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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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

第一條 爲了xx國小(以下稱“本校”或“學校” )校園安全的常設責任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發生於本校內的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精選20篇)

第二條 本校校園安全實施領導負責制,由校領導組成學校安全責任小組,管理校園安全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條 校園安全責任範圍包括:

1、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期間的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2、學校教職員工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學校財產的安全;

4、學校教學設施與環境的安全。

第四條 學校安全責任小組由以下成員組成:

唐曉安(校長)、倪寅東(書記)、沈愛華(副校長)、王惠民(總務主任)張怡(德育教導)。

其中:學校校長唐曉安爲安全責任小組組長,負責組織、領導安全責任小組工作;學校黨支部書記爲安全責任小組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開展工作,並在組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代爲進行相應事務。

第五條 學校安全責任小組成員的具體責任分工爲:

1、唐曉安主管全校安全工作;

2、倪寅東協助校長管理學校安全工作;

3、沈惠忠分管計劃的制定與落實、日常的監督與檢查;

4、沈愛華、張怡分管學生校內外安全教育、活動;

5、王惠民分管校園設施安全和綜合治理;

第六條 校園安全責任小組實行定期會議制度和臨時會議制度。

定期會議制度爲每月召開一次,由安全責任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對校園安全問題進行彙報與討論。

臨時會議制度經安全責任小組任一成員倡議,由安全責任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對倡議人提出的議題進行討論。

第七條 校園安全責任小組會議的決議由負責相關方向的小組成員進行落實。

第八條 校園安全責任小組實行定期彙報和事故彙報制度。

定期彙報由各小組成員就責任範圍內安全事項,於小組定期會議上進行彙報。

事故彙報在事故發生後,由負責相關方向的小組成員及時向小組組長、副組長彙報,並抄送各小組成員。

第九條 一旦發生校園安全事故,負責相關方向校園安全責任小組成員應及時到場組織處理並通知小組組長及副組長。

第十條 校園安全事故發生後,校園安全責任小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明確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

第十一條 校園安全責任小組成員的組成及聯繫方式應於校內公佈,並接受廣大師生員工的監督。

第十二條 本制度於20xx年2月1日起生效實施。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2

爲加強我園經費管理的綜合性、有效性、嚴肅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貫徹“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保證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預算法》和《會計法》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要考慮幼兒園事業發展和建設的需要,堅持“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堅持量入爲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在確保人員工資和正常運行開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業的發展支出。

二、預算的編制和審批程序

1.根據幼兒園總體發展目標和實際情況,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項費用開支的性質、用途和金額,使用的專項資金應按進度分年度提出計劃。

2.幼兒園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提出的下年度事業經費支出預算,綜合考慮增減變動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預算建議數。

3.園長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預算方案,報幼兒園教代會通過。

三、預算編制方法。

幼兒園經費預算要根據財力實現的可能性,參照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並結合幼兒園事業發展需要進行編制。在編制時要根據情況制定各項經費的預算定額,使幼兒園經費預算有據可依,防止預算編制的隨意性,做到預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實際。幼兒園的收入及支出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預算。

四、預算的執行和調整。

1.預算的執行。預算執行包括收入預算的執行、支出預算的執行和預算平衡三個部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既要積極組織收入,確保各項收入及時足額入帳,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實現年度預算收支平衡。幼兒園的收入必須全部入帳,納入幼兒園預算統一管理,絕對不允許私設“小金庫”。

2.預算的調整。爲保證幼兒園預算的良好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說明具體原因,報上級主管部門審覈,批准後再作調整。

五、其他事項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列入年度支出預算方可安排購置。購置固定資產需專人管理,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按政府採購流程規範操作,實施採購,需自行採購的,貨比三家、綜合考察。

2.預算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覈算。預算一經批准,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幼兒園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幼兒園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

4.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審批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園長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5.財務室於每學期末在教代會上彙報幼兒園經費的收支情況,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3

學校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根本利益,關係到改革發展的穩定大局。學校爲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創建“平安校園”的八項制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師生的自救自護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一是落實學習制度。

及時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教育文件的指示精神,領會好實質,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創造性。

二是落實領導責任制。

成立創建“平安校園”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創建“平安校園”辦公室。堅持“一崗雙責”,校級領導和中層幹部既要做好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切實做好平安創建工作。

三是落實工作責任制。

學校每年年初要與教師個人簽訂了《創建“平安校園”目標管理責任書》,建立和完善了學校制度,各項工作職責到人、責任上牆、責任到位。

四是落實監督檢查制度。

成立由校長爲組長的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召開例會,彙總情況,研究解決辦法,提出具體要求。檢查工作中堅持“三結合”: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突擊檢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抽查和自查相結合,確保學校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做到無安全隱患、無安全漏洞、無安全死角。

五是落實信息反饋制度。

學校政教主任爲信息聯絡員,嚴格執行安全工作信息反饋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全校師生通報情況。

六是落實宣傳制度。

學校利用主題班(隊)會、校會、升旗儀式、校報、宣傳欄、校園廣播等途徑,做好對學校安全工作的宣傳。通過宣傳,營造一種全員參與,齊心協力,共建平安校園的良好氛圍。

七是落實家長聯絡制度。

進一步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與聯繫,加強對學生的監管和教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對疏於職守,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對缺乏大局觀念、不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推諉扯皮的;對緩報、瞞報和漏報工作實情的;對造謠傳謠,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都要進行嚴肅查處。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4

爲了全面提高學校內部防範能力,預防和減少校園案件和學生違法犯罪,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學校安全工作應當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現將議事範圍、議事程序、組織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校安全工作的議事形式分爲校長會辦會和部門會辦會兩種。校長會辦會的主要內容是討論學校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和重大事故處理意見等;部門會辦會的主要內容是討論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購置,安全工作考評辦法,一般事故處理意見等。

二、學校每月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工作部門會辦會,每學期必須召開一次以上安全工作校長會辦會。

三、校長會辦會和部門會辦會的參與人有對安全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有反映意見和提出要求的權利,有對重大決定進行審議通過的權利。

四、校長會辦會的決定或決議實行表決制,三分之二參與人通過,決定或決議表示形成。

五、校長會辦會對重大決定和年度計劃先進行討論,在充分聽取羣衆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審議通過。部門會辦會和校長會辦會形成的安全工作決定或決議,任何人必須無條件貫徹執行。

六、出現安全事故,發現人、責任人或接收消息人應當果斷處理,並直接向學校值班領導和校長報告情況。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向學校任何人報告事故時,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辭,否則將嚴重處理。

七、安全工作實行發言人制度,學校校長作爲發言人負責向上級彙報安全工作,校長可以授權其他領導或人員向上級彙報安全工作和宣佈安全工作任務。

八、若發生安全事故,責任人必須向校長會辦會或部門會辦會彙報事故的詳細情況,以便作出處理決定。學校分管領導應當認真做好議事記錄,收集安全工作過程資料,並規範存檔。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5

爲有效地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學校各部門、各年級責任人和全體教職員工在校園安全中應負的責任,遵照《國務院關於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規定,各部門、各年級責任人對本部門、本年級的安全穩定工作負全部責任,安全目標作爲本部門目標責任的一部分列入目標責任書,學校把安全目標完成情況作爲對部門的考覈內容之一,學校實行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

二、各部門責任人對下列治安事故的防範、發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及本制度的規定,失職、瀆職情形或者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制度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玩忽職守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制度包含的事故有暴力事件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火災事故、傳染病事故、實驗室事故、體育活動事故、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校車交通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

四、各部門、各年級依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的規定,對本部門、本年級的人員及財產安全負責。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報校領導及校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並做出妥善處理。

五、各部門、各年級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佈置、督促、檢查本部門的安全工作,並對全體人員特別是重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六、各部門、各年級對自查出的特別是校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查出的安全隱患,應高度重視,及時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時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各部門、各年級責任人及直接責任人均應追究責任,並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對以上人員予以行政、經濟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組織學生參加實習、社會時間以及社會公益活動,必須確保學生安全。

八、使用臨時工作人員的部門,要及時將所使用臨時工作人員的情況報校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備案,對臨時工作人員要予以監督、檢查,對不瞭解情況或工作不再需要的人員要及時辭退,並限期離開學校,如因沒有實施監督、檢查或監督、檢查不力以及未能及時清退應清退人員,造成嚴重後果者,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九、事故發生後,部門應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並應當配合、協助事故調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涉事故調查。違反此規定,將追究部門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十、任何部門或個人均有責任向校領導及校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報告安全事故隱患,有權舉報部門或個人不履行安全職責或不按要求整改安全隱患的行爲。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6

爲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小安全工作,維護國小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各種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學校建立一個督查小組,層層落實責任並簽訂責任狀。

二、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三、要密切與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的聯繫與溝通,發現險情及時控制和排查。做到排查與督查相結合。

四、對食堂、飲用水的衛生情況,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五、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於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須及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同時整治完成後,要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時,由學校安全乾部組織排查,人員不得少於三人,且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

八、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專家進行鑑定, 以防事故發生。

九、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每週利用家長接送孩子之機,向家長了解途中存在的隱患,較嚴重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爭取家長和地方羣衆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隱患。

十、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利用班隊活動課,每週進行一次“安全防範”教育,讓學生學會提醒自己和他人時時處處注意安全,學會保護自己和同學的人身安全。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7

第一條 爲了及時控制和消除發生於虹橋國小學校內的校園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指發生於學校之中,對在校教職員工、學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對學校財物造成重大損害的事故。

第三條 任何人對學校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教職員工應當發現後立即向校長報告;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教育局報告,2小時內向閔行區教育局辦公室書面報告,並同時向其所屬的街道、鎮政府以及街道、鎮青保辦報告:

1、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有明顯徵兆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有明顯先兆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致人傷亡或者可能致人傷亡的暴力傷害事件的;

5、發生或可能發生在校師生被綁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師生人身傷害或者造成在校師生人身重大危險的事件。

第五條 本制度第四條範圍以外的其他校園安全事故應當於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向閔行區教育局辦公室進行書面報告。

第六條 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後,各園校應當就該事故保持與教育局的密切聯繫,及時將事故處理情況和調查情況向教育局進行彙報。

第七條 校園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後24小時內,負責老師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校長進行全面彙報。

第八條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開始實行。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8

爲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公私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定期集中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多樣化;班級每週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傷亡事故三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製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中心校和教育局。

9、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立即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設施安全可靠。

10、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監管村組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11、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人員對學生進行騷擾或發生的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12、教師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放學和來校途中的人身安全。

13、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掌握正確維護公共秩序的方式方法,提高自護能力。

14、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15、學校集會、做操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和安全。

16、學校集會、做操時要求學生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安排教師負責疏散管理,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17、集會做操以班爲單位到指定位置,由班主任負責本班紀律,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8、組織學生開展入學教育活動,必須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並嚴格遵照執行。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9

一、所用車輛應取得準運證件,幼兒接送車輛的駕駛員必須取得由市公安局車輛管理部門發放的《機動車輛駕駛資格證》且3年以上,否則一律不得從事接送業務。

二、嚴禁接送專用車超載,嚴格按照車輛的'覈定人數載客。不得搭載本園幼兒以外的`其他乘客。嚴禁將車輛轉交他人駕駛。

三、加強接送專用車管理。要嚴格堅持接送專用車定期檢查保養,駕駛員定期安全教育。堅持接送專用車“專人負責制”、“駕駛員安全責任制”等制度,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四、完善校門口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警示標誌、人行橫道線、減速帶、振盪減速標線、移動式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設施。加強幼兒上學、放學時段的交通管理,維持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五、加強對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教育幼兒在車上不得將頭、手等伸出車窗外,過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亂坐無照車輛、非法車輛。

六、勸告接送司機及時維修車輛,不允許酒後駕車,開快車,要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絕不允許發生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責任事故。一經發現將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0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繫,確認後,來訪人員戴好“訪客證”與會客單,由保安陪同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繫。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家長如遇特殊情況中途接孩子,必須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確認,由保安陪同進園領孩子。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8、攜帶公物出園必須主動出示行政辦公室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1

1、不得乘坐農用車、貨車、拖拉機、無牌無照車超載車,不扒車、追車,不擊打車。

2、公路行走靠右行,不在公路上打鬧玩耍,橫過公路,注意來往車輛。

3、騎車要注意車速,不騎飛車、不丟把、不搶道、不帶人,靠右行走,學生不準騎摩托車。

4、星期五下午放學回家時,要在學校規定的地點集合、整隊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5、放學要排隊靠右行。及時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鬧,不得並排行走。

6、嚴禁在火車道上玩耍;嚴禁在火車軌上放物、打火車;嚴禁沿火車道行走;嚴禁在火車大橋上扶欄下望。

7、冬季嚴禁在公路和危險場地、交通要道、繁華地帶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時,不能上學或回家,不能強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體的路段,要有家長接送。

9、上學、放學要結伴而行,互相關心,互相幫助,走讀生早上不能過早到校,晚上放學要及時回家,遇到壞人,要勇敢、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絡、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並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並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於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繫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佔道行爲;要將校內自行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峯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准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2

爲了加強對幼兒園汽車的管理,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1.本園小汽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各部門需要用車必須提前一天申請,說明用車時間、地點,並填寫派車單,辦理。

2.所有人員因工作用車必須由辦公室根據輕、重、緩、急合理安排,不經辦公室批准,駕駛員不準私自出車,私自出車發生事故損失由用車人和駕駛員共同承擔。首次私自出車罰款100元,發現第二次停止其工作。

3.正常工作期間杜絕個人私事用車,在節假日和特殊情況下,經園長批准,由辦公室合理安排車輛,否則出現事故由用車人員和駕駛員共同承擔。

4.車輛燃油及維修由辦公室請示園領導後按財政規定統一購置和定點維修,否則費用不予覈銷。

5.未經批准,駕駛員不得轉借或私自存放車輛,否則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6.幼兒園按有關規定報銷駕駛員的差旅費,里程補助參照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

7.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保養,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車輛需中修、大修,司機要徵得領導同意,合理安排,節約資金,保證修理質量。

8.駕駛員按照財政規定辦理車輛的年檢、保險、養路費交納等必辦手續。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3

爲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春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門衛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兒園實行24小時全封閉管理。幼兒園只保留大門一個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關閉。

2、每天上崗前,保安要互測體溫並進行登記。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紅袖章並佩帶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強對園門的把守和對出入人員的巡查、登記。具體工作要求有:

①原則上外來人員、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幼兒園;

②因公務確需進入幼兒園的,值班保安應進行詳細詢問:“你是誰?來找誰?有什麼事情?”,並向園領導報告確認;

③對所有準備進入幼兒園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檢測對象包括各級領導、幼兒園所有教職員工、幼兒等在內;檢測時距離被檢測者10—20釐米)檢測合格予以詳細登記,並進行必要消毒後,方可放行。

④幼兒園正常開學後,經由保健醫生檢測體溫合格的幼兒,門衛室可不予登記。

4、入、離園時段,嚴格落實平安護學要求,幼兒園安排值班領導、值班老師、保安不少於4人在園門口值班值守護學,堅決制止體溫異常和按規定應戴口罩而未戴的師幼或其他人員進入幼兒園。

5、定期對門衛室及其周邊進行消毒處理,每日記錄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況,並向值班領導彙報當日值班情況。對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護用品進行定點存放,專人管理。

6、所有快遞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均由值班人員接收,包裹進入園內需進行84稀釋液消毒。

7、開學前,幼兒園加強與社區等部門溝通,瞭解周邊疫情人員基本情況,並配合屬地公安機關開展聯防聯控,嚴防出現特殊人羣衝擊校園事件。

8、完善物資保障,園門口應按標準配合鋼叉、頭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鍵式報警系統處於良好狀態,並增配合格、有效的體溫檢測系統、消毒液和一定數量的口罩。

(二)特殊處理

1、出現體溫檢測異常師幼的處理

①及時隔離體溫異常者,並向幼兒園負責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②對與體溫異常者相距1米以內的師幼進行登記,專人守護在空曠地帶,並通知家屬帶回家隔離觀察。經醫療機構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進入幼兒園。

③對園門口主要通道、周邊地區和隔離地區進行全面消毒。

2、發現不戴口罩人員的處理

①恢復正常開學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員進入幼兒園。

②恢復正常開學後,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級防疫部門的要求決定是否將佩戴口罩作爲必要條件。如果必要,對不戴口罩的教師,由幼兒園提供口罩,到醫療機構進行流行病學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園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兒園依規處罰;對不戴口罩的幼兒,由幼兒園提供口罩,通知家長帶回家中隔離觀察。經醫療機構流行病學檢查合格後,方可入園。

③對園門口主要通道和周邊地區進行消毒處理。

3、發現體溫異常、不戴口罩師幼或外來人員強行闖入幼兒園的處理

①師幼闖入園的,由學校保安、值班幹部制止,並上報幼兒園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及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外來人員闖入幼兒園的,由幼兒園保安、值班幹部利用警用器械對人員進行控制,並報警。

②幼兒園對擅自闖入園的師幼依規處理;對擅自闖入園的外來人員,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處置。

③對所接觸人員進行登記,並落實14天隔離措施。

④對強行闖入者活動範圍進行消毒處理。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4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乘坐三輪車的學生的教育:家長接送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外,不能向車外扔東西。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要幾個人並排騎行;自行車不準搭人。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繫,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採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衆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峯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5

1、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幼兒獨自回家,要幼兒園家長親自接送。

2、老師必須熟悉每一位家長,不能讓不認識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託被人來接時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繫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

3、爲了確保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16歲以下的小孩將幼兒接走。

4、如果家長工作忙,叫三輪車送幼兒上學,必須交代家長一定要同車主講好,把幼兒交到班主任手中。

5、各班老師平時通過故事,兒歌,遊戲的形式,讓幼兒瞭解基本的交通規則。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6

爲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保安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必須持證上崗。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掛牌後方可入內。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同時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啓幼兒園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7

一、家長送幼兒和低年級學生到學校時,必須把孩子送進校門,特殊情況送到班主任老師面前。

二、學校對停在校門的車輛要進行規範停放,教職工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

三、在學生接送時間裏,學校對門前來往車輛的數量和行駛的速度要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五、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六、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誌線,服從交通指揮。

七、國小生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八、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幼兒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時,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九、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上後下。

2、不要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坐超載車。學生上下車必須按學校規定認真組織,做到有序上下,按照覈定人數坐車,不得超載。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8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要經常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師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法規的教育,提高師生對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識,如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課、廣播、講座、標語等。

三、加強路邊學生上、放學的安全工作管理,佈置好教師護送學生。

四、落實責任制,制訂學校、教師、學生、家長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從各個環節抓好預防工作。

五、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非法客運車,特別是無牌無證的車輛。

六、加強與村委會、道路交通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及時交流,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19

一、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禁止學生在校內騎自行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園後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園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後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十、不允許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農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

幼兒園平安校園經費保障制度 篇20

一、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羅雄鎮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二、值周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周邊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羅雄鎮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三、每天放學,由值周教師護送學生結隊出校,讓學生結隊返家。

四、成立護校隊,在上、下課時間密切巡視校園周邊環境,處理突發事件。

五、開展“三生”教育課,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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