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補充規定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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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補充規定範文3篇

爲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規範公司的考勤管理,公司會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並會隨時加以補充。下面是考勤管理補充條例,歡迎參閱。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範文1

爲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力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社區工作人員形象,保證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結合我社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幹部管理制度。望所有幹部職工嚴格遵照執行。

考勤制度:

一、遲到、早退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內扣工資10元,半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扣50元。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日工資計算:月基本工資除以二十二個工作日),連續曠工15天或年累計30天,將按國家公務員條例予以辭退。

2、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未經領導批准擅自離崗者,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處罰(50-100元)。

3、請假程序:因病因事請假者,必須提前請假。請假半天以上者必須出具請假條,先由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後經領導批准持請假條在辦公室備案。遇有特殊意外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可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請假,不得由其他工作人員代話。

4、准假權限範圍:警務室工作人員請假由警務室警長批准,請假半天以上2天以內由警長批准後;告知社區主管領導。社區工作人員請假半天者由辦公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2天以內由主要領導簽字批准。

5、社區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值班,值班時發生遲到、早退、不到崗的現象,嚴格按工作時間考勤執行。

6、社區考勤一月一彙總。全體工作人員每月考勤彙總後,在社區範圍內通報。因遲到、早退、曠工、擅自離崗發生的罰款,應以現金的方式三天內交到辦公室。

二、病事假管理規定: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定》結合我社區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一)病假

1、工作人員因病必須治療的,憑指定醫院醫師證明,向單位主管領導申請病假。病假到期後,持醫院發票報辦公室銷假。

2、長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醫院證明。

3、凡弄虛作假取得休病假的,一經查明,除按曠工處理外,須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二)事假

1、工作人員處理私事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

2、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2天。每月事假累計超過兩天者,每超一天扣50元。

3、單位幹部職工參加函大、業大等類學習,需脫產上課的,持授課通知單在辦公室備案,按照休假第3條執行。

(三)休假

根據自治區人事廳關於轉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如下:

1、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2、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休假十四天。

3、病假年累計超過兩個月,事假年累計超過二十天的,不再享受當年休假,因公負傷住院治療期不影響當年休假安排,意外受傷的視條件狀況給予處理。

(四)婚假、喪假、產假的管理

1、職工初婚,按法定年齡結婚(漢男青年滿23歲,女年滿21歲;少數民族男滿21歲、女滿19歲)婚假3天。職工初婚屬於晚婚的(漢男青年滿25歲,女年滿23歲;少數民族男滿23歲、女滿21歲),再增加婚假

20天。

2、喪假3天(指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按事假對待)超假需另行請事假。

3、產假90天。初婚晚育120天,哺乳期享受每天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期爲10個月)。居委會工作人員按時在考勤人員處報到。

4、實施計生手術者按國家規定執行。

(五)年底考覈和評優的規定

1、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六個月,不能參加年度考覈。

2、病假年累計超過24天,事假年累計超過24天者,不參加年底評先選優。

(六)其它未列明事項,按有關文件法規規定執行。

綜合制度

(一)南社區工作人員行爲規範

1、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一律掛牌上崗,着裝整齊,不得穿奇裝異服或拖鞋上崗,警務室工作人員、社區保安一律穿着制服。

2、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接待辦事羣衆。

3、廉潔自律,不以權謀私。認真遵守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4、維護民族團結,樹立“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正確處理工作中產生的矛盾,不造謠,不搬弄是非。

5、塑造自身形象,嚴禁酒後上崗。(酒後上崗者罰款100元。)

6、工作責任心強,提高辦事效率,改進工作作風。

7、營造良好的辦公環境。辦公場所禁止大聲喧譁,擾亂辦公秩序;禁止在辦公室吃零食。

8、工作中講大局,講協調,維護整體利益,不搞小集團利益。

9、服從組織分配,不消極怠工。

10、認真學習,勤奮工作,比業績,比貢獻。

(二)服務崗位責任制

爲進一步完善辦事處各部門崗位責任制,將優質服務納入日常工作,

結合辦事處已有崗位責任,進一步完善如下:

1、工作中,嚴禁利用手中的權力吃拿卡要,或互相推諉扯皮。

2、認真提高工作效率。熱情接待羣衆。推行首問責任制,對前來辦事的羣衆詢問時,要耐心解答,詳細講解,保證讓羣衆滿意而歸。

3、社區領導要督促好工作人員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學習,勤奮工作。

4、工作中發生辦事拖拉,與羣衆爭吵,服務態度不好等現象,將視情節輕重採取批評教育、警告、辭退等措施。

(三)工作人員離崗,脫崗管理辦法

爲認真加強和改善社區工作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羣衆滿意,特制定工作人員離崗脫崗管理辦法。

1、社區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本單位考勤制度,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工作期間嚴守八小時工作制,不得隨意離崗,脫崗。

2、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對前來辦事羣衆不得刁難,推諉扯皮。對因離崗脫崗造成的社區辦事效率低下,讓羣衆久等現象要嚴肅處理。

3、對擅自離崗脫崗1小時以內的人進行批評教育,離崗脫崗1小時以上不滿2小時者,給予警告。

4、對離崗脫崗2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並責令做出書面檢查。

5、對因離崗脫崗造成工作延誤,產生不良後果的,除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檢查外,將嚴肅追究責任。

6、社區考勤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人員離崗脫崗現象如實彙報不得隱瞞,如發現互相包庇者,一經查實,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出檢查,並追究相關責任。

7、社區主要領導不定時對工作人員在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本工作制度內容。

綜合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掛牌上崗,着裝整齊。一次未掛牌罰款10

元;穿奇裝異服或拖鞋上崗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立即整改。

2、上崗期間,不準在辦公室吃零食,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雜活、私活,發現一次扣20元。

3、保持辦公場所的秩序和嚴肅性,禁止大聲喧譁。維護辦公場所的清潔衛生,辦公室衛生差,雜亂無章的,一次扣辦公室每位工作人員20元。

4、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義務勞動,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處,並在社區會議上進行通報。

5、工作中堅持文明用語,熱情接待,與辦事羣衆發生口角吵鬧者,不論對錯,一次扣50元。

6、工作中不得隨意離崗脫崗,一經發現嚴格按離崗脫崗管理辦法執行。

7、工作人員不得無故串崗,發現一次扣20元。

8、工作責任心不強,消極怠工,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處理。

9、不服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態度不端正,對本職業務心中無數,工作中造成失誤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辭退直至開除的處理。

10、嚴禁酒後上崗,發現酒後上崗者責令立即停止工作,並按曠工論處。酒後上崗並尋釁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予以停職待崗直至開除公職的處理。

11、愛護公共財物,損壞照價賠償。如發現將公共財物佔爲私有者,一經查實,除原物退回外,同時予以紀律處分。

12、維護團結,正確處理工作中產生的矛盾,發現有人爲製造工作障礙,造謠生事,搬弄是非,影響工作者,除責令在幹部大會上做出檢查外,將嚴肅處理。維護民族團結,對蓄意破壞民族團結,製造事端者,予以警告、停職待崗直至除名的處理,同時報上級部門備案。

13、維護集體榮譽和本單位榮譽。八小時之外發生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等影響本單位聲譽的事,一經查實,處罰200元,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

出檢查,同時視情節輕重以予通報批評、停職待崗、紀律處分。

14、最差工作人員的處理辦法:

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不服從分配,無責任心,工作無成績,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或思想政治業務水平、服務態度不能適應工作需要者,由社區領導、負責人對其做出鑑定結論,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辭退直至開除的處理。

15、領導幹部不得有特權思想,要帶頭遵守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如發現以權謀私,打擊報復的行爲,由單位做出鑑定結論,上報上級組織部門和紀檢部門。

16、補充說明:

1、工作人員待崗期間工資一律停發。

2、對違反本辦法第1-7條的,視爲輕微過失,取消本人當月獎勵(月獎勵計算:年度考覈獎勵工資除以十二個月)。

3、對違反本辦法第8、9、10、11、13條,情節輕微的視爲一般過失。取消本人本季度獎勵,不參與年終評先選優。

4、對違反本辦法第8、9、10、13條,情節較重的,視爲重大過失,取消本人全年獎勵,年終考覈爲不稱職。

5、對違反本辦法第11、12、13條,情節嚴重的,視爲特大過失。

霍爾果斯口岸X居委會

20xx年1月1日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範文2

爲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以打卡的形式考勤。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打卡次數爲一天2次,員工應嚴格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2、員工上班時間內應公事到盱眙以外出差,不需要打卡但必須有經批准的《出差審批單》,提前1天交辦公室,由辦公室根據該員工外出事由確定是否需要添加出勤記錄。

3、員工上、下班漏打卡者,2日內必須填寫《考勤補卡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覈確認後,交辦公室作補卡依據。當月累計補卡超過4次,從第4次起每次按50元處罰。(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休息日需加班的,必須事前填報《加班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審覈,總經理審批後方爲有效。沒有《加班審批單》的,考勤記錄不作爲加班依據。

5、所有員工上班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如發現打上班卡後不上班,或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而下班時間再回公司打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50元,以示警告,累計3次以上者扣除年終獎,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

6、員工考勤記錄作爲員工覈算工資的依據之一,每月辦公室編制《考勤統計表》,並予公示,如有疑問應在3日內提出更正申請,否則不予更正。

7、員工請假必須填報《請假條》,1天以內經部門主管審批;1天以上經部門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後,送交辦公室備存。無請假條按曠工處理。

8、一個月內連續請假10天以上,且無故不按時返回工作崗位者,視爲自動離職。公司可以單方面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特殊情況報請董事長批准。

7、本規定與公司原《考勤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爲準。

8、本規定從20xx年10月15日執行,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範文3

一、目的

爲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規範公司的考勤管理,特制訂本補充規定。

凡本公司除經理級以外的全體員工均適用本辦法。

三、出勤補充規定 二、適用範圍

1、員工因個人原因忘記打卡,須說明情況,並在24小時內填寫《補卡單》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字覈准後交人事部存檔。當月因個人原因補卡超過5次(含5次)的,記曠工一個班處理。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或累計次數超過10次的,以曠工一個班處理。。

3、員工打過上班卡後必須馬上進入工作崗位,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外出及回宿舍辦理私事,違者根據其情節每人/次處罰10~50元。

四、公出補充規定

1、員工需外出辦理公事,應填寫《公出單》,若在打卡時間範圍內,必須要先打卡後外出,並保持手機開機狀態;回公司後應立即補填歸來時間,正常補填時間不超過24小時,逾時作未打卡處理。

2、員工公出期間不得處理私人事宜,一經發現,根據其情節每人/次處罰20~100元。

五、 加班補充規定

1、加班應預先計劃,填寫《加班申請表》,並提前經過其直接主管經理批准方可實行。如遇突發事件或客戶需要進行加班, 必須在加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經理說明情況並補填《加班申請表》,任何沒有提前申請及審批或不被批准的加班被視爲個人行爲,加班期間應正常打卡,否則不予記加班。

2、員工加班後,優先安排調休,銷售、市場、設計、技術等特殊崗位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調整的時間不記作加班。員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工作或其他需要臨時加班的,應主動加班工作,加班不計加班費或調休。

五、請假規定

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因病或因傷須於工作日休息或就醫的,應該事先向其直接主管經理請假,並填寫《員工請假單》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方式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如果確實需要延長假期的,經總經理批准後,還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需請長假的員工必須提前15天向人事部門申報,經主管和總經理批准後,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休假。

2、部門主管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2天內(含2天),由其部門主管經理簽字審批後報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即可;請假2天以上需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人事部

20xx-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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