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範本(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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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範本 篇1

第一章總則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範本(通用4篇)

第一條 爲加強學校採購管理,規範採購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教育部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湖南省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湖南省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採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爲,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凡學校進行的採購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採購項目須由項目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職能管理部門審覈立項並經計劃財務處覈准經費來源和採購指標後方可實施。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項目所在部門爲採購項目需求單位(或資產使用部門)。職能管理部門爲採購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歸口管理範圍按部門職能劃分。

第五條 學校採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學校採購原則上應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如確因特殊原因需進口採購的,須由學校組織專家論證並經上級主管部門審覈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二章採購組織形式及限額標準

第七條 學校採購的組織形式分爲政府集中採購、政府組建的網上電子賣場採購。

第八條 凡納入郴州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以上的採購項目,均應按政府集中採購辦法實行政府集中採購。

第九條 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原則上應通過電子賣場進行。年度同類項目採購預算總額在人民幣3萬元(含)以上,限額以下,由採購小組實行競價採購。在一個財政年度內,未經批准,採購部門不得隨意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工程採購以化整爲零方式拆分規避相關政府採購方式。

第十條 國家及省市對採購招標項目適用範圍及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章採購方式

第十一條 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採購方式按照郴州市政府集中採購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限額以下采購項目的採購方式按照電子賣場採購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郴州職業技術學院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採購招投標工作。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計財處、審計室、總務處、實訓中心等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全面負責組織學校的採購招標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採購與招標的法規、政策;

(三)擬定學校採購招標管理辦法和相關規章制度提交學校審定;

(四)討論、決定學校採購招標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五)審定學校“採購評標專家庫”;

(六)審批特殊情況的招標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成立校採購辦,設在計財處,是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學校集中採購項目相關事宜,主要職責:

(一)貫徹採購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學校有關採購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報學校年度採購預算;按需組織學校集中採購項目評審工作;

(三)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學校採購專家庫建議人員名單;

(四)負責與政府採購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報送有關採購項目資料;

(五)受理採購申請,審覈採購項目的相關資料,確定評標辦法或談判原則,確定採購組織形式和採購方式;

(六)負責採購合同的管理;

(七)參與採購項目的驗收工作;

(八)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校採購辦下設教學實訓設備、基建工程、後勤與保障、信息技術、教材、圖書六個招標採購工作組,招標採購工作組組長分別由實訓中心、基建辦、總務處、信息中心、教務處、圖書館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各招標採購工作組實行項目負責制,由各招標採購工作組負責人對採購過程負責。其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學校集中採購項目的採購組織,指定人員組成採購小組;

(二)負責組織開標;

(三)會同相關部門抽選評標(或談判)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或談判小組);

(四)負責與政府採購執行部門及招標代理機構的溝通與協調;

(五)負責採購文件資料的整理和歸檔立卷。

第十六條 採購小組主要職責:

(一)編制學校集中採購招標(談判、採購)文件;

(二)負責學校集中採購項目的採購執行工作;

(三)負責學校集中採購項目的相關備案工作;

(四)組織採購項目的驗收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集中採購各管理部門審覈歸口範圍劃分如下:

(一)實訓中心:儀器設備及維保(含新建項目中可獨立拆分的設備)、實驗材料、計算機成品軟件、傢俱、其它貨物等;

(二)基建辦:新建工程項目的諮詢、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

(三)總務處:辦公用品、辦公耗材的採購、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消防、安防工程,室內外維修改造工程,綠化工程,房屋租賃及物業服務等;

(四)信息中心:計算機軟件開發、信息資源開發、信息技術諮詢與設計服務、信息化運維、網絡工程等;

(五)圖書館:各類圖書、期刊、電子出版物等及相關服務;

(六)教務處:教材出版、學生教材供應等;

(七)其它項目管理部門:負責項目參考活動管理業務歸口範圍確定,未明確歸口範圍的項目由財務與後勤資產管理處負責審覈。

各部門根據財務預算或專項資金安排及工作急需提出採購計劃,按上述管理部門審覈歸口範圍劃分職責審覈後,送業務分管領導審覈提出意見,報校長審批。以上採購計劃如果屬於預算外的三重一大事項,則由校長提交黨委會審定。

以上業務歸口範圍有調整的,按調整後的文件執行。

第十八條 項目所在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提出採購項目的立項申請,說明採購必要性、可行性等;

(二)提出採購申請,申報採購預算;

(三)參加(見證)評標(談判、報價)活動;

(四)負責部門自行採購項目的組織和實施(含辦理電子賣場採購手續)。

第五章採購預算和計劃管理

第十九條 採購實行預算控制,每年初根據學校財務預算上報要求,各部門集中報送本年度的採購預算(草案)。計財處彙總後報學校審定並報送市財政備案。需要進行價格評審的,先由學校採購辦組織評審,再報學校審定。遇特別緊急情況或上級安排的專項資金可另行報送採購計劃交校採購辦,校採購辦審覈後報分管領導和校長審批。屬於“三重一大”事項及時提交黨委審定。

第二十條 學校採購實行計劃管理,各部門(二級學院)根據預算和專項資金安排來申報採購計劃,先送歸口職能部門審覈,1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審計室初審後送工程造價評審專業機構評審或郴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評審,評審後再按程序辦理採購手續審批。

第二十一條 採購計劃經審定後送校採購辦,由校採購辦委託交辦給採購小組,採購小組依照法規或學校制度的相關規定承辦採購事項。

第六章採購程序

第二十二條 採購招標代理公司代理的選擇。先由校採購辦從社會上優選不少於五家符合資質的招標公司作爲學校公開招標的候選公司,公司應書面向學校承諾依法依規開展招標代理工作,如有違法違規經校採購辦查實的5年內不能進入學校候選公司名單。每次辦理政府採購時,先由校採購辦、採購小組負責人和學校監察室共同採取隨機抽籤的方法決定承辦的招標代理公司。然後由採購小組代表學校委託招標代理公司依法開展相關採購代理工作,採購小組配合招標代理的有關工作,監察室參與監督。

第二十三條 3萬以上採購項目,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項目所在部門向校採購辦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包括以下材料:

採購立項的論證與審批意見;

項目經費預算安排及採購指標的審批意見;

採購項目的技術要求或規範。

(二)校採購辦根據本辦法第二章、第三章相關規定確定採購項目的組織形式和採購方式。

(三)採購項目達到規定公開招標限額的,由校採購辦按規定組織項目評審及預算評審工作。

(四)校採購辦按需組織討論採購項目的技術指標要求、評標辦法或談判原則,項目所在部門協助採購小組完成招標(或談判)文件的編制工作。

(五)各採購小組按照相關規定組織項目開(評)標或談判工作;

(六)領導小組對項目進行決標。

第七章合同、驗收及支付

第二十四條 採購合同應嚴格遵照《合同法》及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採購人應當代表學校自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三十日內與中標人或成交供應商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採購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簽訂合同時,雙方均不得提出採購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對採購文件實質性要求進行修改,不得變更中標(成交)通知書規定的金額。

第二十七條 採購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並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工程項目實施中如需變更工程量,應先報告學校審批,不得先施工後報批。

第二十八條 電子賣場專用合同實行分級授權代表學校簽訂。合同總金額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採購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5000元至5萬的由採購小組所在部門的分管校領導簽字,5萬及以上的報校長授權簽字。校辦憑以上簽字加蓋學校公章。

第二十九條 採購項目實施完成後須按採購合同的約定和採購項目驗收工作相關規定進行項目驗收,並由項目所在部門按規定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

第三十條 採購項目一般應在項目驗收後付款,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協助辦理採購項目款項的支付手續,中標單位憑發票、合同、項目預算申報審批表、驗收報告(單)、固定資產入庫單等材料,按照學校財務報銷相關規定,提交計劃財務處辦理支付結算手續。工程項目涉及決算審計的,遵照學校財務、審計相關制度執行。

第八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採購活動和參與採購的相關人員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採購中的違規違紀行爲,有權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第三十二條 在採購活動中,供應商認爲採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係的,可以向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迴避申請,並說明理由。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係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迴避。

第三十三條 參與採購的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組織實施採購活動,任何部門不得將依本辦法必須進行集中採購的項目化整爲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集中採購。

第三十四條 採購活動中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爲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上級政策對採購做出調整時,按調整後的規定執行。由校採購辦及時通知各採購工作組和校內各部門。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範本 篇2

爲加強學校辦公用品管理,規範辦公用品的採購、及保管行爲,既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又保證學校事務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所有辦公用品(含日用雜品、勞動保護用品等)的採購、發放、管理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原則,由辦公室統一負責,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分類。本制度所規定的辦公用品分爲一般辦公用品和特殊辦公用品兩類。一般辦公用品指學校價格100元以下的日常辦公消耗性用品,如筆、本、紙、訂書機等。特殊辦公用品指單位價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過500元的一次性辦公用品或辦公專用的非消耗性用品。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採購:

1、一般辦公用品的`採購在每月末由辦公室依據庫存及辦公用量情況提出採購計劃,報辦公室主任批准後,集中購置;特殊辦公用品的採購,由各部門或教研組提出申請,經分管辦公室領導批准後,專門購買。

2、指派專人負責保管辦公用品。辦公用品的採購與保管人員採購實行雙人雙崗制,各負其責,不得一人兼任。

3、採購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採購審批計劃進行採購,不得隨意增加採購品種和數量,凡未列入採購計劃或未經領導審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採購要嚴把採購物品質量,做到秉公辦事,貨比三家,擇優選買,不從中謀取私利。

4、認真辦理出入庫登記手續,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用品,不準直接使用。

第四條辦公用品的領取:

1、一般辦公用品可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或教研組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申請單》,經本部門領導簽字後,直接到辦公室領取。

2、特殊辦公用品需由使用科室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申請單》,經學校辦公室主任批准後,直接辦理領用手續。

3、學校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類存放,碼放整齊,清潔有序。

4、要認真做好新購物品入庫前的檢查、驗收工作,建立辦公用品管理臺帳,做到入庫有手續、發放有登記。

第五條 領取的優盤、鼠標、硒鼓、訂書機、計算器等物品應列入移交,如重複申領,應說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制。

第六條 加強學校辦公用品的日常公開監督。每季度通報一次辦公用品出入庫數額和各使用業務處室領取情況。

第七條 加強對舊辦公用品的管理。階段性使用和暫時閒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隨時待用;替換下的各類辦公設備交資產管理員保管,登記造冊,修舊利廢,充分利用。

第八條 加強資源循環利用工作。推行無紙化辦公,推廣再生紙使用,提倡辦公耗材再利用。禁止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開展辦公垃圾分類處理,建立廢舊燈管,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的回收處理機制。

第九條 充分發揮辦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減少一次性辦公用品使用,紙張雙面利用,複印紙不得用做草稿紙、包裝紙,大頭針、曲別針、長尾夾等反覆使用。

第十條 印製文件材料要有科學性和計劃性。根據文件材料印製要求及數量選擇合適的印製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力求使印製數與需用數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範本 篇3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的採購業務,主要是指學校外購商品、工程、服務、付款等行爲。

第二條 採購預算是採購業務的起始環節,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學校的各項招標採購均需納入學校年度預算,未列預算的項目不得進行採購。若遇緊急情況(如自然災害、水電氣暖搶修等),必須報校領導,並與教育、財政等主管部門溝通協商同意後,依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可提前進行採購,但必須寫明情況,補辦相關手續。

第三條 學校嚴格規範採購程序。所進行採購的項目需要經過市教育局、財政局、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審覈批准的,須在完成審批手續後,按相關部門批准的方式進行採購。屬定點採購或協議供貨單位提供的,應從政府定點採購或協議供貨單位處採購。不能化整爲零,規避採購。同類項目三個月內不得重複採購。

學校自行採購單項5千元(含)以上或批量1萬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5千元(含)以上的維修工程或服務項目,需在學校官網發佈招標公告,組織不少於三家響應單位的公開招標,網上公示中標結果(項目公示期、投標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單項5千元以下或批量1萬元以下的小額零星物品採購、5千元以下的'維修工程或服務項目,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的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成本,可以詢價採購。

第四條 學校建立採購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學校以校級領導爲招標採購的領導小組,建立以總務處爲主體,以項目科室負責人、相關專家、教職工代表共同參加的`招標採購機構履行採購手續。崗位責任如下:

1、總務處採購員、採購專管員負責按照相關法規及採購預算報批採購手續確定採購方式,制定採購文件,詢價議價,擬定採購合同,整理存檔採購手續的相關文件,等。

2、總務處主任組織採購活動。協調相關部門負責審覈採購價格、發佈採購文件、主持招標活動、組織驗收入庫,監督合同履約及付款情況,等。

3、學校聘請法律顧問負責對採購合同、協議等的審覈。根據需要學校可聘請項目監管部門負責對貨物、工程驗收的審覈。

4、倉庫保管人員負責所購貨物的驗收與入庫,並完善相關記錄。資產管理員登記固定資產賬。

5、財務處負責審覈發票真僞,按照採購合同及財務規定支付款項。

6、招投標組織成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力爭做到所招項目物有所值。

第五條 學校的所有項目在招標、施工、驗收等各個環節中,必須全部公開進行,始終自覺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防止各種欺詐、舞弊等行爲的發生,以避免造成學校利益受損。所有招標活動的招標公告、中標結果及按要求需公示的其他內容都應在學校外網或按要求在市政府採購官網上公示。

第六條 學校採購的貨物必須經過嚴格驗收合格後,纔可辦理入庫並按規定付款;學校的所有施工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需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在施工結束經相關部門嚴格驗收合格後,方可按規定付款。可移動的商品貨物都應到保管室辦理入庫驗收,不可移動的商品貨物(如粘貼在牆上的宣傳廣告)或工程都應組織相關人員辦理商品貨物或工程項目專項驗收。

第七條 學校應當確保辦理採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並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採購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防範採購人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收受商業賄賂、損害單位利益。

第八條 加強採購業務的記錄控制。由檔案室負責妥善保管採購業務的相關文件,包括:採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覆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投訴處理決定等,完整記錄和反映採購業務的全過程。

第九條 對於大宗設備、物資或重大服務採購業務需求,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併成立由單位內部資產、財會、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組成的採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採購業務各個環節的控制。

第十條 加強涉密採購項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採購項目,應當在辦公室的監督指導下,嚴格履行安全保密審查程序,並與相關供應商或採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

第十一條 學校有權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本制度經校長辦公會議通過後生效,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

學校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制度範本 篇4

1、根據政府採購法嚴格執行政府採購。

2、大宗採購由校行政集體討論形成決議後組織實施。

3、採購工作由總務處組織實施,校長室監管。

4、採購辦理人員不得與供應商串謀提前透露標底。

5、採購後與供應商簽訂有效的購買、維修、服務等相關合同。

6、定期公示學校的採購,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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