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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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

爲切實搞好科隊級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我公司幹部管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備、務實高效的幹部隊伍,爲xx公司跨越發展提供必要的幹部人才資源,根據集團公司有關幹部管理政策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通用27篇)

第一章 科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任免由黨委組織部負責。

第二條:科級幹部任職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經營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能力以及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

2、新任科級幹部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齡不超過45週歲(含45週歲),女性年齡不超過40週歲(含40週歲),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

3、新任正科級職務,一般需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新任副科級職務需從事管理、技術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職年限的或越級提拔的,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從任免文件下發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5、符合任職迴避的有關規定。

6、具備擔任科級職務所需求的身體素質和其他專業技能、任職資格等條件。

7、原則上必須是科級管理技術後備幹部中的人員。

8、因學歷原因沒有納入後備幹部的採煤、掘開、通風系統正隊級管理人員,其任職期間工作績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爲科級幹部,但年齡和其它條件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9、在黨內擔任書記職務的,必須有2年以上黨齡。

第三條:科級幹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薦。提名推薦科級幹部要堅持從後備幹部中提名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

嚴謹、透明和誰提名誰負責的原則。黨羣幹部由黨委書記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董事長、總經理意見並取得一致;行政幹部由董事長、總經理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黨委書記意見並取得一致;黨政兼職的幹部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徵求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公司黨委根據推薦情況,經過醞釀協商,確定考察對象。

2、組織考察。根據黨委的安排,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成立考察小組,採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考察時要徵求考察對象本單位(部門)領導、同級人員和一定數量的管理服務對象的意見,具體人數爲:機關不低於管理人員在冊的70%,其它單位不少於20人。同時徵求紀委、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部門的意見,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嚴格全面的考察,並綜合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準確把握考察對象的主要優缺點,寫出考察報告,同時向公司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彙報考察情況。從外單位調入本公司不滿半年的擬考察對象,要到原單位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的幹部,本人寫出試用期間的工作總結,組織部門進行考察。

3、任前公示。由組織部負責將考察人選的信息在公司內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爲三天。公示結果和徵求意見無異議的提交黨委會。公示結果或徵求意見有異議的,由組織部會同紀委等部門共同進行調查覈實,所反映問題不存在或屬於一般性缺點不影響提拔使用的,可以向黨委會提交討論;所反映問題比較嚴重,影響任職的將取消討論。

4、集體研究決定。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公司黨委會議,黨委組織部介紹擬任用人員的任職崗位及考察情況,黨委集體研究決定黨羣幹部的任免和行政幹部的任免提名,根據黨委會的提名決定,由公司董事長主持召開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行政幹部的任免。

5、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在討論幹部任免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員到會。黨政主要領導有一人缺席時,不能研究幹部任免。

6、會議作出任免決定後,依照有關程序下發任免文件。任免單位或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由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任免單位或部門的其他負責人,要由公司分

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黨委組織部安排相關人員陪同。

第二章 科級幹部的任職交流與迴避

第一條:任職交流的對象

1、企業發展需要交流的;

2、培養年輕幹部需要交流的;

3、同一崗位任職滿6年的應當交流,滿9年的必須交流;

4、按照迴避規定需要交流的;

5、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二條:交流的重點是負責計劃、財務、供應、紀檢、組織、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崗位。

第三條:可以不交流或暫緩交流的

1、離規定退出領導崗位不滿3年的;

2、所在行業或職位不適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者司法機關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4、其它原因不宜交流的。

第四條:幹部交流可以在本單位內部不同崗位之間,機關業務部門之間,機關與基層之間,基層同行業單位之間和黨政之間進行。

第五條:組織部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認真調查研究,擬定交流方案,提出交流人選,按照幹部任免程序進行交流任免。每年要有一定數量的科級幹部進行交流,但一個班子一次性交流不超班子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重要崗位連續任職應不少於三年。

第六條: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關於幹部交流的決定,限期到位,逾期不到位者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第七條:任職迴避的對象

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不得在其中一方任部門主管的單位從事辦事員、材料

員、會計、出納等不適宜從事的工作。

第三章 科級幹部的退出

第一條:年度績效考覈不合格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二條:試用期滿,經考覈不合格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一般按試用前的職級或根據情況安排適當工作。

第三條:男年滿56週歲(其中符合井下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年滿53週歲)、女年滿53週歲,免去其科級管理職務,納入一般管理、技術人員管理。

第四條:對達到規定年齡退出科級崗位的人員,退出前在生產、安全、技術或業務性較強的崗位上工作,身體健康狀況好,確實工作需要的,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可聘用其從事相關的工作,聘期根據工作需要而定,但不得超過退休年齡。

第五條:失職、瀆職和嚴重違反紀律或其他不適宜擔任現有職務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四章 掛職幹部管理

第一條:爲了培養複合型人才,公司根據幹部崗位接替需求可選拔各級各類優秀人才到上一級崗位掛職鍛鍊。

第二條:掛職期間履行所掛職崗位的職責,享受所掛職崗位的待遇。

第三條:掛職人員比照科級幹部進行管理。

第四條:掛職期限爲一至兩年。

第五條:掛職期滿且考覈合格的根據崗位需要情況予以任用。考覈不合格的一般按掛職前的職級安排工作。

第五章 科級後備幹部的配備及管理

第一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要求

配備科級黨政管理和技術管理後備幹部,是完善我公司管理技術幹部儲存備選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機制的重要措施,各級黨組織要按照此規定,向公司黨委推薦合格的後備幹部人選。科級後備幹部每年推薦一次。

第二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原則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是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基礎和依據,在配備後備幹部時要嚴格按照標準選拔,堅持逐步培養、循序漸進、不斷調整、寧缺勿濫的原則,不夠條件的堅決不能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第三條: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且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滿2年以上。

4、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的, 參加工作年限可放寬至3年。

5、正科級後備幹部要在副科級崗位上任職滿1年。

6、推薦爲技術管理崗位的科級幹部後備人選原則上必須具備中級以上職稱。

7、生產單位的科級後備幹部在隊級以上幹部中推薦產生。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高尚,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同志,在現職工作中成績突出,在羣衆中有較高的威信,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四條:選拔科級後備幹部的程序

1、每年初,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將本單位符合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按照正科和副科兩個類別造表統計,報黨委組織部。由組織部牽頭,人力資源部配合,重點對初步推薦對象的年齡、學歷、參加工作時間等重要信息進行審查,同時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審查有無違法違紀行爲。

2、在初步推薦審查的基礎上,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在被推薦人單位組織員工進行滿意度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要有一定的數量並具有代表性。具體要求爲,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的要達員工在冊的40%;機關的原則上要全部參加。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者進入正式推薦程序。

3、正式推薦大會的參會人員範圍是: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由本單位科級幹部;全體黨支部書記、隊長;部分副隊長、技術員;一般管理人員和部分職工代表參加。其他單位不低於70%的人員參加。

4、對符合科級後備幹部條件,按照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職數,經公司黨委審定,進入科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5、後備人選確定後,組織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部門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五條:配備後備幹部的數量爲:正科級職數按現有正科級崗位的1:2配備;副科級(助理)職數原則上按現有副科級(助理)崗位的1:1配備。

第六條:科級後備幹部的培養和管理

組織部要把科級後備幹部的管理和考覈納入本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中,每年對後備幹部進行一次考覈、推薦,不合格者要及時調整出後備幹部隊伍。

第六章 隊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由用人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研究,在符合條件的後備人選中提出擬任用人員意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或人力資源部審覈,幹部管理部門徵求公司相關分管領導意見後,對正式確定的擬用人選進行組織考察,同時徵求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紀委監察等相關部門的意見並在用人單位採取適當方式至少公示三天。

第二條:經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按照《xx公司科隊班子集體議事制度》做出任免決定,公司幹部管理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任免手續。

第三條:採煤、掘開、通風系統等重點隊組正隊級幹部的任免,應按照《xx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章 隊級後備幹部的配備

第一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中專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井下隊幹要求是主體專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滿3年。

4、正隊級後備人選要在副隊級或技術員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5、副隊級後備幹部人選要在工長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6、技術員的後備人選一般應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見習期滿1年(不受參加工作滿3年限制),且取得技術員任職資格證書。

7、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積極進取,廉潔自律,安全工作好,任務完成好。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隊級後備幹部的有效期限爲一年。

10、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二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推薦程序

1、每年初,由各工區將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進行員工滿意度測評,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的人員進入正式推薦程序。參與滿意度測評的員工要佔到隊組員工在冊的70%以上。

2、正式推薦大會參會人員範圍是:工區領導及工區相關業務組室人員;不低於本隊組在冊的50%的員工,其中書記、隊長、技術員、工長、安全員、材料員、辦事員必須參加。

3、對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按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人數,經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後進入隊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4、隊級後備幹部人選確定後,人力資源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三條:隊級後備幹部數量按現有隊級幹部崗位的1:1配備。

第四條:隊級後備幹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考覈。

第八章 公推直選與公開招聘

第一條:在條件成熟的單位逐步推行公推直選基層黨支部、黨總支書記,選舉產生的書記報黨委審批。

第二條:公推直選的程序

1、擬定公推直選方案。推薦支部書記時由基層黨總支擬定方案報組織部批准;推薦黨總支書記時,由組織部擬定方案,報黨委批准。

2、基層根據公推方案中規定的候選人條件,一個崗位推薦兩名候選人,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對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在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差額選舉,採取二選一的方法,贊成票達參會人員半數及以上者當選,如未過半數或票數相等則重新選舉。

4、按照幹部任免程序行文任免。

第三條:根據幹部崗位的需求,可採用公開招聘的辦法選用幹部。

第四條:公開招聘幹部的程序

1、公佈職位。由組織部將公開招聘的職位利用各種媒體公開,同時公開任職所需的資格條件。

2、公開報名。各總支、直屬支部按照組織部公佈的任職資格條件在員工中做好宣傳並組織報名,同時做好資格的初步審查工作。

3、資格審查。由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對不合格的人員予以清退。

4、統一考試與面試答辯。由組織部聘請相關方面的專家,設計考試題目和答辯題目並組織考試與答辯。

5、公示。組織部根據考試和答辯情況,選擇其優秀者作爲擬考察人選進行公示。

6、組織考察。經過公示無異議後,對擬考察人選進行組織考察,確定擬任人選。

7、會議討論任命。組織部將考察情況提交相關會議研究,並按照會議決定和幹部任用程序任用。

第九章 幹部的考覈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考覈

建立科級幹部年度績效考覈制度,一年考覈一次,考覈結果要與個人工資、職務任用掛鉤,具體考覈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條:隊級幹部的考覈

各工區要建立常態化、規範化的隊級幹部考覈制度,定期進行考覈。公司每年對50%的正隊級幹部進行一次績效考覈。考覈結果作爲個人職務任用的主要依據。具體考覈辦法另行制定。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

一、目的

幹部後備隊是公司根據戰略發展需要而組建的後備幹部培養、儲備資源池。爲規範幹部後備隊的管理,明確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選拔程序和培養方法,爲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提供合格的後備幹部,特制訂此管理辦法。

二、定義

幹部後備隊分管理三級後備隊、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員工幹部預備隊四層進行培養,其中: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員工中選拔進入華爲大學培養,是三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的三級管理者和優秀的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中選拔進入華爲大學培養,是四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的四級管理者和優秀的重量級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中選拔進入華爲大學培養,是五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員工幹部預備隊:是指在培訓各環節以及上崗試用過程中持續表現優秀,並經過各培訓組織部門綜合考察評價選拔出來的優秀員工。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出來,重點是對這些優秀新員工進行跟蹤考察和牽引,促進他們在崗位工作中快速成長,公司對員工幹部預備隊不安排專門的管理技能培訓。

三、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華爲技術有限公司及華爲各全資子公司。

四、幹部後備選拔

1、選拔基本原則

公司從如下員工或幹部中選拔幹部後備隊員:

1) 符合公司幹部四象限原則,績效優良、有責任感和使命感、敬業與奉獻、對公司忠誠、品德優秀並具備一定任職資格的中外員工和幹部;

2) 優秀特招人才參照上述標準可以直接選拔到相應層級幹部後備隊進行培養;

3) 品德作爲後備隊員選拔的一票否決條件。

2、選拔組織

幹部後備隊選拔組織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爲大學聯合組織。各業務體系管理團隊對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工作集體負責,各業務體系管理團隊主任是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組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體系選拔組織工作過程和選拔結果負責。各業務體系幹部部作爲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執行機構,負責本體系具體選拔工作組織落實。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爲大學對業務體系選拔工作要提供培訓支持。公司各級管理者要本着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積極參與公司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推薦工作。

3、選拔標準

1)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

、績效一貫優良,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橫向排名前25%;

c、任職資格爲2級普通等以上,勞動態度優良;

d、優先從優秀一線團隊中選拔後行備隊員;

e、符合上述標準參加過A培的員工優先考慮。

2)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原則上擔任管理三級崗位(含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1年以上;

、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

c、績效一貫優良,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橫向排名前25%;

d、任職資格爲管理三級普通等或職業等;

e、團隊組織氛圍好者優先;

f、關鍵事件表現突出者優先。

3)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擔任管理四級崗位(含重量級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3年以上;

、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勇於承擔責任與壓力;

c、部門績效一貫良好,部門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排名前25%;

d、任職資格爲管理四級普通等或職業等;

e、具有不斷自我批判的精神和麪向未來的戰略性思考能力。

4) 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標準:

a、上進心強,品德優秀;

、入職培訓各環節表現優秀;

c、上崗適應能力強,工作投入,認真負責,績效結果好;

d、自願前往一線艱苦地區長期工作與鍛鍊;

e、有管理方面的關鍵行爲表現與潛力。

4、選拔程序

1)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序:

根據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三級管理者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幹部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查,報上一級管理團隊評議通過後,將名單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與程序審查,合格後入選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

2)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序:

根據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四級管理者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幹部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查,報上一級管理團隊評議通過後,將名單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入選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

3)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序:

根據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五級管理者成員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材料進行審查,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評議,合格後入選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同時推薦者要簽名承諾對被推薦者三年的表現承擔連帶責任。

4) 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程序:

根據新員工培訓期間的綜合表現以及上崗工作過程中的表現,由華爲大學、各培訓實習機構以及各幹部部定期選拔。

5、選拔週期

1) 各層級管理幹部後備隊和員工幹部預備隊:每年選拔一次,每半年複覈一次;

2) 幹部後備隊是一個動態的資源池,培養過程中不斷有人轉出或篩選出資源池;新干部後

備隊員可以不斷補充進池,但各級幹部後備隊總體規模根據崗位配置需求保持相對穩定。

五、幹部後備隊培養

1、培養原則

1) 公司對幹部後備隊的培養採取培訓和崗位實戰鍛鍊相結合、培訓與工作實踐不斷循環的

原則;

2) 華爲大學負責通過培訓對幹部後備隊進行培養,重在提高後備幹部的素質、能力、團隊

領導力,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後備幹部掌握科學的學習與工作方法;

3) 各業務部門負責在工作實踐中培養鍛鍊後備幹部,重點要培訓考察後備幹部的責任心、

使命感、敬業精神與獻身精神、業務能務與績效貢獻。

2、培養組織

1) 華爲大學對整體培養方案和培養過程負責,包括培養體系的規劃、設計與組織實施,過

程評價、過程記錄和檔案記錄;

2) 業務部門負責在實踐中培養與考察幹部,包括後備幹部的崗位鍛鍊與考察、周邊(或跨

部門)鍛鍊與考察、艱苦環境或挑戰項目的鍛鍊與考察等;

3) 公司人力資源部任職資格管理部爲幹部後備隊管理在人力資源部的接口,華爲大學重大

項目部爲幹部後備隊在華爲大學的接口,負責幹部後備隊培養全過程管理,並負責爲各業務部門提供幹部後備隊培養信息記錄和過程文檔,幹部任職資格管理部門爲幹部後備隊工作在各業務體系的日常工作接口部門。

六、幹部後備隊考察、評價與任用

1、考察與評價原則

幹部後備隊在整個培養階段的綜合評價由華爲大學學員鑑定中心負責,綜合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華爲大學培訓期間的考察與評價由華爲大學負責,考察與評價的重點是看後備隊員對相關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表現出來的領導潛質等;

2)幹部後備隊在業務部門承擔本職崗位鍛鍊時的考察與評價由各業務部門負責,各業務部門所在幹部部負責周邊考察與評價,考察與評價的重點是績效、任職能力、勞動態度等方面;

3)幹部後備隊在參加跨部門項目鍛鍊時的考察與評價由所在的跨部門項目組織部門負責,考察評價的重點是崗位適應能力、合作性、勞動態度等方面;

4) 對幹部後備隊的品德考察貫穿整個培養過程,幹部後備隊的品德考察由公司組織幹部部

負責。

2、幹部後備隊淘汰

幹部後備隊培養過程始終貫穿淘汰機制,對幹部後備隊的淘汰和動態篩選相結合的機制進行,規則如下:

1) 培養過程中觸及公司規定的高壓線者直接淘汰出資源池;

2) 培養各階段考覈和考察達不到標準者直接篩選出資源池;

3) 培養週期結束後綜合評價排名末尾5%者直接篩選出資源池。

3、任用原則

1)華爲大學學員鑑定中心根據綜合評價的結果,對學員綜合表現進行排序,作爲公司選拔任用幹部的決策依據;

2)原則上新提拔的幹部必須從相應層級的幹部後備資源池中選拔。

七、職責分工

幹部後備隊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總體負責,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爲大學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業務體系幹部部負責具體的落實執行。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標準、選拔程序等政策文件的制訂,選拔工作的組織發動,三、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序的審查與五級後備隊資格審查等工作;

華爲大學:負責幹部後備隊培養方案制訂、培訓組織實施、培養過程的考察與評價以及幹部後備隊檔案管理等;

公司組織幹部部:負責幹部後備隊思想品德考察評價與幹部後備隊監察;

各業務體系幹部部:負責本業務體系幹部後備隊的選拔組織、推薦名單與推薦資料審查、崗位鍛鍊的組織實施與考察等;

各業務部門:負責本部門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提名、辦公會議評議、崗位培養以及幹部任用提名等。

八、辦法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與華爲大學,修訂及廢止權在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3

1. 目的

爲規範公司新任幹部試用期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幹部的新晉升或任用的試用期管理。

3. 組織與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新任幹部到職,包括協助新任幹部原部門辦理工作交接,辦理新任幹部到崗的人事相關手續,協助新任幹部到新部門報到;作爲新任幹部和下屬、主管和上級的溝通橋樑,協助新任幹部儘快進入工作狀態;爲新任幹部提供管理和工作方法的支持和協助;在試用期間定期瞭解新任幹部在新崗位工作情況,收集下屬、主管和上級的反饋;組織幹部轉正答辯,並辦理轉正相關手續。

3.2. 原部門主管

原部門主管負責安排新任幹部的工作交接。

3.3. 新任幹部直接上級

新任幹部直接上級從人力資源部、原部門主管等處瞭解新任幹部工作情況、特點;安排新任幹部到崗,對新任幹部試用期工作提供及時的輔導和指導;對新任幹部試用期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包括德、能、績、勤的評價;參與轉正評估,提出新任幹部從到崗到當前的綜合表現及變化情況,爲轉正評估提供客觀依據。

3.4. 原崗位任職者

原崗位任職者配合新任幹部到崗,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工作交接;向新任幹部介紹其所負責業務主要特點、未來主要工作指標、相關主要的流程、與其它部門接口關係和主要下屬的情況等,保證新任幹部儘快熟悉部門情況。

3.5. 新任幹部

新任幹部負責向原崗位繼任者進行工作交接;負責接手新崗位遺留工作;主動了解新崗位工作情況、員工特點、主要業務流程、接口關係等,儘快熟悉工作;就日常工作情況積極與人力資源部、上級溝通;參加轉正評估,準備評估相關資料;部門職責規定的其它工作。

4. 規定

公司新任幹部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考察(一般爲六個月,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以考察新任幹部是否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素質和能力,以及對崗位的適應性。

試用期是指新任幹部到新崗位報到開始,到完成轉正評估、辦完轉正手續這段工作時間。

試用期是選拔過程的自然延伸,在這個階段仍然需要對新任經理從能力、品德、態度、績效等方面進行跟蹤和考察,保證最終“選對人、用好人”。

試用期結束的當月,人力資源部負責開展該幹部的轉正評估工作。轉正評估通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轉正手續。如果評估不通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延長試用期、解除試用轉入幹部資源池等處理決定。對做出解除試用處理的,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接任人員的選拔工作。

試用期間,人力資源部門必須定期瞭解該幹部工作和績效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針對不同情況,採取各種方式幫助試用人員完善提高,以更好的滿足崗位要求。問題嚴重的,應及時向其上級領導或公司領導通報,採取措施進行處理,直至提前解除試用。

5. 附則

本程序有人力資源部組織制定,並由人力資源部定期對制度內容進行更新和維護。如若對制度內容有歧義,人力資源部和公司領導對制度內容的具有最終解釋和修訂權。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6. 附件

附件1:新任幹部任職跟蹤表

附件2:試用期幹部轉正申請及綜合評定表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4

第一條 根據《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實際情況修訂如下。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工作時間:各部門具體上班時間,以排班時間爲準。(即現行的各部門上下班時間不便)

第四條 公司採用電子智能考勤系統,員工全部依排班表打卡上、下班,並以此作爲出勤及薪資計算、發放的憑據。員工需親自打卡,不能託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則,一經發現,每人每次捐款50元;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處分,不結算任何工資。對於上下班不打卡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對保安執行制度的行爲進行對抗的,將視情況予以50元罰款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值班保安人員對不打卡人員不進行管制的,一經查實,予以捐款50元/次處理。

第五條 請假

1、員工請假(以小時爲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算),應於請假前填寫書面的《考勤異常申請單》交各組長、課長、廠長(經理)審批後纔可請假;如因突發事件或急病無法先行請假的,應通過電話或其它方式,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二天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代辦請假手續。不按上述要求辦理者,視爲曠工並不接受考勤異常補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期間不需刷卡。(例如6月17日下午13:45開始至6月20日21:00請假,共計請假3.5天,那就在11:45打最後一次卡,在請假期間是不需要打卡的)。如果有提前上班的,應當再次填寫書面的《考勤異常單》進行銷假。如果又提前上班又不銷假的按原請假天數處理。

2、員工請假應按以下規定呈請審批:

幹部(上OA填寫申請)、員工(填寫書面《考勤異常單》)

請假3天(含3天)以內,經廠長(或部門主管)審批;

請假連續3天以上15天以下,經廠長、經理、事業部經理審批;

連續請假15天至30天,由事業部中心負責人審批;

連續請假3030天),由總經理審批;

3、病、事假:公司實行病假、事假無薪制。

4、工傷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工傷的,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認方可納入工傷假別。員工工傷期間,按珠海市最低保障工資發放工資;如工傷屬員工違章操作導致的,按病假論處。

5、調休假:員工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加班而未安排調休的,可憑批准的《考勤異常申請單》進行調休。

第六條 外出和直落

1、員工因公外出,即出差,必須事前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審批權限參見第五條第二款員工請假審批程序。

2、員工外出如因急事無法提前辦理上述手續,需回公司的當天補辦或在兩天內委託他人辦理,否則不計算出勤。

3、籤卡程序

1)出差

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並按考勤異常審批流程審批,將審批後的

《考勤異常申請單》交考勤專員辦理相關手續。

2)中途外出

①上班後因公外出的人員,須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經組長、課長、廠長簽字後,到前臺保安處交單後打卡方可外出;回來後補填“回廠時間”,並在下班時按規定打下班卡。如外出時間超過該期限,須補籤《考勤異常申請單》經組長、課長、廠長簽字後,於次日10:00之前交考勤人員,否則以曠工處理。

②上班後因私外出的人員,須持有廠長批准的《考勤異常申請單》方可外出。《考勤異常申請單》交前臺保安檢查,保安必須在次日10:00前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3)直落

所有的直落均須事先書面申請(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以組爲單位詳細列明具體人員名單與工號,並由課長級人員簽名審批後方爲有效。

員工在直落工作時間內如未出廠區,則無須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上、下班卡,一律籤卡,待直落結束出廠區時,則必須打下班卡。

等出現考勤異常後,再填寫“直落”原因,而事實上又不是直落的,則追究組長、課長責任。

第七條 遲到、早退(按全勤獎通知執行)

第八條 自動離職

在未請假的情況下,員工連續3天未上班視爲自動離職,不結算任何工資。因請假到期沒有續假而無法聯繫的,作自動離職。

第九條 異常打卡、籤卡

1、員工因私籤卡(忘記打卡、忘帶卡等),每次樂捐50元。(詳情請看《全勤獎通知》)

2、若因公事(如開會等)導致無法打卡的,經組長、課長、經理簽字後,可給予補卡,此類補卡不需捐款。

考勤出現異常後,只有因私(忘記打卡、忘帶卡等)和因公(卡鍾壞、卡壞、開會、直落、出差等)二種,不可能出現“正常上班”等原因的,如事實上有遲到、早退、不打卡的情況而填寫“正常上班”的,追究組長、課長責任。(如有卡遺失的有當天向行政人事部報告的可作正常上班處理)。

3、考勤處理事宜

1)各部門文員每天早上9:00負責收集本部門昨天的考勤異常單據,並於10:00前將已審覈的單據統一交至考勤人員處,由考勤人員覈對是否符合審批流程,對不符合審批流程的,考勤人員退回部門文員處理。

2)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按收集的《考勤異常申請單》或OA上流轉的考勤申請單處理每天的異常,所有考勤異常的處理都必須在第二天內完成,從第三天開始考勤人員將有權不處理(如遇節假日則時限順延)。

3)所有考勤異常原則上要求事前申請,事後交單有效時限爲第二天上午10:30以前,超出此時限將不再受理。

*公司

二0xx年六月十五日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5

爲加強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保證某地政府領導用車,做好車輛服務工作,經某地政府辦公室研究決定,制定如下車輛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每日必須按統一作息時間實行簽到制度,按時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請假,需經辦公室領導批准方可離崗。

(二)駕駛員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到同其他工作人員一樣,除在公開欄通報外按考勤制度扣發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三)駕駛員出車凌晨2點以後收車(某時間),原則上第二天不派車。但第二天必須先報到,經辦公室主任根據情況安排後,再休息。

(四)駕馭員應根據領導及單位用車情況保證隨叫隨到,有病、有事應提前請假。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違章行車,嚴禁酒後駕車,違者扣除下月出車費用。

(六)車輛調派由後勤副主任具體負責。

(七)派車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調派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八)出某地車輛原則上輪流調派。

(九)嚴禁公車私用若有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說明。

(十)收車後或不出車時,車輛必須停在車庫。

(十一)駕馭員要在休息時間做好車輛的修理、保養,保證車輛調用及時,安全、無隱患。

(十二)駕馭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行駛安全,否則,肇事後視情節予以一定處罰。肇事後除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單位將視情節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發現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將按5倍價值罰款。

(十四)辦公室財務室每月詳細登記各車輛行車路程、耗油對照數據。

(十五)車上配備的工具一律登記造冊。

(十六)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出車時,駕駛員前一天停車後要向派車人員報告,並說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見,填寫修理審批單,根據審批結果進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換配件時,除緊急情況外,要提前請示辦公室領導,經覈實批准後方可更換。

(十八)凡更換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報發票時,必須交回舊件,由後勤副主任簽字報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如無故不交舊件,不予審批報銷。回收的廢品由後勤主任統一處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6

爲了進一步提高培訓班的授課質量,完善培訓班的管理體系,加強中心與各培訓班之間的信息互通,現將培訓班管理體制規定如下:

培訓班開課制度:

一、各培訓班必須在中心統一的申報時間內申報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訓班必須要通過中心審覈通過的才能予以開班,否則不予以認證;

三、校團委予以各培訓班老師課時費的支持(考證類培訓班除外),其他費用由相關學院自行解決;

四、中心統一招生結束後,各培訓班可根據自身情況自由開班;

五、各培訓班必須及時地向中心反饋培訓班信息;

六、各培訓班必須嚴格組織考覈,合格者方能順利結業;

七、各培訓班上課內容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與培訓班指導老師協商決定;

八、培訓班負責人對其他培訓班的觀摩與交流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自行商討決定;

日常制度:

一、學員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爭當先進,責任感強,尊敬師長,樂於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高,l遵紀守法,不鋪張浪費,無不文明行爲;

二、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目標明確,不浪費時間,學習重積累,不突擊,不投機,不斷提高自身綜合能力;

三、學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關心集體,維護榮譽;

四、學員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保持校園清潔衛生;

五、愛護教學設備,無故損壞要賠償;

六、關閉個人通訊工具,如有特殊情況應置於"振動"檔;

七、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八、不遲到早退,不隨便進出課堂,教室內不接打電話;

九、學員專心聽講,認真記錄;

管理制度:

一、每個學員(包括旁聽生)出勤率需達到培訓班總學習課時的70%以上,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勤的需寫請假條(假條需向學員本人所在學院輔導員處請),曠課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當自動退學;

二、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上交至少兩篇通訊稿,開班時必須要上交一篇通訊稿,並附帶照片等相關資料,培訓班學習中旬或結束前必須上交第二篇通訊稿;

三、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們抽到沒到課的(未請假),一律不予以結業;

四、自覺保持教室衛生整潔,一旦被中心成員抽查到有將垃圾遺留在教室或損壞公物的情況,則該同學將取消期末培訓班評優資格;

五、各培訓班負責人需嚴格地向學員們傳達上課紀律,並嚴格把關;

六、每個學員必須通過最後考覈才能予以結業;

七、每個培訓班培訓學員結業時必須上交一份學習心得(一式兩份,一份電子版,一份手寫版);

八、培訓班負責人學期結束後必須要上交一篇工作總結;

九、每個學期結束後將評出5%的優秀學員,評出優秀的學員必須再上交一份對該培訓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7

1、使用洗衣機時,應按照先後順序進行使用,嚴禁相互間爭搶洗衣機或其它不文明行爲。

2、使用洗衣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洗衣機操作規程,進行熟練操作,嚴禁亂擰、亂按、亂拆或其它損壞洗衣機的行爲。

3、洗衣時嚴禁用水管直接沖洗洗衣機的開關控制部分,以免造成短路、漏電或觸電事故。

4、使用洗衣時,應根據洗衣機的容量,適當放置需洗衣物的數量,避免洗衣機超負荷運行。

5、使用洗衣機的過程中應掌握控制好時間,並自備盛放衣物的盆(桶),洗淨後應及時將衣物取出,以免在衣物洗淨未能及時取出時,影響他人使用。

6、洗衣洗淨後進行脫水時,衣物要放平,不要將衣物亂扔進脫水桶。

7、在使用洗衣機的過程中,不得隨意將他人未洗完的衣物取出,如發現有已洗淨的衣物,應及時幫其取出裝入準備好的盛衣盆(桶)內;如使用半自動洗衣機選定程序完成後10分鐘內無洗衣的人操作洗衣流程,可將未洗完的衣物取出裝入準備好的盛衣盆(桶)內。

8、以上注意事項要嚴格遵守,如發現在洗衣時違反上述操作程序,造成洗衣機損壞除賠償維修洗衣機的費用外,並將嚴肅處理。

9、洗滌衣物時要注意個人衛生,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鞋、襪、內褲等,如果發現違反此條規定,罰款20元/次。

10、本管理規定在實際執行中逐步完善。

11、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河南安棚鐵路貨運有限公司

二○xx年一月一日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8

一、目 的:

爲使本公司員工之國內出差或派外受訓之申請及報銷作業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員工之國內出差或參加短期業務培訓等,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司機除外)

三、內容說明:

(一)、名詞釋意: 國內出差分爲長(時)程出差及短時(程)外勤兩種:

1、 長時(程)出差: 指出差地點跨越辦公或工作處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機關、分公司處理耗時業務,無法於正常上下班時間內往返者。

2、 短時(程)外勤: 前往市區各機關洽公,且能於工作日內往返者屬之。(工作性質屬於常態外勤者不屬本辦法規範)

(二)、出差之申請:

1、 短時(程)外勤時,部主管須於事前向直屬主管口頭報備,始得外出。若需公車,則填寫"車輛調派單"(附件一),權責主管覈准後,轉車管單位派車;其他人員一律事前填報"出差申請單"(附件二)或"外出單",經部門主管覈准後始得外出。

2、 長時(程)出差則任何人皆應於出差前填報"出差申請單"。

3、 如需預借旅費,應填寫"預支款申請單"(附件三),述明預借款項用途明細,經覈准後憑以向出納預借旅費,但借支金額不得超過本人之出差費用標準額。

4、 各級人員的長時(程)出差的申請,均依"核決權限表"之規定辦理。

(三)、出差旅費報銷標準:

1、 長時(程)出差:

出差旅費分爲交通費、住宿費、膳雜費三種。標準如附表(一)。行銷部門之業務代表報銷以另核之。

2、 短時(程)外勤:

a、 短時(程)外勤交通以大衆客運爲主,工作需要須搭乘計程車者, 經經理特准後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區)當天可往返者,除車費覈實報支之外, 另可支領出差補助,其標準爲:經理級(含副經理和經理助理)以上人員30元/天,其他人員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內地區),當天可往返者,除車費覈實報支外, 其有耽誤用餐時間者可報誤餐費補貼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誤用餐者,不得報支本項費用。

d、 由出差處所或由公司免費提供膳食者,不得報支誤餐費。

(四)、出差旅費報銷規定:

1、 出差人員銷差後,應於七天內檢具"差旅費報支單"(附件四),依"差旅費報銷標準表"之規定詳填出差費用並檢附原出差單及各有關單據憑證,依"核決權限表"之規定申請覈准。

2、 出差人員未事先覈准而以計程車爲交通工具者,應於返回公司申報差旅費時,於請款單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衆客運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務而搭乘計程車者,不予報銷。

3、 公司員工因參加教育訓練、講習、研討會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費於呈准時要附上"心得報告"。如主辦單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請領住宿費及膳雜費。

(五)、交通費報銷規定:

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車、國營客運等公開訂有價目表者爲原則。交通費應檢附憑證報銷。

2、 乘座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支領交通費,司機則按實際加油費報支。

3、 多人出差起止地點相同時,若共同乘座同輛計程車出(返)差,交通費僅能由一人代表申報。

4、 低階人員隨同高階人員出差,得視實際需要情形,同高階人員搭乘同級標準車船。

5、 由出差處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報支交通費。

(六)、住宿費報銷規定:

1、 住宿費按實際出差夜數支給,並應檢附與出差時、地一致之旅館有效發票。

2、 出差處所免費提供住宿者,不得報支住宿費。

3、 低階人員隨同高階人員出差,得視實際需要同高階人員住宿同級旅館。

4、 因實際需要招待賓客住宿者,按其檢附憑證呈報覈准後,列支費用科目,實數報銷。

5、 經理以下人員兩人(同性別)同時出差同一地點時,應以同住一房,只得由一人報銷住宿費爲標準辦理住宿。

(七)、膳雜費報銷規定:

膳雜費爲行程中的膳食及雜支費用,應按日數報支,由出差起始時間至凌晨零點爲止,爲一天。

(八)、電話、電傳、文件運費報銷規定: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電話費、電傳費,託運文件、樣品時發生的運費,應於報銷時檢附憑證,實數報支。

(九)、出差期間加班規定: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如遇節假日繼續工作,經主管覈准後可計加班。

(十)、出差時間之延期規定:

1、 從業人員出差期間,由其主管視實際需要覈定,在限期內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滯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應事先以電話請示主管,覈准後爲之。返回後,由主管覈定追認。

2、 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滯者,應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天災事故證明,可報支延時日的膳、宿、雜費。

(十一)、罰則:

1、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名譽或本公司利益的行爲言論,並遵守出差地區之法律及習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後果,由出差人自行負責,與公司無關。

2、 出差人員如有違反規定虛報旅費之事,一經發現, 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四、本辦法經呈公司總經理覈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表一: 國內差旅費報銷標準表

附件一: 車輛調派單 附件二: 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 預支款申請單 附件四: 差旅費報支單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9

本購物中心的垃圾遵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清潔垃圾、包裝紙箱等)、餐餘垃圾日產日清,建築垃圾單獨處理的原則。

1、生活垃圾:

1.1各商戶內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須投放到物業公司指定地點(各樓層生活垃圾存放處),不得在店內存放過夜;

1.2如遇垃圾量較大時,須提前通知物業保潔,由保潔協助安排清理;

1.3包裝紙箱等有回收價值的幹垃圾外運處理必須在閉店後22:00—22:30,垃圾運送路線亦同餐餘垃圾運送路線,營業期間禁止自行處理幹垃圾,嚴禁將收集廢品等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2、餐餘垃圾:

2.1餐餘垃圾必須單獨處理,嚴禁混入其他垃圾中處理;

2.2餐餘垃圾的清運的時間爲22:00-22:30,按指定路線進行清理,即由每層垃圾梯進行清運,在垃圾梯無法使用時,由員工通道進行清運;

2.3餐飲商戶在清運餐餘垃圾過程中,垃圾必須袋裝、紮緊袋口,防止異味散發,餐餘垃圾裝袋後須放入密閉的垃圾桶中清運,應立即裝車運走,禁止在商場內停留;

2.4餐飲商戶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須及時清理乾淨,恢復原貌;

2.5處理餐餘垃圾需由店內員工負責,禁止將清理餐餘垃圾的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3、裝修施工垃圾:

3.1商戶裝修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按照裝修管理規定處理。

3.2各商戶應根據產生的垃圾量配置相應數量的垃圾容器,垃圾要收集到容器內,保持容器乾淨、整潔,並負責垃圾容器的設置、更換和維修,爲清運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3.3清運垃圾途經區域的衛生,商戶必須及時清潔乾淨,不得遺撒、揚塵,不得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遺撒、毀壞公共設施的情況,須照價賠償、恢復原貌;

3.4搬運過程中禁用帶鐵製等硬質輪子的推車,避免劃傷地面,碰撞牆面、電梯及門、樓梯角等,如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3.5垃圾的處理必須服從物業工作人員的合理安排及要求,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方將提出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物業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200—500元)。

3.6垃圾出商場後的處理由商戶自行負責,不得造成環保等影響。垃圾出商場後所引發的一切環境管理糾紛和造成的社會影響均由該商戶全面負責;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此規定的,按租戶管理手冊中相關條款處罰。如有更改

將按最新頒佈的規定執行。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0

爲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員工的日常用餐,實行食堂就餐刷卡管理制度。現將就餐刷卡使用辦法及相關事項規定如下,望就餐人員遵照執行。

一、 就餐人員範圍:

公司管理人員及一、二樓員工

二、 就餐時間:

早:7:00——7:30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18:00——18:30(夏季)

三、 刷卡要求:

1、

2、 就餐人員,須先刷卡再用餐。 實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四、 刷卡辦法:

將餐卡放置刷卡區域,聽到提示音的同時,液晶屏將顯示持卡人員序號、姓名、本次刷卡金額及餘額。否則需重新刷卡確認。如有故障及時與辦公室溝通。

五、 就餐標準:

1、早餐:2元/餐

2、午餐:①青菜炒肉(蛋)3元/份②涼拌菜2元/份③雞蛋、魚、排骨5元/份④饅頭0.5元/個⑤米飯1元/份⑥包子2.5元/個⑦水餃3元/碗⑧餛飩2.5元/碗⑨麪條2元/碗⑩稀飯、鹹菜免費

1、 晚餐:3元/餐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1

一、加班原則

1.健康優先原則:

各級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時,應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2.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後,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加班發生12個月以後,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費。

3.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於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後至嬰兒滿一週歲)內的女職工,公司儘量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

二、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適用於加班費用報銷,但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償: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紅權、股權、期權等)。

(2)參與銷售提成制度的各類人員。

(3)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三、加班認定

1.當出現但不限於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2)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3)爲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 週六週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節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屬於加班,值班是指公司爲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爲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爲加班:

(1)直接主管確定因個人原因導致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週一至週五工作日內,每日因需要延遲工作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組織項目封閉開發、集訓等情況。

四、加班費用報銷

加班費用報銷分爲加班交通費和加班餐費兩項內容。

1.加班交通費:

週一至週五延遲工作、公休日和節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後結束的,經直接主管認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費報銷。最高標準人民幣¥100元/每次,實報實銷,以出租車票上顯示的時間爲準。

2.加班餐費:

加班或者延遲工作時公司將報銷餐費,每滿四個小時爲一餐,標準爲人民幣¥10元/每餐,公司負責餐食將不再報銷此項費用。

五、加班補償

加班補償原則上採用加班調休。員工加班後可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員工也可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和員工協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調休需總經理批准。

六、執行原則

1.各級管理者負責直接下屬員工的加班批准、記錄、調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2

一、目的

爲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

公司開票員、在外業務員(普藥、基藥)、司機、各部門主管及享受話費補貼人員。

三、具體內容

1、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機,包括休假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公司座機在上班工作時間保證開機。如有特殊原因須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2、手機、座機應保證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若如有事請假,本人負責接聽的座機應託付給他人暫爲接聽。本人上班後如有未解決事項,應在上班30分鐘內進行電話回訪。

3、若手機發生故障、丟失,手機使用者應在24小時內向行政人事部說明,並告知聯絡方式;

4、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費並於2小時內開通;

5、若有事未能接聽電話,看到未接來電應及時回訪電話,回訪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

6、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或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7、領取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可增

補話費補貼。

四、相關制度

1、手機應保持暢通狀態,如若打電話提示關機的,給與當事 50 元罰款。若2小時內還未開機的,給與當事人 100 元罰款。

2、公司座機若在工作時間打電話提示關機的,給與當事人 50 元罰款,若2小時內還未開機的,給與當事人 100 元罰款。

3、若有事請假,本人未將負責的座機交付給他人的,給與當事人 30 罰款,上班後未在30分鐘內及時進行回訪電話的,給與當事人 50 的罰款。

4、手機丟失、損壞或SIM卡出現故障,未在24小時內告知其它聯繫方式的,給與當事人50元罰款。

5、撥打手機、座機提示無人接聽的,上班期間15分鐘內、晚下班或休息的並在1小時內未回電話的,給與當事人50 元罰款,中午若需休息的需將電話交給值班人員處理,一經發現未交接給值班人員給予50 元罰款。

6、若撥打手機提示欠費停機的,並在2小時內還未繳費的,給予當事人50元罰款。

五、對重點崗位人員,包括公司開票員、業務員等,公司領導有權不定時抽查手機、座機來電及未接信息。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3

爲方便公司業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強內/外部的聯繫,確保信息及時傳遞,保證公司信息暢通。公司爲外聯頻繁的各部門負責人購買了一批電信HUAWEI C8812手機,作爲公務手機進行配備。

爲了規範手機(含UIM卡)使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公司爲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

1、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離職時應結清相關費用、歸還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3、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話費足額,隨身攜帶、人機一體,確保隨時處於開機狀態,休假期間亦然。凡配備手機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元。

4、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於回公司後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費用由丟失者承擔。

5、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使用者本人負責。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辦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6、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4

公司辦公區工作場所,是體現公司對外形象的窗口,爲加強內部管理,建立一個高效、正規、井然有序的辦公秩序 ,創造一個嚴謹、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按時上下班。所有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按時打卡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打卡後出去吃早餐或在辦公室就餐,有事必須逐級請假,各部門要嚴格考勤登記制度,據實籤批未打卡事由。

二、着裝整潔、舉止大方、儀容端正。所有員工必須佩戴工作牌上崗,不準穿短褲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室,男員工不得留長髮,女員工不得濃妝豔抹。

三、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在工作時間內,要講普通話,必須集中精力進入工作狀態。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看小說、雜誌、聊天、上網(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玩遊戲;不準嘻戲打鬧、大聲喧譁;不竄崗,影響他人工作;對份內的工作必須快捷、準確地完成,不準以任何理由拖、卡、壓,否則造成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每週星期一上午8:10分,全體機關人員(後勤基地、點鈔室除外)準時在辦公樓後面藍球場集合,進行點名,出操(時間爲10—15分鐘)。無故不參加活動者,按考勤制度規定處理。同時計入年終績效考覈。

五、熱情接待客戶。對來公司聯繫業務的客戶,必須熱情接待,不得冷淡客人,更不得將客戶拒之門外。

六、保持辦公室區內衛生整潔。公務人員必須履行好職責,及時清掃,始終保持辦公室清潔,不得隨意亂扔紙屑、菸頭,不準隨地吐痰、倒水,上衛生間後要及時放水沖洗並關閉水龍頭和照明開關;及時整理好本人辦公室和辦公桌的物品,上班時間不準掏耳朵、摳鼻孔、摳腳指,以影響自身和公司形象。

七、愛護公物,節約開支。辦公用品要厲行節約,杜絕浪費;辦公設備要專人專用,未經許可非工作需要,不準擅自使用他人辦公設備,要節約水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一切浪費現象的滋生蔓延。

八、加強保密工作。各部門要加強文件資料尤其是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資料的保管;各部門要加強電腦的管理,電腦要專人專用,無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使用他人電腦,調閱資料或上網;不準翻閱他人的辦公桌和文件欄,不得與無關人員談及公司的商業祕密。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5

爲維護企業安全,保證車輛、物品出入廠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責任:

車輛出入廠大門應遵循本規定,由保安人員負責管理。

二、免檢車輛:

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級別人員的車輛、公司辦公車輛爲免檢車輛,隨時放行。

三、廠商車輛:

1、供應商送貨車輛經門衛查對貨物後允許放行入廠,車輛出門時經門衛檢查後空車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裝載於同一車內者,須由貨物驗收部門負責人在入庫單簽字證明,安保部審覈簽發出門證,經門衛查對登記後放行。

2、裝運本公司各種貨物的車輛及公司內部各車間物資出廠,憑主管部門核發的證明文件,安保部審覈簽發出門證,經門衛查對登記後放行。

3、運輸本公司產品出廠的車輛憑出門證經門衛覈對後放行。

4、進廠施工單位自帶備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單位、樣品及其進廠裝運成品的設備容器等)入廠,應由施工單位填寫工具、物品進廠申請單,一式兩聯,入廠時安保部保存,出廠時由安保部審覈,經門衛查對放行。

5、外出修繕、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攜帶返回廠的樣品(含採購、修造樣品)送外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容器或其它應用攜返的物品,應由主管部門填具“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兩聯(入廠時間抽存第一聯、第二聯由經辦人自存爲返廠的憑證)。安保部審覈簽發出門證,經門衛查對登記放行。

四、參觀車輛:

1、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級別人員陪訪的參觀車輛免檢放行。

2、其它車輛由總經辦通知安保部,經門衛查對登記後放行。

3、到銷售部、供應部的客戶車輛登記放行。

五、其它規定:

1、公司員工私家車輛及客商來公司的非運輸車輛禁止進入廠區。

2、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減速慢性,廠內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3、車輛進入廠區必須遵循服從有關部門的安排,禁止亂停亂放。

4、門衛對存在問題的車輛禁止放行,依照本規定索取相關證件,並報告安保部。

5、車輛出入廠區的各類證明文件除繳有關部門外,由安保部專人管理,存檔備查。

六、私家車、自行車、摩托車:

1、禁止自行車、摩托車攜帶任何私用物品進入廠區。

2、自行車、摩托車按順序停放在車棚內。

3、自行車、摩托車進出門崗要下來推行。

4、私家車輛停放在辦公樓院內。

七、違規責任:

1、公司員工車輛違反本規定視情況由其個人及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2、供應商、外協單位車輛違反本規定,視情況由車輛駕駛員、供應商、外協單位、業務部門承擔相應的責任。

3、車輛運輸本公司物品出廠的,按價值10倍以上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機關。

4、車輛在廠區內造成的破壞,視情況由駕駛員或主管業務部門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5、禁入廠區車輛進入廠區的,視情況給予50——1000元的罰款。

6、門衛違反本規定隨意放行車輛出入的,每人每次罰款100元。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由門衛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門。

本規定由安保部負責落實執行,及有關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X公司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6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 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爲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精神,並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黨費收繳

1.學校正式在編職工按照按每月工資中的薪級工資和崗位工資標準按照比例繳納黨費。

2.屬於流動編制和計劃外用工的黨員,每月繳納黨費5元。

3.離退休幹部和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爲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4.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1.5元。

5.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總支)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6.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7.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爲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8.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黨費,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轉交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由黨委組織部出具收據。自願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交中央。由學校黨委組織部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一

並交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由中央組織部出具收據。

9.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爲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10.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11.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二、黨費使用

1.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做到有計劃使用,使用合理,充分發揮黨費使用效能。

2.使用黨費要把重點放在加強支部建設,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員教育活動等方面,努力爲黨支部組織生活創造必要的條件,同時要向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3.黨費必須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主要作爲黨員學習、教育、培訓經費及黨的組織活動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

(1)培訓預備黨員和黨務幹部,包括培訓中的資料費、講課費和交通費;基層黨委(黨總支)爲單位組織的黨員集體外出接受黨性教育的住宿費、交通費等;開展黨建研究活動的評審費、版面費;聘用黨校兼職教師的課酬費等。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黨報黨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包括購買榮譽證書、獎品(獎金)和表彰大會及基層黨委(黨總支)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會務費用。

(4)補助、慰問生活困難的黨員,包括慰問生病黨員、購買慰問品的費用。

(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4.要建立嚴格的黨費使用和審批制度。研究下撥和使用黨費,要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堅持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黨費使用3000元以下,由黨委組織部部長審批,3000元以上由主管書記審批,5000元以上由黨委書記審批。

三、黨費管理

1.離退休幹部黨總支根據所收繳黨費的數額及年度黨組織活動的需要,經學校黨委批准可預留50%黨費,其餘上繳學校黨委;總醫院黨委預留所收繳黨費的數額的30%,用於開展基層組織活動,70%上繳學校黨委。

2.學校黨委將所收的黨費按規定比例40%上繳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其餘留存部分黨費由校黨委組織部代黨委統一負責管理,用於全校性的黨員學習、教育培訓、組織全校性活動及黨組織的其它專項活動支出等。

3. 黨委組織部對黨費設立獨立帳戶,經費專人負責,專款專用。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4.黨支部(黨小組)要有嚴格的收繳黨費手續,要確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工作。

5.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和挪用黨費,侵吞黨費利息。

6.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是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校黨委組織部負責向學校黨員代表大會報告全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接受代表的審議;每年向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上報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黨費年報,並向全校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公佈。

各基層黨委(黨總支)要向同級黨的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報告本單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代表或黨員的審議,並每年向學校黨委組織部提供書面報告,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

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7.學校各級黨組織每年應對所轄黨組織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8.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本辦法從20xx年4月1日起執行。之前學校有關黨費管理使用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之處,以本辦法爲準。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可根據此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確保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符合上級要求。

未盡事宜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7

1.目的:爲規範廠區內叉車使用,保證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4.作業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 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 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後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 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 用。

4.3 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啓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 其它非叉車鑰匙啓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 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車啓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後 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 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6 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 行駛。

4.3.8 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後放可離開叉車。

4.3.9 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 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載人, 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 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 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 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 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纔可工作。不準站立在 鏟叉上作業。

4.4.4 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 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 索,綁緊後放可提升。

4.4.5 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 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 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 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4.5 停放要求

4.5.1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 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放在五金庫外,佔用安全通道;下雨天請把叉車停放到雨棚內。

4.5.2 停放後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 保養規定

4.6.1 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行政部來處理。

4.6.2 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 行政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 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6.4 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 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

4.7 如違反作業程序的每次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5.保養

5.1 馬達、發電機3個月保養一次;電瓶2個月加水一次;

5.2 第一次維護:80-100小時,維護內容:換機油、柴油濾芯器、機油濾芯器、空氣濾芯器,以後每300小時維護一次。

5.3 每到維護時間由叉車駕駛員申請維護,若未申請,造成損失由駕駛員承擔,並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8

一、黨費上繳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每季度10日前,將上季度本企業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40%上繳集團公司黨委(匯入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賬戶)。其中黨的關係屬於雙重管理的,每季度按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30%上繳集團公司黨委,10%上繳所在地方黨委。

集團公司黨委每年2月底前,將集團公司黨員上年度實交黨費總數的20%上繳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匯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組織部賬戶)。

黨費利息作爲黨費自留部分不必按比例上繳。

二、黨費使用和下撥

黨費使用和下撥,實行預算管理,嚴格審批手續。

1、使用原則:統籌安排、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略有節餘。

2、使用範圍。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爲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使用範圍是:(1)培訓黨員;(2)訂閱或購買用於黨員學習、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3)表彰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3、預算審批。每年3月底前,在上年黨費決算的基礎上,根據集團公司黨委年度重點工作任務需要,由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提出年度使用黨費預算建議方案,按照目標管理的要求,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原則上不得低於上年實際數進行安排,報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黨費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兩部分組成。預算收入包括:(1)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黨組織上繳黨費;(2)上級黨組織撥款;(3)利息;(4)其他收入。預算支出包括:(1)上繳國資委黨委黨費;

(2)下撥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黨組織黨費;(3)集團公司黨務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列出項目)。

4、預算的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增減收支的可對預算進行調整,預算調整每年以一次爲限,一般可在第三季度末以前調整。預算調整方案由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提出,報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

5、經費支出審批權限。預算內黨費支出,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部長審批,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審覈;預算外支出,由集團公司黨委會決定。

6、黨費使用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審批手續一般是:使用黨費的單位和部門應提出書面申請報告,說明理由、用途和數量,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根據黨費使用原則、範圍,按照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黨費使用後,經辦人將發票等單據按要求粘貼在粘貼單上並簽字,按財務制度規定,經黨委工作部(組織部)負責人或黨委領導審覈簽字,方可報銷。

7、黨費支出要嚴格按照規定的使用範圍,不得任意濫用黨費,不得把黨費作爲其他費用的週轉金或墊付款挪用。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凡是違反規定的一切開支,主管黨費人員有權拒絕支付,並向上級黨委反映。有違反規定者,一經查出,追究相關負責人和黨費管理人員責任。

8、黨員電化教育經費,按照中央組織部和財政部組通字19892號文件的規定,可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黨費作爲不足部分的補充。

三、黨費管理

1、專人管理。黨費由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代集團公司黨委統一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黨費必須單立賬戶,實行會計、出納分設;會計負責賬簿和憑證管理工作,出納負責現金管理和辦理銀行業務工作,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黨費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移交手續,重點核對單據憑證、日記賬、銀行賬單、現金結存等是否相符;記賬憑證、報表、單據是否齊全;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等。交接清單應一式三份,存檔一份,交接雙方各存一份。

2、賬簿管理。嚴格按照會計賬目管理規定,做好建賬、記賬、用賬和賬簿歸檔工作,做到月清、季覈對、年決算,及時準確反映黨費增、減、結存情況。

建立黨費收支明細賬,及時將每筆黨費收入、支出金額登記入賬。啓用新賬簿時,應在賬簿內側附啓用表,並編印頁碼,不允許缺頁跳號記賬。

《黨費日記賬》由專管人員根據審覈後的有關收、支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每發生一筆收、支業務,都應及時結出餘額。《黨費現金日記賬》由專管人員根據審覈後的有關現金收、支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每發生一筆收、支業務,都應及時結出餘額。

記賬前要嚴格審覈憑證。黨費的收入支出,應有原始憑證,支出報銷應有規定的單據憑證(發票、收據、賬單)。符合規定,方可記賬列銷。

黨費對賬一般每季度賬證覈對、賬實覈對,將《黨費日記賬》與黨費會計憑證相互覈對,確保賬目數據準確無誤。

黨費管理人員要根據《黨費日記賬》、《年黨費決算表》及其他有關資料,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黨費日記賬》、《黨費現金日記賬》必須長期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銷燬,用完後要及時審覈、整理,按規定歸檔。《黨費日記賬》和各類會計憑證保存20xx年,《黨費現金日記賬》保存20xx年,保存期滿,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銷燬。

3、現金管理。在銀行設立黨費賬戶,及時將收入或留存的黨費存入銀行,嚴禁個人長期保管現金。配備專用保險櫃,將按財務有關規定限額的少量現金妥善保管。

4、黨費年度決算工作主要是對全年的收支結餘進行分類計算,寫出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黨費年度決算的起止時間爲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檢查報告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黨委要在黨代會(黨員大會)上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黨代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

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組織部)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集團企業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黨委會每年在審批當年黨費預算時,要聽取對上年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按照管理權限,所屬企業和集團公司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書面報告,分別於次年2月底和3月底前上報集團公司黨委組織部和國資委黨委組織部。報告內容應包括: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存在問題及改進意見和建議等。

6、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關事項未在本辦法規定的,按上級和集團公司黨委有關規定執行。集團所屬企業應注意加強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可參照此辦法,結合本企業實際建立和完善相應制度。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9

一、 目的

爲確保空調安全運行,更好地爲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加強對空調的啓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公司所有辦公場所、活動區域的空調設備。

三、 空調管理責任人

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責任到人並承擔相應責任。大廳空調的管理維護與使用由當天值日人員負責。各辦公室空調由該辦公室人員負責。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四、 空調使用條件

空調作爲辦公設施,僅限於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公司規定夏季早上8點至12點,下午2點至6點可以開空調。中午12點至2點期間關閉空調,除特殊情況如有業主在談單時例外。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下班時當天值日人員要提前10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五、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啓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便不得讓部門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進放入辦公區域開啓空調。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人爲因素造成空調設備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六、 違規責任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啓空調的,給與當日值日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各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外出辦事,空調仍開放的,給與該辦公室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的處罰。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責任人罰款200元。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啓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當天值日人員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七、 其它

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所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河南中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0

一、總則

1、爲進一步規範服務標準,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爲保證公司通信渠道的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爲更加經濟有效地利用通訊設備,特制訂辦公電話管理規定。

2、爲進一步加強公司網絡管理,規範上網行爲,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信息安全,防範網絡風險,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特制定網絡管理規定。

二、權責

1、行政部負責公司辦公電話的統一調配和管理。

2、各部門負責電話使用的監管和日常維護。

三、固定電話管理規定

1、實行“誰使用誰負責”原則,每部電話使用人即爲負責人,若無固定使用人則視爲部門負責人負責;

2、公司內線電話用於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絡,任何人不得用內線電話聊天、談笑;

3、辦公電話不得作私人電話使用;

4、 辦公室電話主要用於工作聯繫, 提倡使用文明、簡捷的語言,以減少通話時間;

5、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使用本公司話機打市內電話和長途電話;

四、移動電話管理規定

1、集團部門負責人以上及重要崗位人員(如技術人員,水、電、暖維修人員、值班人員)需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以便集團一些突發事宜的處理;

2、公司其他員工,需保證每天的7:00-22:00之間保持開機狀態(因乘坐飛機等特殊原因需關機的除外);

3、上班期間不得長時間利用手機打私人電話,如遇電話儘量長話短說,不要長時間佔線,以便一些因公事務的及時聯絡;

4、如遇手機停機需在12小時內儘快交費開通。

5、員工的手機號碼必須加入集團網,開通企業彩鈴業務,該功能使用費由公司承擔。

五、內部通訊錄的更新管理

1、凡手機號碼更改者,需在5小時內通知主管部門領導,並同時通知信息中心及重要的相關聯絡人;

2、信息中心人員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信息,統計人員在職狀況,以部門爲劃分,定期更新公司通訊錄。

3、無論部門內部通訊錄是否變化,部門負責人均須對該通訊錄進行確認,確認部門所有人員的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無誤,如有更改,請及時通知信息中心予以修改。

4、公司員工有義務保管好公司內部通訊錄,不輕易向外人泄露重要領導聯繫號碼。

六、網絡管理規定

1、聯網後計算機實行一對一責任制,所有聯網用戶進行備案登記。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所有上網行爲進行監管。

2、所有聯網部門的領導對上網行爲規範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本部門上網人員教育,培養員工樹立保密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自律意識,文明上網。

3、所有員工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嚴禁在網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戰略計劃、經營數據、業務資料、技術資料等公司機密。

4、嚴禁在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觀看和下載電影、電視劇、體育比賽等娛樂節目;禁止在上班時間進行與工作無關的網絡聊天。

5、嚴禁在網絡上製作和傳播不健康和有傷風化的信息,嚴禁瀏覽色情、賭博等非法網站。

七、附件

1、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1

一、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辦公區6S管理的相關要求;各類文件資料、辦公用品、輔助用品的規範管理要求;各類定置圖、牌的有關標示要求;以及公共部位的管理要求等。

本標準適用於醫療中心機關單位及各院所(科室)的辦公區的6S管理。

二、引用文件

1、6S現場管理規定

2、醫療中心辦公區清潔衛生考覈打分標準

3、視覺形象識別系統

三、辦公區的6S管理要求

中心的各級管理人員按標準化、規範化、程序化、系統化工作方式管理各種物品及文件資料,及時準確地按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分類定置,便於及時處理各種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㈠辦公區門廳、通道、地面、門窗、牆壁、天花板管理規定

1、辦公區門廳及走廊通道通暢、明亮、地面、牆壁、天花板保持潔淨、無塵。

2、空中、頂棚、牆壁管線規範,置於牆壁的線路要有

線盒;管路按要求顏色達標,管線清潔無污漬、吊灰等;牆壁張貼、懸掛物統一、規範。

3、辦公區門窗、牆壁、天花板完好整潔,油漆無脫落,玻璃無損壞。牆面不允許有廢棄的多餘物。

4、辦公室的地面無煙頭、菸灰、痰跡、廢紙屑等贓物,乾淨整潔;放置計算機、檔案資料、電器、儀器設備的辦公室要保持無煙、無塵;室內外、走廊、窗外不允許潑灑茶葉水、扔垃圾。

5、禁止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等車輛進入辦公樓通道、樓口、辦公室、儲物間。

6、各辦公樓大廳要有辦公區平面示意圖,各樓層要有樓層標識。

7、辦公室各類門牌、標識牌等按照《醫療中心文化手冊》要求製作。

8、辦公區內放置的滅火器箱實行地面劃線定置,線寬50mm,顏色爲紅色。

㈡辦公室各類物品擺放的規定

1、辦公室定置圖實行一室一圖,張貼於門內的一側或門後,底邊距地面高度不低於1.6m(特殊地方可視情況確定),各單位統一位置;室內物品按圖定置,分類存放,責任明確,杜絕隨意性。

2、辦公室內辦公傢俱按各類人員辦公要求配置,無多

3、辦公室要乾淨、整潔,個人物品、衣物不允許搭在椅子靠背上或放在桌上;報紙、雜誌定位放置;人員離開辦公區,椅子必須放回辦公桌的空擋處,桌面物品按定置復位。

4、窗臺上只允許擺放符合定置要求的盆花,並要有接水盤,其他物品不允許放在窗臺上;水壺放置,應有托盤。

5、辦公室計算機、電話等線路要用夾子、膠布等捆紮好,杜絕零亂、架空或拖地現象;電器插線盒離地擺放。

6、辦公室衛生潔具要保持乾淨,集中放置於清潔工具定置區,有防污染措施。對於易造成散亂和影響美觀的物品進行外包裝,標識清楚。

7、辦公室各類物品要做到下班前按定置要求全部整理到位。

8、辦公區內設施、物品的保潔要進行責任分工。 ㈢辦公室物品的定置規定

1、辦公桌有定置圖,辦公桌內外物品可根據各自專業特點及日常工作進行分類,定置擺放。

2、辦公桌面放置的文件資料均是當日要用的,桌面物品保證正常辦公需要,且達到最低限量。下班前將辦公用品歸位,將資料分類裝夾。桌面上文件架內的文件資料必須分類裝夾,文件夾上有打印標識,並具體反應出夾內資料的名稱,標識清楚,易於查找。文件架內禁止放置零散紙張及其

3、辦公桌抽屜內的物品按辦公桌定置圖分類擺放,易於查找;抽屜內物品及資料原則上不允許超出2/3高度,擺放整齊有序。

4、物品定置原則上分爲三大類,即文件資料、辦公用品、輔助用品。

a)文件資料:凡是已書寫文字的,包括筆記本、帳頁、卡片、記錄,各種技術資料、文件、圖紙、計劃、總結,各類管理制度和規定、軟盤,各類學習材料、工具書、參考資料、簡報等;

)辦公用品:辦公用筆、尺、墨水、橡皮、訂書機、膠水、膠帶、文具盒、計算器、繪圖儀器、刀片、曲別針、大頭針、錢夾、名片、印臺、印章及空文件夾、待用軟盤、空白的各類辦公用紙、記錄本、各種單據、表格、帳薄等。

c)輔助用品:協助完成工作的各類物品,與工作有密切關係的私人物品。如:各類電器附件,修理用的小型工具、眼鏡、藥品類、衛生紙、雨具、勞保品及個人隨身攜帶的小包等。

5、輔助用品放置要嚴格控制在最低限度。其工作用的物品物品與私人物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禁止放置食品。

6、辦公桌的玻璃板下只允許擺放與工作有關的印刷體資料,且擺放整齊。

㈣文件櫃(架)內物品的定置

1、文件櫃要有定置圖,張貼於櫃左門側偏上,並按圖分類擺放。

2、資料架可直接在隔框上粘貼分類標籤,標籤不能超出隔框寬度。標籤打印字統一爲黑體。

3、資料架可直接在分類標籤上標註物品名稱,如表格、報表、單據、雜誌、報紙等。

4、1.5米以上的資料櫃櫃頂禁止放任何物品,櫃後、櫃底無雜物,無衛生死角;低櫃檯面上只能擺放定置物品。

5、文件櫃(架)、資料櫃(架)內物品原則上實行“一對一”標識,超過一週以上要用的資料、文件要裝夾(盒、包)豎放在櫃(架)內,文件、資料夾(盒、包)要分類標識。

6、凡是定置在辦公區的文件櫃、資料櫃、辦公用品櫃、輔助用品櫃等,;一律在外表面左上角粘貼外部標識。各單位統一標識位置,標識字體爲黑體。

㈤辦公室規範

1、有完整的6S管理規章制度和檢查考覈辦法,且有效貫徹到位。

2、辦公區開展班前班後6S管理10分鐘活動,始終保持工作環境清新、優美,物品定置井然有序。

3、遵守辦公室文明辦公規範,6S檢查考覈形成制度,各種檢查記錄詳實、規範,並有整改落實反饋記錄;人人自覺遵章守紀,養成每日整理清掃的習慣。

4、廣泛使用網絡辦公,計算機內保存的文件資料科學分類,便於查找。

5、計算機室禁止吸菸,計算機上不得裝載遊戲軟件,更不得上網玩遊戲、聊天、炒股票等。計算機上粘貼有各類保密標識。

四、公共部位的管理要求

㈠會議室

1、保持室內乾淨、整潔、明亮,物品擺放有序、責任落實,各類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2、實行禁菸,且有禁菸標誌。

3、會議室飲水用具(非一次性使用)應具有嚴格的消毒措施。

㈡衛生間

1、衛生間標識清楚,設備完好、整潔。保證衛生紙供給到位。

2、地面鋪地磚,四壁貼瓷磚;牆面保持潔淨,地面無積水,無煙頭、痰跡。

3、具備有效的通風裝置;電線走向合理、規範;上下水道通暢;門窗、燈具、隔段等各種設備完好。

4、大、小便池無水鏽、無積便、無外漏,手紙入簍,簍內套垃圾袋;洗手池無污漬、無堵塞。

5、衛生間無異味,無垃圾、污漬;牆壁、隔段無刻、畫、塗、掛現象。

6、門窗、玻璃、燈具、四壁、頂棚、牆角和各種設施無灰塵、蛛網;無多餘物。

7、定期消毒,有防蚊蠅設施,杜絕蚊蠅孳生。

8、衛生工作有專人負責檢查。

㈢洗手間

1、同衛生間管理。

2、衛生潔具保持乾淨、完好,集中擺放於衛生潔具架內。

3、洗手間內洗手液或肥皂配置到位。

4、禁止將鋸末、雜物等沖洗到水池內,造成水池或下水道堵塞。

㈣垃圾點(口、桶)

1、辦公室的垃圾桶、廢紙簍內要套垃圾袋,防止垃圾外溢污染。每天下班前將垃圾袋扎口扔進垃圾口內,沒有垃圾口的單位,可在每天下午下班時將垃圾袋放在辦公室門外,由清潔工清理。

2、垃圾點(口、桶)要做到日集日清,垃圾無外溢、堆放,周圍環境保持清潔。

3、增圾點(口、桶)要有專人負責清理,垃圾口要定期消毒。

㈤電加熱水器

1、正確使用電加熱水器,防止意外發生,保持熱水器及周邊環境衛生。

2、電加熱水器要有專人負責。下半時切斷電源。

五、各類定置圖圖示

㈠辦公室定置圖

1、辦公室定置圖採用A4(210mm297mm)幅面紙張,用計算機編排打印,提倡用塑封或用像框裝鑲,按方位標出門的開啓方向(一般是上方)及物品圖例(無圖例的物品可畫實線方塊代替,並在方塊內註明物品名稱)。

2、辦公室內部如調整,要及時更換定置圖。

3、辦公室定置圖(外框尺寸)圖例,見圖1。

4、辦公室定置圖圖例,見圖2。

5、辦公室內物品圖例,見圖3。

㈡辦公桌定置圖

1、辦公桌定置圖採用90mm130mm幅面紙,用計算機編排打印,直接在定置圖上標明物品分類名稱,邊框外距離留有5mm即可。

2、辦公桌定置圖壓於玻璃板下外側左下或右下角,於對桌對稱。

3、沒有玻璃的辦公桌,將定置圖塑封后用透明膠帶粘貼於桌旁外側。

4、特殊辦公桌,如計算機辦公桌、大班臺等,可根據實際隔框面制定置圖,塑封后粘貼於桌旁外側,要求大單位統一。

5、辦公桌定置圖圖例,見圖4。

㈢資料櫃(架)定置圖

1、資料櫃定置圖採用A5(148.5mm210mm)幅面紙張,按內部實際隔框畫制(計算機編排打印),字體規格統一,目視美觀,標明資料或物品分類名稱。

2、帶有玻璃門的資料櫃,應按內部隔框畫制定置圖,標明分類物品名稱,貼與櫃外左上側。

3、資料櫃(架)圖例,見圖5、圖6。

㈣儲物間、會議室、值班室、病房的定置及定置圖 a)儲物間、會議室可以不畫定置圖,但室內物品要分類擺放整齊並貼分類標籤,零散物品要有存放器具,分類標籤要統一規範,目視美觀。有易燃易爆物品時,須備消防器材。b)值班室的定置圖及物品擺放按辦公室的要求進行; c)病房的定置圖及物品擺放按辦公室的要求進行。

6S管理檢查考覈評分標準

注:尺寸界線30mm、15mm/3處的外沿線應爲A4紙張外沿。

圖1 辦公室定置圖(外框尺寸)圖例(示意圖)

注:1、採用130mm180mm幅度紙,標題字體爲黑體。

2、圖中文字爲宋體,字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 3、定置圖或標籤可按4.3資料櫃(架)定置圖規定執行。

圖5 櫃(架)定置圖(示意圖)

注:1、現圖中標註的“文件資料”應細化。在每層、每隔 放置同一種物品的,可直接標註物品名稱(如工具書、參考書、技術資料,分類放置後,可直接標註“書籍”即可,就不用再標註“文件資料”。

2、各資料室、櫃(架)定置圖標註的“文件資料”應細化。

圖6 櫃(架)定置圖(示意圖)

6S 紅 牌 作 戰 看 板

說明:紅色代表警告、危險、不合格或不良。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2

一、爲合理使用公司網絡資源、保證網絡安全和暢通、禁止違規上網現象,特訂立本辦法。

二、網絡行爲規範

1、不得在公司網絡上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主要包括(但並不侷限於)散佈電腦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電腦、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攻擊和修改公司總路由器設置等。

2、不得利用公司網絡從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祕密等違規、違法活動。

3、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4、不允許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信息、傳播小道消息或進行人身攻擊。

5、禁止瀏覽色情、反動及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6、工作時間內,不得在線收看視頻、聽音樂、玩遊戲、看小說。不得下載或上傳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包括音樂、電影、視頻、遊戲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三、網絡安全

1、每部電腦必須安裝殺毒軟件,並經常更新,定期殺毒、清理插件。建議安裝“360安全衛士”和“360殺毒”。

2、不要隨意打開不明來歷的郵件及附件,避免網上病毒入侵。使用外來光盤、U盤等介質時,要及時殺毒。

四、網絡管理

1、長期固定直接連接到公司網絡上的臺式電腦和筆記本電腦,需將“計算機名”及“IP地址”向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公司有權對未經報備的電腦通過上網行爲管理路由器關閉其上網權限,直至該電腦報備“計算機名”及“IP地址”後再開通上網權限。

2、各部門網絡擴展必須經過綜合管理辦公室批准並報備。由公司網絡派生出來的無線網絡也是公司的辦公資源,包括部門無線路由器及單機隨身WiFi均需在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無線路由責任人必須承擔該無線路由的管理責任,要設置密碼,並經常更新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外泄,要掌握本無線路由連接人的情況,保證網絡安全及節約流量資源。

3、公司有權監視連網電腦的網絡上傳下載流量。對異常流量,公司有權限制,由於違反前述網絡行爲規範產生的異常流量,公司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其進行警告和罰款處理。

4、爲避免浪費電力、保護電腦設施及安全考慮,下班時,應將電腦主機和顯示器關閉,若因工作需要不能關機的應在電腦上貼標識說明“電腦在處理工作運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誤關電腦。 5、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網絡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地址: 電話: 郵箱:

某某公司綜合管理辦公室

20xx年 月 日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3

一、會議室(接待室)是召開各種會議、研究工作、接待客人和舉行重要活動的場所,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協調,專人負責衛生和物品管理工作。

二、各分管領導和局(室)、中心,因工作需要使用會議室、接待室的,須提前和辦公室進行對接,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調配。各分管領導和局(室)、中心使用會議室、接待室,服務工作由相關科室自行安排,會後及時通知辦公室清理室內衛生。

三、外單位使用會議室(接待室),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在保證本單位使用的前提下,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四、會議期間要愛護室內設備,需使用多媒體設備時,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調試,注意保持室內衛生。 五、會議室(接待室)內嚴禁吸菸。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規範本市常住戶口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戶口管理是指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手續的辦理,以及《居民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等戶口證件的申請、簽發。

第四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辦理戶口登記,戶口遷移,以及申請、簽發《居民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等戶口證件,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

《居民身份證》的申請、簽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是本市戶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各公安分、縣局人口管理辦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權限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戶口管理工作。

第六條 本市居民應當依法在經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記常住戶口。常住戶口登記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 戶口登記

第七條 本市居民應當如實申報《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所列的戶口登記項目。

第八條 嬰兒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並統一登記爲非農業戶口。

超過一年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嬰兒,經區、縣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審覈批准後,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集體戶口和學生集體戶口人員,其所生嬰兒出生登記按照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現役軍人所生嬰兒在本市申報出生登記,應當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母親爲駐滬部隊現役軍人,其所生嬰兒可以在女軍人部隊集體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二)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應徵入伍,其所生嬰兒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第十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爲原本市居民,現旅居國、境外,其在國內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嬰兒,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後,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父母雙方或一方爲本市居民,其在國、境外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嬰兒,可向本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後,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市居民應徵入伍的,應當在入伍前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註銷戶口。

軍人復員、轉業或者退伍的,應當向安置入戶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被部隊開除軍籍或除名的,應當向原戶口註銷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 第十二條 出國、出境的本市居民不註銷戶口。已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關規定申報註銷戶口。

未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定居許可,要求回滬恢復戶口的原本市居民,經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由公安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登記手續。

已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定居許可,因投親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滬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經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由公安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被逮捕、判刑或勞動教養的本市居民不註銷戶口。

因逮捕、判刑或勞動教養已被註銷戶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者被監外執行後,應當申報恢復戶口。

第十四條 本市居民死亡或者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應當註銷戶口。

經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應當申報恢復戶口。 第十五條 本市居民因應徵入伍、出國、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勞動教養、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等註銷戶口,要求恢復戶口的,應當在原戶口註銷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原戶口註銷地住址發生變動的,可以向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

第三章 戶口遷移

第十六條 戶口遷移應當由遷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人因故無法辦理遷移手續的,可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

涉及全戶遷移的,遷移人應當書面委託戶主或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戶內成員辦理。

涉及集體戶口人員戶口遷移的,已隨遷移人在集體戶內辦理戶口登記的居民應當隨遷移人一起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 第十七條 涉及60歲以上老年人的戶口遷移,如遷(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應當當面徵得老年人同意,並由老年人在同意戶口遷(移)出的書面材料上簽名。

遷(移)入地住房系60歲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戶口遷(移)入,應當當面徵得老年人同意,並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書面材料上簽名。

第十八條 本市非農業戶口居民(本市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以購買、交換、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後公房等住房所有權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以購買、繼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後公房等住房所有權的,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後,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並登記爲非農業戶口。

第十九條 本市居民系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的,經其同意,其本市非農業戶口的直系親屬(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可以在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本市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包括:

(一)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遷移;

(二)夫妻之間的遷移;

(三)(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遷移;

(四)公婆與兒媳之間或者岳父母與女婿之間的遷移。

第二十條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經遷(移)入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可以遷(移)入本市非農業戶口配偶、父母、子女處,並登記爲非農業戶口。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或者集體土地承包人及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農業戶口配偶、父母、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第二十一條 本市非農業戶口居民(本市白茅嶺、軍天湖、上海、川東4個農場戶口,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因離婚、原居住地房屋動遷、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經房屋產權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農業戶口的非直系親

屬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入戶手續。

第二十二條 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無法變更房屋權證或者因正當理由無房屋權證,經戶內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遷(移)入戶手續。

第二十三條 本市家庭戶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戶口一律不遷(移)入學校;本市集體戶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戶口可以遷(移)入學校;被錄取的新生原爲本市農業戶口的,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農轉非”手續。

第四章 項目變更

第二十四條 本市居民的戶口登記項目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應當由其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權人、承租人以及農業戶戶主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戶主”:

(一)原戶主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戶主戶口遷(移)出戶的;

(三)房屋所有權人或承租人認爲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戶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體戶申請變更“戶主”的,應當由單位主管部門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十六條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姓名”:

(一)父母離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養或者收養關係變更的;

(三)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諧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七條 本市居民因醫學變性的,可以變更“性別”。

第二十八條 本市居民已隨父或隨母登記“民族”,現要隨另一方登記的,

經區、縣民族工作部門批准,可以變更“民族”。

第二十九條 “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實際出生日期與公安派出所登記的出生日期確實不一致的,可以變更“出生日期”。國家幹部變更“出生日期”,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辦理。

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員,不予更改“出生日期”。

第三十條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出生地”:

(一)實際出生地與登記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區劃調整的。

第三十一條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籍貫”:

(一)實際籍貫與登記籍貫不一致的;

(二)籍貫地行政區劃調整的;

(三)本人被收養隨養父籍貫的。

第三十二條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公民身份號碼”:

(一)經公安部門覈准予以糾正錯號、重號的;

(二)經公安部門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經公安部門批准予以更改性別的。

第三十三條 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兵役情況、身高、服務處所和職業等戶口登記項目發生變化的,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

第三十四條 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戶口登記項目變更,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審覈後予以直接辦理。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應當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審覈後,報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後予以辦理。 第三十五條 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記差錯導致居民的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與實際不符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予以更正。居民本人發現登記差錯,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並經公安派出所調查屬實後,辦理更正手續。

第五章 立戶、分戶、並戶

第三十六條 家庭成員同住一處、共同生活的可立爲一戶;一人獨居的可單立爲一戶。

公安派出所憑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或《租

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房屋憑證辦理家庭戶的立戶手續。

第三十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學校等單位,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設立職工集體戶:

(一)單位設集體戶口地址的宿舍房屋產權爲本單位所有;

(二)有專人負責管理集體戶口。

在本市他處無固定合法住所的本市居民,經其單位同意,戶口可以遷(移)入本單位的職工集體戶內。

第三十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大中專院校,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設立學生集體戶:

(一)經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及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資格的;

(三)有專人負責管理集體戶口。

第三十九條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實際需要擇址設立“公共戶”。 本市居民(含本市戶口待定人員)因房屋出售、房屋拆遷、婚姻關係變化、租賃房退租等原因確無他處落戶的,或因家庭矛盾、集體戶所在單位不同意遷入等原因造成不能辦理正常落戶手續的,可向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在“公共戶”辦理戶口登記,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入戶手續。

第四十條 本市居民因婚姻關係變化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同號分戶,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分戶手續。

獨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戶。

第四十一條 本市居民在戶內所有具有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並戶,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並戶手續。

第六章 證件簽發

第四十二條 本市居民因購買、交換、分配或繼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戶的,由公安派出所發給《居民戶口簿》。

戶主戶口遷(移)出戶或戶口註銷的,公安派出所應收回原《居民戶口簿》,簽發新的《居民戶口簿》。

第四十三條 本市居民遺失《居民戶口簿》,應當及時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報失。自報失之日起三十日內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補發。期間,

居民需使用《居民戶口簿》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出具《戶籍證明》。

《居民戶口簿》補發後,原《居民戶口簿》自然作廢;對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戶口簿》,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予以收回。

第四十四條 本市居民在本市範圍內辦理戶口“網上遷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簽發《戶口遷移證》。遷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範圍內遷移不適用“網上遷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戶口遷移證》。

第四十五條 持證人遺失《戶口遷移證》的,應當及時到發證地公安派出所報失並提出補發申請,原發證公安派出所按原證內容予以補發。

第四十六條 《戶口遷移證》超過有效期而未報入戶口的,持證人應到原發證公安派出所申請換髮,原發證公安派出所按原證內容重新開具。

第四十七條 凡《居民戶口簿》沒有記載的戶口登記內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出具《戶籍證明》。對《居民戶口簿》已記載的內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簽發《戶籍證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據居民的申請出具《戶籍證明》:

(一)《居民戶口簿》在補辦期間;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無法獲得《居民戶口簿》,經民警調查確需出具《戶籍證明》;

(三)本市集體戶口人員無法提供《集體戶口簿》。

《戶籍證明》只限國內使用(港、澳、臺地區除外)。《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過期作廢。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八條 本市居民進行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戶口登記項目的更改以及申請各類戶口證件,應當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務告知單》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第四十九條 本市居民違反本規定,在戶口登記、項目變更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爲的,應當予以糾正;在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遷移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註銷其弄虛作假取得的戶口,並退回原戶口遷出地;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依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工本費,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戶口管理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規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三條 本市白茅嶺、軍天湖、上海、川東4個農場人員的戶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五十四條 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戶口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爲準。

第五十五條 本規定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一:《市內戶口遷移委託書》

附件二:《房屋產權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

附件三:《撤銷戶口事項處理決定審批表》

附件四:《撤銷戶口事項處理決定告知書》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5

第一章 總 則

爲深化學校內部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構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提高辦學效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細則。

本細則包括總則、聘任、行爲規範、教學工作要求及考覈辦法、附則五項內容。

第二章 聘 任

一、教師實行聘任制。聘任教師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二、教師聘任工作由校長負責,在聘任過程中應當充分發揮校委會的監督作用。

三、教師任職的基本條件

1.對中國傳統文化具有一定的認識和感悟,並能身體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忠於黨的教育事業。

4.男性教師年齡在60週歲以下,女性教師年齡在55週歲以下,身體健康 。

5.具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教育教學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師聘任工作根據上級要求一般每學年進行一次,實行雙向選擇,時間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間。基本程序如下:

1.學校向教師公佈教學崗位設置情況和任職條件,供教師選擇。

2.教師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意願,提出應聘申請。

3.教學管理部門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和教師意願以考試方式進行初選,報校長室審批。

4.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參考個人意願以講課形式進行再選,確定聘任。

5.公佈聘任結果,簽定聘任合同

五、學校根據上年度考覈情況,可以對教師不予聘用;在學期中途,可以根據教學管理考覈情況對責任教師予以解聘;教師可以應聘也可以拒聘或辭去教師職務。

六、學校解聘教師或教師辭聘,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三章 教師日常行爲規範

一、禮儀規範

1.在校衣着整齊,化妝自然得體,不濃妝豔抹。

2.舉止端莊,語言文明,禮貌待人。謙虛謹慎,尊重同志,同事間應搞好團結,不打架吵嘴,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集體榮譽,共創文明組,不打擊誹謗在教育教學上作出成績積極向上的教師。友愛同事,團結合作,真誠待人,同事見面主動鞠躬問好。

3.尊重、關心、愛護學生,學生問好應還禮,自覺使用普通話。

4.進入教室、參加各類會議均應把手機調至震動檔,不得接聽手機。

二、教育教學規範

1.教書育人,爲人師表。每位教職工都要主動關心每位學生及各種校內突發事件。

2.課前準備要充分,提前一分鐘站到教室門口,上課鈴響準時進入教室(專用教室教師必須帶領學生進入),中途不得離開課堂,不接待家長。

3.上下課規範行禮、問好、道別,準時下課不得拖堂。

4.上課精神飽滿,教態自然親切,教學語言規範,使用普通話,板書字跡工整清晰。

5.面向全體學生,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及時抓差缺。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

6.重視德育在學科中的滲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學生思想道德。

7.活動課兼任教師要落實好崗位職責,保證四到位(場地、人員、器材、輔導),切實抓出效果。

8.嚴禁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上網聊天或玩遊戲等與教學天關的娛樂活動。

9.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繫,做好家訪工作,增強教育合力。

10.樹立良好學風,刻苦磚研業務,探索教育規律,改進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三、生活規範:

1.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請假,回來要銷假。

2.按時參加各類會議及教研活動,做好筆記。

3.值日教師每天做好辦公室清潔衛生工作,保持辦公室整齊、美觀、舒適。

4.多層次、多渠道關注學生,主動糾正學生不良衛生習慣。

5.愛護學校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6.食堂排隊打飯,安靜就餐。

四.學習規範:

嚴格按照學校安排的學習任務和學習內容參加學習,具體參見《蘭州大方經典學校德育學習方案》和《蘭州大方經典學校德育培訓方案》。

第四章 教學工作要求及考覈制度

一、教學工作要求

(一)備課:備課是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環節,是上好課的前提,具體包括備學生與備教材兩部分。

1.備學生: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全面瞭解學生、貼近學生是整個教學的核心。學生的心理、身體狀況、興趣趨向及意志力等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響着教學的正常進行與教學效果的彰顯,因而教師備課時首先要結合學生原有的基礎制定切合實際的學科教學計劃,經過備課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組通過和教務處審批後實施。如中途需要變更授課計劃,須經教務處批准。

2.備教材:教師必須反覆認真地學習課程標準,鑽研教材,並根據教學要求,須超前一週備課並寫好教案,上課前對教案反覆修改,嚴禁無教案上課。經驗比較豐富的中老年教師可寫簡案,其他教師寫詳案。不論詳案簡案,每節課都必須制訂明確的教學目標和清晰的教學過程,要提出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和分散難點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學結構,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記錄。

3.備課組全體教師要及時集體備課,共同研究相關教學段的要求、教學內容中的重點、難點及其處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啓發思維的手段,統一教學進度、教學要求、基本達標檢測試題。

附:比較規範教案基本內容

1.教學課題 2.教學達標要求 3.課型 4.教學重點、難點 5.教具準備

6.教學過程(包含備學生) 7.小結 8.板書設計 9.作業設置 10.教學反思

(二)上課:上課是整個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上好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

教學目標明確。要根據教學目標安排好教學的各個環節,使每節課的教學目的和要求符合課程標準要求,符合學生的實際。

教學內容正確。教學內容要注意科學性和思想性的統一,對概念、定義的表述,對原理、定律的論證,以及對事例的引用,都要準確無誤。要抓住關鍵,突出重點,並注意新舊知識的銜接,把握教材的內在聯繫,符合學生的認知規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將德育滲透於教學之中;重視非智力因素的培養,管教管導,教書育人。

教學方法恰當。教學方法既是科學,又是藝術;既要符合認知規律,又要充分發揮學生的創造性。要貫徹教師爲主導、學生爲主體的原則,要正確處理好兩者的關係。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教學基本功紮實。教師要努力提高演講、解題、示範、實驗操作、製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語言要準確、規範、精練、生動,富有啓發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話授課。板書要正確、工整、清楚、簡潔,佈局結構合理,體現講課的重點和過程。要注意儀表美,教師儀表要端正大方,教態要親切、自然,表情、動作要自然生動。體育教師上室外課要穿運動鞋。

嚴格上課規範。教師應該在上課前1分鐘到教室門口候課,隱性督促學生做好上課準備。上下課要嚴肅師生禮儀。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調課、不提前下課,不中途離開教室;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重視教學衛生,注意糾正學生的坐立姿勢。

(三)作業的佈置和處理:作業是課堂教學的延續,是鞏固和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

佈置作業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進行精選,作業量要適當,注意減輕學生過重的負擔,每天的課外作業總量不超過1.5小時。

凡佈置的作業,教師必須先行鑽研,對各種解法都要心中有數,並根據作業的難易和容易出現的問題,都要心中有數。

教師應要求學生認真、按時完成作業,做到字跡端正、整齊清潔,過程完整,格式規範。不準抄襲作業。

要認真及時批改作業,不錯改、漏批,批註要工整,符號要統一,記分要客觀公正、規範。作業成績以優、良、中、差評定,並註明批改日期。評語要鼓勵性,批改方式可多種多樣,但要講究實效。對基礎差的學生,提倡面批;對作業中出現的問題,教師要做好記錄,並及時評講;對做錯者,要令其課後訂正。

關於作業要做到“四有四必”:有發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評,有評必改。

(四)輔導:輔導是課堂教學的必要補充,是實行分類指導、提優補差不可缺少的環節。

輔導應針對學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對基礎差的學生要熱情關懷,重點輔導,幫助他們端正學習態度,掌握學習方法,提高學習能力,培養好的學習習慣,使他們能完成學習任務。對學習成績優異者,應充分發揮其特長和優勢,組織好課外學習小組,以促進其進一步提高。

輔導可採用集體輔導、個別輔導、同學間互幫互助及組織學習“一幫一”小組等多種形式進行。

課外輔導要有計劃,有準備,有目的,有記載。輔導時要有全局觀念,兼顧其他學科。

(五)練習:

(六)成績考覈與評定:考覈是對學生的知識、能力的綜合檢查,是教學評價的一個重要手段。

各科教學要加強平時的學業考查,應該把課堂提問記分、課堂練習記分、作業記分、週末考查折算爲平時成績。

考前教師要幫助學生進行復習,考試命題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從學生實際出發,着重考查基礎知識和靈活運用知識的能力。試卷要難易適當,分量適中,內容科學,卷面整潔。

要認真監考,嚴肅考試紀律,嚴禁作弊,及時認真地處理考試中出現的違紀事件,實事求是的反映學生的真實成績。

期中、期末考試後,應該認真閱卷,並及時做好成績(等級)統計和質量分析工作,認真研究並改進教學措施。

二、教學工作考覈制度

爲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實行“教師自查、教研組集中查、學校(教務處)統一查”,定期檢查教師的教案、學生作業,每日進行上課巡查,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予以處罰。如以下行爲則屬於扣分項目: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有私定教輔材料並違反規定亂收費行爲。

3.曠職一天或曠課一節。

4.不積極參加集體備課和校本培訓。

5.在學校組織的考試中,監考、閱卷老師違反有關規定。

6.上班遲到、早退,上課遲到、早退、中途離開課堂、擅自調課,擅自停課。

7. 私自隨意變動上課時間或地點。

8.未按規定完成教學工作。

9.未參加政治學習、升旗儀式、教研活動、備課活動等。

10.未履行請假手續離崗。

11.值日工作不及時到位。

12.上課、集體活動時間、會議時間接打手機。

13.未按照規定完成學校佈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償家教。

15.其他違法行爲。

第五章 附 則

本細則適用於全校所有教學人員(含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人員)。

本細則解釋權在校長室。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6

第一條目的

爲了規範外派培訓管理,保證外派培訓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派及私請外出培訓學習員工。

第三條權責單位

1.辦公室負責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

2.總經理負責此制度發佈、修改和廢止的核準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訓需求申請

第四條培訓人選確定

1.部門經理、公司領導或辦公室,視實際需要可提議指派受訓人員。

2.各部門結合部門發展的需要與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推薦合適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3.員工個人根據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參加外派培訓的申請。

第五條外派培訓申請參加公司外派培訓學習的人員應事先填報“外派培訓申請表”,提交辦公室,辦公室彙總外派培訓需求,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外派培訓申請表”見附錄一。

第三章外派培訓形式

第六條外派培訓可選擇大專院校進修交流、參加專題講座和交流會、赴國外參觀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廠進行訪問交流等方式,如下圖所示。

第四章外派費用管理

第七條外派培訓費用參訓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雙方簽字後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執行。“培訓協議”一式兩份,參訓員工和企業各執一份(培訓協議模板見附錄二)。

第五章外派培訓人員的管理

第八條員工參加外派培訓期間,視同正常上班,其工資與各項福利待遇正常計發。

外派培訓的方式

到大專院校進修交流

派赴國外參觀或訪問考察

參加專題講座和交流會

到其他公司參觀或訪問

第九條受訓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外部培訓機構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受到培訓機構處分的,公司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相應的處分。

第十條受訓學員需在學習結束的五天內,對學習情況進行書面總結,並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培訓期滿,受訓學員必須按時回公司報到,如逾期不歸,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應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冊,列爲培訓教材,並擔任相關講座的講師,將培訓所學的知識、技能傳授給相關人員。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的擬定和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公司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7

總 則

第一條 爲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和工人。

術 語

第三條 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廠的宿舍,分爲員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爲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包括總部員工宿舍和工廠員工宿舍。

第五條 總部員工宿舍指公司爲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自人職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員工及工作滿6個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條 工廠員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廠爲駐廠工作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條 工人宿舍指公司爲在公司各工廠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職責

第八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第九條 各工廠辦公室負責對所在工廠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條 各宿舍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一條 行政部負責解釋此制度。

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個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廠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廠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員在人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條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工廠自建宿舍由工廠統一支付水電費),住總部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3.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4.嚴格宿舍分類,員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的同意,並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牀鋪、牀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廠辦公室應當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並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9.每間宿舍設舍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長應當及時通知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爲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十五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牀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人櫥內和牀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發生一下行爲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其部門經理和總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爲的。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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