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管理規定(精選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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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

爲了加強用氣管理和排除隱患,預防氣體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 度:

天然氣管理規定(精選31篇)

一、天然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2、使用天然氣必須安裝排放廢氣的煙道,廢氣必須排放在大氣中。

3、使用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性竈具。

4、若發現天然氣泄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 得自行拆修。

5、連接竈具的膠管要使用燃氣專用膠管,經常檢查,定期調換。

6、嚴禁使用明火檢查天然氣泄漏情況。

7、新裝、改裝天然氣線路必須報燃氣公司處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 裝天然氣管道。

二、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安全操作氣竈的基本知識。

三、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竈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竈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嚴禁進 行操作,嚴禁開啓電器開關,應及時報檢修。

四、 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於室內的天然氣。

五、 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隱火源, 再打開點火器具供氣開關,點燃點火器具後,將點器具靠近竈具燃燒器,最後打開燃燒 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六、各種竈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七、竈具每次用氣完畢後,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後,•後廚負責人員要認 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後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竈 具閥門。

八、經常做好竈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竈具。

九、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竈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並及時關閉供 氣總閥門。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名仕娛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

一、燃氣表間及管線管理

1、定期對管線及表間進行巡視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2、保持燃氣表間通風良好,定期除塵清理。

3、燃氣管道不得作爲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 。

4、 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屋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二、餐飲單位燃氣使用管理

1. 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竈的基本知識。

2.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竈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竈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啓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3. 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於室內的天然氣。

4. 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後,將點棒靠近竈具燃燒器,最後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 各種竈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竈具每次用氣完畢後,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後,•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後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竈具閥門。

7. 經常做好竈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竈具。

8.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竈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並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3

一、檢查工作

1、查鼓風機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工作正常;

3、查閥門開關是否牢固,密閉;

4、查爐內是否通風順暢;

5、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

二、準備工作

1、操作人員在崗,要嚴肅認真;

2、所需工作(打火機、點火棒)齊備。

三、操作步驟

(一)點火

1、打開鼓風機電源開關;

2、打開排煙機系統開關;

3、打開爐內門;

4、將打火機點着後,將點棒噴嘴對着打火機火頭,緩慢開啓點火開關,將點火棒點着。

5、調節好點火棒上火焰,將點火棒伸進爐內燃燒器中,緩慢開啓燃氣開關,點着爐內明火。

6、取出點火棒,擱置在固定位置,並掉點火開關。

7、調節鼓風閥門,將火焰調至所需狀態,並閉爐門。(竈具工作中,根據所需火焰調節風門,即用既開,不用則關)。

(二)熄火

1、工作時,調節空氣閥門和燃氣開關。

2、工作結束熄火,先關燃氣閥門,後關空氣閥門,最後關停鼓風機電源開關。

四、注意事項

1、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燃氣規範要求,系統試壓合格,具備鼓風和排煙設施且保證工作正常,排煙通暢,方可點火使用。

2、點火前必須對管道設施、氣表、竈具進行置換,排出空氣,並注意爐內通風,防止存有燃氣,點火時發生燃爆。

3、使用前做好五個檢查:

(1)查鼓風機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工作正常;

(3)查閥門開關是否牢固,密閉;

(4)查爐內是否通風順暢;

(5)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重點檢查閥門連接點有無漏氣,一旦漏氣,應立即報告,並暫停使用。

4、點火時要嚴肅認真。嚴禁氣等火,只能火等氣,嚴禁拿着點火棒開玩笑,防止傷人和燃爆。

5、平時使用時,應隨用隨開,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注意點火棒噴嘴及燃氣管道和竈具的清潔。

6、嚴禁燃氣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離崗,造成乾燒和燃氣泄漏而引發事故

看了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4

中小企業公司管理制度

目錄

第一部分:綜合辦管理制度

第一節、綜合管理辦公室職責

第二節、綜合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節、公司人員的聘用

第四節、職務任免

第五節、職、辭退

第六節、教育與培訓

第七節、考勤辦法管理

第八節、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第九節、物品採購、入庫、出庫、歸還管理辦法

第十節、獎罰制度

第十一節、檔案管理

第二部分 財務部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部的職能及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第二節、財務工作管理

第三節、資金管理

第四節、會計檔案管理

第五節、結算與審批制度

第六節、出差管理制度

第七節、財務紀律

第三部分 銷售部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節、銷售部崗位職責

第三節、銷售人員管理制度

第四分、公司考覈制度

第一節、核目的、原則和實施

第二節、合辦工作考覈標準

第三節、務室考覈

第四節、目部考覈標準

第一部分:綜合辦管理制度

第一節、綜合管理辦公室職責

一、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的崗位職責

1、 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主管行政、人事、後勤、財務、文祕、檔案、保衛並負責公司辦公財產的調用、管理等工作。

2、 主持綜合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領導公司本部員工做好本職工作。

3、 負責對公司領導的決策、決定和工作部署的督辦、落實、協調、完成。

4、 代表總經理負責與各部門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並監督、檢查、落實目標管理完成情況。

5、 協助總經理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全面管理。

6、 負責組織開展對新員工的招聘工作,對公司員工的工作進行檢查、考覈、評定。

7、 負責公司的來訪接待工作,並將接待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彙報。

8、 制定並實施行政管理費用計劃,力求節約開支,講究實效。對各部門申報辦公用品購置計劃進行審覈。

9、 認真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辦公室幹事崗位職責

1、 建立健全人事檔案,按照人事檔案管理的範圍,實行一人一檔制,隨時向主管提供人事檔案資料。

2、 協助部門主管做好辦公室日常工作。

3、 協助部門主管做好新聘員工的招聘工作。

4、 認真做好公司內員工的技術等級評定等有關人事的具體事務。

5、 配合相關人員做好公司員工的年度考覈及獎懲工作。

6、 做好各類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檔、保管工作。

7、 做好公司的文祕、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門主管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第二節、綜合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印鑑管理

1、 本公司印鑑由綜合辦主任負責保管。

2、 綜合辦要對需蓋印籤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出具的任何公文,都要仔細覈實,並有詳細的登記記錄。

3、 公司內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要開具時,應經綜合辦主管簽字後方可開出。

二、辦公財產管理

1、 綜合辦要嚴格審查、覈定各部門申報的辦公用品購置計劃,嚴格控制辦公費用支出。

2、 辦公用品由綜合辦統一購置、保管,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購置(特殊情況例外)。

3、 綜合辦嚴格執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厲行節約,遵循領用定時、限額、限量原則。領用者應妥善保管並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4、 各部門要由專人負責領取物品,並在領取單上簽字,由綜合辦登記造冊保管。

5、 各部門辦公用品或財產要認真管理,實行部門領導負責制,辦公財產在保修期內如有損壞由保修單位負責維修,保修期後如因部門原因或個人原因損壞、丟失,由部門或個人負責。

6、 單位任何辦公用品及財產不得流失或據爲己有,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 因工作需要配備給個人的用品,在工作調動或離崗之前,必須歸還單位。

8、 綜合辦要將公司所有財物分類記入臺帳,定期盤點、覈查,並將覈查情況彙總上報總經理。

三、會務管理

1、 綜合辦須及時發出會議通知,並向與會者明確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內容、目的以及與會人員須攜帶的文件材料和其它相關事項。

2、 綜合辦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做到會議結束後的文件退收工作,會議文件的立卷歸檔,會議文件彙編,完善會務工作。

3、 對相關部門執行會議決議情況進行督辦,並將其執行結果註冊歸檔。

4、 內部會議必須做到保密。

5、 若舉辦大型會議,必須事先開好工作人員會,讓其明確與會者的各自分工,以便各負其責,相互銜接,密切配合,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6、 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任何人不得將會議室的桌椅、茶具、菸缸等財產帶出去。

四、公司日常支出的核準

1、各部門辦公費由綜合辦嚴格參照年初預算支出計劃中的數額覈定,差旅費用標準依據《財務管理制度》中的規定執行。

2、各種費用的報銷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會計審覈票據,然後由綜合辦主任覈准、簽字,最後由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支付。

五、公司小車的使用規定

1、對車輛使用的要求:

(1)凡提供公司使用的車輛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車輛,駕駛員

必須持有相應車型的駕駛證,並由專職司機駕駛。

(2)、車輛必須車況良好,手續齊全。必須參加第三者責任險和司乘險。

(3)、員工購買車輛不準以公司的名義領取牌照。

(4)、綜合辦每年需要在車輛使用開始時,對車輛的手續、保險費等加以確認,並記錄車輛的總里程錶讀數,作爲車輛支出計算的基準數據。 2、小車司機的費用報銷:小車司機只能報銷本人的旅差票據。

第三節、公司人員的聘用

一、 填寫本公司新聘職員履歷表。

二、 各部門在年初須將人力資源計劃表、部門年度增員計劃說明表上交綜合辦主任,綜合辦整理綜合後,將人員招聘計劃表上報總經理。

三、 應聘人員應有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表、甄選報告及招聘錄用通知單。

四、 新員工應有職前介紹書,員工試用表,試用協議書,試用人員任用單的留存。

五、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因情況特殊經總經理覈准者外,不得任用。

1、 剝奪公民權利尚未復權者。

2、 受有期徒刑公告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4、 身體缺陷、患傳染病或健康欠佳者。

5、未滿十五歲者。

第四節、職務任免

一、各級主管任務的委派分爲實授、代理兩種。

二、職務的任免:各管理層的任免由總經理依照應聘上崗制度任命並簽發相關文件,交綜合辦備案。

三、職務委派經覈定後,自任職之日評定工資後加發職務工資,數額依照《公司薪金規定》執行。

第五節、辭退和辭職

一、爲加強本公司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增強公司的活力,促進公司的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二、公司對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之內記過三次者。

2、連續曠工4日或月累計曠工4日及以上者,全年累計曠工14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酬金者。

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違抗命令,擅離職守,情節嚴重者。

6、聚衆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生產秩序者。

7、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鑑或塗改公司文件者。

8、有破壞、竊取、譭棄、隱匿公司設施、財物及文件資料等行爲,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9、品行不端、行爲不檢,屢教不改者。

10、擅自離職爲其它公司工作者。

11、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12、泄露業務祕密,情節嚴重者。

13、爲個人利益虛報工單、冒領各項費用者。

14、年終考績不合格者。

15、工作期間因受刑事處分者。

16、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17、嚴重損毀公司形象,影響惡劣者。

三、本公司辭退員工時,應於事前七日內告之,並由其所在主管向員工出具《員工辭退通知書》。

四、被辭退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報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綜合部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登記《員工調整通知單》。

六、公司各部門辭退員工必須經綜合辦備案,總經理審覈批准方可執行。

七、本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應首先向綜合辦索要《辭職申請書》,填寫後交上級主管簽發意見,再送綜合辦審覈。

八、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崗位繼續工作一個月。

九、員工辭職申請被覈准後,在離開公司前應填寫《移交清單》,辦理移交手續。

十、員工辭職申請被覈准後,綜合辦應向其發出《辭退通知書》並及時填寫《人員調整登記表》。

十一、員工辭退、辭職手續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公司有關部門應視其情況,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否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六節、教育與培訓

一、 本公司舉辦各種定期或不定期的業務教育與培訓,爲公司打造高績效的團隊。

二、 有關教育與培訓,其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等按《公司員工培訓計劃》辦理。

三、 本公司爲了教育與培訓的順利執行,需指派有關人員擔任講師,被指派者不得藉故推諉,而應認真備課,認真講解。

四、 員工培訓分爲:

1、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綜合辦統籌辦理,具體內容爲:

(1) 公司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的講解。

(2) 業務特點、作業規定及工作需求的說明。

(3) 指定有經驗的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視業務需要,挑選優秀幹部到各職業培訓機構接受專業培訓。回公司後就“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提交書面報告,開課講授,使本公司同事共享其利;或邀請專業學者來本公司做系列專題講座,以增進員工專業綜合素質。

五、 員工培訓待遇及義務

1、公司委派專職人員學習,其學費、旅差費按公司規定給予報銷。

2、凡參加各類短期培訓者,需由本人向公司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根據公司需要,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參加。

3、員工參加培訓其計劃表、記錄表、考覈表如實填寫後存檔。

第七節、考勤管理辦法

爲了使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公司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凡本公司員工的出勤管理,均依照本辦法之規定執行。

一、公司員工工作日上下班時間規定:

公司本部員工: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00——17: 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00——17:00

二、公司員工周工作天數規定:

1、公司員工每週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與40小時。

2、公司本部員工周工作天數需根據公司的工作情況而定,通常爲五天制。特殊情況下具體工作天數由綜合辦公室擬定,呈報總經理覈准後執行。

三、一般出勤規定:

1、遲到:上班後十五分鐘內未進行指紋簽到,視爲遲到。上班後半小時未到視爲曠工半天。有偶發事件遲到需報主管部門覈准,辦理請假手續。遲到次數的計算以月爲限。累計遲到三次(不含三次)不滿六次按曠工半天計,累計遲到超過六次按曠工一天計,以後每遲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計。

2、早退:下班前十五分鐘內進行指紋簽退。提前二十分鐘指紋簽退,視爲早退。月早退累計超過三次,未滿六次按曠工半天計,累計超過六次按曠工一天計,以後每遲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計。

3、曠工:請假未批准或假期已滿未續(續假需請部門主管呈報總經理批准)而擅自不到者,視爲曠工。員工曠工一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加倍扣發。連續曠工四天或全月累計曠工四天以上者解聘。員工曠工不滿半天按半天計。

四、公司員工加班:

員工每日應辦事項,應當日完成。如遇特殊情況或緊急事務,必須在上班時間外完成,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並在下班前半小時送交辦公室主任處,經審覈同意後方可加班,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不按要求送交《加班申請單》視爲自願無償爲公司服務。因故不能加班者,應填寫請假單,事先徵得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各部門對所屬人員的加班申請事項應認真核實。員工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且完不成任務,除不核發加班費外,還要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加班結束後,要在加班單上註明加班時間內的工作內容。公司員工在國家法定日加班,由總經理酌情考慮。

五、哺乳期間女員工上下班規定:

哺乳期間女員工上下班時間:上班前可晚半小時簽到,下班前可提前十五分鐘簽退。

六、公司所屬員工的考勤,從已聘用並通知上班之日起開始,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呈報總經理,總經理覈准簽字後交財務主管,依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節、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爲了使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使公司員工請假時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凡本公司員工請假,均依照本辦法之規定執行。

一、請假手續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先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員工請假單》,填妥請假日期、請假事由及相關項目,報請部門主管覈准,綜合辦公室記載、彙總、存檔。工程項目部員工請假到項目經理處領取《員工請假單》,填制完畢後,項目經理批准後方可請假離開工作崗位。項目經理需將員工請假單存檔。

二、請假權限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之內 部門主管批准,四天及四天以上向總經理請假,總經理批准後到綜合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

三、請假須知:

1、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單交由綜合辦公室存檔管理,公司員工如遇急重病或突發事故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必須在當日委託同事或以電話口頭請假,假滿返回後補辦請假手續,不得超過兩天。

2、 員工請病假五天以上,必須附有醫院證明於當日或次日交部門主管並呈報總經理處,辦理病假手續。

3、 員工請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開展,部門主管可酌情不予准假、延期給假或縮短假期。

4、 請假未覈准而先行離開或假期已滿且不到勤者,以曠工論處。

5、 員工若發現請假記載有誤(只限當月),應即時向部門主管查詢更正。

四、請假管理:

1、 公休假依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如期休假或推遲休假。

2、 事假需本人親自辦理,提前申請,一般一次不超過三天,全年一般不超過二十天。超過規定期限按曠工論處,且假期內不發工資。

3、 工傷假:因公受傷,經醫院證明確實無法工作者,準請工傷假。

4、 婚假:公司員工結婚,給假十五天,假期內工資照發。

5、 女員工分娩,給假1個月,特殊情況適當延長假期,假期內工資照發。

6、 員工本人或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一般給假五天,假期內工資照發。超過五天後的時間段,工資停發。

合辦,憑此結算薪資。

第九節、物品採購、入庫、出庫、歸還管理辦法

爲了切實使公司在物品採購、使用方面節省支出、降低消耗、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物品的採購:

1、 凡公司購買的工作所需用品,原則上均納入公司年度購物計劃,並填制年度購物呈報表,經綜合辦主管覈准,報總經理批准備簽字後,方可購買。

2、 臨時急需購買之物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價格要低於或等於市場價,不得以高於市場的價格購買物品。公司本部物品採購人員在購買物品前要填寫購物呈報表,經綜合辦主管覈准,報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購買。項目部採購人員採購物品,也要在採購前填寫購物呈報表,報經項目經理、綜合辦覈准,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並作爲到財務部報賬的原始憑證之一。

3、 物品的採購原則上由物品採購人員和出納(會計)一起購買,不得由一個人購買。

4、 如所購物品屬瑕疵產品或僞劣產品,由採購人員負責退貨,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由採購人員照價賠償。

二、物品的入庫與出庫:

1、 採購人員將物品購回後要填寫物品入庫單,憑銷貨發票和入庫單到財務部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入庫單上必須要有經辦人、物品保管人、項目部負責人簽字和綜合辦主管的認可簽字。物品入庫後,保管、會計要及時填寫臺帳。

2、 出庫:物品出庫時,項目部經理或綜合辦主任簽字後,物品保管員和領用人員要在物品出庫單上同時簽字。領用耐用品,要在出庫單上註明出庫物品的品牌、規格、型號及新舊、完好程度等情況,同時註明領用事由,歸還時間等內容。領用消耗品數量較大時,物品保管員和物品領用人員均需在物品消耗單上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名,公司本部報綜合辦主管簽字認可;項目部報項目部經理簽字認可。

三、物品的歸還:

1、 領用人將所用的物品歸還時,物品保管員要對物品的完好狀況,損毀程度仔細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計入物品歸還記錄單,報綜合辦主管或項目部經理複檢,同意入庫後方可入庫。

2、 如果所歸還的物品損毀情況嚴重超出正常使用時磨損、折舊的範圍,物品保管員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有權要求物品領用人做出相應的賠償,並將情況上報綜合辦主管或項目部經理。

四、如領用之物品價格昂貴,物品損毀程度嚴重或丟失,要將情況如實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做出處理。

第十一節、獎罰制度

一、獎勵機制

公司每年年底將成立評選小組,評選本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有特殊貢獻者,並在全體職工大會上進行表彰。部門或員工獲得的獎勵將記錄存檔。

1、先進集體

1)評選範圍:公司內的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

2)評定原則:

(1)能夠圓滿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

(2)部門內部員工工作協調,員工團結、互助、友愛,員工行爲文明禮貌。

(3)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節約財資等方面做出貢獻的。

(4)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的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5)辦公環境清潔、整齊、文明。

(6)與上級管理部門及公司各部門工作關係配合和諧。

2、先進個人

1)評選範圍:公司內部全體員工。

2)評定原則: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工作質量、節約財資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績的。

(2)在工作、生產過程中有發明、技術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成績的。

(3)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4)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他人的利益免受損失的。

(5)長期遵守紀律,有帶動作用的。

(6)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救人,事蹟突出的。

3、其他獎勵

1)獎項內容:傑出貢獻獎、發明創新獎、勤儉節約獎、勞動競賽優勝獎、合理化建議獎、精神文明獎、見義勇爲獎、進度獎、質量獎、管理獎、。以上各單項獎由部門提名申報,辦公室評定。

2)評定原則

(1)工作中對公司或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得到社會或公司認可的。

(2)有發明創造的、被社會或公司認可並能產生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3)在工作中能廉潔奉公、積極負責、節約能源的。

(4)參加社會或公司內部競賽獲獎者。

(5)爲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的。

(6)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獲得社會或公司認可的。

(7)見義勇爲、捨己救人,得到社會或公司的認可的。

(8)能夠提前完成任務,在質量和管理上獲得公司或業主嘉獎的。

二、懲罰機制

1. 違紀過失

1)評定原則: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反公司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名譽或經濟上損失的。

2. 處理辦法:

(1)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送交當地司法部門處理。

(2)違反公司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名譽上損失的,罰當事人200元。

(3)違反公司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上損失的,罰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10%。

(4) 凡在公司證實有偷盜行爲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5) 凡在公司酗酒失態者,罰款50元並按曠工一天處理。

(6) 凡在公司吵架,多次調解後不改,雙方罰款50—100元。

(7) 凡在公司打架者,雙方罰款100—200元。

(8) 凡單方打人、罵人,對方不還者,對其罰款200—300元。

(9) 凡在社會上打架者,罰款200元。

(10) 凡在公司沒有請假者而不上班者,每有1日扣1天考勤。

(11) 凡在公司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班者,每1日扣1天考勤。超假無特殊原因而不回者,每1日扣其2天考勤。

(12) 嚴禁在公司做私活,發現將按市場價雙倍對當事人處罰。

(13) 嚴禁將公司的財產據爲私有,發現後將追回並對當事人罰款100-500元。

(14) 對於貪污受賄,徇私舞弊,吃回扣,剋扣工人工資,將錢財據爲己有者,發現後,除了將其所得追回,還要視情節輕重,由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決定給予其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15)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對當事人處以損失的10%的罰款。

(16) 對於在開工卡、收料、購物、伙食採購或其他結算中加方加量的,除追回同等金額贓款外,罰當事人2倍於贓款的金額。

(17) 對於虛擬工卡或收料卡、購物收據的,除退回贓款外,並罰2倍於贓款的金額併除名。

(18) 對於招待、差旅、購買原料中所發生的同類事情也適用於以上條款。

(19) 凡其他責任過失者,公司根據責任過失輕重進行處罰

第十二節、檔案管理

一、 檔案管理要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二、 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許可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若按照規定銷燬,必須由綜合辦主任請示總經理批准後,填寫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二部分 財務部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部的職能及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部的職能: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 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管理,反映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認真執行財務紀律。

3、 積極爲公司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 合理使用資金,厲行節約,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5、 對政府財務、稅務、審計、銀行等部門及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6、 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堅決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

7、 完成公司交予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的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日常覈算、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定期報帳,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交主管審覈,主管審覈完交總經理。

2、科學地設置會計覈算程序,正確使用會計帳簿,合理運用會計科目,按時完成記帳,結帳,報帳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內容真實,帳面整潔,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款相符,帳物相符,日記月結。

1、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國家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對不合理的未經批准的單據,弄虛作假的單據不予開支與報銷。

2、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並及時整理入檔,不得隨意亂扔或丟失。

3、 把好報支關,報支手續不健全一律不予支付和進帳。

4、 幫助各工地保管建立健全實物臺帳,定期進行盤查。

5、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泄露財務室的機密。

6、 加強支金的管理,負責對出納的監督,定期對庫存現金,銀行帳戶金額進行盤查,寫出盤查表報總經理審覈。

7、 每月、每年度終結時,及時、準確、完整的編制會計報表,並且對費用,成本進行分析,寫成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10、經常聯繫項目部,準確覈算施工單位的各項費用,應撥工程款項,以及各施工隊的計價工作。

11、與項目部,材料管理部門緊密聯繫,協助項目部做好材料管理工作,嚴把成本、質量控制關。

12、每月按期申報稅金,負責處理好有關稅務方面的關係。

13、對不符合國家《會計法》和公司規定的有權拒絕執行。

14、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出納的崗位職責:

1、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根據財務會計審覈簽字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手續,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章,並登記後將收付款憑證返回會計處。

2、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覈現金收付憑證。

3、 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在負責日常款項的的支付時,把好報支關,對不合法、不合規章制度的票據,一律不予支付。

4、 每日終了時,對所發生的業務進行登帳,對結出餘額與庫存現金進行覈對,以保證帳款相符,月終與會計的總帳進行覈對,以保證帳帳相符。

5、 每月末向銀行索取銀行對帳單與銀行日記帳覈對,如有未達帳項,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寫出對帳單交會計處,同時附銀行對帳單。

6、 定期編制簡易現金流量表報公司總經理。

7、 對已付的款項,需要報帳的必須及時督促有關人員報帳,需要入帳的必須及時交會計辦理入帳手續,不得積壓票據。

8、 加強資金管理,對企業的資金要做到心中有數,定期報告總經理企業的資金情況。

9、 爲了企業的正常運行,當企業資金不足時,要及時上報總經理。

10、 每次支付款項時,必須做好財務報銷登記,必須有經辦人簽字。

1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妥善保管原始票據,日記帳,票據報銷記錄等不得隨意亂扔或丟失。

12、 未經總經理同意本企業銀行帳戶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13、 保守公司財務祕密。

14、 對不符合國家《會計法》的規定有權拒絕執行。

15、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節、財務工作管理

一、財務管理制度。

1、 會計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4、 財務人員要按規範化進行建賬、記賬、結算等業務,會計應按月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有關部門。

5、 財務人員對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票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6、 財務人員應及時核兌賬目,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

7、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覈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檔案保管、債權債務處理等工作。

8、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接交手續,辦理接交手續由部門主管監交。

第三節、資金管理

一、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及各項目部必須在國家合法銀行中開設賬戶,不得以個人名義公款私存,開戶及銷戶按銀行規定執行。

2、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用公司賬戶,不得利用公司賬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進行經濟擔保,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3、由銀行支出的資金應有經理和財務負責人審批的原始憑證或書面通知。

4、支票由出納員管理,財務印鑑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保管部門主管印鑑,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由領導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薄上簽字備查,不得簽發空頭、空白、遠期支票。

5、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經手人辦理有關審覈簽字手續後到出納員處報賬,並在登記薄上註銷。

6、財務人員月底時憑“支票領用單”轉記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不足者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二、現金管理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現金必須限額存放,如遇特殊情況,財務人員應請示部門主管,妥善保管。

2、嚴禁坐支現金和以白條抵庫。

3、現金收支一般限於職工工資結算,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旅差費,個人勞務報酬,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能轉帳或能以其他方式結算的,不準以現金支付。

4、支付現金:必須附有合法的、審批完備的原始憑證。由出納人員覈實金額、數量無誤後,填制現金支出憑證,收款人簽字方可支付。如代人辦理取款業務,應由經辦人在取款憑證上同時簽字。

5、由銀行提取較大數額現金時,應有2人以上同往,必要時請求領導提供專車,委派保衛人員。

6、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

第四節、會計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及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存盤。

二、會計憑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年度、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字蓋章,歸檔保存。

三、會計賬簿和報表按年歸檔,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節、結算與審批制度

一、管理費和財務費的報銷

1. 財務人員按要求將所報票據粘貼整齊,由部門分管領導簽字。所有的報銷憑證最後應有總經理的簽字。

2. 由會計審覈下列內容:

(1) 重審票據的合法性、真實性。、

(2) 對數量、單價進行覈對,並覈對票物的相符性,負責人對會計意見有異議時,應同會計協商後再更改,如無異議,應簽註“同意”並簽名。

(3) 不符合規定,手續不全的,會計和負責人不予審批。

二、人工費及材料費結算

1、 項目負責人負責收集各施工人員開具的工卡、運卡、料卡等,同時在財務聯簽字。由生產副經理定期開具“施工結算單”,經技術員、項目負責人簽字後交覈算員進行覈算,覈算完的票據及時交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2、 外購材料要根據收料卡或發票結算。

3、 如發生工、料、運卡有弄虛作假行爲的,根據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4、 外購材料根據收料卡或發貨票同上辦理。

5、 民工組每五天填記錄單,每月彙總記錄單,並由施工員、項目經理檢查覈準。

三、借款及其它

1、 公司職員私人借款原則上不予,如發生父母疾病或去世、子女患病,本人婚事等情況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調查情況屬實,可借給適當金額。由部門負責人審覈後,需綜合辦主任簽字,總經理審批,但最高限額爲5000元,不得突破。借款從本人工資逐月扣除。

2、 業務人員必需的備用金,由項目經理、會計審批後借給,審批人應根據業務性質覈准金額。

3、 對夥管員、小車司機、採購員等人員實行流動資金定額限制,各項目部及公司財務人員不得兼任採購員,必須做到錢物分開。

4、 借款人應在辦完事後5日內報帳,否則不予二次借款。對於長期借款不清者,從借款之日起一個月後至年底期間計息,利率2%,扣發借款未還一個月後的後幾月工資,直至借款扣清爲止。

5、 民工借生活費,由施工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會計審批後方能辦理,審批人應根據借款人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單位資金情況審批,發生超借情況,由審批人員負責償還。

6、 員工工資調整、人員福利、獎罰及其它政策性的支出,由綜合辦主管審覈造冊,總經理審批後發放。

7、 項目經理的報支,應由總經理審批。

8、 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下列支出:

公司各部門的業務費及招待費。

(1) 由公司決定購入的價值較大的固定資產。

(2) 外部有關單位借款及各項預付款數額較大的。

(3) 其它計劃支出金額較大的。

第六節、出差管理制度

一、 爲加強出差管理,根據我公司業務性質特制訂本制度,本公司職員出差依據本制度報銷旅差費及補貼費。

二、 公司本部員工出差,每日補貼工作餐費50元,住宿費一百元,不得超標準食宿,超出部分自負。

三、 因公出差宴客,費用應先徵得部門主管同意,上報總經理批准,憑票據報銷。

四、 如系投標、高級會議出差,因業務需要提高住宿標準,報總經理批准後,可據實報銷。

五、 由公司派遣出差的職工,可以依據公司外派時的具體規定報銷汽車票、火車票、飛機票及相關票據。

第七節、財務紀律

財務人員應加強學習,提高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自覺遵守和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積極爲經營管理服務,成績顯著者公司給與表揚和獎勵;對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給與必要的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本人1個月工資。

1. 超出規定限額範圍使用現金或超出覈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的。

2. 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 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給他人資金或支付存款的。

4. 利用賬戶爲其它單位和個人進行套取現金的。

5. 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6. 其它較嚴重違反財務管理辦法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或提交虛假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文件資料的。

3.編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收取賄賂的。

5.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公司財務祕密及挪用公款的。

6.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7.他瀆職行爲和嚴重錯誤的。

第三部分 銷售部管理制度

總 則

一、根據公司加強部門內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則是:公正、公平、對己對人、對上對下。

三、本制度的內容包括:銷售部組織架構及崗位職責、行爲規範、資料管理、合同管理、銷售指標管理、銷售回款管理、銷售工具的使用領用管理、銷售提成制度,銷售人員的績效管理方案。

四、制度的目的是爲了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工作流程,使每個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五、本制度爲試行草案,尚有不盡完善與不盡合理之處,在正式制度出臺之前,銷售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和遵守。

六、本制度適用於銷售部全體員工

七、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銷售部崗位職責

一、銷售部崗位職責

(一)銷售副總崗位職責

1、業務職責

(1)參與制訂公司營銷戰略。根據營銷戰略制訂公司營銷組合策略和營銷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重大公關、促銷活動的總體、現場指揮。

(3)定期對市場營銷環境、目標、計劃、業務活動進行覈查分析,及時調整營銷策略和計劃,制訂預防和糾正措施,確保完成營銷目標和營銷計劃。

(4)根據市場及同業情況制訂公司新產品市場價格,經批准後執行。

(5)負責重大營銷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6)主持制訂、修訂營銷系統主管的工作程序和規章制度,經批准後施行。

(7)制定營銷系統年度專業培訓計劃並協助培訓部實施。

(8)協助總經理建立調整公司營銷組織,細分市場建立、拓展、調整市場營銷網絡。

(9)負責分解下達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市場營銷預算,並根據市場和公司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和有效控制。

(10)定期和不定期拜訪重點客戶,及時瞭解和處理問題。

(11)代表公司與政府對口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機構聯絡。

2、管理職責

(1)組織建設

①參與討論公司部門級以上組織結構;

②確定下級部門的組織結構;

③當發現下級部門的崗位設置或崗位分工不合理時,要及時指出問題,作出調整,並通知人事管理部門。

(2)招聘及任免

①用人需求

Ⅰ 提出直接下級崗位的用人需求,並編寫該崗位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提交給總經理確認;

Ⅱ 確認直接下級提交的用人需求(含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並提交總經理確認。

②面試

Ⅰ 進行直接下級崗位的初試;

Ⅱ 進行直接下級的直接下級崗位複試,並做最後確定;

Ⅲ 組織參與面試的人員。

③不合格員工處理

Ⅰ 提出對不合格直接下級的處理建議,提交總經理確認;

Ⅱ 確認直接下級提出的對不合格員工的處理建議,提交給人事部。

(3)培訓

①提出對直接下級的培訓計劃,提交總經理確認;

②確認直接下級提出的培訓計劃,提交人事部門。

(4)績效考評

①提出直接下級的績效考評原則,提交總經理確認;

②根據總經理確認的績效考評原則,與人事經理商討並確定績效考評方法;

③對直接下級進行考評,並進行考評溝通。將考評結果提交人事部。

(5)工作溝通

①彙總工作報告,並與總經理進行信息溝通,同時將這些信息傳遞到直接下級;

②負責將公司的政策、原則、策略等信息,快速、清晰、準確地傳達給直接下級;

③確定書面的交互式的工作通報制度,與直接下屬進行溝通。

(6)激勵

①提議下級部門和直接下級的激勵原則,提交總經理確認;

②根據總經理確認的激勵原則,與人力管理部門商討並確定激勵方法。

(7)經費審覈與控制

①依據財務制度審批下級部門的各項花費,並確認支出的合理性;

②監督並控制下級部門的費用支出,並向總經理進行費用月報。

(8)工作報告

①定期將自己的各項工作及下級部門工作以書面的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9)表現領導能力

①指導、鼓勵、鞭策下級,使下級能努力工作;

②有辦法提升下級的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

③能爲下級描繪公司的戰略意圖和遠大前景。

(二)銷售部門主管崗位職責

(1)負責國內市場開發及公司產品銷售

(2)負責國內部行政管理,組織協調國內部各項日常工作。

(3)負責本部門工作時間管理、人員安排,管理、監督本部門工作紀律。

(4)負責本部門員工工作行爲、形象規範管理。

(5)制定各階段銷售目標,根據市場狀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及銷控計劃,策劃組織實施各項銷售工作。

(6)組織安排銷售動態分析,分析項目的市場、廣告、客戶等回饋信息,爲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7) 根據企業年度銷售計劃,制定詳細的營銷策略,並組織實施。

(8)協調配合銷售代表與客戶的談判,監督接待、談判簽約等銷售進程,促進成交,審覈合同條款。

(9)組織每週銷售例會,總結銷售情況。

(10)負責組織業務培訓及考覈。

(11)制定並組織銷售業務流程、監督實施。

(12)負責促銷活動的組織與管理工作,並對促銷效果進行評估

(13)制定並組織填寫各類銷售統計報表,監督建立客戶檔案管理。

(14)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5)負責銷售工作的具體推進,並監督檢查銷售計劃的執行

(16)負責銷售回款的管理,確保銷售回款及時

(17)負責組織銷售渠道的拓展與維護工作

(18)負責根據銷售計劃制定銷售費用預算並進行銷售費用控制

(19)負責組織客戶關係管理工作

2、銷售代表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一切管理規章制度,通知,通告,辦法和工作程序。

(2)維護公司利益,樹立公司形象,在於客戶交往中保持誠實可靠,不亢不卑的態度。

(3)義務實誠信的工作態度從事本職工作,認真及時完成公司領導和銷售部經理下達的任務和計劃。

(4)根據銷售部經理整體工作安排和銷售計劃,科學,合理制定每週,每月工作和銷售計劃,努力實現和超越預定目標,並及時做好相應工作總結,以便改善下一階段工作。

(5)嚴格按照銷售部經理制定的拜訪頻率走訪客戶與客戶保持良好的客情關係,在工作中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談判技巧。

(6)根據銷售部經理要求積極開拓新市場,縮小產品覆蓋的盲區,不斷完善產品的銷售網絡。協助經理確保完成計劃銷售額,並確保項目利潤率。

(7)在銷售部經理規定的時間內,將產品銷入所轄區域各級市場,各種渠道,並深度分銷。

(8)密切關注所轄區域客戶的經營狀況和資訊情況,並及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經營風險和供應商風險。

(9)做好所轄區各級市場的維護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做好產品陳列工作,協助經理確保每月的項目回款、發票正常收回,並根據產品銷售狀況和客戶回款狀況控制好發貨數量。

(10)明確所轄區域對賬,結款流程和賬期,並將變更情況及時反饋給供應商,準時對賬,結款,做到準確無誤,避免供應商出現少款現象。

(11)與客戶簽訂合同時要謹慎,不要因出現文字上的漏洞而造成不必要的合同損失。

(12)在與客戶洽談業務時,應嚴格遵循公司價格政策,不得自作主張超越公司制定的標準,以免出現市場價格混亂和衝貨現象。

(14)根據市場情況向經理提出促銷申請和方案,在得到批准後,認真做好促銷的執行和管理工作,以免造成公司營銷資源的浪費。不折不扣的完成公司和區域促銷計劃,並把效果反饋給上司。

(15)不得泄露和出賣公司業務機密。

(16)協助部門經理完成標書製作。

(17)積極完成新產品推廣任務。

(18)做好銷售合同的簽訂、履行與管理等相關工作,以及協調處理各類市場問題。

(19)彙總與協調貨源需求計劃,以及制定貨源調配計劃。

.(20)接待來訪客戶,以及綜合協調日常銷售事務。

3、銷售助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銷售合同及其他營銷文件資料的管理、歸類、整理、建檔和保管工作。

(2)負責各類銷售指標的月度、季度、年度統計報表和報告的製作、編寫,並隨時答覆領導對銷售動態情況的質詢。

(3)負責整理、歸納市場行情、價格,以及新產品、替代品、客源等信息資料,配合銷售代表完成產品分析報告,爲部門銷售代表、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4)協助銷售代表做好客戶的接待和電話來訪工作;在銷售人員缺席時,及時轉告客戶信息,妥善處理。

(5)負責客戶、顧客的投訴記錄,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6)協助部門經理做好部門內務工作。

(7)妥善保管電腦資料,不泄露銷售祕密。

(8)負責錄入銷售人員員工檔案信息並及時更新,隨時更新本部門員工的聯繫方式。

(9)配合人事部門做好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覈。

(10)完成銷售部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11)將合同中的相關資料及時、準確的錄入電腦(同時作複覈),以便能隨時查到某客戶的姓名、性別、聯繫方式、價格等資料;同時還應在財務的協作下將客戶的交款情況錄入電腦,便於銷售部在掌握客戶的應交、已交款情況後及時催款。

(12) 完成合同結束前的所有準備工作,如:設備說明書、合格證、相關鑑定報告、各種附件資料等。

4、跟單員崗位職責

(1)在公司業務流程運作過程中以客戶定單爲依據,跟蹤產品(服務)運作流向並督促定單落實的情況,

(2)嚴格把握“報價單”,精確地報出產品國際銷售價格。如發現報價單上有疑問時,應及時上報。

(3)負責定單在企業內部計劃、生產、包裝、運輸等過程的跟蹤;

(4)生產過程應跟蹤、驗貨,做到質量保證。

(5)能夠獨立製作整套單據和相關的檢驗證明等,做好租車,申請開證,催交裝運,辦理保險及接貨驗收等,並獨立聯繫貨代,將貨物安全送入倉庫

(6)及時通知客戶和貨代有關貨物裝運的情況

(7)在接到客戶需求後及時安排好生產打樣工作。要按照客戶的要求,並以書面的形式詳細列出打樣明細單。打樣單上應嚴格註明打樣的貨號、原料、包裝要求、彩印要求、顏色搭配、產品圖片、等。

(8)如打樣需新購原料或輔料,應書面通知採購部申請購買,,需要總經理簽字同意方能答應客戶。(總經理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員簽字)。

(9)樣品完成後,應仔細審覈樣品,寄出前,必須先拍照存入電腦檔案。做好產品留樣工作。如果是新客戶,樣品是否向客戶收費、收多少、快遞費是預付還是到付,都需要按照公司規定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決定。

(10)積極主動與客戶保持聯繫,促使客戶及早下訂單。樣品寄給客戶之後,應及時查詢客戶是否已經收到樣品,確認客戶樣品收到後,應立即和客戶聯繫,非常客氣地詢問客戶對樣品的評價,詢問客戶是否有下訂單的可能。

(11)對客戶在銷售和使用過程中提出或出現的問題 ,應做好記錄,接收客戶的投訴信息。幫助或聯繫有關部門妥善解決,以保證客戶滿意。

(12)催收應收回的款項。

(13)退稅覈銷要及時,將所需全套資料送給財務辦理

(14)掌握、瞭解市場信息,開發新的客源,做好售後服務。

第四分、公司考覈制度

第一節 考覈目的、原則和實施

一、考覈的目的:爲了長期、穩定、規範地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使之行之有效的貫穿於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中,不斷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防遺補缺,逐步形成企業自身獨有的管理體系和文化精神,全面提高企業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考覈辦法。

考覈評定的結果將用於以下各方面:1、教育培訓;2、晉升提薪;3、獎勵與處罰;4、合理配置人力資源;5、福利待遇;6、其它關係員工利益的事項。

一、 考覈的原則

1、 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情況的觀察,瞭解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 必須消除對被考覈者的好惡感、社會背景、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各種顧慮,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

3、 不對職務工作之外的事實和行爲進行評價。

4、 考評成員對和自身有利益關聯的事件應予以迴避。

5、 考評成員對未做定論的工作內容公佈前,應嚴守祕密。

6、 考覈標準必須符合各規章制度的規定。

7、 考覈標準以外的具體共性問題由考覈小組另行評定。

二、 考覈的實施:

1、 公司成立考覈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總工程師和綜合辦主任擔任,對公司各部門的部門主管和普通員工進行考覈。

2、 公司實行部門內考覈與考覈小組考覈相結合的辦法,對部門主管和員工進行綜合考覈。

3、 部門內考覈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由3人組成部門內考覈小組,按層次考覈。

4、 考覈依據考覈表內容進行考覈,不同的員工適用不同內容的考覈表。

5、 公司考覈小組根據公司需要對部門及員工每年進行不定期考覈,由部門負責人負責配合考覈小組的全面工作。部門內部對員工的考覈定期考覈,每月底一次,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排定時間,完成考覈工作。

6、 考覈結果由考覈小組負責整理、彙總、 審覈。

7、 考覈成績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

8、 考覈爲優秀的獎 元,良好的獎 元,合格不獎,不合格的處罰。

9、 公司員工對考覈小組的工作有監督權和舉報權,對考覈工作可提出個人的建議和意見。

第二節 綜合辦工作考覈標準

一、工作考覈(100分)

1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各級各類部門崗位職責定位準確,表述簡潔、清楚、準確。(10分)

2、負責公司各類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各部門上報材料的彙總、上報。根據公司需要,以公司名義簽發有關文件,並做好審覈、修改、校對和發送等工作。(10分)

3、祕書應負責公文的及時處理,負責建立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堅持編寫公司大事記。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紹信、專用信紙、信封等。(5分)

4、負責辦公設備的管理。負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發放、使用和離職回繳。負責各類辦公用品、公司本部固定資產的保管,倉庫要定期清點,年終盤存、統計存檔。(10分)

5、負責考勤、各類通知的發送;安排迎來送往;負責文件、郵件、報紙收發;負責公司保衛工作;負責公司保潔工作。(5分)

6、負責公司辦公設備、辦公品、勞保用品等的採購工作。負責公司信紙、信封、名片、業務禮品和企業形象所需的印製工作並確保質量和時間要求。(5分)

7、向有關部門申報、年檢、申領各類證照、完成批文手續。(5分)

8、負責公司所有牽扯法律事物的工作安排。開展法律諮詢,完成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有關的國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規的收集、備查工作,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起草並對其合法性負責。(5分)

9、負責公司會議的安排,明確規定各類會議的時間安排,固定人員安排及臨時列席人員的安排,會議地點的安排。公司主要會議有全體員工大會、總經理辦公會、部門協調會等。(5分)

10、根據經理的指示,編排工作活動日程表,做好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接待工作;嚴格控制行政辦公經費的支出。(5分)

11、負責電話管理,每月按時定額充值。(5分)

12、鑰匙管理,應隨員監督,不得遺失,不得隨意借給外人。離職時鑰匙應交回綜合部。(10分)

13、建立公司保密工作制度,對保密文件應嚴格按規定進行發送傳閱,不得擅自複印、摘抄、轉借或損壞。發現泄密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5分)

14、公司所有的小車,按照公司規定時間抄報里程,覈定各車的保養維修費用和油耗等。每輛車需有車輛檔案、各項指標詳實細緻,能夠如實反映每輛車的情況,便於公司考覈瞭解。(5分)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10分)

二、機關事務(共100分,每項10分,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酌情給分)

1、辦公場所需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所有員工應衣着整潔,行爲舉止端莊,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任何人不得攜帶危險品、寵物進入公司,不得隨意向窗外拋擲物品和垃圾。

2、員工應保持辦公場所的整潔、舒適,辦公室裝飾美觀,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未經許可不準張貼廣告、宣傳畫、標語、不準堆放或懸掛物品。

3、辦公場所的分配、佈局、裝潢風格符合公司統一規劃,不準隨意改變辦公室佈局,挪動辦公桌或辦公設備。

4、員工入住集體公寓手續應齊全,使用的公司財物應有明細清單,並有領用手續,僅限員工個人使用,不得留宿外人 ,每月要不定期檢查。

5、室內不能燒烤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接裝電器,宿舍按時就寢,不準大聲喧鬧影響他人。

6、員工要保持宿舍的良好衛生,有衛生作息制度,洗曬物品按指定位置晾曬。

7、公司應有明確的衛生規範,不能有下列情形發生:隨手亂仍紙屑、果皮垃圾,垃圾盛放有死角,公共場所亂塗亂畫,飲水不衛生,有灰塵刺激性氣味,個人儀容不整不淨,廁所衛生髒亂差,使用不舒適 ,玻璃、內外強、辦公設施不潔淨。

8、對職業病危害有專門規定。對有毒、有害氣體、液體、固體物質的散發採取措施,保潔人員的工作安排有書面的規定,不能影響公司正常工作。按照地方衛生防疫部門的的要求做好流行病、傳染病的防疫治理工作。

9、號召勤儉節約,對水電使用進行人性化管理,利用各種人性化方式進行節水、節電宣傳,提出限時、限量指標,並努力做到。

三、人事工作(100分)

1、應有明確的人事管理制度。對人員的招聘錄用、任免、解聘、職前培訓、教育培訓、考覈評定、員工福利、獎懲資金、臨時工、人事檔案等均有明確規定,缺少1項扣一分。(10分)

2、依據業務需要,經公司辦公會批准,按照明確的職位、崗位職責和學歷、經歷、技能、年齡的要求進行人員招聘。負責招聘的人員應有書面的聘用意見書,未按規定聘用的人,可隨時停用並處分當事人。負責爲被聘用的人員建立個人檔案。(10分)

3.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決定內部人事任免,分爲實授和代理兩種。由總經理籤任(免)令,任免令必須存檔,送達被任免人員,從任職之日起調整薪資和其它相應的待遇。(10分)

4、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並有直屬主管的辭退意見書。辭退理由和程序必須符合規章制度的規定。辭職員工應持直屬主管簽字的《辭職申請書》經綜合辦審覈,報總經理批准後,辦完交接手續,方可辭職。員工的辭職、辭退須謹慎處理,不得損害公司的利益。(10分)

5、員工按崗位描述的內容開展工作,不畏難規避、互相推諉、無故拖延。部門主管應給予員工明確的分工,創造相應的工作條件;員工應明確的知道自己受誰領導,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從事什麼工作以及對自己工作質量的評價標準,相應的責、權、利等。(10分)

6、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僱傭臨時人員,應填寫《人員增補申請書》,註明工作內容、時間、報酬,經總經理批准後,到綜合辦辦理相關手續。綜合辦應有書面的審覈意見書,要符合公司對臨時僱工的條件要求。特殊情況僱傭的從事與管理經濟有關的工作人員,須有擔保人的書面擔保。終止僱傭,應有臨時人員填寫的離職申請單,報綜合辦批准並據此付薪。(10分)

7、要有嚴格的考勤制度。正常上班,全員考勤。員工考勤由各部門負責,幹部由綜合辦負責,每月底由綜合辦彙總。員工按規定的權限請假,應有書面的請假手續,工地加班執行調休制度,有書面的登記表。如有違反規定的員工,綜合辦應有書面的處理意見,按公司的規定進行處理,必須保證處理結果的公正性。(10分)

8、綜合辦派一員工參加公司考覈小組。綜合辦應配合考覈小組完成對本部門的工作考覈,力求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對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10分)

9、凡公司內由獎懲機制運行產生的結果,均報綜合辦統計彙總,公司內評選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各單項獎材料、鑑定表,均有綜合辦存檔,並計入公司大事記。凡違反公司制度造成損失被處分員工的違紀過失單、責任過失單、處理意見書,均由綜合辦統一存檔。(10分)

10、公司員工的培訓與教育必須經公司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總經理批准。綜合辦應根據各部門內部培訓計劃,制定每年的員工培訓計劃表。應根據有益於公司利益和企業形象的原則,進行培訓。所有參加培訓的員工,由綜合辦按照總經理的批示簽署培訓通知並下發。(10分)

四、綜合辦得分按行政、人事等評分的平均值計算。

第三節 財務室考覈

一、組織機構、崗位職責(20分)

1.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完成制度的貫徹與落實,保證財務工作合法、準確、細緻、縝密的開展。(3分)

2.編制部門財務計劃,按照公司總體預算方案,執行嚴格的財務管理,保證預算方案的順利實施,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3分)

3.與財政、稅務、工商、審計、銀行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瞭解各部門的辦事程序,熟悉他們的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確切地掌握他們的權限、責任、義務,積極配合他們的工作,向他們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3分)

4.做好財務室員工的考覈工作,按公司規定填報工作報告,內容詳實,建議合理,反映問題真實、準確,財務工作上下貫通,渠道順暢,管理體系正常運轉。能夠有效的執行財務制度。(3分)

5.堅決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使用資金,厲行節約。及時上交應繳的稅費及各級管理費用。(3分)

6.每個崗位有明確的崗位職責,並且能夠按照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2分)

7.對公司資金進行管理,負責財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貸款結算、債權債務工作以及財務報表的審覈等。所有業務一定要做到手續完備、資料準確、處理及時,對領導交辦的財務事務必須按催辦的時間辦妥回覆,並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財務機密。(3分)

二、規範化工作(60分)

1.嚴格執行公司財務工作規範化管理的規定,各項簽字必須齊全,原始票據必須合法、有效,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出錯,每例扣1分。(6分)

2..建立內部稽覈制度、做好內部審計,財務人員不得兼職、對規定的稽覈科目、稽覈對象、稽覈手續,進行審計,必須有準確的書面材料並提出稽覈意見,否則扣分。(5分)

3.公司帳戶必須合法,不得替其它單位或個人進行經濟擔保,公司資金按資金管理制度使用。凡不符合資金管理規定的,每發生一例扣2分。(5分)

4.會計檔案是有保存價值的公司財務資料,應嚴格執行財務檔案管理的規定,不得攜帶外出,不得擅自查閱、複製、摘錄。凡不符合規定的,每發生1例扣2分。(6分)

5.嚴格執行行政費用支出的報帳程序,按逐級審覈逐級簽名完成報。誰的審覈內容出了錯,除按規定處理外,要扣2分。(5分)

6.嚴格履行工料費用結算的程序,按逐級審覈、逐級簽名完成結算。誰的審覈內容出了錯,除按規定處理外,要扣2分。(6分)

7.嚴格控制私人借款,確由公司批准的借款,應從工資報酬中扣回,業務員、小車司機等實行流動資金定額限制。凡公司內發生挪佔公司資金的情況,每發生1例扣1分。(6分)

8.員工出差,執行公司規定的住宿、交通補貼的標準,凡超標部分均自理。有隱瞞、虛報、冒領者,經查實後按規定給予處罰。財務審批人員也負有監督責任。每發生1例扣2分。(5分)

9.項目部財務人員由公司委派,定期報送財務報表,彙總後由財務室報總經理參考。未按期報送扣2分。(6分)

10.項目部的財務、財產管理,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凡未按規定執行,每發生1項扣1分。(5分)

11.財務人員應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嚴格遵守公司財務紀律,凡違反此項規定,每發生1項扣1分,另按公司規定處理。(5分)

三、財產管理(20分)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執行。到位後由使用單位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另交一份回單位保存。固定資產報廢必須按規定填寫“報廢出售單”,經批准後方可執行,手續逐項檢查。凡違反規定扣2分。(4分)

2.固定資產盤點,每半年盤點一次。由公司考覈小組和使用單位負責人、保管及有關人員組成。盤點後填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移交財產管理負責人。每年年終,財產主管填寫“固定資產盤點盈虧表”並附書面說明,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後作爲價值評估報告。逐物檢查打分。(4分)

3.流動資產應嚴格履行採購驗收、入庫、出庫、歸還、覈算等手續,對於直接列支的財產,及時進行清點,填制“賬外財產清點表”,保管員每月應有明確的財產報告,報公司彙總。(4分)

4.對於不構成固定資產,又連續使用並一次列支的小型工器具、測量儀器、實驗儀器等,應加強管理,避免財產損失。保管員應有明確的“賬外財產明細賬”,做到賬物相等、手續齊全。凡未按規定辦理扣2分。(4分)

5.對於工作必須的手頭工具,實行一次性配給,當年丟失不再補發。按公司規定執行,不執行者扣1分。(4分)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5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辦法》。

二、工作人員要熟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並認真貫徹實施。

三、不得隨意複製保密數據和擴大涉密範圍,如有確需複製的數據、文件、材料,應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複製。

四、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本單位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單位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本單位祕密。

五、堅持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入網,和外網進行物理隔斷。不得插用非本辦公室的u盤、移動硬盤、光盤、軟盤。

六、凡入網的計算機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儲、處理、傳遞國家機密和工作機密。

七、筆記本電腦因工作原因經常帶出,不得存儲保密數據及信息。如確需存儲保密信息,需經部門領導同意並記錄。

八、涉密機器要配備必要的保密措施,儘量採用成熟的、經有關部門認可的綜合技術防範手段。

九、在國際互聯網上發佈信息需經領導同意並記錄。

十、樹立保密意識,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密措施,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採取措施。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6

一、全廳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入庫封存。根據我廳實際情況,全廳公車封存地點設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廳機關南院三處地方。上下班交通車一律停放機關南院。省就業培訓中心、省勞動人事學校公車就地封存。

二、全廳所有公車鑰匙一律上繳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車鑰匙集中保管由徐文華負責,北院由徐電宇負責。有公車的廳屬單位由各單位綜合處(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

三、節假日期間,嚴禁公車私用。

四、確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要嚴格審批程序。由公車使用人填寫“節假日公車使用派車單”,所在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報請分管廳長審批同意,方可派車。廳屬各單位確因公需要使用公車,必須經主要負責人批准。

五、節假日期間,廳後勤服務中心將加強對全廳公車入庫情況的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私自用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7

爲了員工能明確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上班時間:

員工上班時間一般爲兩班,分爲早班和中班,一個星期倒一次班,上班時間爲:

星期一 ~ 星期六:早班:8:00~12:00 17:00~23:00

中班:12:00~17:00 18:00~23:30

星期天:早班:8:00~11:00 12:30~16:30 17:30~23:30

中班:8:00~12:30 14:00~17:30 18:30~23:00

二:打卡:

1;員工上下班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2;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違反此規定者,代打卡者罰款50元。

3;員工考勤以打卡爲依據。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打到卡,如加班、請假、外勤、工休、打卡機出現異常情況等,當天或隔天必須經主管證實上下班時間並簽名,若無主管簽名事後一律視作曠工處理。

4;如有因遲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者視爲曠工。

5;如證實無遲到或無早退而未打卡者當天必須找主管簽名,每個月不得超3次,第4次起視同曠工。

三:遲到:

1;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處理。

2;遲到超過半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

3;每月累計遲到達20分鐘者不予處罰,累計超20分鐘者,第21分鐘起每分鐘罰款2元,

四:加班:

1;除每日規定工作時間外的上班時間爲加班,法定節假日、商場業務繁忙或人員不足時則需要加班。

2;實際加班數未滿0.5小時不予計算,滿0.5小時以上者以每加滿0.5小時爲計算單位,加班費以工資表中規定爲基準,法定節假日爲平常加班費的1.5倍。

3;如需加班而不願加班者,罰款20元。

五:曠工:

1;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批准不上班者視爲曠工。

2;曠工一天罰款80元,法定節假日、星期天曠工罰款150元(注:上全班共3個班次,一個班次罰款50元)。

3;兩人以上集體曠工每人每天罰款200元,情況嚴重商場將予以開除。

4;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商場將予以開除。

六:請假:1;因故無法正常上班的員工,應提前1天書面向上級主管提出請假申請,突發狀況的應於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主管,事後補單;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均視爲曠工;

2;請事假、病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註明時間、事由,經主管同意並簽名後方能生效。

如果當天因特殊情況未能填寫《請假申請單》,則事後必須補填《請假申請單》,以做爲請假和結算工資的依據。

3;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請假;

4;請事、病假按請假天數扣除100%工資。

5;請假事由必須充分、真實、不可捏造,如經調查發現請假事由不符將視爲曠工處理。

6;《請假申請單》中“事由”一項必須註明請假具體事項,只填“有事”一律不準批假。

7;請長假必須在假滿後準時上班,不準廷長請假時間,如在假滿後不準時上班者視爲曠工。

8;若因商場業務繁忙、人員不足或因請假事由不充分、不真實,商場有權不批准其請假,若商場不同意請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將視爲曠工。

9;節假日、星期六、日不允許請假(病假除外),如需請假者扣雙倍工資。

10;每月每人請事假不可超3次。

11;除緊急事情、生病,其他事項一律不準電話請假。

12;請假須由本人向主管申請,請同事代爲請假無效。

七:全勤:一個月內無遲到、無早退、無請假、無曠工者視爲全勤,全勤者獎勵30元/月。

八:辭職

1;由於員工原因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勞動合同期未滿,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勞動合同,此類情況稱之爲辭職。

2;員工辭職應提前1個月向商場提出辭職申請,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以便商場增聘人員填補其崗位空缺。

3;《員工辭職申請表》經商場主管批准後生效。

4;如員工即時辭職或辭職申請未滿1個月而辭職,員工應向甲方賠償200元作爲經濟損失的補貼

5;辭職申請期間員工必須正常上班,勤勞工作,服從管理,不得怠工。

九:辭退、開除

如員工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商場規章制度行爲者,商場予以開除處理。商場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按規定予以辭退

1;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不適應或不能完成本職工作的,經培訓後仍不能勝任的;

3;因商場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以致人員多餘的;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5;不服從商場正常工作分配或不服從轉崗安排的;

6;偷竊或貪污公、私財物,有具體事、證者;

7;屢次違紀,經處分、教育仍不能改正的;

8;一年三次嚴重過失處分的;

9;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有損商場形象,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法定節假日: 元旦:1月1日至2日

春節:農曆一月七年級至九年級

勞動節:5月1日至2日

國慶節:10月1日至2日

十一:促銷人員:商場促銷人員必須遵守商場的考勤制度,如有遲到、早退、請假、曠工,商場將按以上規定進行處罰,罰款將從其供應商貨款中扣除。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規範本市常住戶口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戶口管理是指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手續的辦理,以及《居民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等戶口證件的申請、簽發。

第四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辦理戶口登記,戶口遷移,以及申請、簽發《居民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等戶口證件,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

《居民身份證》的申請、簽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是本市戶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各公安分、縣局人口管理辦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權限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戶口管理工作。

第六條 本市居民應當依法在經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記常住戶口。常住戶口登記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 戶口登記

第七條 本市居民應當如實申報《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所列的戶口登記項目。

第八條 嬰兒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並統一登記爲非農業戶口。

超過一年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嬰兒,經區、縣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審覈批准後,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集體戶口和學生集體戶口人員,其所生嬰兒出生登記按照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現役軍人所生嬰兒在本市申報出生登記,應當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母親爲駐滬部隊現役軍人,其所生嬰兒可以在女軍人部隊集體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二)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應徵入伍,其所生嬰兒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第十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爲原本市居民,現旅居國、境外,其在國內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嬰兒,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後,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父母雙方或一方爲本市居民,其在國、境外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嬰兒,可向本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後,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市居民應徵入伍的,應當在入伍前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註銷戶口。

軍人復員、轉業或者退伍的,應當向安置入戶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被部隊開除軍籍或除名的,應當向原戶口註銷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 第十二條 出國、出境的本市居民不註銷戶口。已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關規定申報註銷戶口。

未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定居許可,要求回滬恢復戶口的原本市居民,經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由公安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登記手續。

已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定居許可,因投親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滬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經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由公安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被逮捕、判刑或勞動教養的本市居民不註銷戶口。

因逮捕、判刑或勞動教養已被註銷戶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者被監外執行後,應當申報恢復戶口。

第十四條 本市居民死亡或者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應當註銷戶口。

經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應當申報恢復戶口。 第十五條 本市居民因應徵入伍、出國、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勞動教養、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等註銷戶口,要求恢復戶口的,應當在原戶口註銷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原戶口註銷地住址發生變動的,可以向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

第三章 戶口遷移

第十六條 戶口遷移應當由遷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人因故無法辦理遷移手續的,可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

涉及全戶遷移的,遷移人應當書面委託戶主或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戶內成員辦理。

涉及集體戶口人員戶口遷移的,已隨遷移人在集體戶內辦理戶口登記的居民應當隨遷移人一起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 第十七條 涉及60歲以上老年人的戶口遷移,如遷(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應當當面徵得老年人同意,並由老年人在同意戶口遷(移)出的書面材料上簽名。

遷(移)入地住房系60歲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戶口遷(移)入,應當當面徵得老年人同意,並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書面材料上簽名。

第十八條 本市非農業戶口居民(本市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以購買、交換、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後公房等住房所有權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以購買、繼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後公房等住房所有權的,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後,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並登記爲非農業戶口。

第十九條 本市居民系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的,經其同意,其本市非農業戶口的直系親屬(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可以在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本市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包括:

(一)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遷移;

(二)夫妻之間的遷移;

(三)(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遷移;

(四)公婆與兒媳之間或者岳父母與女婿之間的遷移。

第二十條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經遷(移)入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可以遷(移)入本市非農業戶口配偶、父母、子女處,並登記爲非農業戶口。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或者集體土地承包人及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農業戶口配偶、父母、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第二十一條 本市非農業戶口居民(本市白茅嶺、軍天湖、上海、川東4個農場戶口,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因離婚、原居住地房屋動遷、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經房屋產權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農業戶口的非直系親

屬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入戶手續。

第二十二條 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無法變更房屋權證或者因正當理由無房屋權證,經戶內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遷(移)入戶手續。

第二十三條 本市家庭戶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戶口一律不遷(移)入學校;本市集體戶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戶口可以遷(移)入學校;被錄取的新生原爲本市農業戶口的,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農轉非”手續。

第四章 項目變更

第二十四條 本市居民的戶口登記項目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應當由其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權人、承租人以及農業戶戶主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戶主”:

(一)原戶主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戶主戶口遷(移)出戶的;

(三)房屋所有權人或承租人認爲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戶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體戶申請變更“戶主”的,應當由單位主管部門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十六條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姓名”:

(一)父母離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養或者收養關係變更的;

(三)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諧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七條 本市居民因醫學變性的,可以變更“性別”。

第二十八條 本市居民已隨父或隨母登記“民族”,現要隨另一方登記的,

經區、縣民族工作部門批准,可以變更“民族”。

第二十九條 “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實際出生日期與公安派出所登記的出生日期確實不一致的,可以變更“出生日期”。國家幹部變更“出生日期”,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辦理。

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員,不予更改“出生日期”。

第三十條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出生地”:

(一)實際出生地與登記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區劃調整的。

第三十一條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籍貫”:

(一)實際籍貫與登記籍貫不一致的;

(二)籍貫地行政區劃調整的;

(三)本人被收養隨養父籍貫的。

第三十二條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公民身份號碼”:

(一)經公安部門覈准予以糾正錯號、重號的;

(二)經公安部門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經公安部門批准予以更改性別的。

第三十三條 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兵役情況、身高、服務處所和職業等戶口登記項目發生變化的,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

第三十四條 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戶口登記項目變更,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審覈後予以直接辦理。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應當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審覈後,報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後予以辦理。 第三十五條 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記差錯導致居民的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與實際不符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予以更正。居民本人發現登記差錯,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並經公安派出所調查屬實後,辦理更正手續。

第五章 立戶、分戶、並戶

第三十六條 家庭成員同住一處、共同生活的可立爲一戶;一人獨居的可單立爲一戶。

公安派出所憑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或《租

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房屋憑證辦理家庭戶的立戶手續。

第三十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學校等單位,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設立職工集體戶:

(一)單位設集體戶口地址的宿舍房屋產權爲本單位所有;

(二)有專人負責管理集體戶口。

在本市他處無固定合法住所的本市居民,經其單位同意,戶口可以遷(移)入本單位的職工集體戶內。

第三十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大中專院校,經區、縣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設立學生集體戶:

(一)經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及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資格的;

(三)有專人負責管理集體戶口。

第三十九條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實際需要擇址設立“公共戶”。 本市居民(含本市戶口待定人員)因房屋出售、房屋拆遷、婚姻關係變化、租賃房退租等原因確無他處落戶的,或因家庭矛盾、集體戶所在單位不同意遷入等原因造成不能辦理正常落戶手續的,可向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在“公共戶”辦理戶口登記,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入戶手續。

第四十條 本市居民因婚姻關係變化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同號分戶,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分戶手續。

獨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戶。

第四十一條 本市居民在戶內所有具有民事行爲能力的家庭成員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並戶,經公安派出所批准後,辦理並戶手續。

第六章 證件簽發

第四十二條 本市居民因購買、交換、分配或繼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戶的,由公安派出所發給《居民戶口簿》。

戶主戶口遷(移)出戶或戶口註銷的,公安派出所應收回原《居民戶口簿》,簽發新的《居民戶口簿》。

第四十三條 本市居民遺失《居民戶口簿》,應當及時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報失。自報失之日起三十日內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補發。期間,

居民需使用《居民戶口簿》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出具《戶籍證明》。

《居民戶口簿》補發後,原《居民戶口簿》自然作廢;對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戶口簿》,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予以收回。

第四十四條 本市居民在本市範圍內辦理戶口“網上遷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簽發《戶口遷移證》。遷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範圍內遷移不適用“網上遷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戶口遷移證》。

第四十五條 持證人遺失《戶口遷移證》的,應當及時到發證地公安派出所報失並提出補發申請,原發證公安派出所按原證內容予以補發。

第四十六條 《戶口遷移證》超過有效期而未報入戶口的,持證人應到原發證公安派出所申請換髮,原發證公安派出所按原證內容重新開具。

第四十七條 凡《居民戶口簿》沒有記載的戶口登記內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請出具《戶籍證明》。對《居民戶口簿》已記載的內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簽發《戶籍證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據居民的申請出具《戶籍證明》:

(一)《居民戶口簿》在補辦期間;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無法獲得《居民戶口簿》,經民警調查確需出具《戶籍證明》;

(三)本市集體戶口人員無法提供《集體戶口簿》。

《戶籍證明》只限國內使用(港、澳、臺地區除外)。《戶籍證明》自簽發之日起三十日內有效,過期作廢。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八條 本市居民進行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戶口登記項目的更改以及申請各類戶口證件,應當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務告知單》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第四十九條 本市居民違反本規定,在戶口登記、項目變更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爲的,應當予以糾正;在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遷移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註銷其弄虛作假取得的戶口,並退回原戶口遷出地;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依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工本費,收費標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戶口管理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規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三條 本市白茅嶺、軍天湖、上海、川東4個農場人員的戶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五十四條 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戶口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爲準。

第五十五條 本規定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一:《市內戶口遷移委託書》

附件二:《房屋產權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

附件三:《撤銷戶口事項處理決定審批表》

附件四:《撤銷戶口事項處理決定告知書》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並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爲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並填寫《派車申請單》,註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准),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並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籤《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後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後近,先外地後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並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錶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隻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後方可做爲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並在《派車申請單》上註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並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予以安排出車,並在車輛使用完畢後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後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並早於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內,並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後,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並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覈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後,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准,並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餘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覈,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彙報,維修後按維修申請審覈無誤後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採購並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後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覈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覈後,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於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並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後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後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淨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淨損失大於30000元時,視爲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淨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爲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並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淨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爲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爲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 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並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並及時彙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註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

運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三十三條 車內嚴禁吸菸,如有乘客需吸菸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繫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佈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佈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迴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於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啓。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並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後續工作後,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並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並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 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爲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覈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准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准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後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准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爲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爲的,可以免於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爲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餘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爲以外的違章行爲的,可以免於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於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儘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和合珠寶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實現作業受控,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依據煉油與化工分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大慶石化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條 本規定規範了公司以及爲公司服務的承包商在生產或施工作業區域內的工作程序(規程)未涵蓋的非常規作業(指臨時性的、缺乏程序規定的作業活動),也包括有專門程序規定的高風險作業(如受限空間、挖掘、高處作業、吊裝、管線/設備打開、臨時用電、動火等)。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質量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

第五條 各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執行並提供培訓、監督與考覈。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條 作業許可範圍

(一)在所轄區域內或已交付的在建裝置區域內,進行下列工作均應實行作業許可管理(作業許可管理流程見附錄A),辦理“作業許可證”(見附錄B):

1. 非計劃性維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維護計劃或無規程指導的維修工作);

2. 承包商作業;

3. 偏離安全標準、規則、程序要求的工作;

4. 交叉作業;

5. 在承包商區域進行的工作;

6. 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 對不能確定是否需要辦理許可證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業執行專有作業許可證:

1、電氣作業執行《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第二種工作票》;

2、檢維修作業執行大慶石化公司《檢維修風險控制及開工任務通知單》;

3、沒有屬地管理單位,由項目建設部門單獨管理的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執行《開工前條件確認單》。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業,還應按專項作業管理規定要求同時辦理專項作業許可證:

1. 進入受限空間;

2. 挖掘作業;

3. 高處作業;

4. 吊裝作業;

5. 管線/設備打開;

6. 臨時用電;

7. 動火作業;

8. 放射性作業;

9. 其他有明確要求的作業。

第七條 各單位應按照本規定的要求,結合作業活動特點、風險性質,確定需要實行作業許可管理的範圍、作業類型,確保對所有高風險的、非常規的作業實行作業許可管理。

第八條 作業前準備

(一)佈置任務。屬地單位應與作業單位到作業現場,就工藝、設備、環境、工作任務及內容進行充分溝通與交流。

(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作業許可審批的基本條件,風險評估由作業批准人負責組織雙方相關人員進行,風險評估結果應向作業人員、監護人員等進行充分溝通;安全專業人員負責監督和指導。風險評估的內容應包括工作步驟、存在的風險及危害程度、相應的控制措施等。各單位可結合實際選擇適宜的方法進行風險評估。 (三)對於一份作業許可證涵蓋的多種類型作業,可統籌考慮作業類型、作業內容、交叉作業界面、工作時間等各方面因素,統一完成風險評估。

(四)作業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提出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時應編制安全工作方案,將風險控制到可接受範圍內。

第九條 作業許可證申請

(一)作業前申請人應提出申請,填寫作業許可證並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 作業許可證;

2. 作業內容說明;

3. 相關附圖,如作業環境示意圖、工藝流程示意圖、平面佈置示意圖等;

4. 風險評估結果;

5. 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業申請人應是實施作業單位負責人,如項目經理、現場作業負責人或區域負責人。作業申請人負責填寫作業許可證並向批准人提出申請。

(三)作業申請人應實地參與作業許可證所涵蓋的工作,實地考察作業環境、參與作業風險評估、制定風險削減措施。不同的作業單位應分別辦理作業許可。

第十條 安全措施

(一)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應嚴格落實風險削減措施。需要系統隔離時,應進行系統隔離、吹掃、置換,交叉作業時需考慮區域隔離。

(二)許可證審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作業環境,應進行氣體、粉塵濃度檢測,確認檢測結果是否合格,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同時在作業許可證中註明工作期間檢測的時間和頻次。工作中包含的動火、受限空間等專項作業的氣體檢測執行相關專項管理規定。

(三)許可證得到批准後,在作業實施過程中,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應按照風險評估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如按照檢測要求進行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填寫檢測記錄,註明檢測的時間和檢測結果。“氣體、粉塵濃度檢測表”見附錄C。 (四)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業場所的作業,作業單位均應按照相應要求配備個人防護裝備,並監督相關人員佩戴齊全,執行個人防護裝備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條 書面審查

在收到申請人的作業許可申請後,批准人應組織申請人及相關人員(含相關方人員)集中對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進行書面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確認作業的詳細內容。

(二)確認所有的相關支持文件,包括風險評估、安全工作方案、作業區域相關示意圖、作業人員資質證書等。

(三)確認對作業所涉及的其他相關專項作業規定的遵循情況,如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等。

(四)確認作業前、作業過程中、作業後應採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應急措施。

(五)分析、評估周圍環境或相鄰工作區域間的相互影響,並確認安全措施。

(六)確認許可證期限及延期次數。

(七)其他。

第十二條 現場覈查

書面審查通過後,所有參加書面審查的人員均應到許可證上所涉及的工作區域實地檢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與作業有關的設備、工具、材料等。

(二)現場作業人員資質及能力情況。

(三)系統隔離、置換、吹掃、檢測情況。

(四)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五)安全消防設施的配備,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七)與相關單位(包括相關方)的溝通情況。

(八)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九)確認安全設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條 許可證審批

(一)根據作業初始風險的大小,由有權提供、調配、協調風險控制資源的直線管理人員或其授權人審批作業許可證。批准人通常應是企業主管領導、車間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人。

(二)書面審覈和現場覈查通過之後,批准人或其授權人、申請方和受影響的相關各方均應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三)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班次。如果在書面審查和現場覈查過程中,經確認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作業,應根據作業性質、作業風險、作業時間,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確定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數。

(四)如書面審查或現場覈查未通過,對查出的問題應記錄在案,申請人應重新提交一份帶有對該問題解決方案的作業許可申請。

(五)作業人員、監護人員等現場關鍵人員變更時,應經過申請人和批准人的審批。

第十四條 許可證取消

(一)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都有責任立即終止作業,取消(相關)作業許可證,並告知批准人許可證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繼續作業應重新辦理許可證。

1. 作業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

2. 作業內容發生改變;

3. 實際作業與作業計劃的要求發生重大偏離;

4. 發現有可能發生立即危及生命的違章行爲;

5. 現場作業人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6. 事故狀態下。

(二)當正在進行的工作出現緊急情況或已發出緊急撤離信號時,所有的許可證立即失效。重新作業,應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三)風險評估和安全措施只適用於特定區域的系統、設備和一段指定的時間段,如果工作時間超出許可證有效時限或工作地點改變,風險評估失去其效力,應停止作業,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四)許可證一旦被取消即作廢,如再開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請作業許可證。取消作業應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許可證第一聯和第三聯上簽字。

第十五條 許可證延期和關閉

(一)如果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沒有完成工作,申請人可申請延期。申請人、批准人及相關方應重新覈查工作區域,確認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業條件未發生變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間工作的照明)也應在申請上註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實以後,申請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延期。許可證未經批准人和申請人簽字,不得延期。

(二)在規定的延期次數內沒有完成作業,需重新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三)作業項目完成後應確認其涵蓋的相關專項作業許可證均已關閉,方可關閉作業許可證。

(四)作業完成後,申請人與批准人在現場驗收合格,雙方簽字後方可關閉作業許可證。

第十六條 許可證分發

(一)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許可證應統一編號。

1. 第一聯:懸掛在作業現場;

2. 第二聯:張貼在控制室或公開處的作業公示板以示溝通,讓現場所有有關人員瞭解現場正在進行的作業位置和內容;

3. 第三聯:保留在批准人處。

如涉及相關方,需將第一聯複印交相關方,以示溝通。

(二)當作業許可證分發後,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後,許可證第三聯由申請人、批准方簽字關閉後交批准方存檔。許可證存檔並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廢的許可證)。

(三)在工作實施期間,申請方應時刻持有有效的作業許可證的第一聯,並將作業許可證第一聯、附帶的其它專項作業許可證第一聯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於工作現場的醒目處。 (四)當同一工作有多個施工單位參與時,每個施工單位都應有一份作業許可證(或複印件)。當工作需要中斷(正常工作期間在現場的休息除外)時,許可證第一聯應交回批准方保留。

(五)其他專項作業許可證的分發與延期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監督

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及屬地單位,在作業期間應到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違反相關要求時,有權停止作業,直到整改符合規定要求爲止,並保留相關記錄。

第四章 審覈、偏離、培訓和溝通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將本規定納入體系審覈,必要時可組織專項審覈;發生偏離應報質量安全環保處批准,每一次授權偏離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各單位應組織培訓,相關員工都應接受培訓;本規定在公司內部及相關方之間進行溝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1

爲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創建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xx年9月1日發佈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複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歷複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我院住院病人複印病歷的時間爲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複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複印病歷。

三、病歷複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爲病歷複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複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複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爲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代理人申請複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3、申請複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係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爲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5、申請人爲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覈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複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爲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複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閱或複印。

五、病歷複印的內容:

六、醫療機構只爲申請人提供複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複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複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複印病歷的,須攜帶掛號證(病歷號)、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託)複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病人的委託書,到醫務科登記填表後去病案室辦理。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室去複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醫患協調辦公室聯繫,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複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啓封。

7.按照規定病歷複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2

爲了落實學校頒發的“關於規範使用空調的通知”,本着合理、安全、節能地管理與使用好空調,延長空調機的使用壽命的指導思想,特對學生宿舍空調的使用與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一、學生宿舍內空調安裝的目的是爲解決在夏季特別炎熱時,啓動空調確保同學們晚上有較好睡眠質量。

二、空調的開放、使用時的溫度設置必須嚴格按學校規定執行,嚴禁任何人以其它方式擅自改變。

氣溫達到30℃以上纔開空調,溫度設置定爲24℃~28℃之間,風葉一律向上,使用空調時必須關閉門窗,拉嚴窗簾,晚上要定時關機。

國中生活處空調使用時間規定:

修。

八、人爲損壞空調或空調附屬設施應追究相應的賠償責任,並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紀律處分。

九、生活老師應按學校兩個統一的要求(統一設定,統一開關)加強空調的使用與管理,同時還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空調管理與保養常識的教育。

十、生活處要嚴格督促檢查空調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嚴格落實人走機關,節假日留校學生集中住宿統一開關空調,嚴禁空房開機、陰雨天開機等制度。同時還要督查各宿舍的開窗通風、清曬被褥和衛生清掃等情況,保證學生有一個安全、舒適、衛生的休息環境。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3

一、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班表擔任值班不得擅自調班或離崗。

二、交班人員應事先做好交班準備工作。

三、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變電所,詳細瞭解變電所運行情況。

四、交接班必須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三交接:圖板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五、在交接班時間內,一般不可辦理工作票的許可或終結手續和一般倒閘操作。

六、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所填寫的交接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爲準,當遇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接清楚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七、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接班。

1、 飲酒後的接班人員。

2、 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倒閘操作。

3、 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4

一、 制定目的

公司員工免費享用早中晚餐是公司爲員工提供的福利之一,爲加強就餐管理,引導員工有序用餐,規範公司員工的就餐行爲,同時爲全體員工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就餐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此外,公司會在就餐時間設立就餐簽到點,統計用餐人數,由綜合部進行日常管理並覈算員工就餐成本。

二、 就餐標準

1、公司員工免費享用早中晚餐,根據營養合理搭配原則,早餐爲粥搭配麪食,午晚餐爲二葷一素,搭配湯和米飯。由綜合部擬定每日菜單。

2、 如有外來人員需到食堂就餐,由帶領其到食堂的本公司人員,按照公司員工伙食標準收取餐費(15元/人/餐),餐費交至綜合部。

三、就餐時間

1、夏令時就餐時間:

早餐:6:50-8:20

中餐:全體工作人員12:00-12:30,保安、水車駕駛員類特殊崗位11:30-12:00

晚餐:18:00-19:20

2、非夏令時就餐時間:

早餐:7:20-8:20

中餐:全體工作人員12:00-12:30 ,保安、水車駕駛員此類特殊崗位11:30-12:00

晚餐:17:30-18:20

四、就餐管理

1、 就餐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非就餐時間不得進入食堂,更不得提前就餐。

2、 因會議或外出辦事等其他事情影響正常用餐的員工,在11:30之前提前通知綜合部預留飯菜。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返回公司,需在外就餐者,在11:30之前提前告知綜合部,否則造成食材浪費,將在當天予以5元頓的處罰。

3、 所有員工須按照先後順序排隊打飯,不得插隊或哄搶。如態度惡劣,食堂工作人員有權拒絕供應飯菜,由綜合部出面進行處理。

4、 排隊就餐員工一次只能打一份飯菜,不得捎帶。

4、 公司早中晚就餐實行簽到制。員工需在就餐簽到簿上自己名字對應處劃勾簽到後,後勤工作人員再供應飯菜,不能代簽或者不籤。如經查實有違規情況,對該員工予以5元頓的處罰。

5、 員工中、晚餐實行人數預計,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日上午10:30之前和下午3:00之前要將用餐人數報備至綜合部,如不按時報備的視爲放棄用餐。

6、 提倡節約,反對浪費,不夠的話再盛,如不喜歡某種菜品可向後勤人員提出少打或者不打。

7、 自覺愛護食財產,嚴禁損壞食堂設施,損害者須作出相應價值賠償,並受到通報批評。

8、 餐後將殘渣剩菜倒入泔水桶內,員工碗筷清洗擺放整齊到指定位置。

9、 未經公司允許,公司員工不可帶無關人員到食堂就餐,違者處以當事人20元扣款。

10、 所有違規罰款將一併納入員工生活費中,並在次月初在公司內公示所有違規行爲。

五、 投訴建議

1、 用餐人員對食堂工作人員服務態度,飯菜搭配有意見,可向綜合部投訴,如問題屬實,綜合部將立即做出妥善處理。

2、 用餐員工對於公司用餐管理制度等方面有好的意見和建議時,歡迎向公司綜合部提出。

六、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屬綜合部,經總經理批准後實行,修改後亦同。

2、本制度實行後,凡既有類似的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由牴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爲準。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5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爲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爲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爲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作、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爲: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爲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四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爲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額爲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九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各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第十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爲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十一條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十二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爲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十四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每年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上繳中央。上繳中央的黨費應當於次年4月底前匯入中央組織部黨費賬戶,不得少繳或拖延。

第十六條 鐵路、民航系統黨的關係在地方的黨委,每年按照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中國人民銀行的地市級分支機構和中央其他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黨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統黨員全年實交黨費總數的5%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其他派出機構和下發單位黨委不再向地方黨委上繳黨費。

二、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第十八條 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爲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閱和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二十條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第二十一條 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 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 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覈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度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 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爲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黨的基層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每年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七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可以留存黨費。具體留存單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留存比例應當向基層傾斜。

第二十八條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中央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三十條 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黨組織收繳、使用和管理黨費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參照本規定製定。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過去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爲準。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6

第十九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並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後方可辦理調崗或離職。

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括支票、印鑑等內容。在辦理移交時,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覈對點收。同時,接收人應根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辦理印章領用手續,區縣支公司還應向分公司財務會計部更新保管人的報備情況。

交接應有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 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止使用時,各級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權,並將原印章按照申領登記數量交回上級辦公室封存或歸檔,不得私存或私自銷燬。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財務部門須及時會同辦公室(綜合管理部)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原財務人名章的上繳、換髮等手續,並及時辦理銀行預留印鑑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銀行預留印鑑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發,各級財務部門應按照印章制度規定提交申請,並辦理原印章交回手續,經審批後重新制發。

第五章 支票作廢、遺失管理

第二十三條 簽發出的支票因某種原因作廢,須根據收回的作廢支票重新開具正確支票,用正確的支票存根從會計覈算人員換回作廢的支票存根。

第二十四條 對於作廢支票,須由支票簽發人員加蓋作廢戳記或手寫“作廢”字樣。支票保管人應完整保管作廢支票(支票存根不得與支票分開保管),不得對作廢支票進行遺棄或撕毀等不當處理。

第二十五條 支票作廢時須及時進行覈銷。省公司複覈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應在支票作廢時覈對作廢支票和《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致後以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簽名確認。

第二十六條 開戶銀行規定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覈銷的作廢支票交回開戶銀行。交回銀行前應編制《作廢支票清單》或填制銀行要求的相關表格,經省公司複覈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或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覈對後方可交回銀行。

開戶銀行未要求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覈銷的作廢

支票按季度分賬戶裝訂並編制《作廢支票清單》,與其他會計檔案一起妥善保管,保管期限爲20xx年。

第二十七條 對於支票遺失,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當地銀行規定及時通知開戶銀行掛失止付,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並登報說明。

第二十八條 支票作廢、支票遺失須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登記。支票作廢須登記簽發人、複覈人並於備註欄寫明作廢原因等;支票遺失須登記簽發人並於備註欄寫明遺失原因以及保管後續處理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各級分支公司因撤銷、合併或其他原因需結清賬戶時,須將剩餘未用的空白支票經相關人員複覈後全部交回開戶銀行,由開戶銀行切角作廢。如開戶銀行不接受由公司自行處理的,由複覈人員與出納崗人員共同清點後切角作廢,後續視同一般作廢支票處理。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覈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複覈;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進行復核;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櫃面主管人員進行復核。

第六章 支票盤點及檢查

第三十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按月對支票的購領、使用、作廢、遺失、庫存情況進行盤點。盤點人員原則上不能少於三人,盤點後必須

要填制《支票盤點表》。

在省公司由資金管理部經理、資金結算管理崗或複覈會計崗人員、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地市分公司由財務會計部經理或主管、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區縣支公司由櫃面主管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

第三十一條 盤點人員應根據上月盤點結果、購領登記、《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和《作廢支票清單》填制《支票盤點表》,將盤點結果與庫存數量進行覈對。對於覈對不一致的情況,出納崗人員必須在《支票盤點表》進行差異說明。

第三十二條 各級分支公司應加強與開戶銀行支票購領和使用情況的核實,定期從開戶銀行取得賬戶支票的購領和使用情況記錄與《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進行覈對,確保兩者一致。

年度終了,地市分公司應派資金管理崗人員到開戶銀行實地核實支票購領及使用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地市分公司須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以上全轄分支公司支票、印鑑管理檢查,填寫《銀行預留印鑑檢查表》等相關表格,並上報檢查結果。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須進行相應的整改。對於重大違規須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章 資金覈對

第三十四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現有銀行賬戶對應設立銀行日記賬,以反映每個賬戶的收付和結存情況。

第三十五條 出納崗人員須根據審覈後的銀行回單、支票存根等收付款原始憑證逐日逐筆分賬戶如實、完整地登記銀行日記賬。日記賬的登記要做到內容完備,數字真實、準確,摘要清楚、簡潔,登記及時。

第三十六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定期覈對支票收付的記錄和銀行對賬單流水,確保兩者的記錄一致。應檢查、監督各種款項的收付,並覈實未達賬項。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由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如匯票的管理參照本細則進行。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可參照省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如既往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爲準。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7

爲規範食堂就餐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規範食堂就餐管理準確統計用餐人數數據,爲成本管理提供依據

一、適用範圍

華建鋁業一分廠食堂

二、使用要求

1、此卡只限於華建鋁業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轉借他人使用,此卡不能彎折打孔,不能在高溫,磁場,潮溼,高輻射環境下使用,請勿與手機放一起。

3、此卡只能在食堂免費就餐,僅限公司統計數據用,刷卡時請對準刷卡區

4、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行政中心掛失補辦。

5、員工應自覺按順序排隊就餐,做到注意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6、做到文明用餐,餐廳內不得隨地吐痰、吸菸、赤膊、不得穿拖鞋進入餐廳,自覺排隊、正規排隊、正規刷卡、禁止喧譁、按規定取食,避免浪費。

7、在刷卡後,同時液晶屏將顯示報警,即表示此次刷卡成功,食堂人員聽到報警及確定刷卡後方可打飯,否則,重新刷卡,確認。

8、非餐廳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廚房內部。

9、愛護公物及餐具,非正常損耗的物品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10、防止水池堵塞,保持衛生應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水池或潑灑在地上。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8

一、爲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爲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員工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人力部統計以考勤機記錄爲準,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爲: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五、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人力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人力部辦理覈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覈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人力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覈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人力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七、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員工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因工缺勤記錄覈銷登記表》向人力部辦理覈銷登記。未及時辦理覈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各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籤批《覈銷登記表》,並由本人負責向人力部辦理覈銷登記。

各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公司分管領導或部門領導同意,事後一概不認。

八、員工個人考勤記錄由人力部負責定期公佈,幹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詢。

九、本制度與《分公司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運用於員工當月績效,並作爲員工工作評價、人員進退的重要依據,具體考覈如下:

(1)每遲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20 元

一月內累計遲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崗管理辦法實行待崗;

(2)曠工期間扣發工資。每曠工半天,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元;當月連續曠工2 天及以上,累計曠工4 天,扣除本人全月績效工資;曠工期間,同時按其日均工資標準扣除其基本工資;

(3)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或者一個月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含十天),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採取惡意停工1 天及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惡意停工3 天及以上的,解除勞動關係,並承擔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十、爲了維護分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員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爲。員工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各級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分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員考勤登記,參照本制度執行。

十二、本制度於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19

公司出差費用規定

一、 總則

第一條:爲了進一步加強對出差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達到節約高效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報銷原則

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多人出差。 3.公司採用在覈準的標準內實報實銷原則。

二、出差實施細則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1.出差前3日內應該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負責人視情況,事前予以覈定,並依照程序審覈。

2.出差人依實際情況憑覈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門暫借一定數額的備用金,返回後7日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結清備用金。

3.出差人員返回後,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第五條:出差後必須每日向部門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彙報當日工作情況。

第六條:出差返回後,3日內向主管負責人彙報出差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出差費用分爲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

三、 出差人員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住宿費、伙食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住宿費要在規定的範圍內憑當日的住宿發票按實報銷,高出標準部分原則上自理。如屬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應在報銷單據上註明超標事由,經分管領導審覈同意,按費用報銷程序審批後,財務部門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給予免費部分,不得報銷費用。 3.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期間,由會議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會議通知或學習證明,據實報銷。會議及培訓未統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補助標準執行,超過會議安排天數的住宿及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4.陪同領導及業務單位有關人員外出辦公,經主管領導批示後,按照覈定標準執行。

5.出差人員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須和出差車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發票衝抵,經財務審覈的發票一律不得報銷。

6.公司同行兩人同時出差的,須合住一個房間,出差住宿標準爲公司覈准住宿標準的50%。

7.出差人員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條:交通費報銷標準:

1.外出辦公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嚴格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出差人員在出差城市要首選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況需註明詳實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籤批後,財務部門審覈後給予報銷。

3.出差人員乘坐的火車票、輪船票、長途汽車票據實報銷,車、船票與住宿發票時間必須吻合。

4.出差人員帶公車出差及到外地參加會議、學習、參觀、培訓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0

爲了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科學理財水平,嚴肅財經紀律財,保障全所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會計法》等相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電算化業務知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把好收支關。

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公款私借和坐支,嚴格各種支票和結算憑證的管理、保存。

四、負責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報表。加強經濟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加強資金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

六、單位一切費用支出,經所領導覈准,經辦人簽名,所長簽字方可報銷。

七、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審覈,如不合法、不真實、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經辦人未簽字,拒絕支付。

八、每月按時向所長提供財務收支報表。帳表處理堅持真實、及時、準確,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上報下達。

九、銀行賬戶要完全符合開設賬戶的規定,財務預留印鑑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及時覈對銀行賬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規定裝訂歸檔,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賬、物覈對,如有盤盈、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財務人員相互協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購買、招待等經所長批准後方可辦理。爲基層站、隊單位搞好服務,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票證管理制度

一、爲了加強票證管理,進一步規範和正確使用票證,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證是有價證據,有利於保護合法經營,強化管理手段,規範經營行爲,搞好統計工作的重要依據。票證管理必須堅持專人負責專人發放,專人覈銷,建立票證明細登記,定期檢查的原則。並實行繳舊領新制度,做到臺帳登記清楚,票款、帳票相符無差錯,發放有計劃,庫存不積壓,保證及時供應。

三、嚴格票據發放範圍,必須整本用完後再使用新的票本,嚴禁票據一分爲二使用。各基層站票管員必須妥善保管票據。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嚴禁票據亂扔亂放,以防丟失。

四、開據票據必須按項目填寫清楚,嚴格執行政策,註明時間、開票人員的姓名、單位,以便備查。同時開票人必須字跡清楚,不得隨意塗改。

五、處罰票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認真做到開票、繳款兩分離,嚴禁工作人員隨意坐支、挪用。

六、票據作廢必須所長簽字同意,財務股、縣所票管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把關。

七、營運證工本費收取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嚴禁發放人情證。

八、財務股和縣所票管員每月對各基層站、隊、股所領票據繳銷使用情況嚴格覈查,每月將票款使用情況上報所長。年終對所有票據核繳收回入庫,發現問題要如實向領導彙報,以便及時處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員發生變動,在互相交接時,必須簽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對不遵守、不執行票證管理制度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1)開票不規範、票據管理混亂但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2)對開人情票、發人情證等造成輕微經濟損失(損失額小於100元)的,給予相應損失額度2倍以上的罰款。(3)對票據丟失、損毀的,站(隊)負責人要負領導責任,並給予處罰相應損失額(按票據最高價值計算)20%的經濟處罰;給予票據管理人員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相應損失額80%的經濟處罰,並責令在全所大會上說明情況、作出檢討。損失額超過5000元的;撤消站(隊)負責人及票管人員職務,並給予黨、政紀處分;(4)對中飽私襄、有意貪污、合夥貪污的工作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解聘及貪污金額2倍以上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堅決依法處理。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1

一、 使用原則

1. 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爲統一的對公司內部人員及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外部聯繫的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爲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繫手機號碼。

2. 所有配發手機及手機卡均屬於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爲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 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後,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 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後,押金全數退還。

5. 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繫人信息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說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繫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並給予重處。

6. 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信暢通。

7. 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並給當事人重處。

8. 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件,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件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件與定位系統,如發現關閉、刪除此軟件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 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後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 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信息。

二、 手機維護規定

1. 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 如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於公司,因爲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 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於公司。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4.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員工簽字: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2

1:工作時間:

每週一至週六上午12:00爲工作時間

5.1號----10.1號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 10.1號----5.1號 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所有人員每週一三五早7:50到醫院,8:00上報所在位置(位置實

3、有事須向主管和經理請假,並報內勤備案,回市場後發回照片。

備註:婚喪嫁娶孕請假可不扣工資。

4:例會要求

1)5.1—10.1號早8:30開會,10.1—5.1號9:00開會,遲到或早退

2)會議期間不得交頭接耳,開小會,玩手機、電腦,違規着愛心捐款50元,接打電話向紀律委員報告且不得超過3分鐘,否則愛心捐款50元,紀律委員監督不到位或有包庇行爲,愛心捐款50元。

3)正式場合會議和通知規定着正裝的會議需正裝參會,不打領帶着愛心捐款50元,不穿正裝着愛心捐款100元。

4) 所有因爲考勤制度問題的罰款,全部交到內勤處(文貞),由內勤保管,紀律委員和內勤記錄罰款明細。三個月後開季度會時把所收罰款以現金或禮品形式獎勵給做的規範者。

濟寧腦辦 20xx-1-1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3

本商場的垃圾遵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可回收可利用垃圾(包裝紙箱、空瓶等)、餐廚垃圾日產日清,單獨處理的原則。

1、商場商戶處理流程

1.1各商戶每日產生的可回收可利用垃圾須投放到商場各樓層指定地點,由保潔進行整理,在19:00—20:00時間內由回收商進行清理,不得在店內存放過夜;

1.2如遇垃圾量較大時,須提前通知運營,由運營安排回收商安排清理;

1.3垃圾運送路線亦同餐廚垃圾運送路線,營業期間禁止自行處理垃圾,嚴禁將收集廢品等社會人員帶入商場內。

2、餐飲商戶處理流程

2.1餐飲商戶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垃圾分類並自行處理,嚴禁混入生活垃圾中處理;

2.2餐廚垃圾的清運時間分爲(早:8:00-9:00,晚21:00-22:00),按指定路線進行清理,即由貨梯進行清運,在貨梯無法使用時,由安全通道進行清運;

2.3餐飲商戶在清運垃圾過程中,做好生活垃圾與餐廚垃圾的分類,餐廚垃圾必須袋裝、紮緊袋口,防止垃圾袋損壞及異味散發,餐廚垃圾裝袋後須放入密閉的垃圾桶中清運,應立即裝車運走,禁止在商場內停留;

2.4餐飲商戶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須及時清理乾淨,恢復原貌,具體清潔步驟:

2.4.1. 清掃地面上的油漬,把油漬倒入有垃圾袋的垃圾桶內。

2.4.2 用除油劑或配好比例的火鹼對地面進行噴灑。

2.4.3 將配製好的藥液噴灑在地面上,停留5-10分鐘,使油漬進行分解。

2.4.4 用拖布擦拭一次地面,把留在地面上的污漬清理乾淨。

2.4.5用熱水清洗地面,然後用幹拖拖乾地面,直至潔淨無異物。

2.5處理餐廚垃圾需由店內員工負責,禁止將清理餐廚垃圾的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3、隔油池清理

商戶隔油池的清理需由專業人員將廢油裝入塑料袋並放入密封箱內進行清運,清運的過程中不得出現廢油遺漏及外溢,如發現遺漏及外溢將對商戶按照本規定條款進行處罰。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此規定的,按照污染程度對商戶進行警告或罰款每次100元。如有更改將按最新頒佈的規定執行。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4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繫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人力資源部辦理,並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於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並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後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於每月25日前

統一進行申請後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十七條 手機卡申請流程

(說明:審批層級空缺時須向上一層級遞交)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八條 話費補貼爲 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第五節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修訂。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規範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夯實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xx‟3號)和市國資委《關於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實施辦法》(國資黨發„20xx‟6號)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所屬單位共產黨員(含預備期黨員)。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二章 黨員交納黨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四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爲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按季度或年度發放的津貼補貼,與發放當月工資收入一併作爲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在當月交納黨費。

第五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在《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相應欄目註明交納數額和交納時間,經流入地黨組織加蓋公章有效。

第二節 交納比例

第六條 黨員黨費按以下標準分段計算並交納:

(一) 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二)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三)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四) 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後”是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

第七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爲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八條 其它規定:

(一)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爲計算基數,年終兌現績效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實際領取薪酬的總數爲計算基數,參照第六條規定交納黨費。

(二) 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人員補貼)或養老金總額(包括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爲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分段計算。

(三) 流入到國有企業且轉移了正式黨組織關係的農民工黨員,以每月固定收入作爲計算基數,參照第六條規定交納黨費。

(四) 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五)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六)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報送集團黨委,再通過市國資委黨委轉交市

委組織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三節 交納時間

第九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爲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十一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三章 黨組織上繳黨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二條 黨費實行逐級上繳。子公司黨委或集團直屬子公司黨總支,按下管一級原則,對各所屬的黨支部黨費進行收繳。子公司黨委、集團直屬黨總支、集團直屬黨支部向集團黨委繳納黨費;集團黨委向市國資委黨委繳納黨費。

第十三條 各級黨組織按如下標準上繳黨費:

(一)黨支部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0%上繳上級黨總支或黨委並附黨員交納清單;

(二)黨總支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0%上繳上級黨委並附支部交納清單。

(三)子公司黨委每年按照全體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0%上繳集團黨委;

(四)集團黨委按照市國資委黨委規定比例上繳黨費。

第二節 匯繳時間

第十四條 子公司黨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團黨委上繳當年黨費;集團直屬黨總支、集團直屬黨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團黨委分別上繳上半年和下半年黨費。上繳黨費要在規定期限內匯入XX集團黨委黨費專用帳戶,並在匯款單上註明交納黨費的黨組織、繳費期間、金額,不得少繳或拖延。各交納黨組織憑匯款回單到集團人力資源部開具黨費交款收據。

第四章 黨費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五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第二節 使用範圍

第十六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爲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是:

(一)培訓黨員;

(二)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三)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四)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五)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十七條 有關黨費使用的其它規定

(一) 集團黨委留存黨費的使用向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二) 申請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黨組織日常工作經費,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部分必須得到保證,原則上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納入企業全年財務預算,在財務單列,由黨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動、專項工作要單獨劃撥經費。

第三節 管理規範

第十八條 留存黨費的黨組織,應建立完善的黨費管理制度明確使用範圍,嚴格審批權限和程序。對數額較大黨費的使用和下撥,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第十九條 黨費由各級黨組織指定專門人員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子公司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組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覈算制度另行頒佈。

第二十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的名義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一條 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違規責任

第二十二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爲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黨組織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子公司黨委應當每年向集團黨委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基層黨組織通報。黨總支、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三條 各子公司黨組織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集團黨委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中共XX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關於印發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文號)停止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授權集團人力資源部解釋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6

爲了加強公司食堂的統籌管理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工作人員就餐質量,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並結合工作人員工作實際情況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時間規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爲了提高工作人員工作效率廚房在職工作人員必須在每餐前5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提前安排好飯菜,以免耽誤工作,特殊情況除外。)

2、(爲了準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用餐人員在崗期間必須按時用餐,超出用餐時間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況除外。) 3、(爲了給全體工作人員創造健康、安靜、衛生的用餐環境,廚房工作人員一定要搞好廚房及餐廳衛生,其他在崗工作人員也需幫助廚房工作人員一起搞好我們的食堂衛生。) 以上管理規定望各位工作人員嚴格準守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7

爲加強公車管理,保證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車僅限於公司公務活動。嚴禁公車用於婚喪嫁娶、旅遊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

二、鑑於車輛狀況,公車原則上只限於XX市內行駛,嚴禁公車市外長途駕駛。

三、各部門因公務用車需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覈、報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用車。

四、法定休息時間無公務時,公車應在本單位指定地點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駕駛人員要經常檢查車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六、車輛正常檢修,應事先報公司領導批准。

七、駕駛人員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後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八、員工個人一般不得擅自借用公車,不得利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

九、公車的日常保養、修理、保險及稅費辦理等事宜由綜合管理部具體負責。

十、本辦法由X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8

一、加班原則

1.健康優先原則:

各級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時,應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2.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後,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加班發生12個月以後,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費。

3.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於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後至嬰兒滿一週歲)內的女職工,公司儘量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

二、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適用於加班費用報銷,但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償: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紅權、股權、期權等)。

(2)參與銷售提成制度的各類人員。

(3)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三、加班認定

1.當出現但不限於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2)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3)爲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 週六週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節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屬於加班,值班是指公司爲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爲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爲加班:

(1)直接主管確定因個人原因導致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週一至週五工作日內,每日因需要延遲工作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組織項目封閉開發、集訓等情況。

四、加班費用報銷

加班費用報銷分爲加班交通費和加班餐費兩項內容。

1.加班交通費:

週一至週五延遲工作、公休日和節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後結束的,經直接主管認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費報銷。最高標準人民幣¥100元/每次,實報實銷,以出租車票上顯示的時間爲準。

2.加班餐費:

加班或者延遲工作時公司將報銷餐費,每滿四個小時爲一餐,標準爲人民幣¥10元/每餐,公司負責餐食將不再報銷此項費用。

五、加班補償

加班補償原則上採用加班調休。員工加班後可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員工也可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和員工協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調休需總經理批准。

六、執行原則

1.各級管理者負責直接下屬員工的加班批准、記錄、調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29

一、校務委員會成員名單

校長: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書記

副校長: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副書記或分管黨員教育的黨(工)委委員

委員:紀檢書記(組長)、組宣統委員以及專職教師等

二、校務委員會職責

1、定期召開會議,貫徹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精神,指導基層黨校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

2、根據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和上級業務指導部門的部署和規劃,統籌安排基層黨校的培訓任務,制定基層黨校的教育規劃和教學計劃。

3、配備、選調黨校師資,加強黨校教員隊伍建設。

4、管理和培訓黨校教員,指導教員備課,研究、總結辦學情況。

5、制定、實施教學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監督具體執行情況。

6、協調有關部門支持黨校工作,爲黨校提供必備的辦學條件。

7、研究、解決黨校建設中的其它重大問題等等。

8、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如工作需要,可隨時開會研究,以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1、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務。

2、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於兩次,並歸檔備查。

3、例會前,由專職副校長將例會的內容和議題書面告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作好充分準備。

4、基層黨校的年度教學計劃和每期教學計劃、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訂有關規章制度、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均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議而有決,決而有行,並及時向黨委作出彙報。

6、例會要有記錄,並歸檔備查。

四、向基層黨委和上級宣傳部門定期彙報工作制度

1、黨校在思想、政治、組織上受校黨委的全面領導,要定期向黨委和上級宣傳部門彙報工作。

2、彙報前要召開校務委員會研究、討論彙報的內容。

3、彙報主要內容:黨校辦學方向、工作計劃和總結;各類人員的培訓規劃;黨校校務委員會成員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黨校專兼職教師隊伍建設;黨校的經費和辦學條件問題;黨校的其他重大問題。

4、對校黨委作出的決定要認真貫徹落實,並將落實情況記錄並歸檔。

五、校長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校的教育方針。

2、把握黨校辦學的指導思想、辦學方向,提出黨校的辦學要求和工作原則。

3、制定黨校長期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

4、研究解決辦學中的問題和實際困難。

5、主持召開校務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黨校其他重大事務。

六、專職副校長工作職責

1、圍繞黨政中心工作和黨校工作目標,制定並向校委會提出黨校發展規劃和黨員、幹部年度輪訓計劃。

2、根據校委會的要求,具體組織實施黨校發展規劃和教學計劃。

3、貫徹、執行教學制度,組織開展各項教學、教研和調研活動。

4、負責黨校內部建設和管理,對專職員工進行考覈和獎懲。

5、提出基層黨校陣地建設的意見,並抓好組織落實。

6、調查、瞭解、總結基層黨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等。

七、教師聘任和培訓制度

1、黨校應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專兼職結合、以兼職爲主的教師隊伍.每個基層黨校必須配備2名以上專職教師,還要根據教學任務從黨政幹部、中學黨員教師、科技人員、離退休黨員幹部中選聘一部分兼職教師。

2、聘請專、兼職教師,要以基層黨委的名義頒發聘書,同時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黨校備案。

3、兼職教師在黨校的工作量應累計計入本人的教學工作總量之中,並按相應規定給付講課報酬。

4、黨校專職教師和管理幹部可列入“兩課”或社科教師系列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享受相應待遇。

5、黨校教師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心,不斷提高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校黨委要關心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有計劃地分期分批組織他們到各級黨校或外地學習、短期培訓、考察參觀、開展教學、觀摩、研討、經驗交流等活動,幫助他們開擴視野,拓展知識面,提高教學本領。

八、黨員參訓制度

1、基層黨校是培訓基層黨員幹部的主陣地,根據行業特點,每年必須對全體黨員輪訓一次以上,每年辦班期數不少於10期。

2、鄉鎮黨校對農村黨員培訓每年不少於5天,對村以上黨員幹部要系統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10天,參訓率分別在94%和97%以上;行政企事業單位基層黨員對黨員每年輪訓5-7天,參訓率在98%以上;建黨對象必須經過5天以上黨的基本知識的系統培訓才能吸收入黨;對入黨積極分子、青年幹部每年輪訓一次。

3、堅持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爲主;同時開設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本職工相關的其他課程。鄉鎮黨校要加大鄉村幹部、農村黨員實用技術培訓力度,加速提高鄉村幹部的技術素質和黨員的致富能力。

4、集中培訓和課堂教學爲主,輔之以函授教育、電化教育、巡迴輔導、參觀學習、主題活動、社會實踐等多種形式,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5、貫徹“要精,要管用”的原則,緊密聯繫思想和工作實際,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層次性和實效性。基層黨委負責人要到基層黨校授課,並掌握學員的思想狀況。

九、教職員工作守則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

2、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精神和作風,注重調查研究,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緊緊圍繞改革和發展之時代課題,認真備課授課,講求教學實效。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虛心聽取學員意見,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4、嚴於律己,帶頭端正黨風,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爲人師表。

5、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學員守則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和現代科技知識,加強黨性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2、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講究學習方法,認真參加考試、考覈,自覺寫好個人小結,養成刻苦鑽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課,有事履行請假手續,專心聽講,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師,虛心求教,積極參加班組集體活動,關心幫助同學共同進步。

5、愛護公物,自覺維護和搞好校園與教室的環境衛生。

6、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十一、教研活動制度

1、基層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同級黨委工作部署,制訂年度教育計劃,並附課程內容安排表。聯繫教學實際,搞好經常性的教學研討活動。輪訓同一內容,至少組織一次教研活動,全年活動不少於三次。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對象、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層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委會制訂,報同級黨委討論通過,由黨委發文,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校務委員會根據年度教學計劃,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可以及時調整和充實。

5、基層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十二、考勤考覈制度

1、爲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無一例外地認真執行考勤制度。

2、請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教師員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學員的考勤由各期培訓班班主任負責,學員請假一天以上須報黨校領導批准,工作人員請假二天以上,須報黨校主管領導批准。

3、考勤項目包括所有的教學活動,各項考勤要註明具體名稱、時間、地點和考勤人,考勤結果定期公佈。

十三、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由校務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檔案管理人員要遵守文檔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做好黨校文件、資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編目、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按長期卷、年度卷、分類卷分類,要求做到內容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範、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嚴格檔案借閱手續。校內人員借閱檔案要填寫借閱單;外單位借閱檔案須經校長批准。借閱的檔案應如期歸還。

5、存放檔案的設施要牢固、安全、可靠,應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盜等措施。

十四、跟蹤調查制度

1、參加黨校學習培訓的各類人員必須建立教學檔案,並要求逐一填寫記載以便查驗。

2、校務委員會成員要分頭及時參加課後黨小組或黨員活動討論,並掌握反饋情況。

3、培訓後及時跟蹤調查,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並認真填寫《跟蹤調查表》;全年跟蹤調查不少於三次,每次調查要有詳細記載;定期將情況反饋給教員。

4、黨校每年要召開2-3次學員座談會,聽取他們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彙報,幫助他們總結思想、工作、學習中的經驗體會;

5、定期向學員印發問卷調查表,徵求其對黨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使黨校工作更貼近實際。

十五、電教設備管理制度

1、黨校電化教育設備,實行有專(兼)職人員管理。

2、對電化教育設備,做到經常檢修調試,經常保持完好率達100%。

3、電化教育設備一般不外借。確實需要外借時,須經校長批准,並如期歸還。

4、放置電化教育設備的室、櫃須保持乾淨、整潔。微機室、語音室要換鞋入內。

十六、圖書報刊借閱保管制度

1、圖書要分類登記,造冊後分門別類入櫥。

2、黨員教育的圖書藏書量以300爲基數,每年遞增50冊以上。

3、報刊、雜誌閱後請放回原處,借閱資料須辦登記手續。

4、報刊、雜誌年終整理、裝訂後,要集中存放固定地點。

十七、安全衛生制度

1、增強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微機室、語音室、電化教學室應安裝防盜裝置。

2、電視機、錄像機等應存放專室、櫃,並有專人保管。

3、經常加強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4、堅持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黨校乾淨、整潔。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30

公司提供洗衣服務是爲了內部方便員工清洗工作服、牀單、被罩,創造一個整潔、文明、良好的環境以及良好的個人衛生,以便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特作以下規定,各位員工須嚴格遵守:

1、 衣服、牀單、被罩統一收取時間爲每月5日和20日,每月5日和每月20日早上8點之前統一交給洗衣工作人員,並根據上標識三天後來取個人衣物。

2、 單位提供牀單、被罩免費清洗,工作服收取三元一身(上衣加褲子),棉背心收取三元一件,其他衣服不提供清洗服務。

3、 洗衣工作人員收取洗衣費用並登記,行政部定期檢查。

4、 愛護使用洗衣設備,人爲損壞者要照價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 操作各種機器過程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不準野蠻操作,對於在工作中故意野蠻使用機器者,一律從嚴從重處罰。機器如發出異常聲音,應當立即停止機器,定期檢查洗衣機的好壞情況和使用登記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報處理;

6、 用洗衣機洗衣服時,使用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在未洗完之前不得離開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員工所有衣物必須在當天清洗完畢,不得過夜存放;並且晾曬在規定地方,疊好按照人名歸類以便員工來取。

8、 員工着裝不得有髒、污、破損等,冬天棉背心必須穿在裏面;(帽子我建議可以不買)

9、 洗衣完畢後,應斷開電源,拔下插座,關閉水龍頭,洗衣完畢時及時清理洗衣設備髒物,收拾好相關設備方能離開。

10、 洗衣機應放置在乾燥環境,晾曬內部水分,不得放置在潮溼的環境,不得在洗衣機蓋板上堆放任何物品;

11、 對於自己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張,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天然氣管理規定 篇31

一、目的

爲了維護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使全體員工有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企業整體形象,培養運作規範、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風,確保日常業務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室秩序管理

(一)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作息時間規定,工作時間不得無故脫崗、串崗、聊天、睡覺,嚴禁看電影、打遊戲、吃東西。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譁、打鬧等,上班期間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以上情況一經發現罰款20元/次。

(二)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證,未佩戴者罰款20元/次。

(三)進入他人辦公室前應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

(四)員工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個人桌面整潔,愛護公共物品。不得隨意挪用他人物品,翻看他人文件及資料。牆面上不得亂塗亂畫。

(五)上班時間公共辦公區域禁止吸菸。無公務性接待上班前不得飲酒、無特殊情況不得在公共辦公區域就餐。

(六)員工離開辦公區域,櫃子、抽屜應及時上鎖。廢棄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銷燬,重要文件不得放在桌面上,閱後及時歸檔。

(七)不得在公共場所翻看公司文件、資料,談論涉及公司祕密的問題,機要傳真內容及其他保密文件等不得隨便傳閱泄密。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警告直至開除的處分。

(八)午休時間員工不得佔用會議室等公共區域,不得私自拔掉電話線。午休結束時,迅速恢復正常辦公秩序。發現上班時間還在睡覺者罰款100元/次。

(九)公司員工上班時間禁止進行私人接待。確因家庭緊急情況而必須在上班時間進行私人接待的,統一安排至接待室。必須簡短扼要,語音適度,嚴禁閒談,高聲喧譁。

(十)員工下班應及時關閉電源(電腦、電燈、空調、打印機、複印機)、

門窗等,整理好個人辦公位的衛生,注意防火、防盜,下班未遵守規定關閉電源、門窗的,罰款100元/次。

三、儀表儀容規範

(一)員工上班應注意儀容儀表,着裝乾淨整潔、穩重大方、衣褲平整、頭髮清潔、梳理整齊,不留奇怪的髮型,不染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的頭髮,上班時不準穿拖鞋(含拖鞋式涼鞋)。

(二)女員工不準穿奇裝異服、背心裝、露臍裝、超短裙、吊帶衫等。不準濃妝豔抹,佩戴過分誇張的首飾,不準塗色彩鮮豔和有圖形的指甲,不準在公共區域化妝。男員工不準留長髮、蓄鬍須、穿短褲、背心等。

(三)前臺工作人員,必須時刻精神飽滿、坐姿端正。接聽電話語氣親切、口齒清楚,用語標準。接待客人要禮貌、周全,客人來訪應及時通報,進入領導辦公室應先敲門通報,待領導允許後方可進入,並及時送上茶水。對推銷員應禮貌拒絕,嚴禁其進入辦公區域。

四、設備管理

(一)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畫,確保辦公檯面、牆壁、沙發、櫃子、窗簾、門窗等不受污損,保持辦公環境的清潔。

(二)在日常工作中樹立節約意識。節約使用紙張,提倡草稿打印使用單面廢舊紙張,養成正反兩面使用紙張的習慣,正式文件雙面印製。按需複印、打印文件、資料,減少多餘份數。禁止擅自打印、複印與工作無關的文件和資料。

四、環境衛生

(一)各辦公室衛生由辦公室人員自行打掃,要求做到地面無果皮紙屑、污漬,桌面乾淨整潔無灰塵,電腦鍵盤,主機、顯示器等經常清掃。

(二)員工應自覺維護辦公室環境衛生,垃圾必須倒在指定垃圾桶內,嚴禁亂丟廢紙等廢物;不得隨地吐痰。

五、辦公通話

員工工作時間撥打、接聽電話時應簡短扼要,用語禮貌,語音適度,嚴禁閒談,高聲喧譁。

六、餐廳秩序

(一)公司餐廳分爲用餐區與員工休閒區。

(二)公司員工在公司就餐的,遵循先來後到的順序,依次排隊盛飯、菜、湯,在用餐區用餐。

(三)用餐期間不得大聲喧譁,營造良好的用餐秩序。

(四)用餐完畢後清洗自用餐具,並及時放入消毒櫃內。如是員工自帶餐具的,清洗完畢後自行存放,但不得放置在辦公桌上。

(五)公司員工在員工休閒區休息後,必須清洗好使用過的茶杯、茶盤等,清理好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茶水,廢棄物。用後不清理的,負責清理當天全公司衛生。

七、監督檢查

(一)行政部負責維護公司辦公區域的秩序和環境衛生,有權指出和批評任何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爲。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維護辦公環境和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制度執行情況由公司行政部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按月將檢查情況予以公示,如有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爲,按本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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