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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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1

______有限公司於__年__月__日召開股東會,決議變更公司______(登記事項1)、____(登記事項2),並決定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通用13篇)

一、第__條原爲:“………………”。

現修改爲:“………………””。

二、第__條原爲:“………………””。

現修改爲:“………………”。

股東蓋章或簽名:

年 月 日(加蓋公司公章)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2

根據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決定變更公司名稱、經營範圍,增加股東和註冊資本,改變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條原爲:“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記註冊,註冊名稱爲:______________公司。”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條原爲:“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萬元。”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條原爲:“公司股東共二人,分別爲_______”。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條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股簽字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3

根據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決定變更公司名稱、經營範圍,增加股東和註冊資本,改變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條原爲:“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記註冊,註冊名稱爲:______________公司。”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條原爲:“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萬元。”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修正案範本。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條原爲:“公司股東共二人,分別爲_______”。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條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股簽字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4

公司股東會於x年6月21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全體股東大會,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對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二章第九條 股東出資情況:

現修正爲:本公司的股東及出資方式、出資額如下: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公司

x年6月21日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5

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王振軍出資設立青島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由公司股東做出決定。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有限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做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方式

出資額

出資時間

出資比例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任命執行董事或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或轉讓股權;

(4)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5)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6)有權查閱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4)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條 股東是公司的最高權力人,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命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任命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定;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任命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對公司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股東決定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決定;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任命產生。監事對公司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經理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十七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九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爲長期,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決定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第二十一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由公司股東負責清算。清算結束後,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股東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三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

第二十四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定的爲準。

第二十五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出資人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2 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

年  月  日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6

根據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決定變更公司名稱、經營範圍,增加股東和註冊資本,改變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條原爲:“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記註冊,註冊名稱爲:______________公司。”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條原爲:“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萬元。”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條原爲:“公司股東共二人,分別爲_______”。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條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股簽字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項:

1、本範本適用於有限公司(不含國有獨資公司)的變更登記。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項或內容較多,可提交修改後的公司新章程(但應經股東簽署)。

2、“登記事項”係指《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的事項,如經營範圍等。

3、應將修改前後的整條條文內容完整寫出,不得只摘寫條文中部分內容。

4、股東爲自然人的,由其簽名;股東爲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在簽名處蓋上單位印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不得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

5、因轉讓出資變更股東,若提交的是新章程,應由變更後持有股權的股東蓋章或簽名。

6、文件簽署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爲30日內,變更住所爲遷入新住所前,增資爲股款繳足30日內,變更股東爲股東發生變動30日內,減資、合併、分立爲45日後)提交登記機關。

7、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打印,可雙面打印;多頁的,應打上頁碼,加蓋騎縫章;內容塗改無效,複印件無效。

公司章程的修改

一、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動的依據。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規定由公司自己決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種民事活動,要依法進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內容更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二、是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方面有法定的要求

即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要符合法定人數,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通過。

在提出修改公司章程時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 同意,經修訂的章程也必須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 東同意。否則,修訂後的章程無效,原公司章程繼續有效。公司章程修改後,還應當報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7

公司簡介

x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回族自治區xx市金積鎮工業園區,始建於x年。現已發展成爲總資產6.9億元的乳業集團公司。公司現有員工1700多人,所有職工已全部繳納五險一金。曾先後榮獲“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中國名牌”、“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中國學生飲用奶定點生產企業”、“xx企業100強”、“十佳企業”等國家級、自治區級榮譽及資質。

招聘崗位

1、機電維修工

主要工作職責:

1)嚴格按照安全作業要求完成機電設備日常檢查、維修工作;

2)執行崗位安全及技術操作規程,文明施工;

3)定期巡視、檢查設備及供電電路運行狀況,發現故障隱患及時排除。

任職要求:

1)機電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及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工作地點: 薪資標準:3000-4000元/月

2、品控員

主要工作職責:

1)按照品控方案的相關規定,對各車間實施過程產品質量監控,並做好記錄;

2)跟蹤驗證過程品控工作中責任部門對不合格項的整改、處置情況;

3)糾正措施的驗證,並形成驗證記錄。

任職要求:

1)食品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生亦可;

2)能適應倒班工作;

3)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及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工作地點: 薪資標準:3000-3500元/月

3、文案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廣告創意的構思及廣告文案的撰寫;

2)負責與平面設計進行溝通,協調整體版面,制定簡報彙總;

3)根據公司廣告宣傳工作的中心任務或重點項目,進行相關的文案策劃;

4)負責公司簡介、微信、活動短信等宣傳資料的撰寫,配合推廣宣傳。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

2)具備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創意想象力及品味鑑賞力,執行力強、有良好的策略思考能力並能獨立撰寫方案;

3)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

工作地點:銀川 薪資標準:3000-5000元/月

4、市場推廣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區域、渠道、產品的專項推廣方案的制定;

2)負責完成大型戶外、路演促銷活動。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

2)具有獨特、新穎的促銷計劃和方案實施思路;

3)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

4)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工作地點:銀川 薪資標準:3000-5000元/月

5、庫管兼安防設備管理員

主要工作職責:

1)飼料統計及管理;

2)安防設備的日常操作、管理及維護;

3)牧業的網絡維護及管理。

任職要求:

1)中專及以上學歷;

2)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能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工作地點:-孫家灘 薪資標準:3000-3500元/月

6、銷售代表

主要工作職責:

1)主要負責辦事處空白區域開拓,市場現有經銷商維護,做好產品的宣傳,區域市場的管理。

任職要求:

1)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2)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能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工作地點:臨夏、武威、西寧 薪資標準:4000-5000元/月

福利待遇

上述崗位,一經錄用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爲1-3個月,轉正後薪資執行公司具體崗位薪資標準,繳納五險一金,享受公司年終獎、取暖費、帶薪休假、高溫津貼、節日福利及其它福利待遇。

報名方式

1.自備材料:1寸照片、身份證、學歷證、其他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網絡投遞:請將個人簡歷及相關資料發至,並註明應聘崗位。

3.聯繫電話: 武女士

4.公司地點:x市xx鎮工業園區(汽車站對面站牌乘坐6路公交車可直達公司門口)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8

xx有限公司於年月日召開股東會,決議變更公司(登記事項)、(登記事項),並決定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條原爲:“_____________”。

現修改爲:“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條原爲:“_____________”。

現修改爲:“_____________”。

(股東蓋章或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由公司股東做出決定。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有限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做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方式

出資額

出資時間

出資比例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任命執行董事或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或轉讓股權;

(4)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5)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6)有權查閱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4)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條 股東是公司的最高權力人,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命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任命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定;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任命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對公司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股東決定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決定;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任命產生。監事對公司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經理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十七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九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爲長期,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決定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第二十一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由公司股東負責清算。清算結束後,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股東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三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

第二十四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定的爲準。

第二十五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出資人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2 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

年  月  日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10

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x年2月,是以發電、配電兩大核心支柱產業爲主的電力板塊公司,承擔着相關產業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任務,履行專業化管理和專業化服務職責。其中,發電產業涉及燃煤發電、水力發電、燃氣發電、能源服務等類型;配電產業涉及220千伏及以下輸配電網的規劃、建設、營銷、服務等職責。

一、招聘條件和對象

1、x屆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

2、具有強烈的責任心、事業心和開拓進取精神,熱愛電力事業;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操守,遵紀守法,無犯罪、違反校規校紀等不良記錄;

4、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5、籍畢業生優先。

二、所屬招聘企業簡介

1、x煤電有限公司

x煤電有限公司成立於x年2月,負責x2×660MW超超臨界低熱值煤發電工程的籌建和運營。該工程建設兩臺660MW超超臨界直接空冷發電機組,同步建設高效除塵設施,實施煙氣脫硫、脫硝,主要污染物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是依託xx集團王家嶺煤礦建設的大型煤電一體化坑口電廠,計劃於x年7月實現機組雙投。

專業及名額10:熱工自動化3、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2、電廠熱能動力裝置5。

工作地點:xx省xx市xx縣。

2、耀光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耀光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是xx省“”重點熱電聯產工程,公司2×200MW機組項目總投資20億元,安裝兩臺200MW超高壓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汽輪發電機組,配兩臺705t/h循環流化牀鍋爐。電廠投產後所發電力併入電網,並承擔平遙、祁縣兩個旅遊城市集中供熱任務。公司2×200MW機組工程1#、2#機組分別於x年9、10月投產發電。

專業及名額10:發電廠及電力系統(專科)5、電廠熱能動力裝置(專科)5。

工作地點:xx省晉中市平遙縣。

3、國峯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國峯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x年10月,由xx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電力集團有限公司(80%)與文峯焦化科技有限公司(20%)共同出資組建。負責開發、建設、運營包括2×300MW低熱值煤綜合利用電廠、城市污水處理廠、粉煤灰綜合利用項目及城市集中供熱相關配套設施,是循環經濟和新城鎮建設的典型項目。#1機組、#2機組分別於x年7月30日、x年10月3日通過168小時試運行。

專業及名額5:熱工自動化1、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1、電廠熱能動力裝置3。

工作地點:xx省呂梁市汾陽市。

4、國金電力有限公司

國金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我公司),規劃建設2×350MW超臨界循環流化牀空冷煤矸石發電項目和2×200萬噸/年固廢綜合利用項目。目前,發電項目1#機組已於x年9月18日正式投入商業運營,2#機組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0%,即將開始單機調試;固廢綜合利用項目第一條生產線正在安裝建設,計劃於x年6月30前完成安裝並具備單機調試條件。

專業及名額5:熱工自動化1、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2、電廠熱能動力裝置2。

工作地點:xx省呂梁市文水縣。

5、國錦煤電有限公司

國錦煤電有限公司成立於x年,由xx有限公司與美錦能源集團按51:49的出資比例投資組建。x年12月9日,國家發改委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美錦交城低熱值煤熱電新建工程項目覈准的批覆》(發改能源〔〕3894號),正式覈准國錦一期2×300MW煤矸石發電供熱工程。本工程於x年4月開工建設, x年1月2日#1機組順利通過168小時試運,x年7月25日#2機組汽輪機衝轉一次成功,具備168小時試運條件,擬於x年9月正式投產發電。

專業及名額5: 繼電保護1、電廠熱能動力裝置3、熱工自動化1。

工作地點:xx省呂梁市交城縣。

6、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爲大型上市火電企業。其前身爲陽泉第二發電廠,是國家“八五”重點建設工程,總投資約55億,工程總裝機容量爲4×300MW燃煤汽輪發電機組。

專業及名額5:熱能動力2、電氣自動化2、熱工自動化1。

工作地點:xx省陽泉市平定縣。

7、長治熱電有限公司

長治熱電有限公司裝備兩臺330MW亞臨界直接空冷供熱機組,年發電能力約35億千瓦時,供熱面積1000餘萬平方米。x年9月30日開工,x年10月兩臺機組投產發電。

專業及名額5:電氣專業3、自動化專業1、熱動專業1。

工作地點:xx省長治市郊區。

8、地方電力有限公司

地方電力有限公司成立於x年,是地方性省屬電網企業,承擔着xx省呂梁市離石區、柳林縣、中陽縣、方山縣、交口縣、石樓縣、臨縣、興縣等8縣(區)、臨汾市鄉寧縣、安澤縣、蒲縣等3縣和朔州市城區共12個縣(區)的供配電業務。

專業及名額: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4、繼電保護1

工作地點: 地方電力有限公司所屬各縣級分公司。

四、招聘流程

1、報名

應聘者認真填寫《應聘申請表》(見附件),以電子版發送至,郵件標題爲“應聘單位名稱+專業+姓名”。截止日期爲x年11月10日。

2、筆試、面試

經過初步篩選,接到通知的應聘者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是對應聘者綜合能力的測試。筆試合格者參加面試。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實習

通過考試的應聘者到相關企業實習,實習期三個月,經考覈合格後錄用,簽訂就業協議書。

聯繫人:張女士、李先生

電話:

Email:

附件:應聘申請表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11

爲了規範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爲,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昆明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昆明市路號××室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經營項目應符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術語)。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公司股東名錄

第五條 公司股東名錄:

股東名稱 認繳出資額 出資 出資 持股比例

或姓名 (萬元) 方式 時間 (%)

貨幣或非貨幣

第六條 股東認繳出資額的時間由全體股東約定。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七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職權:

(11)

(12)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八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 (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全體股東約定)。定期會議應於每年 月按時召開(全體股東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全體股東約定)。但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爲 人(3至13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 年(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設副董事長 人(可不設),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也可由全體股東約定產生辦法)。董事長、副董事長任期 (三)年(全體股東約定),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不得爲他人提供擔保;(對公司爲他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擔保數額不得超過 萬元)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職權:

(12)

第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條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會議應由 以上的董事出席(全體股東約定),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佔全體董事 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爲有效(全體股東約定),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六條 公司經理1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有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職權:

(9)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爲 人(不得少於三人),[或者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人(1-2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本款僅限於公司設監事會的情形)

第十八條(設監事會條款)監事會每年召開 次會議(至少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會議應由 以上的監事出席(全體股東約定),所作出的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議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職權:

(7)

(8)

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六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______(董事長或經理)擔任(全體股東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爲 。

第七章 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爲 年/長期(全體股東約定),自《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四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未就出資轉讓召開股東會的,股東應就其出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該購買該轉讓的出資;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 條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定的爲準。

第二十七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修訂,自公司變更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一式 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名、蓋章:

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由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第四條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四章 公司註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註冊資本,由股東作出決定。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進行公告,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如下: 單位:萬元

股東名稱(姓名)

認 繳 情 況

認繳

出資額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

貨幣

年 月 日

第四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公司爲一人有限公司,不設股東會。公司股東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委派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4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廣西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定;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條 股東作出以上所列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字後置備於公司。

第十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1人,由股東擔任。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派連任。現任執行董事:

第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定;

3.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兼任。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決定;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由股東聘任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的任期每屆爲三年,任期屆滿,可連聘連任。現任監事: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十四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五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條 執行董事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現任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條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股東決定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報告; 2.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3.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烊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報告。

第六章 股東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八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爲長期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決定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定的爲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一式3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股東簽字(蓋章):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檢測站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篇13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於X年X月X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股東會,會議由主持,全體股東參加了會議。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決定對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條、第二章第三條進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 第二條 公司住所:石家莊市中山路號。

2、第二章 第三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出資X萬元,佔註冊資本%,出資方式:貨幣;

,出資X萬元,佔註冊資本%,出資方式:實物;

修正爲:

1、第一章 第二條 公司住所:石家莊市社裕華路號。

2、第二章 第三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X萬元,佔註冊資本%,出資時間X年XX月XX日;

,出資方式:實物,出資X萬元,佔註冊資本%,出資時間X年XX月XX日;

全體股東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有限公司

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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