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公司員工的考勤制度(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6W

小型公司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

一、總則

小型公司員工的考勤制度(精選4篇)

1.1目的:

爲加強項目部考勤管理,規範員工行爲,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結合項目部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項目部所有工作人員

1.3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管理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修訂和發佈、員工考勤及統計等工作。項目部負責項目現場人員的考勤,每月25日前將考勤結果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二、員工行爲規範

2.1員工上班應穿着整齊,並注意保持個人衛生和儀表整潔,嚴禁留鬍鬚、長髮、染髮、剃光頭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2.2上班時,中午不準喝酒,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賭博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發現第二次罰款200元,發生3次以上者開除工地,並用不錄用2.3吸菸應在指定區域,並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辦公場所亂扔菸頭、紙屑等。

2.4爲了確保工地內的消防安全未經項目管理人員同意。

2.5服從管理,文明施工,工人之間產生矛盾,由項目管理人員解決,工地嚴禁打架、吵架,違者一次罰款200元,違反兩次者開除工地。 2.6嚴禁在工地賭博及以娛樂爲名進行變相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查實無論賭資大小均酌情處罰,處以100元-500元罰款,因賭博行爲給公司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2.7上班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嬉笑打鬧、看電視、手機上網聊天、聚衆賭博等,違者一次罰款200元,出現多次,扣除當月20%工資。

2.8員工應團結協作,弘揚團隊精神,不得辱罵和惡意中傷他人,不得散佈任何不利於項目部團結的言論;對其他員工和領導有意見,應該當面提出,協商解決或向上級領導投訴,嚴禁當面不說,背後牢騷;嚴禁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和大家鬥毆。

2.9員工在工作中,應認真履行對同事的監督職責,包括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監督。對同事工作中出現的錯誤或失誤要勇於承擔責任,嚴禁相互推諉扯皮或隱瞞不報,以免給公司造成更大的損失。

2.10作業期間,施工現場員工不在現場的給予罰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礎上加大罰款100元,以此類推;人工因擅自離開崗位予罰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礎上加大罰款100元。

2.11項目部員工應作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爲公司做好服務,作出

自己應有的貢獻。如因自身工作能力原因給項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誤工,一次罰款200元,扣除當月績效工資,並視情節嚴重另行處理2.12項目部員工對待業主、監理、友好單位應態度友善,發現問題應協調解決。嚴禁爭吵,違者給予嚴肅處理。

2.13恪盡職守、刻苦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和各項技能,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同事之間相互幫助,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三、考勤管理規定

3.1工作時間:

項目部不按具體工作時間計劃制定上下班時間(保證每日工作時間9小時),考勤時間以項目施工時間爲準,由項目部考勤員負責每日考勤統計,每日上班及下班時間到考勤員處簽到及簽退,考勤結果每月25日之前報人力資源部。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或爲出工者視爲曠工處理。以月爲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50元,依次類推,曠工一天扣罰3天工資遲到早退曠工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一個月3次以上)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到解除勞務合同。外出辦事人員,外出之前先申請,得到項目經理許可後外出,否則按曠工處理。

3.2曠工:

以下情況未上班者視爲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24小時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每次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請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不到崗的;以虛假理由或持虛假證明請假的;部門或崗位異動,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拒不上崗的.。

曠工半天的,無曠工當日工資;曠工且月累計不超過3日的,無曠工當日的工資,且每日按當日工資的200%予以罰款;連續曠工超過3日的,無曠工當日的工資,且每日按當日工資的200%予以罰款並視爲自動離職。

3.3病假、事假

3.3.1病假

病假按實際天數扣發半日工資。病假超過1天以上的需持市級(含市級)以上經公司認可醫院的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無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含公休日、節假日。

3.3.2事假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本人請假處理,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經部門領導、項目部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不含公休日、節假日,無薪。

3.4請銷假:未向項目部主管領導書面申請請假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向上級領導請假但未通過批准擅自離開崗位者均按照以上罰款曠一扣三加大2倍執行。施工班長以下人員(含施工班長)請假一天的由項目經理批准,兩天或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

3.5違紀和獎勵處理:

項目部考勤員應認真做好登記、統計、上報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職,經查實後,嚴肅處理。請事假一次扣除當天工資,正常休假除外。人力資源部根據項目部員工的考勤情況,依上述規定,覈算員工的工資。

四、加班時間管理規定

4.1項目部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規劃項目加班,原則應該是:減少加班,降低人工成本。

4.2少量加班由責任工長申請,項目經理批准執行;大量加班應由項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工程部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按批准方案執行。

4.3加班申請應明確加班需完成的任務,加班時間等事項。

4.4對安排的項目加班,各專業工長應加強巡視、考覈,做好詳細的加班錄,登記加班工時審查表。需明確加班人員、加班起始時間、加班計劃完成工作、加班實際完成工作等內容,由施工班組長、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後交考勤員處每個月統一做加班時間統計,統計結果報人力資源部覈算加班工資。

小型公司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打卡工作的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6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二、星期天爲休息日。

如平日或週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爲: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爲: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爲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爲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爲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爲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爲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小型公司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3

第一條

爲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條辦公室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或本人電話通知辦公室負責人員,並在考勤表中註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簽到時間在公司規定的時間10分鐘後的爲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無故擅自離崗的視爲早退。

4、曠工規定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口頭形式向上級領導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員工應當按照本考勤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上下班,如有違反,按以下規定處理:

1、無故遲到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一個月內遲到五次以上者除經濟處罰外,取消各類嘉獎、先進資格評選。

2、早退一次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早退三次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

3、曠工半天扣罰當月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兩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超過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簽到考勤時,需提前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否則按遲到處理。

小型公司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完善公司員工餐廳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溫馨、整潔、乾淨的用餐環境,提高員工餐廳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結合員工餐廳實際用餐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每位員工。

第二章餐廳崗位設立及崗位職責

第三條員工餐廳設立餐廳領班兼廚師1名、廚師5名、粗加工員6名。

第四條餐廳領班崗位職責

1、吃苦耐勞,端正服務態度,聽從後勤部經理的安排。

2、搞好個人衛生,衣着整潔,勤理髮、勤洗頭、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留長指甲。工作前及便後必須洗手消毒。

3、每天參加原料的驗收,嚴格把關,發現質量問題要堅決退回並上報後勤部經理,不得營私舞弊,謀取個人利益。

4、配合後勤部經理調劑員工餐伙食,虛心聽取員工的意見或建議,不斷改善伙食質量。

5、根據季節行情實際,控制成本,妥善制定員工餐食譜。

6、監督指導廚師認真執行操作規程,根據不同原料、要求進行烹調製作,保證菜餚和麪食的質量,適合員工需要。

7、監督指導廚師搞好食品衛生,生熟分開,用具要定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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