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門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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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保安門衛管理制度

1.爲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1.本公司設專職門衛或由前臺接待人員承擔門衛職責。

2.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衛值班制度。

三.管理內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後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2.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3.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4.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衛交驗。

5.門衛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

6.門衛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7.門衛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衛人員

1.門衛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2.門衛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3.門衛的僱傭。

1).門衛崗位可爲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爲正式員工。

2).門衛不宜招納退休的人員。爲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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