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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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爲規範餐飲服務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一、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二、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採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淨並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五、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溶液洗、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溶液洗、清水衝、消毒溶液泡、清水衝、保潔的.順序操作,並注意要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

六、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符合相關衛生標準。

七、消毒後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採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複印件、消毒合格憑證;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十、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爲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於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爲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

四、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五、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100g。

六、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箱內,並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七、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爲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確保就餐者身心健康,加強防範,提高食堂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到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後有據可查,責任分明,食堂應認真堅持食品留樣制度。

(一)食堂的食品留樣,實行食堂(餐廳)經管理責任制。

(二)日常的具體操作,應指定專人負責。

(三)凡經食堂加工、代銷供應的各類品種,應按規定的內容、數量( 100克)留樣,不得缺項少兩。

(四)各類留樣品種,應存放在專用容器內,並加蓋保鮮膜。留樣食品達到規定的存放時間,需週轉使用容器時,容器必須認真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各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存放在專用的冷藏櫃內,溫度應調控爲0 ℃左右,並保存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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