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後備幹部培訓學分制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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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xx縣教育後備幹部培訓方案》,切實提高後備幹部綜合素質,進一步規範我縣教育後備幹部培訓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制定本辦法。

教育後備幹部培訓學分制管理辦法

一、管理對象

xx年資格過渡及公開考選的全部後備幹部。

二、計分辦法

1.學時:按時參加各項培訓活動並完成相關任務,每1天爲6個學時,每學時記1學分。 請假不記學分,集體培訓時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勤雙倍扣學分,不足1學時按照1學時扣。從個人所得總學分中扣除。

2.沙龍:每年完成規定的必讀書目,參加讀書交流、論壇活動,以小組爲單位捆綁式考覈計分,每次活動抽取各組代表參加,按優秀(50%)良好(50%)分別記10分和7分,代表得分即是該組成員每人得分。

3.教科研:積極撰寫論文、出版專著、課題研究。在正式刊物(增刊除外)發表一篇市級5分,省級及以上10分,國家核心期刊發表記20分(與他人合作減半記分);主持課題研究並圓滿結題一項則縣級3分,市級6分,省級10分,國家級15分;出版有價值的教育教學專著記20分;上公開課或者優質課,縣級3分,市級6分,省級10分;作經驗介紹,縣級3分,市級6分,省級10分。

4.考試:培訓領導小組定期組織考試,考試採取百分制,每次按優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分別記20分、15分、10分,不合格(60分下)不計分。

5.作業:根據培訓實際內容佈置作業,聘請評委對學員作業評定,按優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分別記20分、15分、10分,不合格(60分下)不計分。

6.其他:按相關規定計分。

三、計分管理

1.加強對後備幹部培訓的考覈,如實反映、登記培訓情況;明確專人負責,如實記載培訓學分,並將認證結果每年公示;嚴肅紀律,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爲的,一律取消違規登記的學分,並視情節予以通報批評,追究經辦人的責任。

2.培訓學分作爲後備幹部考覈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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