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圖書外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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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室圖書資料僅供本院師生使用,憑本人借閱證進入書庫查借,其它讀者需經領導同意方可進入,讀者必須遵守本室規則。

圖書館圖書外借規則

二、到本室借書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借閱手續,教工憑證可借書十本,其中專業書七本;學生憑本人借書證可借書兩本,每本書最多使用一個月,到期可續借一次。逾期每天收取租書費壹角。

三、凡借書者,不得攜帶書包、提包等物品進入書庫,不得在室內吸菸、吐痰、大聲喧譁、違者罰款壹元。

四、憑本人證件借閱,不準代借,可以代還,違背借書規則,無理取鬧者,取消其開架借閱資格。

五、凡進室查書者,應注意書籍存放的順序性,對看過而又不準備借的書應放回原處,不得隨意亂插亂放。

六、凡借之書應倍加愛惜,不得在書上劃線、做記號、撕頁和任意損壞,否則,視其情節輕重罰款貳元——拾元。對所借之書丟失者,應賠償新書。否則按原價的3、4倍罰款。

七、凡沒辦理借閱手續將書帶出室外者,按偷書論處。凡偷書者,除吊銷借書資格以外,經濟上處以20——50元的罰款,並報請學校以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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