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住宿管理制度(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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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精選9篇)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可自行選擇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行政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員。

入住條件

一、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二、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

1. 患有傳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 不得攜眷住宿

四、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 員工離職(自動辭職、自離、辭退等),應於離職交接完當日搬離宿,不得藉故拖延。

二、 每間宿舍設立宿舍長,其工作任務如下: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及門戶管理;

三、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四、 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五、 人事行政部匯同各宿舍長檢查宿舍環境衛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六、 宿舍所有器具設備,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若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全部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10-30元罰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員工應當服從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長的管理與監督;

二、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宿舍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五、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七、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八、宿舍衛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打掃;

九、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人事行政部可視情節輕重給予5-30元罰款。

十、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爲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 屢次不服從管理人員監督、指揮;

2. 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3.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5. 嚴重違反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6. 有盜竊行爲。

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責任範圍

1. 各宿舍衛生由入住員工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衛生有入住員工自己負責;

2. 個人使用的櫥櫃均由個人自行打掃;

3. 牀上用品按規定統一方向疊放;

二、衛生管理要求

1. 員工入住期間,應維護本宿舍環境清潔,輪流打掃衛生(輪值表由宿舍長制定並張貼於門後),行政人事部將會同各宿舍長不定期檢查,如有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將依照本制度予以處理;

2. 宿舍衛生做到“六淨”、“六無”:“六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牀、 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乾淨。“六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 無異味;

3. 牀位做到“四齊”:即每天被褥統一方向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牀下鞋子擺放整齊;

4. 保持牆壁清潔;

5. 使用和保管好電器,用電器出現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並說明責任,做到人離寢室就關燈;

6. 室內所有物品擺放整齊;

7. 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清理,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區域;

8. 保持衛生間、浴室的衛生,便後放水沖洗;

9. 各宿舍實行門前三包,門外走廊由值日人員打掃,嚴禁將自己門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門前。

相關費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 公司爲有需求的員工提供免費宿舍;

2. 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個上下層鐵牀、人均一個衣櫃、一臺1.5P空調、兩 個風扇、一臺熱水器,以上物品員工免費使用;

3. 宿舍臨時配置包括掃帚、拖把、垃圾鏟各一個,一年可免費更換一次,一 年之內損壞或丟失由宿舍人員自行購買。

二、水費、電費

1. 用水

公司每月爲員工提供免費用水1噸/人;

2. 用電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爲員工提供免費用電5度/人;

2.2考慮到每年7-9月爲高溫季節,故在此3個月份內,公司每月爲員工提供 免費用電20度/人;

2.3 宿舍住宿人員低於3個人,在此3個月份爲每個宿舍免費提供60度電;

3. 煤氣

煤氣費用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半,需要購買煤氣時,宿舍長填寫申購單,並全額收取費用,申購單由廠長簽字後與購買費用一併交與採購員,採購員安排煤氣,由公司承擔的一半費用在當月工資中補給。

4. 水電超出以上規定數量由每間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財務人員負責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2

目的:

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所有住宿人員須在此規章制度下簽字認同,認真遵循宿舍管理制度。簽字認同其實就是爲了更加規範,突出一種契約精神

寢室長職責:

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寢室長是個費力不討好的活,但是不可能店面的管理人員一直參與到宿舍管理,上班操心,下班操心,一線的管理人員心理上會漸漸崩潰,寢室長就不要讓管理人員來擔任,讓他們享受一下下班時光。讓宿舍員工擔任寢室長有一定的責任激勵作用,但,寢室長必須要有寢室長的相關獎勵和待遇,負責慢慢的誰也不喜歡做寢室長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按沈騰的一句臺詞:“按表走”寢室長有義務向店長或公司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這自不必說,給了你相關的福利待遇,賦予你了職責權利,你應該做好本職工作

作息時間:

爲確保員工人身安全,晚上外出24:00之前不能歸宿的須向寢室長報備去向。不要覺得多此一舉,上班期間、上班途中,住宿期間員工如果出現意外,店面公司是要擔責的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宿舍本身人就多,餐飲下班晚,回宿舍就想放鬆一下身心,接待外來的朋友什麼的會對宿舍其他人員的休息造成影響

衛生制度:

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雙倍處罰。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凡住宿員工不準將垃圾亂丟亂放(包括扔出窗外)。當值員工打掃結束後將每位員工的牀鋪拍照、地面等各檢查點發在店面羣上,作爲檢查監督之用。不要覺得會不會侵犯隱私,這是形成結果導向,有效監督的辦法,也使得員工養成良好的習慣

水、電能源管理:

所有寢室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水電電費由宿舍人員自行攤銷,由公司代繳並在工資中扣除/水電由公司支付。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管理辦法,水電由員工分攤,會造成分攤不合理等一系列問題,只要做好能源把控,公司應該給員工繳納水電費

物品擺放規定:

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被子上,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面盆置於各自牀下。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衣物、毛巾掛放在衣架或儲物櫃,其他地方尤其是通電設施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3

宿舍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規範管理,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特製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準倒牀吸菸、亂丟菸頭。

二、不準亂拉搭設電線,燈泡限60W以下。

三、不準使用電炒鍋、電爐、電飯煲及用明火做飯取暖。

四、不準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準亂倒髒水和各種雜物,室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室外做好衛生環境,每週六集中室內外消毒一次,並由專人檢查衛生工作。

六、不準亂拆亂搭房子和鋪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準賭博、不準打架鬥毆、酒後鬧事。

八、不準男女混住及民工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損壞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

十、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須住宿者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4

學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學生宿舍區設立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該區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進入學生宿舍區的學生,都應主動出示“住宿證”覈驗,“住宿證”視證明學生在本區住宿的憑證。沒有該區住宿證的,不得隨便進出該宿舍區。

三、學生應共同維護宿舍區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打鬧、不起鬨、不玩牌等,以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四、禁止學生在宿舍區經商、進行有償服務或商業廣告活動。違者,沒收其經營物品或活動器具,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賭博、酗酒、鬥毆滋事及進行其它違紀活動。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六、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內進行任何球類活動,帶球進出宿舍區球不準落地、不準玩耍。否則,扣沒滾球,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未經批准,各類機動車不得進人宿舍區。宿舍區的自行車應按宿舍中心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否則,管理人員將車輛扣留。

八、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衛生,不準往走廊外、室外、陽臺外倒水、丟垃圾、吐痰等。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九、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啓事、海報等,如果舉辦第二課堂活動或在周圍懸掛標語、廣告的,須經宿管中心批准。否則,除責成其清理乾淨外,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早上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確因特殊情況在關門期間進出宿舍區的,應持住宿證在門崗處登記,證明身份後方可進出。否則,保安有權視爲外來人員,不給放行。嚴禁爬牆爬門進入宿舍區,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宿舍區的作息時間制度,23:30應準時關燈就寢,禁止學生在學習時間或作息時間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如用電腦、看電視、聊天、放音響、打牌等。

十二、禁止學生在宿舍區餵養畜禽、寵物等。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5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一、住宿學生要樹立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學生宿舍按學校用水用電規定(水3立方/人,電3度/人)定量供應,定量範圍內免費使用。超額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行支付,節約部分按50%獎勵。自行支付的費用由住宿人員共同承擔,宿管中心每月初公佈上月水、電使用情況,宿舍舍長在接到用水、用電繳費通知後主動到宿管中心交納費用,超用水、電的收費標準按學校現行標準計收。

二、逾期不交納超用水電費的宿舍,宿舍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直至該宿舍交費辦理手續爲止。凡被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的宿舍,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量免費使用的權利,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電源者予以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三、爲了確保學生宿舍用電安全,嚴禁使用350瓦以上的電器,如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違者,除沒收電器外,並處以罰款及通報批評。

四、由於使用不安全電器或高瓦數電器造成用電設施損壞的,恢復設施費、維修費由學生宿舍成員支付;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學生因學習(如電腦、錄音機、檯燈等)需增加宿舍內線路的,應報宿舍中心批准後,由專業電工協助安裝;學生負責所需材料等各種費用。禁止在宿舍區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

六、嚴禁擅自啓用消防水龍頭。違者,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

七、嚴禁搭線偷電,或在水錶、電錶作弊,破壞水電設施等行爲。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八、爲了增加水電費繳交的透明度,如果學生對繳交費用有疑問時,可查看水、電錶記錄。

九、宿舍內實行自覺關燈制度,晚上11:30後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作停電一週處罰.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6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牀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傢俱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後一週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爲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後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後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後,還繼續佔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製的牀位表和衛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衛生、內務檢查,並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傢俱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衛處登記後,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並惡語傷人或夥同他人起鬨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7

爲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爲廣大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文明的住宿環境,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習任務,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特製本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生處分配給各學院(部、直屬系),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分配和調整,學生須按分配的房間牀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學生進入宿舍必須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上課時間不會客,休息時間會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離開宿舍要鎖門,攜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記。

4、愛護宿舍內一切設備、設施,人爲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不得擅自搬出或調換室內傢俱、設施。新生入學要繳傢俱押金和鑰匙押金,畢業或因其他原因離校時,要按卡片驗收傢俱等設施,一切齊全後方可予以辦理離校手續,並退還押金。

5、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嚴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和煤爐等生火設備,熄燈後禁止使用蠟燭等照明。

6、講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潑水、焚燒廢紙等。樓道不許停放自行車。

7、寢室由寢室長負責,採用輪流值日打掃衛生,值日生每日將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內和寢室門外整齊、潔淨。禁止在寢室內抽菸。

9、禁止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酒瓶, 不得將剩飯菜、雜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內,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打麻將、酗酒、跳舞、玩球或進行其他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起牀,晚歸者要說明理由,進行登記。

12、學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牀位就寢時,一日內須向寢室長報告,三日以內須向輔導員報告,三日以上須向院(系)報告。

13、上課、自修和學校明文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宿舍不準異性互相來訪和逗留。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8

學生宿舍區的衛生內務管理

一、學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內。不準在陽臺、走廊、過道、門口、消防設施旁堆應雜物。否則,當垃圾處理。

二、學生要保持室內的整潔衛生。學生起牀後,應疊好被褥、蚊帳;毛巾、衣物、鞋襪、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書本要保持整齊。宿舍內務檢查不合格達三次的宿舍,給予停電七天處理。

三、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宿舍負責:分不清責任的,其疏通費則由堵塞層以上(含堵塞層)同管道的宿舍分攤負責。

四、學生不得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張貼:除指定的宣傳欄外,宿舍任何地方不準張貼、釘釘子。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門、窗、鎖以及消防設備等公用設施。發現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專人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壞,維修所需費用由該宿舍或當事人負責;如屬人爲損壞的,雙倍賠償井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禁止私自拆換,不能維修復原的由宿舍成員照價賠償。

六、宿舍區內公共衛生由專職人員清掃,宿舍內衛生由舍長安排值日生輪流打掃,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應清掃室內衛生,並把垃圾掃到門外兩側,然後由專職管理人員清除。超過上午7:30,把垃圾掃出門外的,按亂扔垃圾處理。

其 它

一、學生處有關部門及宿舍管理員將根據本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住宿生的情況,井將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院系。每學期組織開展“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在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對於內務衛生、紀律、文明方面表現差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宿舍成員違章違紀而本舍其它人員不配合揭發肇事者的,則按集體違章處罰。

三、凡是不按期交納罰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從第十一天起對該宿舍停電處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關規定的學生,給子取消住宿資格處理。

五、本規定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執行並解釋,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9

學生宿舍區治安管理

一、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二、嚴禁學生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鬧、傳閱黃色書刊或音像製品等。

三、對在宿舍區內活動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員,學生要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並協同值班員一起處理,防止壞人混入宿舍作案,確保宿舍區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範工作,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如需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必須在門崗處登記,經保安批准後,方可進入。發現可疑人員或失竊要及時向管理員報告。

五、攜帶大件物品進出宿舍區的,應自覺接受門崗檢查。憑身份證、住宿證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準往宿舍區外搬遷傢俱等公有物品。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禁止在宿舍區存放液化氣瓶等危險品: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煮食,確有需要者(如煮藥),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務地點處理。

八、嚴禁學生在宿舍區內生火、焚燒廢紙及點蠟燭等容易引起火災的行爲。

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等。

十、嚴禁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絕、阻礙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按章執行公務不聽勸告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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