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科研成果與榮譽稱號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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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推動學校綜合實力和辦學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促進學校科研工作的健康發展,努力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風氣,本着“倡導科研、鼓勵先進”的原則,參考兄弟院校的做法,對學校職工取得科研成果、獲得各級各類榮譽實行校內獎勵。具體辦法如下:

學校科研成果與榮譽稱號獎勵辦法

一、獎勵範圍

學校職工具備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在獎勵範圍內:

1、參加上級下達的各類科研課題,或獨立從事科研、設計與開發,取得各級各類科研成果者;

2、參加上級或行業、系統組織的各類業務比賽、技能競賽,取得優異成績、獲得各類獎勵者;

3、撰寫並正式發表論文、出版著作,或獲得符合有關要求的優秀論文獎勵、優秀著作獎勵者;

4、獲得上級授予的各級各類榮譽稱號,或受到上級表彰、獎勵者;

5、爲學校爭得榮譽的其他情況。

二、獎勵辦法

對於參加科研項目、撰寫論文著作者,定期進行彙總、統計,給予公示表揚;對於獲得各級各類獎勵者,給予口頭或書面表揚。在此基礎上,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三、獎勵的組織與申報

科技成果及榮譽稱號的獎勵由學校人事部門組織實施

每年的11月底,爲本年度科技成果及榮譽稱號獎勵的申報截止日期。學校職工符合上述獎勵範圍者,在每年的11月底之前,持成果原件、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到人事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超過11月底的,在下一年度進行申報。

人事部門在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對本年度學校職工獎勵申報的組織認定、統計、彙總等工作,並將認定結果公示2周,如無異議,則提出獎勵意見,報校長辦公會討論審批。

四、獎勵標準

1、取得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科技進步等成果獎獎勵標準

國家級

省部級

地市級以下

一等獎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

二等獎

8000元

5000元

3000元

三等獎

5000元

3000元

1000元

其他獎

500~1000元

300~800元

100~500元

2、參加各類比賽的獎勵標準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其他獎

個人

團體

個人

團體

個人

團體

個人

團體

全國比賽

500元

1000元

400元

800元

300元

600元

200元

400元

省級比賽

400元

800元

300元

600元

200元

400元

100元

200元

市級比賽

300元

600元

200元

400元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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