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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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精選22篇)

第一條 爲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適應本公司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係指按照專業技術 (備註:不做學歷限制)編制在生產、質量和技術部門的相應崗位的從事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二章 人員管理

第三條 本公司成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包括生產質量負責人(專門負責生產的副總)、生產、質量、研發和行政部的相關人員組成,其中生產質量負責人負責管理,行政部負責協調和實施。

第四條 人員配置應和所開展的工作相適應,應事先明確該項工作的設計任務,同時預測其難度和工作量,這樣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費人才,充分發揮實驗技術人員的作用。

第五條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在定員、定編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比例;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及任屆期滿考覈工作的審查。

第六條 各部門提出技術人員補充計劃,經人事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評審後,報公司相關領導審定。

第七條 技術人員必須參加部門每年一度的考覈。

第三章 專業技術職務管理

第八條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並需要具備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專業技術工作崗位。

第九條 各部門應制定專業技術職務的崗位職責,各級職務均應具備指導下級職務工作的能力,負有爲公司培養人才的職責,任期內應具體負責指導一名下一級職務人員的工作和業務學習。

第十條 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設置,根據所承擔工作任務的不同,按照四級進行分類管理。他們是:高級工程師(高級實驗師)、工程師(實驗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技術工人。各崗位的任職資格由聘任小組審查確定,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參加考試、評審等形式獲取的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含國家政策規定範圍內通過考試獲取的和職稱聘任可以掛鉤的職業、執業資格獲得者)都可以作爲參考。

(一)高級工程師(高級實驗師)崗位職責:

1.具有較系統和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有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專業發展前沿狀況。

2.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解決工作的複雜問題,成績顯著。

3.主持或組織實驗課題的研究,及時更新實驗內容和改革實驗方法,指導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解決本學科實驗技術中的疑難問題。

(二)工程師(實驗師)崗位職責:

1.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瞭解本專業學科技術動態,結合實際制定研究技術計劃,規劃,能發現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

2.在高級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負責所開展項目一個方面的實驗技術工作。根據項目研究和試驗任務,不斷更新實驗內容,改革實驗方法,提高研究質量。

3.參加新開實驗方案的制訂和設計,開展預備實驗,並寫出詳細的實驗報告。

4.負責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實驗室交給的各項任務。

(三)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崗位職責:

1.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的一般技術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績。

2.在中、高級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根據研究任務,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參加實驗的預做,並寫出實驗報告;並對實驗結果進行常規分析和處理和各種報表的統計工作。

(四)技術工人崗位職責

1.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能承擔本專業一般的技術工作。

2.在有關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瞭解本實驗室有關實驗的原理和技術,負責一般性技術管理工作。

第四章 考覈

第十一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平時考覈與晉升考覈、年度考覈與聘期屆滿考覈相結合的考覈辦法。

第十二條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覈。考覈結果報人事部門存檔,作爲專業技術人員評審、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十三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覈,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和各部門共同負責,要注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提大學聯考覈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四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覈分爲月度考覈和年度考覈。月度考覈內容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出勤、履行崗位職責等,月度考覈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部門負責,和本月的浮動及效益工資掛鉤。

年度考覈以月度考覈爲基礎,着重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考覈,對其專業水平進行評估。年度考覈由管理小組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所在部門具體實施。

第十五條 考覈以專業技術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業績爲主要內容,實行定量考覈與定性考覈相結合。根據不同專業的工作特點確定考覈指標,制定考覈標準,重點考覈工作數量、質量、效果、實績、成果及所反映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條 考覈方法

根據不同的工作性質,至少實行一年一聘用,半年一考覈。聘任原則上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專業技術人員上年度考覈的基礎上,於次年的上半年進行。

(一)考覈原則: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公開性原則。

(二)考覈範圍: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覈目標:專業技術人員聘任、任命到相應崗位後的工作優劣,貢獻大小。

(四)考覈內容:

業績(定量)考覈和工作表現(定性)考覈,其中定量考覈佔80%,定性考覈佔20%。從德、能、績、勤四個方面進行考覈,即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專業技術任務的數量、質量,實績,效益,補充新的專業技術知識,以及工作態度,敬業精神。

(五)考覈標準:以百分制計算,思想品德10分;全面履行了崗位職責20分,完成專業技術任務60分,通過各種途徑補充專業技術知識10分。

(六)考覈程序:自我總結,被指導人評價,羣衆評議,部門評價和考覈小組評價。

(七)考覈結論:95分以上爲優秀,80—94爲稱職,60---79分爲基本稱職,59分以下爲不稱職。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終身制,凡考覈結論爲不稱職者,將對其實行低聘或解聘,沒有受聘或受聘後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應的職務工資待遇。

第十七條 考覈結果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的考覈結果分爲優秀、稱職、不稱職3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一般爲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10~15%。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激勵分爲物質激勵和非物質激勵,物質激勵包括提高崗位工資、職務/崗位工資等;非物質激勵包括提供培訓機會、帶薪休假等。

考覈爲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還提供包括榮譽性療養與體檢、職務消費(指差旅費補助)等。

第十八條 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以鼓勵在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個人。

第五章 待遇

第十九條 受聘擔任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享受相應崗位的工資、福利等有關待遇,如社保、醫保等。

第二十條 工資。本公司工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組成工資構成: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其中工齡工資、社保醫保、醫療補貼、交通住房、午餐補貼另計。詳見:專業技術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醫療。公司每1~2年對專業技術人員作一次全面身體健康檢查。

第二十二條 住房。本公司不直接提供住房(或宿舍),會根據不同的崗位,發放不同的住房補貼,工作期滿1年且考覈合格後,會爲其購買住房公積金。特別優秀的,另行解決。

第二十三條 休假。在儘可能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各部門應採取措施,保證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法定的休假時間,同時參照本公司《員工手冊》安排帶薪年休假等。

第六章 繼續教育

第二十四條 繼續教育可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培訓內容,採取不同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地進行。如參加國內外有關高校或培訓基地的進修、培訓和各種學術會議等,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業餘自學。

第二十五條 凡申請參加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須熱愛本職工作,且在本崗位上至少工作滿一年,經所在部門同意,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批准後方能報名或報考參加學習、培訓。

第二十六條 凡批准參加學習培訓的人員,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認真學好規定的課程。學習成績表、鑑定表、結業證明(複印件)等材料應及時送交認識部門存入本人業務檔案,以作爲今後業務考覈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 繼續教育的費用若由公司提供,則應和公司簽訂書面協議,協議應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後回單位服務的最低年限和違反合同所應承擔的責任。受教育人員必須服從需要,安心本職工作,至少在實驗技術崗位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凡不滿三年要求辭職的員工,應一次性返回相應數額的培訓費,方能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章 流動

第二十八條 試用人員經試用考覈合格後,可轉爲正式員工,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職務等,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後,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其試用期或決定不予聘用,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二十九條 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

不同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各部門根據崗位設置和考覈情況,從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一)對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五大”畢業生)見習期滿,經考覈合格即可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上述各類畢業生應由部門對其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覈,認爲合格後方可聘任。

(二)專業技術職務的聘期一般不超過1年,如工作需要,考覈合格可以續聘。

第三十條 對聘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聘或低聘:

(一)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任務,經教育不改者;

(二)考覈不稱職者(個人主觀原因不參加考覈者,按不合格對待);

對被解聘、低聘的人員,應按新崗位重新覈定其工資等待遇。

第三十一條 兼職人員的管理。由於工作需要,本公司需外聘一些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公司業務工作。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 不應聘任與本單位存在利害關係或者其它可能影響公正辦事的人員。

2. 兼職人員應認真做好工作或者積極承擔本單位分配的任務。

3. 兼職人員不得承擔本單位的科技攻關或本單位重要任務。

4. 兼職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一切規定照章辦事。

第三十二條 辭職。辭職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不得擅自離職,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辭職必須經過批准:

1.承擔公司重點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和業務骨幹。

2.與所在單位訂有合同,而未能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辭退。

(一)單位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教育無效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辭退:

1.連續兩年崗位考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不服從組織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在一年之內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犯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3.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4.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5.部門進行撤併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絕組織安排的;

6.其它。

(二)專業技術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單位不得辭退:

1.因公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婦女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員在休假期間的;

4.患絕症、精神病及本專業職業病的;

5.符合國家規定其他條件的。

(三)辭退專業技術人員,由部門負責人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按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辭退手續。

第八章 退、離休管理

第三十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退休,是指工作到一定年限,達到規定年齡,按規定退出現職,由公司給予適當的生活保障金,並妥善安置和管理。

第九章 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管理

第三十五條 優秀或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是指特定的時間段,對公司新產品研究、生產工藝完善等做出突出貢獻,且經過驗證,取得很高經濟效益的工作人員。

第三十六條 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應由公司人事部統一管理,其所在部門負責對日常管理,落實應享受的待遇,瞭解他們的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及時向公司彙報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存在的具體問題和困難等。

第三十七條 享受公司特殊津貼人員的管理。經公司批准享受特殊津貼的專業技術人員。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停發或取消特殊津貼:

1.未經公司同意,長期不歸者,停發特殊津貼;

2.喪失或違背享受特殊津貼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者,取消特殊津貼。

停止或取消特殊津貼,應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人事部門審批。

第三十八條 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負責統一管理,所在部門負責其日常管理。凡涉及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工作調動、獎懲和健康狀況等重大變化情況,其所在部門應及時向技術管理小組彙報。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 本規定未盡事項,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爲準。今後公司若有新的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爲了進一步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促進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不斷優化,素質不斷提高,能力不斷增強,經局黨組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模範遵守紀律。專業技術人員要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立足本職。

二、實行崗位管理。按照覈定的編制數及因事設崗的原則定崗位,優化崗位結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以及事業發展的需求,崗位每年覈定一次。

三、實行公開競聘。按照每年確定的崗位設置方案,在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中實行公開競聘,競聘根據崗位設置情況和本人能力業績可高職低聘或低職高聘,一經聘用,按國家規定簽定合同,並享受相關待遇。

四、實行績效考覈。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年度考覈,根據年初下達的目標任務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量化考覈,考覈要注重實績,實行領導與羣衆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公正地開展考覈。考覈結果分爲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覈結果用於評先表彰、崗位調整、待遇調整、晉升、續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據,對連續兩年不合格者,單位有權調整崗位,低聘、解聘或辭退。

五、鼓勵繼續學習和技術創新。所有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加強學習,開展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每年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習任務。每年開展請進來或派出去學習活動,對於繼續教育取得學歷證書或進修優秀學員給予獎勵。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完善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建立、健全股權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與公司員工利益結合在一起,激勵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人員誠信勤勉地開展工作,保證公司業績穩步提升,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有限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中所述股權激勵特指:以公司股票/股權爲標的,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幹人員進行的長期性激勵計劃。如無特殊說明本制度所述激勵計劃均爲股權激勵計劃。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二條 公司股東大會是激勵計劃的最高決策機構,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批由公司董事會提交的激勵計劃;

(二)審批公司激勵計劃的重大修改、中止和終止;

(三)授權董事會辦理有關激勵計劃的相關事宜;

(四)其他應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董事會是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在獲得股東大會授權後,由董事會履行授予的相關權利。董事會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議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擬訂、修改的激勵計劃,報股東大會審批;

(二)審批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擬訂的激勵實施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計劃授予額度、激勵對象資格、授予日、授予價格等;

(三)審議、批准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擬訂、修改的激勵計劃的相關配套的規章制度;

(四)聽取薪酬與考覈委員會關於激勵計劃實施情況的報告;

(五)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的有關激勵計劃相關事宜;

(六)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四條 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機構,負責公司激勵計劃的日常管理事務。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擬訂、修改公司激勵計劃;

(二)擬訂、修改公司與激勵相關配套的規章制度;

(三)擬訂年度激勵實施方案;

(四)擬訂、修改激勵計劃授予價格、授予數量的調整方式;

(五)向董事會報告激勵計劃的具體落實和執行情況;

(六)依據《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工作細則》規定的,其他與股權激勵有關且應由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第五條 公司監事會是激勵計劃的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公司激勵計劃的制訂、修改、實施等,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激勵計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監事會應當對激勵對象名單予以覈實,並將覈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予以說明;

(二)監督公司激勵計劃的實施,包括但不限於監督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激勵計劃的組織管理、評定及程序、激勵計劃執行等;

(三)如在監督過程中發現問題,則在年度股東大會上進行專項彙報。

第三章 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

第六條 激勵計劃制定條件:

(一)公司業績增長達到預期目標;

(二)財務狀況能夠承擔未來激勵費用;

(三)爲了有效地調動骨幹員工工作積極性,穩定員工隊伍,公司將依據經營需要進行制定。

第七條 授予激勵的模式:

1、激勵計劃可採用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或證監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認可的其他激勵方式,按照董事會的審議持續授予,分期兌現,直至授予總量達到授予激勵計劃總量的上限。

2、根據公司推出的股權激勵計劃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授予相應的激勵。

3、具體激勵對象名單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會審定,公司監事會覈查,需報經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的還應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需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的還應履行相關備案覈准程序。

第八條 激勵的授予程序:

1、董事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負責擬定激勵授予方案;

2、董事會審議批准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擬定的激勵授予方案;

3、監事會覈查授予激勵的激勵對象的名單是否與股東大會批准的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對象相符;

4、公司與激勵對象簽署《激勵計劃協議書》,以此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激勵計劃協議書》是授出激勵的證明文件,應載明姓名、身份證號、住所、通信方式、編號、調整情況記錄、行權(解鎖)情況記錄、各種簽章、發證日期、有關注意事項等。

第九條 激勵計劃的時間安排:

(一)針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自授予日起一年後開始行權,可行權日必須爲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授予或行權: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起30日起算;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時間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二)針對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不得低於1年,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定期報告公佈前30日;

2、年度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披露前10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工作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工作日。

公司每年實際行權(解鎖)的期權(限制性股票)份額將根據公司當年財務業績考覈結果做相應調整。針對股票期權,計劃有效期結束後,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未行權的該部分期權由公司註銷。

第十條 激勵計劃的行權(解鎖)程序:

(一)針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1、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三十日內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授予日必須爲交易日;

2、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對等待期及行權上一年度公司業績考覈是否達標進行確認;

3、激勵對象向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提交《股票期權行權申請書》,提出行權申請;

4、董事會授權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對申請人的行權資格與行權條件審查確認;

5、激勵對象的行權申請經薪酬與考覈委員會確認後,由公司統一辦理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事宜。

(二)針對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解鎖的程序:

1、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三十日內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必須爲交易日;

2、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激勵計劃後,公司董事會根據本計劃分別與激勵對象簽署《限制性股票協議書》;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具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3、在解鎖日前,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對等待期及解鎖上一年度公司業績考覈是否達標進行確認;對於滿足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由公司統一辦理解鎖事宜,並向其發出《限制性股票解鎖通知書》,對於未滿足條件的激勵對象,由公司回購並註銷其持有的該次解鎖對應的限制性股票;

4、激勵對象可對已解鎖的限制性股票進行轉讓,但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的轉讓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第四章 激勵對象入選條件及篩選程序

第十一條 激勵對象入選條件:

(1)公司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2)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3)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4)董事會認爲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其他人員;

本計劃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董事會認爲需要激勵的其他人員。

第十二條 激勵對象篩選程序:

1、由各部門提名激勵對象候選人提交給薪酬與考覈委員會;

3、公司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根據各部門提交的名單進行討論及篩選確定擬激勵對象名單,將名單提交至董事會審議;

4、由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確定最終激勵對象名單。

第五章 激勵計劃授予份額的依據與實施程序

第十三條 激勵對象的具體激勵份額由公司薪酬與考覈委員會確定,報公司董事會審批並通過股東大會批准。

第六章 激勵計劃的行權(解鎖)條件

第十四條 激勵對象行使已獲授的股票期權(解鎖限制性股票)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爲不適當人員;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情形;

(4)公司董事會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3、激勵計劃在行權(解鎖)期的各會計年度中,分年度進行績效考覈並行權(解鎖),每個會計年度考覈一次,以達到績效考覈目標作爲激勵對象的行權(解鎖)條件。各年度績效考覈目標由公司董事會在實施該次激勵計劃之初確定,需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無異議的還應履行相關程序,並報股東大會審批。

第七章 公司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1、公司有權要求激勵對象按其所任職崗位的要求爲公司工作,如激勵對象不能勝任所任職工作崗位或者考覈不合格者,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可以依照激勵計劃的規定取消(回購註銷)激勵對象尚未行權(解鎖)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

2、若激勵對象因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爲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可以取消(回購註銷)激勵對象尚未行權(解鎖)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

3、公司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代扣代繳激勵對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

4、公司承諾不爲激勵對象依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爲其貸款提供擔保;

5、公司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激勵計劃申報、信息披露等義務;

6、公司應當根據激勵計劃及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等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滿足行權(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按規定行權(解鎖)。但若因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勵對象未能按自身意願行權(解鎖)並給激勵對象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

1、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爲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2、針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可以選擇行權或者不行權,在被授予的可行權額度內,自主決定行權的數量,激勵對象有權且應當依照激勵計劃的規定行權;

3、針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按照激勵計劃的規定行權的資金來源爲激勵對象自籌資金;針對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按照激勵計劃的規定購股的資金來源爲激勵對象自籌資金;

4、針對股票期權,在行權期內,激勵對象可以分次行權,但是必須及時向公司提交《行權申請書》並準備好交割款項;

5、針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3

爲使校本研修工作永續不竭的動力源,促進廣大教師的專業發展,使教師對校本研修始終保持高度的工作熱情,學校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公平的原則、注重差異性原則制定校本研修激勵制度。

1、採取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正激勵和負激勵相結合的辦法對教師進行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

2、學校將籌措一部分專項經費,作爲校本研修專項基金,對在校本研修活動中涌現的突出的教師或成果顯著的教師給予獎勵。

3、工作中,對開展的各項校本研修活動將嚴格按照“校本研修的評價細則”進行考覈評比打分,學期和學年末進行彙總,納入到對教師的整體考覈之中。

4、各項考覈將堅持公正、公開、平等的原則進行。

5、結合開展的活動,根據教師的考覈成績或研究成果,評出各種先進“優秀隨筆”、“課堂教學先進個人”、“課改先進個人”、“學習型教師”、“科研能手”……等等,給予教師精神上的鼓勵。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制定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目的

1.通過股權激勵,讓公司核心管理人員、核心專業人員最大限度地享受公司發展而帶來的利益。

2.通過股權激勵,激勵核心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公司核心人員的利益與公司長期利益統一,創造企業與員工的共贏局面。

3.通過股權激勵,保留公司的核心員工,吸引優秀人才加盟。

4.通過股權激勵,提升公司業績,約束管理者短期行爲。

第二條本辦法僅適用於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的正式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現階段僅採用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採用的激勵方法包括:

1.超額利潤激勵:公司年度計劃利潤目標完成以外的部分,按一定比例拿出用於激勵員工。

2.分紅股激勵:公司對激勵對象讓出部分股份的分紅權。只有分紅權,沒有所有權、表決權、轉讓權和繼承權。

3.限制性股權激勵:激勵對象只有在達到公司預先確定的條件後才授予的股份。

第四條本辦法僅適用於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權激勵。公司上市後將被新的股權激勵制度取代。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公司薪酬績效管理委員會職責

1.負責對股權激勵進行可行性分析

2.起草《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3.執行《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第六條公司董事會職責

1.提出《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需求

2.審覈《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並報股東會審議

3.對於《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具有最終解釋權

4.審覈公司員工授予股份和限制性股份的資格

5.負責審覈《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變更。

第七條公司股東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審批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其變更內容。

2.廢除、終止《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3.公司監事負責對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實施進行監督。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負責執行相關激勵政策及進行測算報批。財務部負責激勵發放和相關稅務調節。

第九條激勵對象有權選擇是否接受股權激勵,並簽署相關協議書。

第三章激勵類型、標準與規則

第十條超額利潤激勵來源與當年度公司利潤超過年初計劃目標的部分,每年度公司將超額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出,用於激勵公司骨幹員工。

1.超額利潤提取比例:各分子公司提取本公司超額利潤的35%用於本公司編制內內部骨幹員工激勵。總公司依據超額利潤總額提取15%用於總公司骨幹員工的激勵和全公司內部評選的優秀骨幹的特別激勵。

2.超額利潤激勵對象提名:各分子公司由公司總經理提名並提報初步分配計劃,說明骨幹員工激勵原因及權重依據。總公司由常務副總裁提名並報董事長審覈。

3.原則上各公司總經理享受本公司超額利潤提取額的40%。

第十一條分紅股是指公司現有股東對激勵對象讓出部分股份的分紅權。激勵對象只有分紅權,沒有所有權、表決權、轉讓權和繼承權。

1.分紅股激勵指公司根據每年業績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業績目標的情況下,從每年淨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專項激勵基金,按照個人崗位分配係數和績效考覈係數,以長期激勵形式獎勵給公司的高管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幹。

2.實施分紅股激勵的原則:

(1)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激勵應與公司的經營業績掛鉤;

(2)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

(3)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相結合;

(4)堅持先考覈後兌現。

3.分紅股激勵制度的激勵對象是公司的核心人才,包括下列類型的人員:

(1)各分子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

(2)總公司總監級及以上人員、總公司財務經理、財務主管

(3)少數業務或技術骨幹實際享受分紅股激勵的人員名單和權重分配表由各分子公司總經理擬定並在年初與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同步呈報總部人事行政部彙總,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4.公司以年度淨利潤作爲業績考覈指標。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啓動分紅股激勵:

(1)年度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0%(含10%);

(2)年度利潤目標達成率不低於70%。

5.公司業績目標實現的,開始實施當年度的分紅股激勵,向激勵對象授予分紅股激勵基金。業績目標未能實現的,不得授予分紅股激勵基金。

6.當出現如下情況時,由董事會審議決定,可對公司業績目標做出相應調整以剔除下述因素對利潤的影響:

(1)會計政策及會計處理辦法發生重大變更

(2)國家稅收政策直接導致公司的稅收發生重大變化

(3)國家經濟環境、經濟政策、行業政策等的重大變化直接對公司產品的市場和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4)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公司正常經營

(5)發生管理人員職責範圍外的其他不可控制風險

7.分紅股激勵計提係數:略

8.當出現激勵對象離職、被辭退等無法繼續在職時,在職分紅股自動取消。當年度的未分配分紅取消。

9.與職務崗位掛靠的分紅股,自員工任職日起自動享受,不足一年的,分配時按任職月數提取對應分紅。若員工離崗在職的,其原有崗位分紅股自動取消,當年度的未分配分紅到分配時按在崗月數提取對應分紅。

第十一條限制性股權激勵指公司與激勵對象預先約定,激勵對象達成一定目標後,可獲得一定額度的內部認購公司股份額度,在公司實現上市時,按約定價格兌現激勵對象所享有的公司股份。

1.限制性股權的行權期由公司與激勵對象約定,行權前提條件爲預定目標達成。行權週期一般分爲3年,每年目標經考評通過的,可已按30%、30%、40%的比例分年行權。

2.激勵對象行權後獲得的股份若不想長期持有,公司可以回購其股份,價格根據現淨資產的比例支付或協商談判。在公司上市後,激勵對象希望長期持有的,經董事會同意,可爲其註冊,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享有股東的一切權利。

3.限制性股權政策有效期截止公司正式上市,在公司上市後,由新的激勵政策取代,公司不得再行向任何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權。但上市前授出的限制性股權依然有效。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由企業與激勵對象簽訂協議時約定。

5.限制性股票來源與3種形式,分別爲:

(1)股份贈予,原始股東向股權激勵對象無償轉讓一部分公司股份,激勵對象需繳納所得稅;

(2)股份出讓,出讓的價格一般以企業註冊資本或企業淨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

(3)採取增資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權激勵對象以相對優惠的價格參與公司增資的權利。

6.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量(不包括已經作廢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如有)累計涉及的公司標的股票總量,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若在本計劃有效期內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向老股東定向增發新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總數將做相應的調整。

7.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本計劃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如有)累計獲得的股份總量,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8.各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包括禁售期1年和解鎖期2年。解鎖期內,若達到本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鎖條件,激勵對象在三個解鎖日依次可申請解鎖股票上限爲該期計劃獲授股票數量的30%、35%與35%,實際可解鎖數量應與激勵對象上一年度績效評價結果掛鉤。若未達到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激勵對象當年不得申請解鎖。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將在每個解鎖日之後以激勵對象參與本計劃時購買限制性股票的價格統一回購併註銷。

(1)公司正式上市之日起1年,爲限制性股票禁售期。禁售期內,激勵對象依本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就該等股票分配的股票紅利)將被鎖定不得轉讓。

(2)禁售期滿次日起的2年爲限制性股票解鎖期。本計劃設三個解鎖日,依次爲禁售期滿的次日及該日的第一個、第二個半年日(遇節假日順延爲其後的首個交易日)。

9.任何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的主要股東及原始股東,未經股東大會批准,不得參加限制性股權激勵計劃。

10.若公司已上市,當員工行權時,公司股價低於行權價時,員工可選擇兩種行權模式。具體爲:

(1)以市場價購入約定數量股票。

(2)以約定總價格購入當前股價下的對應數量股票。

11.持有限制性股權的員工在約定行權期內未行權的,視爲自動放棄本期權利,公司不做補償。

12.公司不得爲激勵對象行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爲其貸款提供擔保。

13.公司上市前,持有限制性股權的員工離職的,其已行權的限制性股份由公司回購,價格根據當時淨資產的比例支付,未行權部分自動取消,公司不做任何形式的補償。

14.公司上市後,持有限制性股權的員工離職的,其已行權的部分,在約定寄售期和解鎖期內未解鎖的,依據當時市場股價由公司回購。已解鎖的由離職員工自行交易處理,但公司享有優先回購權。

15.由於股份出售或轉讓產生的相關稅費由員工個人承擔。

16.針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後,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爲當年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17.激勵對象違反本辦法、《公司章程》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出售按照本辦法所獲得的股票,其收益歸公司所有,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執行。

第四章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以上激勵辦法均不得影響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做出註冊資本調整、合併、分立、企業解散或破產、資產出售或購買、業務轉讓或吸收以及公司其它合法行爲。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5

爲進一步加強醫院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規範人事管理程序,保證醫院工作的正常運轉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醫療衛生行業的特殊性和醫院的實際情況,對全院專業技術人員離職制定如下管理暫行規定:

一、本暫行規定所指專業技術人員包括醫院正式在編人員和聘用制人員。

二、本規定所稱離職指個人申請辭職或調出。

三、由於醫院工作的特殊性,本院專業技術人員在職期間,要參加外單位招聘考試的,必須提前二週以書面形式向醫院提出申請,並得到醫院同意。

四、如未申請或未經醫院同意,本院專業技術人員執意要參加外單位招聘考試,則當事人必須先行辭職,醫院與其解除勞動及聘用關係。對未經醫院同意辭職或擅自離職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醫院將按有關法律追究當事人及其接收單位的責任,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不予辦理執業資質和各項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五、申請離職人員在待批准期間應堅守崗位,被批准離職後應按醫院有關規定程序辦理離職手續,不得私自帶走醫院的科研成果、內部資料和設備器材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分或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六、學科帶頭人、承擔醫院重要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業務骨幹,以及掌握醫院核心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未經醫院同意不得離職,否則醫院將依法追償由此給醫院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七、醫院引進的研究生、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雙方簽定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八、由醫院出資派出進修、學習、培訓,回院工作不滿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要求離職的,必須支付違約金,並返還醫院支出的培訓教育費用以及進修、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獎金及各項福利。若當事人已與醫院簽訂進修、學習或培訓協議,則按協議執行。

九、離職人員工資福利發放至離開崗位之日止,不享受當年醫院年終及其他獎金福利。

十、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而離院超過7天者,醫院一律給予除名處理。

十一、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6

一、直接銷售業績提成

直接銷售提成10%-20%,直接銷售人員固定提加盟商收入的20% ,業績每月超100萬者,公司授予當月整體營業額10%加權平分。

二、分紅 : 按每月業績不定額加權平分

第一個月購買額的10%進行分紅,第二個月按當月業績9%加權平分給上月;以此類推,第三個月業績的8%加權平分,第四個月業績的7%加權平分,第五個 月 業績的6%加權平分,第六個月業績的5%加權平分,第七個月業績的4%加權平分,第八個月業績的3%加權平分,第九個月業績的2%加權平分,第十個月業績的1%加權平分,延長十五個月1%加權平分後不再享受分紅;

三、獎金髮放

市場銷售提成 日結日發,運營補貼月結月發。銷售提成持續享受,運營補貼在獲得兩倍收入後不再發放獎金。會員最低獲得公司2倍分紅;服務一位同級別會員享受3倍佣金;服務兩位同級別會員享受4倍佣金;服務三位以上同級別會員享受5倍最高上限佣金;

四、會員購買流程

加盟商最低一萬起購買產品後,享受月佣金,每天可以重複購買,上限爲20萬元,成爲會員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登記,採用實名制;一次性購買達到10萬的,晉升爲公司市場總監,公司安排講師、車與辦公室;並同時可以向公司提供產品,公司一旦代理經銷後,按銷售折後價格給予1.5%永續提成,同時可以提供項目,公司按運營利潤的2.5%進行提成,必須與公司簽署保密協議。一次性購買達20萬的,成爲公司分支機構,享有經營權;同時享受可以向公司提供產品待遇,公司按銷售折後價格提成3%,只要銷售產品就永遠拿固定提成;也可以向公司提供項目,公司按運營利潤的5%提成;必須與公司簽署保密協議;

五、促銷方案

1、月業績排名前三者,公司給予第一名純金重10克的獎牌一枚,第二名純銀 重20克獎牌 一枚,第三名純銅重30克獎牌一枚;半年業績排名前三者,X 公司獎勵第一名純金重50克獎牌,第二名獎勵純銀重100克獎牌,第三名 獎勵純銅150克獎牌;全年業績排名前三者,獎勵純金重100克獎牌,第二 名獎勵純銀重200克獎牌,第三名獎勵純銅重300克獎牌 ,同時發放銷售業 績證書 。

2、一次性購買10萬,公司給1.5倍產品,同時銷售業績提成10%,可自留5% 銷售提成。

3、一次性購買20萬,享受公司雙倍產品,銷售業績提成10%,可自留10%提成。

4、直接銷售業績當月達到50萬,獎勵價值5萬元電動汽車,可兌換爲現金不領 車。當月個人業績達到100萬,除公司當月營業額10%平分外,獎勵價值15 萬汽車,可兌換爲現金不領車。團隊業績達到500萬,直接授權爲分公司, 同時享受10%佣金自留,所有促銷獎勵兼中兼得。

5、獎金中的10%做爲公司重複消費金額,如果經營者不再享受每月佣金時未使 用積分,所有積分歸零。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7

一、目的

爲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覈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內容

(一)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後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二)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三)政工人事部門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五)單位內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範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六)參加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覈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教育培訓作爲公司安全考覈內容之一。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8

1.目的:

規範病理科技術員的管理制度,提高技術員的職業水平。

2.職責:

2.1病理醫師:負責對病理技術員的.日常製片質量和相關的技術水平作好監督,並作出指導性意見。

2.2病理技術員:嚴格遵守相關作業指導書操作科室設備和完成相關技術的操作。

3.病理科技術員管理細則

3.1病理科對病理技術人員實行分級授權管理制度;

3.2病理技術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衛生專業學歷,並接受繼續教育與技能培訓;

3.3具備病理專業資質的技術人員從事製作細胞塗片、石蠟切片等工作;

3.4病理技術人員經過相應崗位培訓並考覈合格後,由病理科主任(副主任)進行相應崗位授權;考覈不合格人員需再培訓,合格後方可授權;

3.5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於每月對科室進行質量與安全監督時,隨機抽取50張病理切片,對病理技術人員進行重新再評價,合格者給予再授權;不合格者,須重新進行培訓。

3.6科室每年將外送病理技術人員到上級醫院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修。出科時由培訓負責人填寫《培訓記錄表》,作好相關技術評價,從而提高病理技術員的職業水平。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9

1、爲使地測部門領導及時掌握現場工作情況,有效指導工作,特制定現場管理人員彙報制度。鑽探現場管理技術人員必須於開工前和完工後及時向部門值人員彙報,如遇特殊情況隨軍時彙報。

2、地質、水文、測量技術人員上井後要及時彙報工作面的地測情況。

3、彙報內容:鑽探開工前,現場管理技術人員或班長需向部門彙報現場作業環境、設備運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無問題等情況;完工需向部門值班人員匯本班工作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和下班需要平衡解決的問題;地測技術人員要在上井後及時填寫工作面情況及現場地測問題處理意見。

4、對無故不堅持彙報制度的.管理技術人員,要進行教育或經濟處罰。

5、地測部門要設立彙報紙本,並由專人管理。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0

一、主任崗位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本科的醫療、教學、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訂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根據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作相應改變。當計劃需要改變時,按計劃管理的相關制度和流程進行申報,得到允許後,進行相應的計劃的調整,並在計劃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3、督促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保證檢查結果準確。嚴防差錯事故。

4、參加疑難病例的病理檢查,組織病理討論。

5、參加會診和臨牀病理討論會,經常與臨牀科室取得聯繫,徵求意見,改進工作。

6、督促科內人員做好病理資料的積累和保管,搞好登記、統計工作。

7、負責組織本科人員的業務訓練和技術考覈,提高本科人員的技術水平;對本科人員提出升、調、獎、懲的具體意見。

8、學習國內外先進經驗,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工作。

副主任協助主任負責相應的工作。

二、主任醫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指導本科的醫療、教學及科研工作。

2、負責院內、外疑難病例(組織病理學、冷凍切片及細胞病理學)的診斷及會診。審覈下級醫師重要診斷報告單,組織病理討論。

3、參加會診和臨牀病理討論會,經常與臨牀科室取得聯繫,徵求意見,改進工作。

4、組織本科人員的業務學習和技術考覈,學習使用國內外先進醫學技術,指導本科室的學科發展,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工作。

5、擔任教學工作,搞好進修人員的培訓。

副主任醫師按分工履行主任醫師崗位職責的相應部分。

三、主治醫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和正副主任醫師的指導下,負責重要的病理檢查,審簽下級醫師的各種重要的疑難病例的診斷報告和醫療文件。確保檢查、診斷質量。

2、協助科主任工作,督促下級醫師認真貫徹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3、積極參加本科室的科學研究,學習和運用國內外的先進經驗,在實際工作中開展新技術、新項目。

4、幫助和指導醫師、實習生、進修生的工作。

四、住院醫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及主治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屍檢和活檢工作,認真做好病理診斷報告。

2、發現疑難問題及時請示上級醫師,指導技術員進行屍檢和病理診斷工作。

3、參加臨牀病理討論會,做好討論記錄。

4、承擔科室有關的預約、登記、聯繫及準備臨牀病理討論會等事務性工作。

5、擔任一定的科學研究及教學任務,做好進修人員及實習生的帶教工作。

6、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7、參加技術室工作3~6個月,熟悉技術室常規、冷凍、特染及免疫組化等技術工作。

五、主任技師崗位職責

1、負責制訂病理技術室的`建設及發展規劃。

2、負責病理新技術的開發及應用。

3、精通各項技術室工作並能指導各項技術工作及解決操作中出現的問題。

4、組織技術室人員學習,提高業務能力。

5、負責制訂進修技術人員的培訓計劃,落實具體安排及指導。

6、組織技術室開展科研工作及參加科內外科研工作。

7、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儀器設備、試劑等選購工作。

副主任技師按分工履行主任技師崗位職責的相應部分。

六、主管技師崗位職責

1、獨立承擔常規及冷凍切片。

2、獨立承擔20項以上特殊染色。

3、獨立開展免疫組化技術。

4、協助上級技師承擔輔導進修技術員的教學工作。

5、在上級技師指導下,獨立開展或參加有關的科研工作。

6、參加巨檢記錄和協助醫師做好臨牀病理討論會前的準備工作。

7、製作塗片。

8、承擔儀器的維修、保養工作。

七、技師崗位職責

1、獨立承擔常規切片、冷凍切片及塗片製作。

2、在上級技師指導下,參加或承擔其他技師的工作。

3、在沒有專職檔案管理員、文祕相應編制的科室,技術員應根據科室實際情況分別承擔下述任務:收費、資料歸檔、各項登記工作、診斷報告的打印及發送等。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1

第一條爲了規範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發證、複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週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癡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國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覈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發證、複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第七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發證、複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發證、複審工作。

第八條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發證、複審工作中的違法行爲,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覈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舉報。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覈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第十條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取得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培訓機構開展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當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教學安排,並報有關考覈發證機關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2

1)管理好物業工程設施時關係到物業是否能夠保值增值以及也只切身利益的大事。

物業管理人員必須發掘設備潛能,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設備的使用價值。

2)物業工程設施須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對設備的原始檔案必須歸檔、彙總、登記造冊,以便查考,爲設備的完好使用以及安全使用提供方便。

以下資料須歸物業工程管理部建檔管理:a)設備系統的資料,如竣工圖、構造圖等。

b)設備系統原始發票、收據、用戶手冊以及售後服務卡等。

c)設備系統中重點部位的拍照資料及相關注釋。

3.)建立設備管理考覈制度,獎賞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a)建立設備管理考覈、督察制度。

b)對設備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考覈。

4)建立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a)建立機房管理制度。

b)建立供、配電管理制度。

c)建立設備維修制度。

d)嚴格各項管理制度,做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用科學化的管理提高設備管理水平。

5)對於住宅小區物業工程設施管理在做到“三好、四會、五定”。

a)三好:即是設施要用好、修好、管理好。

b)四會:即是對設施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c)五定:即對設施進行潤滑、通風、清潔、檢修時,做到定點、定人、定崗、定時和定責。

6)住宅小區工程設施在設備管理上,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降低耗能。

a)遵循“安全、經濟、;

合理、實用”的'原則。

b)儘可能採用節能、經濟適用且品質優良的材料,修舊利新。

c)培養管理隊伍的創新精神,維護業主的權益。

d)設施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制度開展工作,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

住宅小區配套設施管理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是保證配套設施體系的安全運行,包括用戶使用安全和操作人員操作安全。

e)加強安全意識,防止意外發生,做好宣傳工作。

7)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a)堅持“物業管理服務第一”的意思,培養職業道德和責任心。

b)保證配套設施崗位上有專業操作人員,做到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在崗輪訓。

c)對員工做好“傳、幫、帶”工作,對設備進行現場操作,知道相關人員,使員工能夠適應崗位要求。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3

某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規程

1.專業技術人員的範圍:

1.1經各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包括公司、市級、省級評審委員會),職改部門批准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外省市調入者,須經**市職改部門重新認定,方可有效)。

1.2經全國專業技術資格統一考試,成績合格,且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1.3新參加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指全日制正規院校畢業生,不含“五大”生),見習期滿,經綜合管理部考覈合格,認定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2.1根據公司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實際工作需要,專業技術人員由總經理統一聘任上崗,明確聘任專業職務和任職期限(一般1―3年),簽訂聘約,頒發聘書。

2.2聘任原則:

2.2.1必須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並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

2.2.2任職資格與所在專業技術崗位相符或相近的(相近是指,政工與經濟相近,統計與會計相近);

2.2.3在生產車間和營銷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視具體崗位進行聘任;

2.2.4按照專業技術人員所從事工作的崗位職責和實際業務能力,可實行低職高聘或高職低聘,低職高聘只能聘比本人技術職稱高一級的職務;高職低聘只能聘比本人技術職務低一級的職務。

2.3專業技術人員從受聘之日起享受所任職務規定的有關待遇,未經聘任者不享受。

3.考覈工作:

3.1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一年一度的考覈,考覈的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情況和反映專業技術人員水平和能力的有關內容。

3.2考覈方式要做到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覈與年終崗位責任制相結合;定量考覈和定性考覈相結合,以其工作數量、質量、效率、實績、成果等定量指標爲考覈主要依據;領導考覈與徵求專業技術人員意見相結合;個人總結與組織考覈相結合。

3.3考覈程序爲先由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崗位職責寫出年度工作總結,並填寫考覈登記表,然後以部門爲單位,在個人總結,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由所在部門徵求各方面意見,寫出考覈結論,最後由公司評審委員會審定。

3.4考覈結論分爲“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級別。考覈爲“基本稱職”者,要求限期改進和提高;“不稱職”者,應予以解聘或低聘。並將考覈結果通報全公司,考覈資料存入考績檔案,作爲以後續聘和晉升依據。

4.專業技術人員的晉升:

4.1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成績突出,年度考覈被評爲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具備國家《專業職務試行條例》和《暫行規定》中規定的能力、資歷、專業(其相近專業)學歷和相應的外語水平等基本條件的方可申請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4.2實行評審制度的工程、檔案、政工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需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交能證明其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和資歷、學歷的有關材料,參加評審,經評委會評審和職改部門批准後可獲得新的任職資格。

4.3按規定實行統一考試的會計、經濟、統計、計算機、醫藥、衛生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需填寫報告申請表,經公司同意後,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相應的任職資格。

4.4對於因工作需要,所從事工作崗位與本人具有的任職資格不一致而未能聘任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工作崗位上,成績突出,可按照原專業系列申請晉升。

4.5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不論參加評審,還是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所需費用(包括報名費、資料費、學習費、考試費、評審費等)均由自己負擔。

5.首次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條件:

5.1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符合任職資格條件中規定的學歷、資歷的要求,可參加評審或統一考試獲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5.2實行資格認定製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考覈合格,不論是否在崗,可按照所學專業認定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6.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4

爲進一步加強新進衛生技術人員的管理,促進衛生技術人員學習成長,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結合我院實際情況,針對三年內新進衛生技術人員考覈辦法:

一、適用對象:三年內新進衛生技術人員(不包括護理及其它)

二、考覈內容:

1、發生重大有缺陷糾紛者。

2、不服從院部及科室工作安排者。

3、違反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規範造成不良後果者或經常違規屢教不改者。

4、臨牀醫生60份手寫大病例檢查不合格者(一年內)。

5、醫技科室醫務人員讀書筆記檢查不合格者。

6、醫院組織的各項理論及操作考試:每次不合格扣5分。

7、所輪轉科室民主測評(每季度測評一次):每得一個'c'扣10分。

8、執業醫師考試:不通過扣20分。

9、規範化培訓及公共科目考試:規範化培訓不通過每次扣10分,公共科目考試不通過每次扣5分。(此項目滿三年考覈)

三、考覈方法:

三年內新進醫務人員每年考覈一次,具體考覈方法,按總分100分實行扣分制:

1、對於出現1—5項中任何一項者,爲考覈不合格。

2、考覈大於80分者按醫院相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3、考覈大於60但小於等於80分,延遲3個月享受績效工資。

4、考覈小於或等於60分者,爲考覈不合格,醫院解除聘用合同或令其轉崗。

四、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5

一、醫師、醫技類人員資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執業醫師法》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中醫師、士管理辦法(試行)》執行醫師註冊執業管理。

(二)醫務科嚴格審查醫師資質,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者及未經醫師執業註冊者不得獨立從事醫療工作。

(三)嚴格遵守醫師執業範圍,嚴禁超範圍執業;嚴格執行醫療技術准入與手術分級管理制度,嚴禁越級開展手術。

(四)對取得醫師資格證的人員,須將相關資料及時報人事科,人事科簽字審覈後,醫務科爲其辦理註冊手續並授予處方權。

(五)對新調入我院有執業資格的人員,必須先辦理執業變更手續,再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科室籤具意見後報醫務科授予處方權後,方能獨立執業。

(六)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從事各項診療活動,不能獨立執業。

(七)具有執業資格的進修人員,經醫院授權後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執業。

(八)醫技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經科室考覈合格後書面報送醫務科,在審覈同意備案後方可獨立執業和出具相關檢查報告。

二、護理類人員資格准入制度

(一)嚴格按照《護士條例》執行護士註冊執業管理。護理部負責本院護士註冊管理工作,嚴格審查護士資質。

(二)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者及未經護士執業註冊者均不得獨立從事護理工作。

(三)嚴格遵守護士執業範圍,嚴禁超範圍執業。

(四)從事護理工作的註冊護理人員,必須自覺遵守《護士條例》有關規定。遵照執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對新進有執業資格的人員,在辦理首次註冊或變更執業註冊後,方能獨立執業。調入科室根據其實際業務能力試用1至3個月,經科室考試、考覈確定能勝任本科室業務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見後報護理部備案。

(六)註冊護士在特殊護理崗位工作必須經過相應崗位技能培訓方可上崗。

三、藥師資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處方管理辦法》等法規管理醫院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稱藥師)。

(二)藥劑科嚴格審查藥師資質,未取得(中、西藥學)藥師資格者,不得獨立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

(三)對新調入有藥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先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後,藥劑科應進行必要的綜合考試與考覈,合格者,藥劑科報主管院長同意,人事科備案後,可以獨立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

(四)新到的院校畢業生,見習期爲1年,不能獨立執業。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6

(l)總工程師

l)建立健全公司技術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加強技術管理工作,推進公司技術進步。

2)建立健全公司的質量保證體系。強化質量監督,負責解決工程中重大技術質量問題。

3)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組織制訂和實施公司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技術工作計劃。

4)建立健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技術管理制度。組織審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單項工程的技術方案;審批項目經理部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技術問題的處理方案和技術文件等。

5)負責公司施工工藝標準的編制、審批,並組織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

6)負責計量管理、試驗管理、新技術推廣應用管理、技術交流及羣衆性的技術活動等工作。

7)提出工程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技術培訓的要求。

(2)技術部

l)在公司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公司的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公司技術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3)負責起草公司中長期科技發展計劃,制訂年度技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

4)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與技術交底的管理工作,參與重點工程、重要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制訂。協作公司總工程師審批項目部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相關施工方案。編制公司的季節性施工技術要點,並組織相關部門對施工現場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參加建設工程交接樁工作,並組織複測及對有關技術資料的校覈。

6)負責計量管理。組織公司各單位(部門)做好各類計量與測量器具的採購、驗收、流轉、鑑定、報廢等管理工作。

7)負責制訂工程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技術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8)參與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竣工預驗收等工作。組織制訂重點質量問題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參加重大質量事故分析和處理方案的制訂。

9)負責施工技術資料的檢查指導,審覈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的整理、編制。

10)審覈項目部的試驗計劃,檢查施工現場試驗室的設置,檢查現場試驗員的日常工作,保證送試率100%,檢查試驗員的各種登記臺賬。

11)建立技術系統檔案庫,協調技術人員的工作分配和調動。

(3)項目部總工程師

l)項目部總工程師

a.在公司技術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項目部的技術管理工作。

b.參加公司重大質量事故分析和處理方案的制訂。

c.負責制訂項目部技術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d.負責審批項目部所轄範圍內的、除公司總工程師審批以外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e.參與項目部所轄範圍內項目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竣工預驗收等工作。組織制訂所轄項目重點質量問題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f.負責項目部所轄範圍內的項目計量管理工作,並組織其做各類計量與測量器具的採購、驗收、流轉、鑑定、報廢等管理工作。

9.負責制訂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技術培訓計劃,並上報公司技術管理部。

h.負責項目部施工技術資料的`檢查指導,並監督其竣工後向甲方、檔案館移交。

i.審批項目部所轄項目的試驗計劃,檢查施工現場試驗室的設置,檢查現場試驗員的日常工作,檢查試驗員的各種登記臺賬。

2)機電承包部總工程師

a.在公司技術管理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機電承包部的技術管理工作。

b.負責制訂機電承包部的技術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c.負責審批公司機電專業施工方案。

d.負責制訂機電承包部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技術培訓計劃,並上報公司技術管理部。

e.負責公司機電專業施工技術資料的檢查指導,並監督其竣工後向甲方、檔案館移交。

3)市政工程承包部總工程師

a.在公司技術管理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市政工程承包部的技術管理工作。

b.負責制訂市政工程承包部技術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c.負責審批市政、道路專業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d.參與市政工程承包部的分部、(子部分)、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組織制訂市政工程重點質量問題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參加公司重大質量事故分析和處理方案的制訂。

e.負責市政工程承包部所轄範圍內的項目計量管理工作,並組織其做各類計量與測量器具的採購、驗收、流轉、鑑定、報廢等管理工作。

f.負責制訂市政工程承包部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技術培訓計劃,並上報公司技術管理部。

9.負責市政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檢查指導,並監督其竣工後向甲方、檔案館移交。

4)項目總工程師

a.組織項目各專業人員進行施工圖紙自審,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

b.組織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並按規定報公司技術管理部(項目管理公司、市政工程承包部)審批或備案。

c.審覈項目材料需用計劃和加工訂貨計劃;監督有關人員做好材料的人場檢驗、質量控制工作,保證材料符合標準要求。

d.組織重要部位和特殊過程的隱蔽工程驗收,對發現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驗證措施的落實情況。

e.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努力提高施工工藝水平和操作技能。

f.參加施工中質量事故的處理,負責技術處理方案的制訂。

9.負責本項目技術標準管理、試驗管理、計量管理和測量管理、技術培訓工作等。

h.協助經理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對質量持有否決權。

(4)工程技術管理人員

l)技術員

a.在項目總工程師的指導下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b.編制分項、分部或特殊工程部位的施工方案,並對其可行性和執行結果負責。

c.編寫各分項工程技術交底,並對其正確性負責。

d.負責填寫、整理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技術資料,爲其全面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e.參與不合格品的評審和質量事故處理,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

2)測量員

a.編制單位工

程測量施工方案。

b.熟悉施工圖紙,建立健全工程項目測量檔案、資料或記錄,對測量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負責。

c.根據施工順序,及時做好測量放線工作,並經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驗線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d.負責測量過程中原始數據的記錄,對各種測量裝置做好維護和保養工作。

e.參加測量事故分析、處置。

3)試驗員

a.編制項目試驗計劃,填寫試驗記錄,對試驗方法和提供的試驗數據承擔責任,收集、索取試驗報告交資料員歸檔。

b.對運至施工現場的物資,按試驗計劃及試驗標準採集試樣,填寫試驗委託單,送試驗室進行試驗或複檢;對採集試樣的代表性負責。

c.負責換算混凝土和砂漿施工配合比,填寫混凝土(砂漿)配料通知單。檢查試驗計量器具的準確度,經項目總工程師簽字後方可進行混凝土(砂漿)施工。

d.在混凝土澆築和砂漿砌築等過程中,按試驗規程製作混凝土和砂漿抗壓強度試件,按規範要求週期進行標準養護或同條件養護,按時送試驗室試壓,對試件的代表性和製作過程負責。

e.按照公司《施工現場試驗管理規定》要求做好各類試驗記錄或臺賬。

4)計量員

a.統一管理本單位所有計量器具,建立計量器具管理臺賬,隨時進行計量器具的核對工作,保證計量器具賬物相符。

b.編制本單位計量器具購置、封存、開封和報廢計劃,報經公司技術管理部批准後實施。

c.編制在用計量器具(a、b類)年度週期檢定計劃,報經公司技術管理部審覈後嚴格按計劃實施。每六個月進行一次c類(一般性管理)計量器具的外觀檢查和對比校準檢查,做好原始檢查校準記錄。

d.對所有計量器具進行標識,無法粘貼標識的,要用標誌牌標明器具狀況。使用計量器具時,嚴格發放和交接手續,正確維護保養,確保器具處於良好狀態。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7

(一)負責修改完善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工藝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產事故或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藝管理部門修改。

(二)在審查或執行工藝文件時,發現使用的有毒材輔料可以用無毒或低毒材輔料替代時,應及時通知有關技術人員修改工藝文件。

(三)負責監督檢查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發現有違反工藝紀律的行爲應及時制止糾正。

(四)負責收集一線工人對改善工藝、改善操作、改善現場、改善設備、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彙總上報部門領導或有關部門。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8

z人民醫院專業技術人員離職管理暫行規定

爲進一步加強醫院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規範人事管理程序,保證醫院工作的正常運轉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相對穩定,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醫療衛生行業的特殊性和醫院的實際情況,對全院專業技術人員離職制定如下管理暫行規定:

一、本暫行規定所指專業技術人員包括醫院正式在編人員和聘用制人員。

二、本規定所稱離職指個人申請辭職或調出。

三、由於醫院工作的特殊性,本院專業技術人員在職期間,要參加外單位招聘考試的,必須提前二週以書面形式向醫院提出申請,並得到醫院同意。

四、如未申請或未經醫院同意,本院專業技術人員執意要參加外單位招聘考試,則當事人必須先行辭職,醫院與其解除勞動及聘用關係。對未經醫院同意辭職或擅自離職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醫院將按有關法律追究當事人及其接收單位的責任,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不予辦理執業資質和各項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五、申請離職人員在待批准期間應堅守崗位,被批准離職後應按醫院有關規定程序辦理離職手續,不得私自帶走醫院的科研成果、內部資料和設備器材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分或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六、學科帶頭人、承擔醫院重要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業務骨幹,以及掌握醫院核心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未經醫院同意不得離職,否則醫院將依法追償由此給醫院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七、醫院引進的研究生、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雙方簽定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八、由醫院出資派出進修、學習、培訓,回院工作不滿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要求離職的,必須支付違約金,並返還醫院支出的培訓教育費用以及進修、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獎金及各項福利。若當事人已與醫院簽訂進修、學習或培訓協議,則按協議執行。

九、離職人員工資福利發放至離開崗位之日止,不享受當年醫院年終及其他獎金福利。

十、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而離院超過7天者,醫院一律給予除名處理。

十一、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19

爲強化外埠市場管理,提高抗風險能力,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研究,現對我司外派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作如下規定:

1、由總公司派駐各分公司人員代表總公司管理工程項目、印章和財務,各相關人員應恪盡職守,腳踏實地,做好自身工作,各在外分公司應嚴格按總公司的各項制度要求,積極配合,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2、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各派外人員在外情況進行考勤考覈,記錄好日常在外情況,總公司將根據考覈結果進行年終分配。

3、各外派人員是總公司實施管理的橋樑,除了應嚴格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定外,要積極配合在外各分公司的工作,應做到隨叫隨到,一絲不苟,遇到問題要即時向總公司領導彙報。

4、各外派人員工資、福利、獎金由總公司負責發放,嚴禁私下單獨接受各分公司的現金、禮券禮品,不單獨接受宴請或消費。

5、各駐外分公司負責總公司外派人員的食宿和交通,並儘可能創造條件提供生活方便和網絡服務,保證其方便快捷做好各項工作。

6、各外派人員應嚴格按總公司的管理規定使用帳戶和章印,努力降低工程項目的潛在風險,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7、各外派人員休假應事先向分公司領導提出申請,並經總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同時要做好離開時的'章印和帳戶及網絡管理的銜接工作,保證分公司各項工作能順利正常開展。

8、各外派人員應嚴格執行各分公司的作息時間,並儘可能與總公司的作息時間保持一致,總公司辦公室應嚴格考勤制度,實行獎罰分明。

9、各外派人員如有調整,要做好交接工作,保證不留後遺症。

10、總公司將根據各外派人員工作情況,結合各分公司的任務完成情況和風險最終結果對其考覈,有獎有罰,直至追究應承擔的責任。

以上規定,各外派人員應嚴格認真執行。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20

一、編制目的

爲了使代維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技能滿足公司鐵塔維護業務實施和發展的需要,分公司對維護員工應進行有計劃、有系統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培訓目標

提升維護人員的維護作業技術水平,確保甲方維護質量達到維護規程標準。

建立公司維護技術人員梯隊培訓機制,爲公司維護業務發展提供有力的維護技術人才保障。

提高維護人員技術水平,提升維護管理效率,降低維護成本。

三、培訓制度

1.根據上級規定的培訓制度和年度培訓計劃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分公司的培訓計劃,由各項目部負責人負責安排各自管轄範圍內培訓計劃的落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技術培訓。

2.根據維護站的培訓計劃,做好鐵塔維護人員的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技術問答,每月至少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試,總結學習效果。

3.參加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培訓,經過上崗考試和審批手續,方可擔任正式值班工作。新入職的維護人員必須進行爲期一週的安全教育培訓、鐵塔維護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培訓。學習期間應進行定期測驗,以檢查學習效果,並分階段進行全面考試,檢驗學習成績。

4.對於首次使用的設備,或首次涉及的維護作業內容,必須進行培訓。

四、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

1.技術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其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提高。

五、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爲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員工自我培訓及外委培訓。

1.應制定新進人員培訓計劃,並應有針對性地對新進人員進行爲期一個月的通信理論知識學習和維護實際操作技能培訓,並組織考試。

2.公司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原則。 崗位技能培訓(包括現場培訓)

崗位培訓:

1.崗位(技能)培訓是職工教育工作的重點,要按照“學用結合,按需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大力加強崗位(技能)培訓,在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中,都要把崗位(技能)培訓列爲主要內容,加以落實。

2.各類員工都要按照公司的規定和要求,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學完規定的課程,經考試考覈合格。

3.要堅持持證上崗制度,要堅持把是否經過崗位培訓取得相應資格,作爲各類人員上崗和崗位提升的必要條件。

4.堅持實行培訓、考覈、使用與待遇相結合的育才用人一體化制度,制定有效的引導和鼓勵措施,提高員工立足本職學習業務技術(技能)的積極性。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21

省中醫院臨牀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進修管理規定

1.爲提高臨牀醫療技術水平,引進新技術、新項目,各臨牀科室應制訂本科室各級醫療技術人員外出進修的計劃,請於每年12月底將次年派出進修人員名單、時間、進修醫院和項目報教育處審批。做到有計劃地選送醫療技術人員外出進修學習,進修任務明確,人選合適,所學內容與本科工作密切結合,學習結束後能學以致用。

2.臨牀科室醫療技術初級職稱者原則上外出到三級甲等醫院進修西醫普內科、普外科或專科一年;中級職稱者任職滿二年後,原則上到三級甲等醫院專科進修半年;高級技術職稱者在任職五年期間內,原則上到三級甲等醫院專科進修三個月或外出專科學習新技術1次以上;達到上述要求者方可續聘。

3.外出進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進修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有事請假要經過進修單位批准。如請假時間超過1周,必須經本院教育處批准;進修期間完成《江蘇省中醫院國內(外)外出進修學習考覈記錄冊》。

4.外出進修人員必須按進修計劃完成學習任務。初、中級職稱技術人員進修結束後必須在科內學術活動上作專題彙報或講座;高級職稱技術人員進修結束後,要按進修任務要求,必須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參加短期學習班者,學習結束後視情況必須在全院或大科或專科學術講座上作有關學術或技術進展的.報告。

5.必須按財務規定標準乘坐車船,報銷1次往返路費。

6.原則上應在進修醫院安排的進修生宿舍住宿,按進修醫院規定繳納的住宿費報銷。如因特殊情況聯繫其他地方住宿,需事先報告教育處並批准,憑發票按不超過15元∕天的標準報銷。

7.派出進修學習費用先由本人墊支或向醫院借款,取得進修合格證書並完成本規定第4項要求者,在科教育祕書處登記進修情況後,填寫科室學術講座表並附文本和電子講稿、聽課人員簽到表、《江蘇省中醫院國內(外)外出進修學習考覈記錄冊》、合格證書複印件交教育處,辦理費用報銷手續,費用由醫院全額報銷。

8.醫院鼓勵到國內外著名醫院進修。凡在本省三級甲等醫院進修,醫院補助30%平均獎;在省外三級甲等醫院進修,醫院補助100%平均獎及每天10元生活補貼;在國外著名醫院進修補助及生活補貼,需按程序單獨審批。

9.凡派出進修人員必須簽署“江蘇省中醫院派出進修培訓與服務協議”。

10.臨牀科室醫療技術人員在任現職期間沒有外出進修經歷者,醫院不聘任高一級職稱。

11.醫技、護理、藥劑科室人員外出進修參照本規定執行。

12.本規定由教育處、人事處、計財處負責解釋。

13.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技術人員管理激勵制度 篇22

1、從業人員必須經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且健康證到期前一個月要進行健康復查。

2、健康證由人事部負責統一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並有義務提前通知健康證快到期人員進行復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3、嚴禁無健康證上崗或事後補證的情況發生,對於違反此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並送衛生監督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對於實習、試用等員工也應在取得健康證後上崗

5、常態下部門經理對員工的健康情況檢查應不少於每週一次,並應進行不定期檢查,緊急情況下,如遇傳染病或發現員工健康有異常時應加大頻次及檢查力度。

6、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勤洗澡、勤換衣服、保證工作服整潔。

7、不吸菸、不吃零食、不隨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廁、不做影響衛生的其他行爲。

8、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手外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嘔吐、流眼淚、流口水、咽喉痛、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應隨時進行自我醫學觀察,不得帶病工作。

9、工作服每天交班後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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