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會議制度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8W

爲提高會議效率,嚴肅會議紀律,經研究決定,對參加各類會議(包括學習培訓,下同)的人員制定如下制度:

工商局會議制度

一、全縣工商系統的各級各類人員不論是參加本局組織召開的各級各類會議,還是參加省市局、縣委縣政府以及其他單位組織的各級各類會議都應自覺遵守本制度;

二、參會人員接到參會通知後,要熟知會議精神,認真做好參加會議的準備工作,參加會議時帶好相關資料及記錄本準時參加會議。

三、參會人員在會議期間,應認真聽取會議精神,並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四、參會人員要自覺服從會議紀律:

1、不得遲到、不得中途退場、不得提前離會;

2、自覺的將手機設置在靜音或振動狀態,能不接的電話儘量不要接聽,對特殊必須要接聽的電話,要注意迴避,不要影響他人;

3、不得在會場中隨意走動;

4、不得交頭接耳,不得隨意講話,保持會議秩序;

5、參會人員不經許可不得換人;

五、會議結束後,參會人員,應根據會議要求,及時、準確地做好會議精神的彙報、傳達、學習、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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