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室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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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室管理規則

圖書室管理規章制度

一、要根據中國小特點制定圖書購置計劃,嚴格按計劃選購適合中國小教育教學用的圖書,避免隨意性。

二、圖書購回後,經驗收人驗收並加蓋公章,進行總括登記和個別登記。

三、圖書經加工(分類、編目)後入庫,按索書號排架。

四、藏書室圖書憑證借閱,特藏書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價值的報紙、期刊,年終應合訂成冊,列入圖書管理。

六、及時做好進館新書的保護和破損圖書的修補裝訂工作

七、積極採取措施,盡力使書庫保持最合適的溫度和溼度,做好防曬、防蟲、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經常清理打掃,保持書庫整齊清潔。

九、館藏圖書要經常清潔,定期向學校寫出清點總結報告

十、圖書剔舊,應由管理人員提出剔舊的書目或報刊目錄,說明原因,上報學校領導審查批准。剔舊圖書,要開列詳細清單,實施註銷,撤銷目錄卡片。報批文件及清單應存檔備查。

十一、圖書室應定時向師生開放,做好諮詢、推薦、宣傳工作,加強對學生的圖書館知識教育。

十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加強愛護圖書的宣傳教育,防止盜竊、污損圖書。

圖書室借書制度

一、本校教職工及學生憑本人借書借閱圖書,一證限借一本(套)。

二、借書必須辦理借書登記手續後,方能帶書出去。

三、按期歸還圖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歸還的,應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歸還的,按有關規定處罰。

四、外單位人員借書須經主管校長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書手續。

五、職工工作調動,學生轉學或畢業,必須還清所借圖書,註銷借書證,由圖書室簽章之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圖書賠罰辦法

圖書室裏的圖書是供學校師生員工閱讀、學習、工作的,讀者必須愛惜圖書,如有損壞或遺失,應主動賠償。

一、一般圖書如有破損、缺頁、劃圈等情況,視情況酌情或按原價賠償。

二、師生污損、丟失、逾期歸還圖書均應酌情賠罰。

三、輕微損壞圖書,應自覺予以修補;嚴重污損、丟失圖書應予賠償。根據圖書的學術價值、資料價值、使用價值和版本價值來確定賠償金額。

1、一般圖書按書價的1-15倍賠償。

2、多卷書按整套書價的1-10倍賠償。

3、期刊的合訂本應按各期書價和的3-10倍賠償。

4、故意損壞、缺頁的,一般圖書按原價的5-10倍賠償。

5、遺失使用頻率高的熱門書,按原價的5-10倍賠償。

6、遺失珍本、善本、貴重絕版、解放前的古舊的特藏書,按原價的20-40倍賠償。

四、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期歸還圖書,應及時向圖書室工作人員申明原因,經批准辦理續借手續。無故逾期還書應按日交納罰金,情節嚴重的可給予沒收借書證的處罰。

閱覽室規則

閱覽室的報刊雜誌供學校師生員工在閱覽室內閱讀、學習,一般情況不借出室外。

一、本校師生均可進入本室閱覽。學生憑學生證入室押證閱讀,書包、書夾、書刊一律不得帶入室內。

二、室內陳列的期刊供讀者自行選閱,閱讀前讀者應自覺將姓名、班級(單位)、閱讀期刊名稱填表登記,以使工作人員統計。本室爲開架閱覽,每次限借一本,未經許可,書、刊嚴禁攜出室外。

三、要愛護書刊資料,損壞、污染圖書要自覺修補賠償。閱讀期刊前應首先檢查是否有缺頁,圈點、污損等現象,如發現有上述現象請及時報告工作人員加蓋印記,否則應由本人負責,接受處理,予以賠償。

四、室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

五、要保持整潔,不亂扔紙屑果皮,不高聲喧譁,不隨地吐痰。

六、室內不準吸菸。

七、閉室前十五分鐘停止借閱。

注:教師不得將本學期期刊借出,若需借出須教務處簽註意見,且不得超過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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