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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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

爲使我院車輛管理更加規範化、合理化、統一化,本着“節約開支,合理使用,減少漏洞,杜絕事故”的原則,合理進行調配和使用,保證每部車輛在醫院的行政和醫療工作中充分發揮服務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7篇)

一、車輛使用管理:

1、醫院各種公務車輛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派車本着“先急後緩、保障重點”的原則,車輛使用範圍包括:院領導和各職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車、各種會議用車、醫院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用車、請專家會診用車以及經院領導批准的其他用車。

2、120救護車由急診科負責調度,救護車主要用於120急症救護使用,未經請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120”值班車輛用途。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用途的,由急診科書面向分管院長請示經同意後方可改變,並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其原用途.外出醫療急救用車,由醫務科請示分管領導後調配,醫務科安排出車後報院辦公室備案。

3、院領導黃州區內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合理派遣;黃州區以外辦公用車,須報請分管領導批准。醫院各職能科室使用車輛,需提前一天到院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並寫明用車時間、地點、事由經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由院辦公室統籌安排,並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通知出車司機;超出黃州區範圍的,必須由院長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請單的部門,用車不予保障,使用車輛時應按派車單批准的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指使駕駛員更改行車路線。

4、醫院所有職工用車原則上不予安排,確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和院長批准後,院辦公室給予安排。

5、司機必須憑派車單出車,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出車,否則發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6、醫院所有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車輛鑰匙統一由醫院辦公室保管。非經分管領導和院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值班車輛鑰匙由值班司機保管)。

7、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公務車輛參加婚喪嫁娶等活動;嚴禁駕駛員在非工作日、非執行公務擅自動用公務車輛。凡公車私用造成違章及交通事故,由責任人承擔後果並賠償經濟損失。

8、司機每次出車回院後,要及時告知院辦公室,以便辦公室掌握車輛情況,合理調配。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及時通知院辦公室,並說明原因。

9、醫院車輛專職司機,負責車輛的保管和維護,每次出車後要對車輛進行清洗、擦拭,並要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以保證安全行駛。

10、救護車內的急救設備和物品必須保持完善,不得隨意挪用。救護車司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以適應搶救需要,不得無故脫崗,保證隨叫隨到。

11、司機駕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證件配戴齊全,不酒後駕車、疲勞駕車,凡因自身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處罰,所有後果及費用由駕車司機本人負責。

12、院辦公室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建立詳實的車輛管理檔案,按規定辦理交納有關費用,按規定審計車輛費用憑證;所有車輛有關證件的年檢及保險資料統一由院辦公室保管,並負責安排

13、醫院車輛一般情況不予外借,上級部門或相關單位因工作原因,確需借用車輛的,必須經院長同意後辦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二、車輛油料及維修管理

1、機動車輛的維修實行分級管理,機動車輛有故障後,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確需維修的由辦公室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覈辦理。

2、實行車輛百公里耗油標準,超出部分由司機負責。車輛用油由辦公室出具加油單到定點加油站加油。用車加油做詳細登記。外出在外加油由辦公室簽字後,報請院長審批,方可入庫報銷。

3、車輛需要維修時,由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覈准後方能進行,重大檢修項目須經院長審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況需就近修理的,事後要及時按照上述程序補辦手續。

4、車輛維修必須在醫院定點修理廠維修,維修車輛時,辦公室書面報請分管領導批准並註明維修部件、費用及時間等後,方可保養或維修。

5、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領導覈准,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長覈准。

三、司機管理

1、實行車輛出勤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均需將出車事由、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備查。

2、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後保證按時出車,保持車容整潔衛生,定期進行車輛的檢修、保養,保證車輛安全行駛。

3、司機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和責任事故,所需費用等均由本人承擔,並追究責任,造成後果者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執行醫院各項管理規定,禁止酒後開車,嚴禁車輛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部門處以違章罰款時,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全部罰款費用。

5、車輛保養費、維修費、停車費、過路費、油料費等憑票據和出車登記及派車單報銷。

6、無論值班、休息手機應保持24小時通暢,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

7、實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車輛狀況處於良好狀態(急救物品、油、擔架等),不得帶“病”出車。

8、本規定自二Oxx年月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爲準。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2

1 目的

爲使醫院董事、總經理等高管人員使用的車輛(下簡稱“工作車輛”)以及公務車輛調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節省,統一規範車輛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醫院各部門的工作車輛與公務車輛的管理。 3 職責部門

3.1 車輛使用由行政院長審批;

3.2 車輛管理機構爲總務科,負責日常監督、維修保養等;

3.3 部門(科室)公務用車需由本部門(科室)負責人向車輛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以上所稱“車輛管理機構”下簡稱爲“車管部門”。

4 要求

4.1 駕駛員任職要求

4.1.1 必須具有與所駕車型符合的駕駛證;

4.1.2 本地實際駕齡五年以上;

4.1.3 身體健康、40 週歲以下(已婚人員優先);

4.1.4 素質好,爲人忠厚;

4.1.5 無煙、酒、賭嗜好;

4.1.6 入職時須籤擔保協議書。

4.2 工作車輛、公務車輛使用要求

4.2.1 醫院高管人員工作車輛及其它公務車輛均配置專職駕駛員;

4.2.2 禁止任何人員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用車不使用專職駕駛員而擅自駕車的行爲;

4.2.3 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因公用車,必須由部門(科室)負責人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2.4 駕駛員憑《公務用車申請單》的有關項目內容履行職責。超路線、超項目、超時間時,用車人必須及時報告並事後在審批手續上補充說明;

4.2.5 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

4.2.6 車輛鑰匙及行駛證件統一由車管部門授權專職人員保管。非經車管部門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或行駛證件。

5 原則及程序

5.1 用車原則

5.1.1 工作車輛根據領導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內的公務情況,安排使用。當工作時間內無公務外出,醫院因重要公務急需用車,而沒有其他車輛可調配時,由車管部門負責人向工作車輛專用人報告後調配使用;

5.1.2 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內由車管部門統一安排、調配;

5.1.3 醫院領導因公外出或辦理緊急重大事項用車優先。多位領導同時提出用車時,原則上按職級從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門、任何人員因公外出沒有公務車使用而必須搭乘出租車時,需經車管部門主管許可後方可報銷交通費用;

5.1.5 非工作時間用車、因私用車、外單位借用車輛,由總經理(或授權車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5.2 用車程序

5.2.1 各部門工作時間及其它時間因公務用車,應提前兩小時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報車管部門後,統一由車管部門負責人調配出車;

5.2.2 駕駛員按照批准的《公務用車申請單》有關項目嚴格執行出車任務。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車輛的管理部門及職責

一、 後勤部負責醫院車輛的全面管理,具體負責車輛的派車、調度,安排修理,油材消耗的審批,車輛事故的處理,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獎罰。

二、財務部負責車輛維修技術檔案的管理,負責車輛送修前,修復後的技術鑑定和記檔;負責送修車輛結算單的驗收,負責每月對醫院範圍內的機動車輛的月檢。

第二條 駕駛員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努力爲醫院服務,鑽研技術,操作熟練達到"四會"(會駕駛,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二、愛車:精心愛護車輛,熟知車輛狀況,按規定進行檢查和日常保養,保持全車整潔,零部件緊固可靠,調整適當,潤滑良好,氣壓正常,隨車工具附件無丟失,無鏽蝕,無不正常損壞,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能開。

三、節約:珍惜油材,積極修舊利廢,掌握油材消耗規律,保證車輛處在良好的經濟運行狀態。

四、安全:認真學習各項安全措施,正確的駕駛操作,不帶故障出車和行駛,做好出車前檢查,防止因機械故障,造成交通事故。

五、守紀:自覺的遵守交通規則,不擅自開車或改變行車路線,不私自帶人,不有意給用車人員製造困難;不私自拆拿車子零件、工具、油料。不擅自把車交給非駕駛員開,駕駛室內不超員,不在駕駛中打鬧、談笑、吸菸或酒後開車。

第三條 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一、車輛的使用管理和調度統一由後勤部負責,本着先生產後生活,先領導後職工的原則用車。

二、醫院員工因工確需用車,應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負責人向後勤部提出申請,同意後,後勤部開出《長沙東大肛腸醫院公務用車派車單》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4

爲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根據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爲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覈、編排工作,協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並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瞭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並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並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繫,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5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行政部副總監及車輛管理員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各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務用車,須填寫《部門用車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行政部備案。

2.2.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1 用車申請審批通過的,請到行政部填制《車輛外出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公里數等記入並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2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

2.2.3 各部門使用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車輛鑰匙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更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過程中發生一切事故由駕駛員全權負責,公司給予辭退。

2.2.4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副總監或車輛管理員批准。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 行政部副總監、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行政部副總監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覈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數據統計。

2.6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3、充值申請流程

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覈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覈。

3.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覈通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或現金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並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職責

1.1 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2 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車輛有問題時到行政部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保養維修合格;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 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車、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 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 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 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 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 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 定期保養

2.2.1 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

2.2.2 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行政部,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 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覈實後,由車輛管理員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 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

2.2.5 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2.6 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行政部副總監或車輛管理員同意,在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2.2.7 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鑑定、審覈----行政副總監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2.8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 嚴禁酒後駕駛,酒後駕駛出現事故者,由個人負責所有事故責任,且公司予以辭退。

1.2 駕駛員不按交通規則行駛(超速、限號、闖紅燈、違規停車、違規掉頭等),所有產生的費用和扣分自行承擔;但遇到特殊情況(如領導趕飛機、趕會議等)時違規行駛,經領導批准同意,造成的違章由公司承擔。

1.3 在處理違章前,應到行政部報備,未報備的,公司不予承擔責任。

1.4 駕駛員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並開啓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爲,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啓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

1.5 駕駛員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行政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行政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1.6 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駕駛員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爲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將由當事駕駛員全部承擔,公司給予辭退。

1.7 接到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必須準時出車並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情節嚴重的將直接辭退。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繫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鑑定,出具鑑定報告。

2.2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儘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然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4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5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衝賬手續。

2.6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衝賬,否則不予辦理。

六、對用車者服務

1、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駕駛員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3、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4、當乘車人上車後,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5、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一般不得離車;

6、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七、行車安全措施

1、嚴禁未取得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以及駕駛車輛與證件標明車型不符等無證駕駛車輛行爲。

2、嚴禁超過道路限制車速以及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和企業內部明令規定車速的超速駕車行爲。

3、嚴禁飲酒後8小時之內及醉酒後24小時之內駕駛車輛的酒後駕車行爲。

4、執行緊急任務,需日夜兼程的車輛,必須配備兩名或兩名以上駕駛員,禁止駕駛員疲勞駕駛。

5、嚴禁駕乘人員行車中不繫安全帶以及安全帶佩戴不規範或安全帶失效的不安全行爲。

6、嚴禁行車不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警指揮駕駛操作的違反交通信號行爲。

7、嚴禁行車中強行超車、違規超車變道、強行會車、爭搶車道、佔道行駛、彎道超車、坡路超車等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爭道搶行行爲。

8、嚴禁超過覈定載客人數、超過覈定載貨質量以及超寬超高的超員超載駕車行爲。

9、嚴禁車輛的制動、轉向、燈光、電子控制等系統以及輪胎、喇叭等關鍵部件存在不安全隱患運行的帶病駕車行爲。

10、嚴禁車輛運行中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聊天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

八、駕駛機動車必須禁止的行爲

1、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2、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3、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

4、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5、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6、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7、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九、駕駛員注意事項

1、駕駛員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3、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

4、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5、駕駛員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6、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十、駕駛員安全教育

1、未經勞動、公安交通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人員,不熟悉車輛性能者不能駕駛車輛,嚴禁酒後駕車。

2、應堅持做好例保工作,車輛制動器、喇叭、轉向系統、燈光等影響安全如作用不良不準用車。

3、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乘人,嚴禁人貨混裝,車輛載貨應不超載、超高、超寬,捆紮應牢固可靠,應防止車內物體失穩跌落傷人。

4、乘坐車輛應坐在安全處,頭、手、身不得露出車廂外,要避免車輛啓動制動時跌倒。

5、車輛進出施工現場,在場內掉頭、倒車,在狹窄場地行駛時應有專人指揮。

6、現場行車進場要減速,並做到“四慢”:道路情況不明要慢;線路不良要慢;起步、會車、停車要慢;在狹路、橋樑彎路、坡路、叉道、行人擁擠地點及出入大門時要慢。

7、在臨近機動車道作業區和腳手架等設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應加設安全色標、安全標誌和防護措施,並要確保夜間有充足照明。

8、裝卸車作業時,若車輛停在坡道上,應在車輪兩側用楔形木塊加以固定。

9、人員在場內機動車道應避免右側行走,並做到不平排結隊有礙交通;避讓車輛時,就避讓於兩車交會之中,不站於旁有堆物無法退讓的死角。

10、機動車輛不得牽引無制動裝置的車輛,牽引物體時物體上不得有人,人不得進入下在牽引的物與車之間,坡道上牽引時,車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業和停留。

十一、個人形象

1、駕駛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3、注意個人言行;

4、在駕駛過程中,應保持正確的姿勢。

本標準規定了豫商黔投投資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豫商黔投投資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行政部。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6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後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鬆脫現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5)發動機起動後,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後,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動機及傳動系統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三)車輛返回後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動機熄火後,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鬆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麪,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淨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 目的

爲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爲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後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爲加強駕駛員管理,規範其行爲,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 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並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並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覈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覆後,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並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爲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籤批後,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爲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 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車,後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准後,辦公室方可安排,並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後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裏程與公里耗油標準覈算油料,並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第五條 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週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着物要及時清洗,清理髮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並沖洗幹。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並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塗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 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於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彙總,經財務審覈後報總經理批准,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彙總後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覈算、定時公佈"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覈後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爲審覈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准後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 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於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並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並迅速與公司聯繫,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 獎懲辦法

1、對模範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着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後,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 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

② 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③ 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④ 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並追究其責任。

⑤ 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⑥ 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⑦ 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

⑧ 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8

一、辦事處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原則上保證辦事處領導工作用。雙休日及節日用車需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

二、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車輛安排,需用車的站所和工作人員原則上須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臨時急事也需及時向辦公室申請,以便統籌安排。

三、車輛的小修,原則上由駕駛員自檢自修,需要送修理廠修理時,由駕駛員報送修車計劃,由辦公室指定維修地點,修理費報主管領導批准。不在指定的地點維修或擅自更換部件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擔負。

四、汽車在外執行任務,發生臨時性故障時,需要修理,由駕駛員掌握,儘量減少費用。

五、加強油料管理,做到節約用油。

六、駕駛員需服從辦公室的`管理,應認真學習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業務素質,確保行車安全。

七、加強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打掃,勤檢查。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後視鏡、燈光及警示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時刻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八、禁止酒後駕車和疲勞駕車,發生有妨礙安全行車的情況時,要主動向單位報告,不準駕駛車輛。

九、上班時間,駕駛員要在單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辦公室請假,不得隨意脫崗。無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歸位。

十、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嚴禁將車輛私自交外單位人員駕駛,否則將視情節按機關各項事務管理制度處理。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9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並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務必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後視鏡等務必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持續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透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爲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爲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狀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狀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覈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後車的間距應不小於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於5m,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務必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覈合格後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誌行駛,並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用心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審覈。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塗改、僞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菸、飲食和閒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後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着“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後除按公司考覈辦法、考覈外,還要對職責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准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複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職責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

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0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覈、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後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爲。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爲引發的一切後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准同意後,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覈算,並每月進行公佈,單車成本覈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覈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採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並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2、車輛維護分爲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爲主,並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爲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爲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爲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覈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爲:

(1)駕駛員報修後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後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爲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採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覈實簽字,經財務審覈後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爲: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爲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爲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籤認→財務部審覈→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藉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並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並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佔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後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並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菸、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並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誌,行車日誌將作爲對駕駛員考覈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誌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覈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鑑定,並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後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繫,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儘快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彙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後,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1

一、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調派。

二、用車人必須事先報分管領導同意到辦公室或監理站領取出車通知單,司機憑派車單出車,因緊急情況不能及時開派車單的,應事先報告,用車後及時補開。

三、用車人員不能強行要求駕駛員開快車或將車輛開到影響車輛及人員安全的區域,造成事故的,由用車者和駕駛員同等承擔責任和負擔損失費用。

四、建立用車加油逐次登記制度。每次用車完畢,司機應登記用車事由、里程錶讀數、用車裏程數,並把單次計程表歸零。每次加油,司機應登記加油升數、刷卡加油金額,過境費、停車費發票及每次用車加油登記,必須有局黨組1人或其他人員2人簽字證明。

五、加油卡充值辦法。一車一卡,每卡預充值1000元,每次刷卡加油金額應整拾整佰,加油卡金額用完時,司機把派車單和用車加油登記表交計財股,由計財股按簽證的刷卡金額數充值。派車單、用車加油登記表作發票附件。

六、嚴禁公車辦私事,一經發現公車私用,除批評指正外。凡屬私事用車,油料費及過境費等一切費用自負。

七、夜間車輛停放一律鎖入車庫,特殊情況需在外面停放,必須報主要負責人同意後,車輛在當地停車場停放,同時做好安全措施,確保車輛安全。

八、車輛修理由司機填寫申報單報辦公室,由分管財務領導審覈,由辦公室和司機一道到指定的修理廠修理,維修項目由辦公室人員和司機簽字,由計財股結帳。

九、司機必須做好車輛保養工作,隨時保證車輛潔淨、狀況良好。車輛發生安全事故,除扣發司機當月出車補助外,並視其情況承擔經濟損失。年度未發生安全事故,按有關規定發放安全獎。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2

爲了加強車輛管理,有效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保證行車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減少單位支出,杜絕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定車、定人、定保養制度,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做到每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

二、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在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做好清潔工作,例行保養。

三、對車輛要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車輛行駛5000公里進行保養一次。

四、換季保養。冬季換用冷卻防凍液,調整擋風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輪胎氣壓。夏季檢查空調製冷情況,清除冷卻器水垢,降低輪胎氣壓。

五、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熟悉車輛性能,發現故障及時維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維修。

六車輛的維修必須在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前由駕駛員本人提出申請,經維修鑑定小組3人以上鑑定同意,報請局領導,經過批准後方可維修。維修時原則上要有鑑定小組和駕駛員3人以上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並報請局領導同意後,纔可委託廠家維修、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維修鑑定小組3人以上研究同意後,纔可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出差(或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大配件的,也要電話向車輛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得到認可後,才能更換維修。

維修時要求司機到場鑑修,對維修廠家更換的零配件品牌、型號、價格等逐一確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七、每輛車維修保養以後,管理員要及時做好記錄歸檔。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3

爲科學合理規範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覈、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後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務必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務必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爲。

5、駕駛員務必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爲引發的一切後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狀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務必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准同意後,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覈算,並每月進行公佈,單車成本覈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覈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採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並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狀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務必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務必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狀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務必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2、車輛維護分爲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資料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資料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爲主,並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爲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資料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必須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爲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爲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狀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覈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爲:

(1)駕駛員報修後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後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爲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採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務必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覈實簽字,經財務審覈後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爲: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到達者爲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爲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2、報賬經辦人務必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狀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籤認→財務部審覈→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藉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並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務必做到上車系安全帶,並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佔道超車、不超車,透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持續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後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職責自負並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菸、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職責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並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一天填寫行車日誌,行車日誌將作爲對駕駛員考覈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誌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覈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狀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鑑定,並由交警劃分職責。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後當事人務必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繫,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儘快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用心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務必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務必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務必做出書面彙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就應承擔的職責,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職責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__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__-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職責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職責分爲全部職責、主要職責、同等職責、次要職責和必須職責,在劃分職責後,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職責並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__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4

爲了加強麪包車的管理,節省運輸費用開支,特作如下規定:

一、麪包車由廠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鑑於業務需要,原則上作接待客戶及協作單位之用,並作廠級領導公務用車。

三、各部室、車間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麪包車,應提前一天填寫“使用車輛登記表”,並經廠主管領導簽名後,交給辦公室安排使用。非廠級領導如無接待任務或帶貨,一般不安排使用麪包車。

四、爲了節約開支,要求各級領導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車,休息日、節假日使用麪包車,使用部門須持“使用車輛登記表”經廠長簽名後交由辦公室安排。司機以“使用車輛登記表”爲依據,填報加班表。

五、在上班時間員工因工傷或患急病,要送醫院緊急治療的,均可以先用車,事後補辦手續。

六、外單位如借用麪包車,須經廠辦公室同意後才能辦手續借出。

七、廠領導用車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八、因公載貨用車(貨物40公斤以上)由廠主管領導籤批,辦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車路橋費、保管費由廠主管領導審覈,交廠長審批,由財務部報銷。

十、希各車間、部室切實配合執行以上規定。如違反規定派車的,其費用由派車人自付,如違反規定私自開車的,其費用由司機自付。

十一、麪包車在晚上和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規定放置廠區。

十二、麪包車出入廠均需進行登記,有關登記工作由保衛部門安排門衛配合做好。

十三、凡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麪包車開出廠,司機必須交給門衛有廠長簽名的《使用車輛登記表》,門衛才能放行。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5

一、車輛管理

(一)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車輛的採購、處置和駕駛員招聘調配、教育管理以及車用油料的採購分配、車輛維修等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配發車輛的分局、經檢大隊使用的車輛,由配屬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配合辦公室對車輛進行管理。在縣城過夜的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統一停放在局機關院內,不得停放在公共娛樂場所或居民小區,嚴禁酒後駕車,確保車輛和行車安全。非公務用車,一般不得出車,有特殊情況的,經局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通知門衛登記後方可出車。

(三)局機關車輛無論工作日,還是節假日都要統一停放在指定車庫,以確保車輛安全。

(四)駕駛員凡不按規定停放車輛,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由其承擔保險金以外的一切經濟責任,正式在編人員作下崗處理,該車駕駛員爲臨時工的作辭退處理;車輛外出時,因違章行駛、停放等原因被經濟處罰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

(五)實行專職駕駛員制度,非專職駕駛員一般不得駕駛公車。機關、分局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堅守職業道德,確保行車安全。

二、車輛使用

(一)首先保證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用車,部門和其他因工作用車,按照局領導批准先後進行派車。

(二)已經配置車輛的單位,嚴格實行公車公用、專車專用制度,原則上控制在本縣範圍內使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帶車到縣以外地區使用的,經局長批准後到辦公室履行出車手續,方可出車。

(三)沒有配置車輛的部門確因工作需要在本縣範圍內用車時,須提前半天填寫《使用車輛申請單》,經分管局領導審批後,交由辦公室安排;需要帶車到本縣以外地區工作用車的,須提前1天填寫《使用車輛申請單》,經分管的局領導審批後,交由辦公室安排。

(四)系統工作人員和離退休幹部因特殊情況私事需要用公車的,先行申請經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審批後,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由辦公室安排,用車產生的油料費、過橋過路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用車人承擔。

(五)車輛駕駛員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轉交非駕駛人員駕駛的,一經舉報查實,屬本局正式工駕駛員的一律作待崗處理,屬臨時工駕駛員的一律作辭退處理。

(六)車輛駕駛員擅自使用車輛爲自己或他人辦私事的,一經舉報查實,首次違規者寫出書面檢查,並在辦公室辦公會議上做檢討;再次違規者由辦公室從其下月工資中扣發車勤補助金100元;一年中違規超過三次者一經查實,正式工駕駛員作待崗處理,臨時工駕駛員立即予以辭退。本條行爲若發生各類事故的均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七)車輛駕駛員凡拒絕服從調遣或因其時間、責任觀念不強,造成工作人員公務活動延誤的,發生一次扣發其當月車勤補助50元,一年中累計發生三次的,屬正式工駕駛員的作待崗處理,屬臨時工駕駛員作辭退處理。

三、車輛維修保養

(一)車輛維修保養工作由辦公室具體組織,實行統一公開招標,確定維修保養廠(站)。

(二)車輛需要維修保養時,由隨車駕駛員到辦公室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並根據《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載明的維修保養經費數額審批權限,報有關領導審批,然後由該車駕駛員將車輛送往指定的廠(站)維修保養。

(三)本局車輛進入廠(站)維修保養時,該車駕駛員要實行跟蹤監督;車輛維修保養完畢後,辦公室要及時對維修保養狀況進行甄別鑑定,以確保維修保養質量。凡駕駛員在報修車輛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檢查覈實,處以報修經費一倍的罰款。

(四)車輛駕駛員未經履行審批手續擅自將車輛送維修廠(站)維修保養,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四、車輛油料配給

(一)車輛用油統一由辦公室集中採購,按行駛里程定額配發(每百公里依維柯13公升,桑塔納11公升,悅達7公升)。

(二)駕駛員出車必須按指定的路線行駛,擅自改變行車路線,駕駛員除承擔相應的油料費外,發生一次扣發其當月車勤補助50元。

(三)配車單位和部門要嚴格制定用油計劃,保證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響本單位正常工作。

(四)縣局臨時調度下屬單位和部門配置的車輛使用時,事先按預計的用油量補足油料。

五、車勤補助及安全獎

(一)駕駛員車勤補助實行定補與里程補助相結合,定補60元/月,里程補助每百公里3元。

(二)駕駛員要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全年無違法違紀和無事故者,增發安全獎200元。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6

爲加強本系統的車輛管理,更好地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的管理權限

1、局機關所有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供油等統一由局辦公室進行管理,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分管辦公室領導負責覈准;各二層機構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供油等統一由本單位辦公室進行管理,由分管辦公室的副職領導負責覈准。

2、所有的車輛鑰匙由專職駕駛員保管一套,其餘分別由局辦公室和各二層機構分管辦公室的副職領導保管,其他任何人員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條:車輛的停放、保管

1、所有車輛從購置到報廢全過程的技術資料及有關證照,由專職駕駛員(辦公室)妥善保管。

2、車輛務必停放在統一的指定地點,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點的,應停放在安全的停放處。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搞好安全防範,否則後果由駕駛員自負。正常業務用車、重要工作用車、出差用車應按時回到待用,並及時將鑰匙交到辦公室。

3、出差、下鄉的車輛須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外單位借用本系統車輛,須經局長批准,且務必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其過橋過路費、油費一般狀況下由借車方負責。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駕駛員或辦公室人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駕駛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本系統所有車輛一律實行刷卡加油,用車時由辦公室按實際里程數計劃供油,並進行登記備查,由專職司機按計劃量加油,因特殊狀況,在外加油的須報辦公室登記。每月末由財務人員統計實際用油量與辦公室用油登記狀況進行覈對,如出入較大,查明原因並追究職責。

第三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出差、下鄉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辦公室根據實際狀況,遵循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公後私的原則,統籌安排。

2、派車程序:①工作用車,先由經辦人填寫統一印製的《出差及用車審批表》並由辦公室主任(二層單位由辦公室)簽署意見,報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批後,統一進行安排、調度。未經辦公室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②司機務必憑辦公室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單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本系統工作人員如遇突發事件等緊急狀況需要用車的,以書面形式向辦公室申請,經分管辦公室局領導簽字同意後,由辦公室負責安排車輛和駕駛員,油費、過路(橋)等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四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爲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務必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

2、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持續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第五條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爲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果斷處理。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搞好清潔衛生,出車前務必檢查制動、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更換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專職駕駛員務必先填寫維修報批單,經辦公室覈實,報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批,如修理費超過1000元的,報主要領導審批。修理時由辦公室人員和專職駕駛員共同討價,由財務人員會同專職駕駛員結算。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和幹部證實後方可維修,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送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領導)審覈後,方可報銷。

4、車輛務必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予報銷。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7

爲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車輛使用

一、車輛公司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董事長、總經理及各位副總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特殊狀況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二、車輛務必由專業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幹部職工工作用車按下列程序辦理:在市區內由辦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長批准。

四、用車號),原則上由專人駕駛。主要用於通勤、調研、視察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狀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狀況需要用車的,市內或市外州境內務必經董事長批准。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後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職責自負。

駕駛員職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範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五)辦公室務必加強對車隊的管理,堅持並督促執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裏程及油料覈實統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狀況,切實履行車隊管理職責。

車輛維修

七、所有車輛務必持續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等務必先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在確定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審覈意見,最後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範圍的維修,務必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並按程序得到審批後方可連續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狀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採購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務必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權限經批准後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務必附有清單,換件的務必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務必在票據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下的辦公室分管人員審批;金額在20__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審批;20__元至5000元的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研究決定;金額在10000元以董事長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車輛油耗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行:

黑年平均L/100km

十、辦公室統一給車輛充卡加油,發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務必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務必保證里程錶正常運行,出現異常務必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務必定時對里程錶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有關獎懲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職責的,按理賠職責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職責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職責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並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後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職責。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並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超出職責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違規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賠償後,餘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範圍的各類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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