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車改細則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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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接管的公車改革要基本完成。目前中央層面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務交通補貼已從上個月起開始發放。根據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補”標準爲: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公務員車改細則最新消息

【公車改革XX年全面完成】

歷經20年,公車改革終於迎來重大轉折。本年內,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車改;司局級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300元。

中辦、國辦發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兩個“車改文件”),明確了公車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兩個車改文件提出,

XX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應力爭基本完成;

XX年底前,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

XX年底,公車改革全面完成。

路線圖主要包括取消、補貼、拍賣三環節:

取消,取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行政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

補貼,各級黨政機關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國家機關的補貼標準爲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拍賣,取消的公務用車應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維穩、機要通信、處突等無法通過市場化方式予以保障的車輛,“要根據工作需要和部門情況適當保留”。據其介紹,爲確保本輪車改成功,兩個車改文件提出了“六個不得”要求:

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

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

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

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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