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會議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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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類型

機關會議規章制度

(一)局黨總支會議。會議由全體黨員參加,由局黨xx主持,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緊急事項經局黨xx批准視情況決定召開時間。主要內容是學習傳達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研究討論黨內有關事宜;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開展黨課教育、組織開展各項活動、進行黨員評議等。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全體局班子成員參加,由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主持,必要時局機關各股室長列席。每週一上午8:30準時召開。主要內容是總結上週工作,安排本週工作,討論決定重大活動、重大事項落實及實施意見

(三)機關全體人員會議。會議由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參加,原則上每月一次,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主持。主要是傳達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學習有關文件及政治、業務知識,進行思想交流,通報近期工作情況,安排部署工作任務,討論解決職工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如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二、會議審批程序

局黨總支會議由局黨組書記批准;局長辦公會議和機關全體人員會議由局長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批准。

三、會議要求及紀律

(一)不管召開何種會議,組織單位、主持人員會前都要認真做好會議和各項籌備工作,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目的,收到理想效果。

(二)實行與會人員簽到考勤制度,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不遲到、不早退。會議期間要集中精力,不能接聽電話,不能隨意出入,禁止隨便退場,自覺維護會議秩序。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應向局主要領導或會議主持人請假。

(三)實行會議記錄制度,每次會議內容、形成意見都應做詳細記錄,備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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