條對響應國家號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給予一定的優待與獎勵。

第四條女年滿二十二週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後初婚爲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後初育爲晚育。

第五條結婚符合晚婚條件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內享受獎勵假七天。

第六條晚育(包括雙、多胞胎的)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三十月)外,給予獎勵假30天。

第七條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後,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

女職工產假期滿後上班,每天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小時的哺乳時間,視爲出勤,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

第八條已婚育齡婦女(年滿49週歲以下)上節育環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可另享受獎勵假三天,一次發營養費50元。

第九條育齡夫婦做絕育手術的(不含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另給獎勵假十天,一次性獎勵100元。

第十條育齡婦女計劃外生育第二胎的,徵收5000元以上到50000以下的社會撫育費。

第十一條凡符合國家有關生育第二胎規定條件者,需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生育,未給批准生育者按計劃外生育處罰。

第十二條對計劃外懷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病假處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事假處理。

第十三條對第一次做人流手術者,術後上環或做絕育手術的,一切待遇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執行。

第十四條本規定所涉及各類假期的工資收入發放按《考勤制度》執行。其他相關事宜的規定與《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外事審批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加強總公司外事審批管理,根據中央外事領導小組·和國務院對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出國(境)和邀請國外人員來華的有關規定,結合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國11發展總公司外事審批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逐級負責,歸口管理。

第三條總公司外事辦公室是負責總公司、專業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員臨時出國(境)審批工作的職能部門,承辦出國(境)任務批件,辦理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和辦理國外人員來華邀請事宜。各部門、各公司應設立機構或指定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外事工作,外事人員應相對穩定。

第四條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指導各部門、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

第五條總公司人事本部是負責總公司各部門人員、專業公司人員和子公司正副總經理(人事檔案關係在總公司)的政審工作的職能部門,承辦上述人員出國(境)政審批件。沒有人事部門的專業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本單位人員出國(境)政審事宜。

第六條各地子公司需組團出國(境)訪問,原則上應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申辦。必要時總公司可根據子公司的申請報告向當地有關部門出具委託書或任務通知書。

第七條總公司出國(境)任務主要包括:出國考察、出國展覽、參加經貿會議、技術交流、經濟貿易談判、財務結算、進口貨物和設備的驗收、簽訂協議或合同以及勞務輸出、短期或長期外派工作等。邀請來華事項主要包括:邀請國(境)外人員來華進行技術交流、經貿洽談、簽訂協議或合同等。

第二章 外事審批程序

第八條出國(境)和邀請來華工作政策性強,總公司各部門、專業公司和各子公司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各項手續。

第九條出國(境)工作程序爲:呈報出國(境)任務申請報告;下達任務批件;辦理政審手續並下達政審批件;辦理護照和簽證。

(一)出國(境)任務申請報告由有出訪任務並負責組團的部門和公司自行撰擬上報。內容包括:出訪國家、出國任務、旅行路線、往返時間、出訪人員、費用支出等,出訪人員不得擅自繞道、增訪國家或地區,如確屬業務必須,需事先請示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報總經理批准。

(二)出國(境)任務報告由外事辦公室審覈(必要時同有關部門會籤),報總公司領導審批後向有關單位下達出國(境)任務通知書。如出訪團組中有外單位人員,由外事辦公室按授權範圍和規定負責向該單位下達出國(境)任務通知書。

(三)出國(境)人員單位應對擬派出人員的政治立場、業務素質、思想作風、近期表現。身體狀況及家庭情況等進行如實填寫,實事求是地寫出審查意見後報人事本部進行政審。

(四)凡人事檔案關係不在總公司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辦理政審批件和出國護照;子公司人員、借調人員和聘用的離退休人員,須由原所在單位辦理政審批件和出國護照。

(五)出國(境)人員政審(複審)合格後由人事本部辦理政審批件。

(六)出國(境)人員持政審批件交外事辦公室,由外事辦公室統一辦理護照和簽證手續。

第十條邀請來訪工作程序

(一)總公司有關部門、專業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請來訪報告(內容應包括來訪者的國家或地區、來訪人姓名、身份、人數、來訪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報總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下達邀請來訪任務批件。

(二)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向來訪者發邀請函,並通報中國有關駐外使(領)館發入境簽證。

(三)邀請單位負責制定來訪接待計劃(通報外事辦公室備案),並組織實施。

(四)如請總公司領導出席會見、會談、宴請等活動,邀請單位應事先將會談方案、接待計劃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

第三章 出國(境)手續辦理

第十一條出國(境)人員政審

(一)按外事政審管理規定認真填報出國(境)人員審查表。審查表是關於出國(境)人員政治思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身體狀況的審查報告,是進行政審的依據。

(二)初次出國(境)人員填寫(初次出國人員審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國(境)人員填寫(再次出國人員審查表)一份,當年再次出國(境),可免填審查表。

出國(境)審查表,所有派出單位負責人要簽署審查意見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三)以下人員不得派出

1.試用期或實習期未滿人員;

2.有政治或經濟問題尚在審查或尚未結案的人員;

3.受各種處分不滿一年的人員;

4.身體患嚴重疾病或懷孕的人員;

5.與出國(境)任務無關的人員;

(四)隨外單位團組出國(境)的審查程序同上。審查合格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開具政審批件,外事辦公室辦理護照,送交組團單位辦理簽證。

第十二條出國(境)護照

(二)因公普通護照是由外交部發給出國(境)人員的證件。辦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張,填寫護照申請表和申請卡片各一張,並將照片背面寫上姓名,用曲別針別在申請表上,不要粘貼。

(二)出國(境)人員在外期間,護照要隨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損,不得塗改,不得遺失。憑護照辦理簽證,購買機票和車船票。

(三)臨時出國(境)人員應在回國境後15天內、駐外人員奉調回國後應在30天內將護照送交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不得無故拖延期限甚至無故不交。如有丟失,應寫出書面檢查,送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審覈,報總公司領導審批後辦理註銷手續。

第十三條出國(境)簽證:

(一)辦理簽證需要提供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申請表、邀請函電、團組名單和照片(照片規格與護照片要求相同,數量根據各使(領)館要求而定)。各部門、各公司應認真填寫簽證申請表,有問題時可向外事辦公室查詢。

(二)出國(境)人員的簽證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統一送外交部或有關國家(地區)駐華使(領)館辦理,辦理簽證因各國情況不一,所需時間和費用也有所不同,出國人員不得擅自向有關使(領)館催辦,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對涉及敏感問題及赴敏感、熱點國家或地區(以外交部通知爲準),由外事辦公室按規定及時發電徵求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同意方可辦理簽證。

(四)對去免辦簽證國家(地區)的持護照出國(境)人員,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開具出境證明,並使用“中國11發展總公司”印章;隨團的外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開具出境證明。

第四章 外事審批權限

第十四條出國(境)任務審批報告由總公司總經理根據國務院外事辦公室的授權範圍審批(如總經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審批)。

第十五條臨時赴香港的團組按規定要提前一個季度上報出訪計劃.經總公司領導審批後,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辦理手續。

第十六條派往港澳地區常駐人員及多次往返人員經總公司領導審批後,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審批。在審批後的一年內,需再次赴港澳的,由總公司自行審批,不計入赴港澳控制指標。

第十七條總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國(境)或總公司人員出國(境)從事經貿以外的活動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再報農業部審批。總公司各部門和專業公司人員以及子公司正、副總經理及其他人員出國(境)從事經貿活動,由總公司審批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邀請外國司局級(含)以下人員來華,由總公司領導批准;邀請外國副省部級(含)以上人員來華,由總公司上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並農業部審批。

第五章 外事教育

第十九條加強對出國(境)人員的外事教育,出國(境)團組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外事紀律和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出國(境)人員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權限,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主要學習出國常識、外派人員規定、外事紀律、保密規定等。

第二十一條對初次出國(境)人員,由總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單位主管領導談話,做好外事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11系統職工單獨或組團出訪回國後,應在兩週內寫出出訪報告,內容應包括業務和遵守外事紀律情況,交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在國(境)外訪問期間,對有違犯外事紀律的行爲或現象,團組負責人應及時制止,並在回國(境)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和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人事本部彙報。對情節嚴重的,要上報總公司領導給以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第六章 出國(壕)經費管理

第二十三條出國(境)團組應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和總公司制定的出國經費使用標準,提倡節儉,反對浪費。

第二十四條出國(境)人員制裝補助標準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出國(境)人員憑出國(境)任務批件在出國(境)人員工資關係所在單位領取制裝補助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由總公司經理辦公會決定後加以補充。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解釋。

因公出國人員護照管理規定

第一章 附 則

第一條爲了進一步加強對因公出國人員護照的管理工作,防止因護照散失在個人手中而可能發生丟失、被人利用等問題、根據外交部《關於因公護照管理的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通過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下簡稱外辦)申辦護照的因公出國人員。

第二章 護照的統一保管

第三條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作爲公司的外事職能部門負責統一保管本公司所有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包括外地公司人員由總公司外辦申辦的因公護照。

第四條護照由專人保管,建立嚴格的護照登記制度,每半年清理一次,保管人員定期向總公司外辦主任彙報清理情況。保管人員調離時應交接清楚。

第五條本公司因公出國人員應在回國後15天內將所持護照交回總公司外辦統一保管。因公出國人員再次出國時,憑出國任務批件或出國任務通知書(參加外單位組團出訪)從外辦取回護照。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上交的,應寫出書面申請,經本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外辦審覈,呈總公司總經理批准。無故逾期不交者,每過一天罰款100元(於當月發放工資時兌現)。

第六條領取護照後因故未出境者,持照人應在得到不再出國通知後一週內將護照交回外辦統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規定第五條規定處理。

第七條常駐國外機構人員臨時回國,如果停留時間不超過15天,護照可由持照人自己保管;超過15天者,所持護照應交回外辦統一保管。常駐人員任職期滿回國內後,應在30天內將所持護照上交外辦統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規定第五條規定處理。

第八條持辦有多次往返簽證護照的本公司因公出國人員,在簽證有效期內每次出境回國後,應在7天之內將所持護照交回外辦統一保管,下次出國憑出國任務批件取回護照。逾期不交者,每過一天罰款200元(於當月發放工資時兌現)。

第九條護照交外辦統一保管後,個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得索回。需臨時借用護照的,應由所在公司或部門出據證明,由總公司主管領導批准並限期交回。對逾期不交者,按本規定第五條規定處理。

第十條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開公司的人員,在辦理有關調離手續時,應將其所持護照交回外辦。外辦將按規定將護照上交發照機關注銷。對拒不交回者,總公司人事本部將不爲其辦理調動手續。

第三章過期失效護照的銷燬

第十一條護照過期失效後,由總公司外辦填寫《銷燬護照清單》,報總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由專人(二人)予以銷燬,並報發照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外辦將對銷燬的過期失效護照登記造冊。

第四章 護照遺失、被竊的處理

第十三條護照爲出國人員出入我國國境和在國外停留的主要證件。護照一旦遺失、被竊,在國外,持照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當地使、領館、處,由有關館、處將護照具體情況通報並請示總公司主管領導後,由外辦向發照機關辦理註銷手續並通知公安邊防部門。

第十四條外辦將每年對遺失、被竊護照及其處理情況進行一次彙總,向總公司主管領導彙報。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7

爲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爲,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1.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3.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爲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章會議制度

爲有效地實行經理負責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訂各種會議制度。

一、經理辦公會議

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管理層次人員參加,必要時請有關負責人列席。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和貫徹政府有關建設工作政策。

2.討論年(季)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3.討論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針、人事勞資與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項。

二、工作會議

每週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項目總工作工程師參加。會議內容:

1.各部室負責人彙報工作的執行和完成情況。

2.傳達上級有關的重要規定和內部的工作措施或決定。

3.聽取各種加強管理和改進工作的會議。

4.討論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三、職工大會

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全體職工參加。也可有外聘人員參加。會議主要內容是向職工報告生產經營的完成情況,年(季)度的工作計劃、行政總結以及表彰先進等。

四、業務會議

按各職能部門所規定的業務職責,根據待討論的具體事項,不定期的有總經理、總工程師或部門負責人分別召開,要求對某事項達到同一認識、協調配合和解決問題的目的。

各種會議的召開,務須做到事前有準備、事後有記錄,凡總經理召開和主持的會議,其會議工作由綜合部負責;其他各種會議由會議主持人的所在部門負責。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我公司工作人員的管理,調動全體成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公司以工程工作爲中心的各項工作的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工的使用、考覈與晉升

(一)職工的聘用原則

公司對所屬人員的調配使用按照學用一致和用其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

(二)職工的考覈1、考覈標準、依據及原則

職工的考覈制度是實行崗位責任制的關鍵,考覈職工以德才兼備爲標準,以執行各類人員崗位製爲依據,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際的原則。

2.3考覈時間

年度考覈每年一次,隨年度工作總結一起進行。

3.考覈內容

考覈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覈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覈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覈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覈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覈履行職責情況。

4.考覈組織

在年度考覈時,設立非常設性的考覈委員會或考覈小組,負責公司年度考覈工作。

5.考覈方法

實行領導與羣衆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第三章檔案管理制度

爲執行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和加強檔案的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公司各部門和項目工作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盤片、錄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均應作爲檔案材料。

二、檔案是公司的集體財產,由綜合部負責統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檔案的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檔案類別,制定各類的編號規定。

2.嚴格檔案材料的接收手續,仔細檢點移交的歸檔材料並履行移交簽字手續。

3.3檔案材料的立卷及編制總目錄。

4.檔案材料的檢查工具,制定借閱辦法,重視機密文件,要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借出。

5.做好檔案彙編和利用的統計。

6.定期清點檔案,經組織鑑定後銷燬無保存價值的材料。

四、凡檔案材料均要求字跡工整、審簽手續齊全,禁用字跡不牢固和易褪色的書寫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與歸檔期限

1.行政文書類材料,在完成該項目活動後由專職人員於半月內整理歸檔。

2.工程項目工作類的管理和技術性材料,在完成項目合同任務,後項目工作組一個月內整理歸檔。

六、行政文書類材料的歸檔範圍見附件一。項目工作類材料的歸檔範圍見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勞資、經營、財務、資產設備類檔案材料的範圍另行補充。

八、保守機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資料信息。

九、遇到有關人員查尋資料要隨時予以協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對上做好經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項目,對下做好人員的協調工作,調動各方積極性,充分創造出最大的積極效益。

二、部屬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工作政策、法規、維護國家利益。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頒佈的設計、施工規範、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三、各專業人員間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

四、要積極、熱情、主動、誠懇,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場維護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正當合理利益。

五、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六、努力學習工作業務,按時參加每週一次的工作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工作業務水平。

七、認真執行工作服務協議,不得從事授權範圍外的工作。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爲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爲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覈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覈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爲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方可購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覈對。

二十五、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二十六、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二十七、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九、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爲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爲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爲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三、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爲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爲準。

十六、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七、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十八、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十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二、以變更、解除合同爲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二十三、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五、合同糾紛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六、處理合同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爲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爲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怕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活動,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對監理組及項目部職工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並經常對工地安全員進行灌輸實施,現場的安全指揮知識。

2.負責制定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章制度及各項安全制度,並監督實施。

3.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改造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經費,並認真組織實施,保證安全技改經費的及時落實。

4.組織創建“安全企業”活動,強化“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5.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的檢查管理,及交通複雜的施工現場管理。

6.安全員上崗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嚴格培訓考覈,做到持證上崗。

7.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試生產,堅持交接班時必須交清安全情況。

8.遵守勞動制度,認真執行安全員工作制度,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9.按時檢查,發現問題能自己處理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立即上報領導,以防事故發生。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8

一、資金管理

1、財務部設存款出納和現金出納各一人。存款出納跑銀行,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出納負責收付現金,登記現金日記帳,兼管充飯卡。

2、食堂需用的款項,由存款出納打入以公司董事長名義開設的銀行借記卡。該卡由食堂管理員保管使用,並列入移交。

二、用餐管理

(一)員工刷卡用餐

每月定期由現金出納根據批准的伙食補助發放表,在飯卡系統爲每位員工充入夥食補助,再由存款出納付給食堂管理員所持銀行卡(每月分2-3次付給)。飯卡中金額不足時員工向現金出納繳現金補充。

(二)對外招待憑通知單用餐

負責接待的部門填寫接待用餐通知單(重點:接待標準),總經辦經理籤批,食堂管理員填寫用餐內容,食堂提供服務。用餐後,食堂管理員計算金額,接待部門負責人審覈、總經辦經理覈准。

三、公司帳覈算辦法

1、食堂管理員借款(備用金),在“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科目覈算。

(1)首次借備用金[出帳依據:借款單、銀行付款回單],

借: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

貸:銀行存款

(2)食堂管理員報銷購買食材、燃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等費用時,補足備用金(詳見下列公司帳第3項)。

(3)食堂管理員移交時交回餘款衝減借款[出帳依據:收款收據、銀行收款回單],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

2、飯卡系統的資金,在“其他應付款-食堂”科目覈算。

(1)應付給食堂的全公司員工伙食補助,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科目[出帳依據:伙食補助發放表],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注:伙食補助要加計到工資裏,計算個人所得稅。

(2)月底彙總員工繳現金補充飯卡的金額[出帳依據:飯卡系統打印的彙總表],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3)月底彙總員工刷卡用餐的金額[出帳依據:飯卡系統打印的彙總表],

借:其他應付款-食堂

貸: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員工刷卡

3、食堂實際開支,在“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個明細科目覈算,憑正規票據補足備用金。

(1)食堂購買食材(主食、副食、調味品等),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食品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銀行付款回單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食品支出

貸:銀行存款

注:經諮詢國稅局,食堂從農貿市場購買的肉食、蔬菜,可憑相關的憑據(肉菜清單)和證明(主要是種植、養殖農民身份證明)由國稅局代開發票。

(2)食堂購買低值易耗品(碗筷桌椅炊具等),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用品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銀行付款回單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用品支出

貸:銀行存款

注: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法,相應建立備查帳,通過定期盤點核銷備查帳記錄。

(3)食堂耗用燃料電力以及食堂的其它開支,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其他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費用分割單(電費、共同維修費)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

4、公司招待費用,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分配招待費”科目(貸方),視招待部門不同,記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科目(借方)[出帳依據:接待用餐通知單]。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科目

貸: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分配招待費

附註:

(1)食堂用固定資產(冰箱、空調等)在“固定資產”科目覈算,其折舊記入“管理費用-折舊費”科目[出帳依據: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

(2)應付食堂人員的工資,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工資”科目[出帳依據:工資表]。

公司帳有關食堂的平衡公式:

食堂開支總額=“其他應付款-食堂”發生額+“銀行存款”發生額-“庫存現金”發生額。

其中:

(1)食堂開支總額=“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發生額之和。如果食堂招待費用分攤到了“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科目,也要加計進來。

(2)“其他應付款-食堂”發生額=應付伙食補助(貸)+員工補充飯卡金額(貸)-員工刷卡用餐額(借)。

(3)“銀行存款”發生額,即食堂管理員憑票報帳,補足其備用金的金額。

(4)“庫存現金”發生額,即員工補充飯卡所收現金額。

四、食堂輔助帳覈算辦法

(一)食堂輔助帳由公司會計覈算。

(二)食堂輔助帳對內(即與公司)可實行收付實現制,對外(即與供應商)需實行權責發生制。

(二)食堂輔助帳的一級科目:現金(即食堂管理員所持銀行卡的資金)、應收帳款(公司)、應付帳款(供應商)、原材料(食材)、營業收入、營業支出、利潤。

(四)食堂的營業收入:(1)員工刷卡用餐金額;(2)招待費結算金額;(3)廢品讓售收入。

(五)食堂的營業支出:(1)耗用食材;(2)低值易耗品;(3)燃料、電力、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房屋維修等費用;若食堂無單獨電錶,則電費也不列入考覈範圍。

食堂輔助帳與公司帳的銜接公式:

(1)食堂輔助帳“營業支出”應等於公司帳“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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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輔助帳“利潤”(虧損/盈利)應等於公司帳“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淨髮生額(借方/貸方)。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9

前言

公司管理,現制定《xx市xx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當本規章制度與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相矛盾時,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制度執行。由於公司的發展與經營環境的不斷變化,本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政策可能隨之做相應的修改。但是,任何政策的變動我們都將及時通知您。您有不明確的地方,可隨時提出自我的疑問。我們期望您作爲xx市xx有限公司的一員感到愉快。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屬於xx市xx有限公司,xx市xx有限公司每一位在崗員工都應遵循本規章制度。

第一章 招聘與錄用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務必增加人員時,應先依照人員招聘流程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和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統一納入招聘計劃並辦理招聘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招聘,以學識、潛力、品德等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爲準,採用面試。

第三條:面試人員經面試合格後,由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

第四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健康證原件及複印件;

6、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五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年齡未滿16週歲者(絕對禁止,嚴格管控);

2、持虛假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書應聘者;

3、擅自從其他單位離職,尚未解除勞動合同者;

4、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5、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6、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7、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8、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9、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10、體檢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終止試用,予以辭退。

備註: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請您在一個月內到人力資源部出示相關證明的原件並留下複印件,以確保與您有關的各項權益:1、姓名或身份證號碼;2、戶籍;3、婚姻狀況。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管理

第一條:公司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基於管理及留才的需要,公司與員工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條款作爲勞動合同的補充,員工應配合執行。

第二條:勞動合同簽約方規定如下:

甲方:員工薪資單位所屬法人公司之全稱

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署或加蓋法定代表人印鑑

乙方:員工本人(嚴禁他人代簽)

第三條:勞動合同務必依規範填寫並由員工親筆簽名。

第四條:合同務必在員工入職一個星期內完成簽訂,並於員工入職1個月內分發給員工本人簽收。

第五條: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本人各執一份。

第六條:不願簽訂《保密協議書》者,合同期內公司可調整其工作崗位。新進人員不願意籤勞動合同的,不給予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公司因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經過徵求員工意見後能夠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資料、跨國家或地區變更工作地點(或多個地點),不視爲公司違反合同。

第八條:合同約定雙方均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員工本人不願續簽勞動

合同的,應當於合同期滿前向公司提出書面終止意向。

第九條:公司員工不能勝任當前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能夠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合同期滿後,如果員工考覈不合格;工作表現不能適應公司的發展;

或因人員調整;或因個人的意願離開公司,公司給予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

試用管理

第十一條:凡入職公司者,需先行試用。經試用合格者,方得正式任用。

第十二條:新員工的試用期爲3個月,表現優秀者可向總經理提交提前轉正申請表。

第十三條:員工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且不得延長試用期。

第十四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向員工說明理由。

辭退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人事部經過調查並覈實後,公司將予以辭退。辭職、辭退經過審批後,離職者須在離職之前辦離職手續。

員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辭退

1、連續曠工累計三日以上;

2、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明屬實;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損毀公司重要文件;

4、對同事暴力威脅,影響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者;

6、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或在其他公司兼職;

7、向第三方或未經授權方泄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8、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9、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10、其他違反國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規。

交接工作

1、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員工卡及其他公物;

2、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

3、如果與公司簽有其他協議,則按其他協議約定辦理。

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公司向員工結算工資。

第三章 員工紀律和行爲規範

日常行爲規範

1、上班時光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許煲電話粥、玩手機、吃零食,聊天。辦公時光不得打私人電話,特殊狀況除外;

2、如需外出應請示總經理;

3、不許在辦公室內抽菸、打牌、喝酒。一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吸菸請到陽臺或者吸菸處。

4、在公衆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爲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5、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相互交流感情;

6、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後,請隨手關門;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8、工作時光不準接待親友,處理私事,特殊狀況除外。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0

第一條 爲規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行實繳的,註冊資本爲股東或者發起人實繳的出資額或者實收股本總額。

第三條 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註冊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第六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以下稱股權所在公司)股權出資。

以股權出資的,該股權應當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權不得用作出資:

(一)已被設立質權;

(二)股權所在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

(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所在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准而未經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債權人可以將其依法享有的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的債權,轉爲公司股權。

轉爲公司股權的債權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債權人已經履行債權所對應的合同義務,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規定;

(二)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機構裁決確認;

(三)公司破產重整或者和解期間,列入經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計劃或者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

用以轉爲公司股權的債權有兩個以上債權人的,債權人對債權應當已經作出分割。

債權轉爲公司股權的,公司應當增加註冊資本。

第八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第九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由公司章程規定,登記機關按照公司章程規定予以登記。

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當經驗資機構驗資。

公司註冊資本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第十一條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有最低限額的,減少後的註冊資本應當不少於最低限額。

第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爲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淨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爲股份有限公司,爲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四條 股東出資額或者發起人認購股份、出資時間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規定。發生變化的,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備案。

第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公司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虛假出資,未交付作爲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註冊資本發生變動,公司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驗資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條 公司未按規定辦理公司章程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 撤銷公司變更登記涉及公司註冊資本變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恢復公司該次登記前的登記狀態,並予以公示。

對涉及變動內容不屬於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第二十二條 外商投資的公司註冊資本的登記管理適用本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2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201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的《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2019年11月2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的《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1

建立公司領導班子輪流參加各單位(部門)周例會制度,每個月,公司班子集體參加公司所屬一個單位(部門)的周例會,具體由公司辦公室列出計劃,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務工作

一、公司班子會、公司行政辦公辦會的會務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一)會議通知,包括會議名稱、內容、參加人員、時間、日期、地點、參加人員範圍、議題及需要提前準備的文件或其他要求等;

(二)會場佈置及座次安排;

(三)會間組織服務工作,包括簽到、引導就座、安排發言、會議記錄、會場後勤保障;

(四)其他服務工作。

二、單位(部門)的會務工作由各單位安排。

會議室的使用

一、公司辦公室是公司會議室的管理單位,負責會議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需要使用公司會議室,需要向辦公室提出使用意項,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調,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後領取鑰匙,會議期間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會議結束後,使用單位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辦公室管理人員。

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要按照所定會議時間,準時參加會議;

二、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按照程序提前向負責領導請假;

三、會議期間,參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秩序,注意環境衛生,應主動將手機設置爲震動或靜音狀態;儘量避免接、打電話;嚴禁中途退場。

四、會議發言要緊扣主題,不談論與會議無關的話題。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2

考勤制度

一、爲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爲工作日,週日爲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3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爲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 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彙報。

第四條 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 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範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 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 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 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 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4

保密

由於競爭的存在以及對公司的職責,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僅限於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退休或離職後,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3、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發現了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員工遵守的行爲準則

1、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2、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3、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4、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5、不得利用工作時光從事第二職業;

6、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物;

7、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第四章 薪金

爲了吸引和留住最優秀的人才,我們帶給在同行業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時在公司內部我們有科學與公正的薪酬機制,令表現優秀的員工得到相應的回報。

1、工資:試用期和轉正工資按各個部門的標準計算;

2、獎金:銷售提成,根據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3、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100元;

4、工資發放日期爲每月10號;

5、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繫;

6、季度獎金和年終獎將根據考覈成績和公司的業績來確定;

7、當季度考覈成績表現爲優異或是極差時,底薪也將相應進行調整。

社會保險

試用期後公司爲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假期

1、國家法定假日,所有員工能夠按國家規定享受以下帶薪假日

元旦一天

春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1月26日(週日)、2月8日(週六)

清明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調休上班日期5月4日(週日)

端午節三天

中秋節三天

國慶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9月28日(週日)、10月11日(週六)

其中女員工還能夠享有三月八日的半天假期

年休假

公司鼓勵你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休假以調節和振奮自我,爲此,公司給予員工每年最少五天的帶薪年休假。

請你參考以下的標準休假:

服務滿一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此後每增加一年的工齡年休假也相應增加一個工作日,但最高不能超過10個工作日,一年實行一次性休假。

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後登記結婚的,可享受以下連續天數的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1、婚假一般爲三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享受15天假期。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12個月內休完,逾期不補。根據員工本人申請,由總經理確定員工婚假的起止日期;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員工產假的標準:

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妊娠十二週以後能夠享受每月一天產檢假;

2、哺乳時光:哺乳期自產假開始起時光爲一年,期間不安排加班。哺乳時光爲上下午各半小時,計出勤。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一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光;

3、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陪產假

1、正式男員工爲公司服務一年(含)以上的可享受陪產假;

2、男員工合法結婚的可享受陪產假:一般陪產假10天;

3、男員工須憑配偶的醫院證明、出生證明、病例等相關證明資料,否則,按事假處理。

喪假

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員工自理。

女員工計劃生育假

1、安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准予休假三日,手術後七日內不得安排從事重體力勞動;

2、輸精管結紮的,自手術之日起准予休假七日;

3、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

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與計劃生育假需滿一年才能享有。公司會全額發放基本工資。

第五章 獎懲

獎勵

公司設有"優秀員工獎",在每個年度結束後,我們組織評選活動,對全年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感謝他們對公司付出的熱情和有創造性的工作。有以下之一的優秀表現,將得到及時的褒揚並有機會參加先進表彰的評選。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推薦,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爲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作爲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用心負責,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突出。

懲罰

我們相信每一位員工都能有條理地、高水平地從事自我的工作,規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員工們的良好決定和合作。但是獲得一流的管理,紀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證。出於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規章制度和規定。如果違反了規定,產生有損於公司、客戶和其他員工利益的行爲,公司將進行懲罰。

懲罰包括批評、記過、降級或降職、辭退。

批評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光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公司秩序,情節輕微;

4、在非吸菸區吸菸、工作時光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5、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6、工作時光外出辦私事。

記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記過:

1、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

3、考覈不公正,經查明屬實;

4、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

5、累計受批評三次;

6、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

第六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設備使用

下班務必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門窗、燈等才能離開。

辦公檔案管理

1、人事檔案、合同、請假條、出差單等由人事保管。

2、報銷票據等由財務保管。

物品領用

領用物品要到財務處登記。

報銷

員工支付了運費、採購貨物和辦公用品的費用,小額的可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負責登記,月末把報銷狀況和現金流動狀況上報給總經理。

衛生管理

1、不能在辦公室亂扔垃圾、亂吐痰,違者處罰。

2、每一天安排員工輪流打掃衛生,週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個員工都要參加。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5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爲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爲今後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並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製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爲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爲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擬稿,文件形成後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文件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審覈簽發。

3. 以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文件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簽收,並於接見當日,按領導批准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文件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打印所有文件必須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打印,各部門擬草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打印,打印文件、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覈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並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遊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應該與公司簽訂聘用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爲合同關係,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天40元。

②住宿費每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覈,並報總經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後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覈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②出差人憑覈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返回後,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覈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准同意後進行報銷。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爲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爲先。

第3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爲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5條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限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繫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係,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於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於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幹團結的核心骨幹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並日趨科學化、規範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並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覈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 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信息。

第三章 員工及編制

第7條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爲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爲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爲規範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祕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 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製作“職務說明書”,作爲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 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 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爲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 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爲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審覈通過後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13條 公司將招聘劃分爲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准,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 計劃內招聘程序爲: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說明書》,並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後,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併發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後3日內(需筆試的爲筆試後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後,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 計劃外招聘程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准,然後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序。

第16條 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准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於高級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爲: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託獵頭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爲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 經覈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複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複印件;

(5)學歷證書複印件。

第19條 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並向其說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櫃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 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後,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後每年度視有無必要複覈一次,並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並作好採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 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覈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 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餘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爲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准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 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並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採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說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爲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 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後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說明理由,否則視爲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 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20xx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20xx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爲1年。

(4)正式員工如不願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准。

第27條 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 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聲明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29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說明,即視爲自動待崗。

第30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繫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 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 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六章 員工檔案管理

第35條 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聲明、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複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聲明、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 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並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爲確保檔案的準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覈對,同時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並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保存。

第38條 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借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七章 幹部任命制度

第39條 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 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 幹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任命;

(5)其餘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8章 員工異動管理

第42條 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 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祕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 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准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爲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 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爲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繫,並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 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後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 員工內部調動程序爲: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 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並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和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爲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祕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 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員工不適合現任工作崗位,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2)部門人員精簡,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籤,且未說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准者。

第50條 待崗程序爲: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待崗手續。

(3)待崗。

第51條 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 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爲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 待崗期限爲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繫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 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爲休長假。

第55條 休長假辦理程序爲: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准。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 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爲試用新員工。

第57條 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 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辭職辦理程序爲: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員工離職。

第59條 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 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爲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後,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說明,異動說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並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 辭退員工程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並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辭退。

第63條 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 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 資遣順序爲: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爲並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後是職務低於他人者。

第67條 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後,應於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 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並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賂;

(4)違抗命令或玩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衆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塗改文件者,或者僞造證件;

(7)年終考覈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泄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爲。

第70條 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覈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爲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爲: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條 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權限爲: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准,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准。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權限爲: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4)對於公司正式員工,休病假1個月以內,按70%發放工資,1~3個月以內,按50%發放工資;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 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准,4~7天由總經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 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 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爲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爲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爲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後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 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覆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爲有薪假。

第77條 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爲有薪假。

第78條 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爲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爲早退。

第79條 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爲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爲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准假不到崗爲曠工。

第80條 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 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 員工培訓

第82條 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第83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

(1)於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於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對象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覈及效果評估。

第84條 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範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爲規範。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嚮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後,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准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覈以後,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爲一個星期,採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後,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於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彙總後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 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並且不低於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爲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絡遠程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文件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稅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爲學、營銷學、政府行爲學、公共關係、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後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後勤服務與市場的關係、後勤服務與管理的關係、倉儲及採供管理、後勤服務與財務的關係、企業文化在後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祕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絡技能培訓、文字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係。

第86條 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 員工考評

第87條 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數據。

(2)通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 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 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信息,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爲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爲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 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彙總爲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佔權重爲30%、30%、40%。

第93條 績效考評的程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併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審覈、整理、複覈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並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 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閱: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閱手續後,可以查閱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閱按人事檔案查閱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 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後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 工資及福利

第96條 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於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於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於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覈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覈定。

第97條 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並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餘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爲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餘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覈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爲年終考覈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 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餘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 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爲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覈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 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爲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覈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 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爲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覈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覈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爲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 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爲0元,最高爲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覈確定。

第103條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 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 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製作、報批、統計、彙總,並於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泄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 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覈定、發放(每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 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的詳細說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 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卹。

第109條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餘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 附則

第110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7

一、主任辦公會制度

1、會議人員由管理辦主任、副主任、紀檢組長組成,祕書科長、負責主任祕書工作的同志列席會議並負責記錄,根據議題應參會的同志列席會議;會議由管理辦主任主持,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2、主任辦公會原則上每二週召開一次,遇有重大事項可隨時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市委和市政府關於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的有關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任務,制訂年度工作計劃,討論研究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

(3)討論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報告、工作彙報、請示以及印發的重要文件;

(4)討論和審議有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關管理辦法、措施等;

(5)討論研究管理辦機關年度財務預算安排和財務支出事項;

(6)研究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目標考評和表彰、獎勵等事項;

(7)臨聘人員的吸收和辭退;

(8)研究討論中心管理辦行政、事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9)需要提交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重要事項。

4、會議的議題,由各科室報分管領導同意後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會的議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在會議召開前兩天將議題和有關材料送交祕書科彙總,報主要領導審定後統一編排議程。

5、各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情況、資料、數據要準確無誤,要有自己的明確意見,一般不臨時動議。

6、主任辦公會議由祕書科負責會務準備工作,並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後要督促檢查各科室落實會議議定事項,並定期向主要領導彙報。

二、周例會制度

1、參會人員爲管理辦機關全體幹部職工;會議由當月值班領導主持召開。

2、周例會每週召開一次,週一上午9:30分爲固定會議時間,遇有其他事項需要調整例會時間時,由值班領導確定,祕書科負責通知。

3、會議主要內容

(1)點評機關上週工作完成情況,明確本週工作重點;

(2)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報管理辦黨組會和主任辦公會作出的重大決定;

(4)聽取管理辦階段性(或專項工作檢查、調研)情況彙報。

4、會議內容由各科室負責提供,祕書科負責彙總,報值班領導審定。

5、各科室提交會議傳達、學習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文件、資料要及時提供,周工作報表必須於週五下午3點以前報祕書科彙總。

6、會務工作由祕書科負責準備,並做好會議記錄,會議明確的事項由各科負責落實,落實情況列入督查。

三、科務會制度

1、科務會由各科組織,科室全體人員參加,科長主持;管理辦分管領導參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務會議,並根據科室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提出工作指導意見。

2、科務會每週召開二次,分別於週一上午周例會之後和週五上午召開,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時召開,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後作出調整。

3、科務會主要內容

(1)對管理辦提出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將工作目標明確到位、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2)彙總本週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週工作重點;

(3)對本科完成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針對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

(4)組織學習與科室業務相關的政策、法規、制度以及專業知識。

4、科務會制度列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覈內容,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健全會務檔案,重點工作要有案可查。

四、系統工作會議制度

1、系統工作會議,由管理辦主任會議確定,管理辦主任主持,各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參加會議,根據會議內容,確定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參會;管理辦科室負責人列席會議。

2、系統工作會議原則上半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後一週召開,年底結合總結表彰大會召開,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需要部署時,可臨時增加。

3、會議主要內容

(1)聽取縣(市、區)行政服務工作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與管理工作彙報;

(2)聽取縣(市、區)對系統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4)總結上半年系統工作情況,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務。

4、會議議程由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各科室負責提供會議素材,祕書科彙總,經分管領導審覈,報主任審定後,由祕書科下發會議通知。

5、管理辦後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與保障工作。

五、總結表彰大會

1、總結表彰大會,由管理辦主任辦公會議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召開。各縣(市、區)分管領導、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級窗口單位領導、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負責人和管理辦領導、機關科室負責人蔘加。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主持,邀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到會作重要講話。

2、會議每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春節前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4)市政府領導講話。

4、會議材料由管理辦統一安排,各科室負責準備,分管領導負責把關,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

5、會務工作由祕書科牽頭組織,後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保障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覈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工作。

(三)加強財務覈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覈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覈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覈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覈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覈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覈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覈,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覈。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覈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覈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覈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覈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_,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覈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覈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覈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覈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覈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覈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覈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覈,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覈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繫,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覈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覈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覈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19

考勤制度

作爲公司的員工,你有義務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光出勤。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

工作時光爲: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12:00—13:30爲午餐休息時光。

打卡時光爲:早上上班打一次卡,中午12:00-12: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13:00-13: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下班打一次卡。如有緊急事務或臨時突發任務,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2、忘記刷卡,請部門負責人證明,人事部籤卡。一個月內有三次籤卡的機會,超過的按每次5元處理;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每分鐘扣一塊錢;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2小時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早退者沒有全勤獎。每月工作報告漏提交+漏打卡累計超過3次無全勤獎;日報、週報沒有按時交(公司羣衆活動允許的除外),補交的扣5元/次,沒交的扣10元/次。

4、曠工一天扣兩天的工資,曠工二天扣四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日視爲自離,公司將會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5、因工作需要,不能執行公司正常作息時光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安排調休或者輪休;

6、有事需要請假的人員,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覈准,覈准後的請假單交給人事部。事假獲准後,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請假者沒有全勤獎;

7、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總經理,請病假的人員在病假後上班的第一天需補寫請假單,並帶給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就診證明,病假單和發票交給人事部;

8、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覈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9、病假期間,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

10、上班期間如需外出辦理公務,請寫出差單。出差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覈准,覈准後的出差單交給人事部後方可離開。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20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項目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項目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範文 篇21

第一條 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 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 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覈要求。

3、 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 晉升員工通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覈。

第二條 人事審批權限

1、 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審覈,總經理任命。

2、 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審覈,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籤批。

第三條 晉升管理流程

1、 員工晉升申報

1.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佈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覈和審覈,審覈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 組織晉升考覈評估工作

2.1.晉升考覈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覈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着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覈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覈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審覈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覈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覈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覈評估。

2.2.3.評估採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覈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審覈。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覈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覈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審覈材料於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覈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籤批。

3、 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佈。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佈。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 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 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3、 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後方可任命。

4、 日常考覈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覈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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