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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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1

一、爲保證各項目夜間管理有章可循,確保對項目夜間突發事件的有效處置,重慶分公司將在所轄各物業服務中心設立夜班值班經理崗位,負責督促、檢查本物業服務中心各區域當班的工作情況。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精選9篇)

二、夜班值班經理成員爲項目M類管理人員及部分優秀領班,夜班值班經理團隊至少由7名成員組成,每週每人值班一天。每週值班經理排班表於週一中午12點前交公司運營管理部報備;

三、值班時間與巡查頻次安排

1、值班時間爲當日19:00-次日9:00(值班當日24:00後非巡查時間段可在宿舍休息),次日上午休息,下午13:30正常上班;

2、夜班值班經理帶領夜班協管領班巡查次數不得少於4次(24:00前2次:時間間隔2小時;24:00後2次,時間間隔3小時,並做好巡查登記,此亦爲品質檢查的內容之一);

四、值班經理職責

1、在項目經理不在位時統籌全項目的管理,代行項目經理職責;

2、監督檢查本物業服務中心夜班各崗位考勤情況及協管員交接班情況;

3、檢查夜班各崗位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情況、項目安全及設備運行情況;

4、遵照公司相應預案處理項目各類突發事件,並做好相應記錄;

五、值班紀律及檢查、處罰

1、夜班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必須保證手機通訊的通暢;

2、夜班值班經理值班期間按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考覈,未經上級批准擅自調班的對當事人雙方均予以人民幣50元的處罰;

3、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如存在違紀情況的視情節輕重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處以20-3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本管理制度自20__年4月18日起在重慶分公司執行,人力行政部保留對本管理制度進一步修改完善的權利。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2

爲進一步加強全院護理人員管理,科學合理安排護理人員夜班,經院部研究決定,出臺護理人員夜班管理相關制度,請各科室遵照執行。

1、凡被醫院聘用的護士,在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並按規定參加夜班工作,夜班天數、工作情況與考覈、評優、晉升掛鉤。

2、上級部門評選的護理相關先進榮譽及醫院管理護理崗位原則上從夜班護士中擇優選拔。

3、醫院根據科室工作需要招聘協議護士,應聘人員必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經考覈合格後方可簽訂協議,並按規定參加夜班工作,同工同酬。

4、調入護理人員按醫院護理人員夜班規定執行,若安排非夜班崗位按非護理人員崗位人員處理,不再享受護理人員相關待遇。

5、非管理崗位不上夜班護理人員績效根據在本院上夜班的年數拿相應績效工資,未上過夜班拿所在科室平均績效0.80;夜班時間5年以內拿0.85;6至10年的拿0.90;11至15年的享受0.95;15-20年的拿1.0;20年以上的按病房護理人員係數。分配或調入醫院上夜班到45週歲後不上夜班的均按20年以上計算。下列情況護理人員可以申請不上夜班:

1、年滿45週歲以上。

2、懷孕7個月以上和哺乳期1年內。

3、因身體狀況不能勝任夜班的,須持有相關疾病證明並附病歷檢查報告單、個人申請報告,報院班子討論決定。

4、其他特殊情況不能上夜班的,個人提出申請,院部覈實經院班子討論決定。

5、如果醫院有空缺非夜班護理崗位,醫院按夜班護理人員年紀大小並結合個人意願安排。

6、非夜班護理崗位退休後醫院一般情況不再返聘。

本制度自文件發佈之日起開始執行,本制度發佈以前護理崗位按原來待遇執行。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3

(一)值班人員於晚上20::00—次日早上8:00爲夜班值班時間,上崗後不得吸菸、酗酒、離崗、串崗。

(二)上崗後檢查各樓層衛生,及各樓層、各辦公室是否有滯留人員,檢查各樓層的電、門、窗是否關好,未關閉的關閉做記錄。(並拍照作爲檢查記錄追蹤證據)

(三)監督夜班人員檢查賣場、防止偷盜事件發生。

(四)檢查鍋爐運行情況,並作記錄。

(五)夜間值班負責人負責監管安保部、物業部夜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監督相關人員檢查好樓層的安防、門窗、水電氣的檢查,檢查各系統是否正常,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並作出相應的處理,處理後做記錄。

(六)如發現夜間有人要進出,應問清對方的來意,並作記錄,如與公司無關人員嚴禁進入。

(七)夜間值班人員如有事外出,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資源部請假,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安排其他人員值夜班。

(八)夜間值班人員需要每兩個小時到三樓辦公室處的人臉考勤機進行刷卡,作爲夜間值班巡更依據,少打卡一次罰款100元/次。

20:00—22:00

22:00—24:00

(九)夜班值班人員需要在08:00分到崗,並與安保部夜班人員一共開例會,次日早上需要與安保部經理/隊長做好交接班工作,將異常工作及時和安保部交接。

(十)夜班加班人員要求:

晚間20:00之後禁止任何人員進入商場樓內,信息部、客服部當班人員可工作至晚上20:30。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4

爲了加強公司廠區夜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夜班期間因監控不力造成安全、質量事故,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夜班期間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各項安全、質量管理規定開展作業活動,杜絕因夜班期間無車間主任和安全、質量監督人員而出現的工作散漫、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

2、夜班生產公司、調度和車間各值班採用不定時查崗制度,公司主要領導值班,每晚查崗不少於一次,調度值班每晚查崗不少於兩次,車間值班每晚查崗不少於三次,並有相應的記錄。

3、所有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堅決不允許出現遲到、提前下班、代班、脫崗現象,應隨時保持正常上班的工作狀態,做到領導在與不在一個樣。

4、夜班期間當班班組長爲本班組安全、質量第一責任人(無班組長時,車間要臨時指定帶班人員,帶班人即爲本班安全、質量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當班本班組人員安全、質量、進度、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及思想狀況進行監督。禁止員工出現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懶散、鬆懈等不規範行爲。

5、夜班生產應和白班一樣,堅持班前會制度,班組長(帶班人)班前應對當班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排工作的.同時,有針對性的對員工進行安全提示和交底,對作業現場的設備、電氣、工具、環境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確認,並留有記錄。

6、夜班期間,班組長應實行生產過程的全過程監控,做好生產現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於夜班期間出現的工序流轉,應嚴格執行自檢、互檢制度,進行交接確認簽字,嚴禁不交接私自把不合格產品流入下道工序;對當班出現安全違章、違規和違紀現象進行制止並做好記錄,並於次日上報車間辦公室。

7、各值班人員檢查時若發現有違反安全、質量、勞動紀律等方面的違紀行爲除對當事人按公司規定雙倍處罰外,公司領導檢查時發現將對調度值班人員、車間值班人員、班組長(帶班人)根據情節每人處罰50—200元。調度值班發現時對車間值班人員、班組長(帶班人)根據情節每人處罰50—200元。車間值班人員發現時對班組長(帶班人)根據情節每人處罰50—200元。

8、公司各值班人員包括班組負責人,要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定,秉公執法,做到有錯必究、違章必處,確保公司夜班的安全生產。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5

爲進一步加強對公司夜班門衛值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進一步規範夜班值班工作行爲,確保公司平安、確保值班工作有序進行,經公司研究,對中層以上管理幹部、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夜班值班制度。

一、夜班值班的主要職責:

1、負責接聽、記錄電話,接待來訪人員;

2、負責解答員工投訴、諮詢的一般性問題;

3、負責處理公司各部門、分廠內突發事件;

4、負責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夜班值班人員應提前做好值班準備工作,不得遲到、早退;當晚不能值班者經公司行政人事部批准可提前或推後調換。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受理和解答公司員工所反映的問題,不得敷衍推諉。在受理來訪過程中要熱情、周到、耐心、細緻,使用規範用語,克服急躁情緒,杜絕言語過激。

四、值班人員對來訪員工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解答;不能當時解答的,要及時查詢或與相關部門負責人溝通後再做答覆;對反映的疑難問題要詳細做好記錄,整理後轉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轉交公司領導。

五、夜班值班人員遇有突發事件和重要事項時,須詳細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概況,在第一時間按程序報告領導並及時處理,不得延誤和疏漏。

六、夜班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4時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佔用值班電話撥打私人電話,不做與值班工作無關的事項。

七、夜班值班人員要保持值班室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整齊。

八、夜班值班人員負責對門衛值班人員工作進行檢查。

九、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值班人員時間統一管理,對無故不到崗人員,扣除當月考覈獎和職務工資50%,一個季度內累計達到兩次或出現重大玩忽職守者,撤銷值班資格,並納入年終獎考覈。

十、夜班值班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檢查,值班時間:當日19:00-至次日7:00,值班地址設公司行政人事部。

十一、本規定自20xx年x月1日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6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是生產發展的前提條件。尤其是工地大量的機械設備以及物資材料,我們更不能忽視,必須強化安全生產,在生產活動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爲了促進企業的發展,有效控制夜班生產效率及質量,嚴肅公司規章子都,確保工地正常運作,特製本夜班管理制度:

1、值班時間:19:30-----07:30

2、要求值班人員和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機;

3、值班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值班室值班,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脫崗、離崗和怠崗。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需提前告之分管領導進行調整,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

4、值班人員必須安排分管安全小組成員值班,不得僱請臨時人員和工人值班,不得以電話代替值班室。值班人員必須懂政策,熟悉業務和值班規程,能夠妥善處理日常事務。

5、值班人員每2小時到現場巡查一次,檢查現場各個機械設備情況,崗位人員數量,安全狀況,認真做好記錄;

6、夜班巡查領導發現崗位員工有睡覺、串崗、離崗、聽音樂、看小說、遊戲、聚衆聊天等違反紀律行爲的處當事人人民幣100元罰款,同月出現3次者做停班處理。同時該工地當班班長負管理責任處罰人民幣20元(有當班值班現場主管的同樣處罰人民幣20元,負管理責任)。

7、巡查領導發現夜班主管、班長帶頭違反紀律的,處罰在以上標準的基礎上加倍處理,對不服從者採取停薪停職處理,並移交司法處進行教育。

8、夜班值班現場主管及夜班班長,應不定時在現場巡視,發現睡覺、串崗、離崗、聽音樂、看小說等違規違紀行爲應立刻制止。對屢教不改者值班主管及各班長有權對其進行立即處罰,並以書面形式在夜班記錄上進行記載,次日向公司領導反映。

9、夜班帶班小班長應隨時關注本班組員工作質量、工作狀態。發現睡覺、串崗、離崗、聽音樂、看小說、聚衆聊天等違規違紀行爲應立刻制止。對違反紀律次數超過3次且不聽勸告者,不用向公司領導回報,依據公司規定立即做出處理,第二天向領導彙報即可。

10、各個班長負責管理各自的範圍,維修中及停止生產的生產設備必須有明顯的標示牌掛在設備的醒目位置。

11、施工中突發情況值班人員如不能處理應及時向分廠領導彙報。

12、對重大緊急事故、生產設備質量事故等突發及重要緊急事件,必須在事件發生(或發現知曉)後2小時以內上報,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13、分廠領導應對夜班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採取抽查形式,

如發現有脫崗、離崗、怠崗現象或聯繫不暢的,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值班人員責任並予以通報,嚴重者,依據分廠廠規廠紀進行處理。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7

1.夜班護士條件:從事夜班工作的護士必須爲註冊護士。

2.夜班基本條件:在我院從事護理專業技術工作至少3個月以上,新畢業護士在上級護士指導下參加全夜班不少於10次,輪科護士轉入新科室時在上級護士指導下參加全夜班不少於4次,經護士長及上級護士評估能夠勝任夜班工作後方可從事夜班工作。

3.夜班崗位專業技術要求:具備熟練的專業技術水平,獨立完成急危重症搶救工作的能力,病情觀察與應急處理能力,規範、準確、及時、客觀書寫護理文書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慎獨精神。

4.完成夜班護士培訓:在護理部領導下,由護士培訓小組在崗前培訓中進行普通病房夜班工作培訓,特殊護理專業由特殊護理專業培訓小組組織實施。

5.夜班工作能力考覈:由護士長及上級護士組織進行相關理論、專業技術和夜班能力考覈。成績合格者,方可從事夜班護士工作,並享受夜班護士的有關待遇。

6.遵照執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8

一、目的

爲了加強夜間值班管理保證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

三、職責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值班工作的執行情況、每月值班表的制定及值班情況的監督檢查、考覈。值班人員負責配合保安對廠區範圍內的檢查及反饋。

四、管控說明

1、夜間值班人員由中層領導及一般管理人員組成(不含女性、銷售員及退休返聘)。

2、值班室設在辦公樓三樓。

3、所有值班人員需按規定錄入指紋。

4、值班時間爲晚6:00----次日早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到廠區內及各車間進行巡查。在夜間10:00後至少進行一次夜查。夜查內容包括生產車間設備狀況、消防安全情況、各科室人員在崗情況等。

5、值班人員應對值班期間發生的特殊事件如實記載,並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重大事件或相關部門不能處

事業單位夜班值班制度 篇9

爲了加強公司夜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夜班期間因監控不力造成安全、質量事故,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夜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所有夜班期間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各項安全、質量管理規定開展作業活動,杜絕因夜班期間無車間主任和安全、質量監督人員而出現工作散漫、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

2、夜班生產中,公司領導、調度和車間各值班人員,要採用不定時進行安全檢查,公司領導值班,每晚檢查不少於一次,調度值班每晚檢查不少於兩次,車間值班每晚檢查不少於三次,發現違章、違規現象立即制止,並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理,值班要有相應的記錄。

3、所有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出現遲到、提前下班、代班、脫崗現象,應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做到領導在與不在一個樣。

4、夜班期間當班班組長爲本班組安全、質量第一責任人,無班組長時,車間要臨時指定帶班負責人,帶班負責人即爲本班安全、質量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當班班組人員的安全、質量、進度、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及思想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禁止員工出現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懶散、鬆懈等不規範行爲。

5、夜班生產應和白班一樣,堅持班前會制度,車間值班人員或班組長(帶班負責人)班前應對當班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排工作的同時,有針對性的對員工進行安全提示和安全技術交底,對作業

現場的設備、電氣、工具、環境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確認,並留有記錄。

6、夜班期間,班組長(帶班負責人)應實行生產過程的全過程監控,做好生產現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於夜班期間出現的工序流轉,應嚴格執行自檢、互檢制度,進行交接確認簽字,嚴禁不交接私自把不合格產品流入下道工序;對當班出現安全違章、違規和違紀現象進行制止並做好記錄,並於次日上報車間。

7、夜班生產中,原則上不進行裝卸車、大構件翻轉,因工期要求或特殊情況下需進行裝卸車、大構件翻轉時,車間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車間必須安排具有責任心強,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或班組長在現場進行安全監督。

8、夜間生產、包括裝卸車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若區域內照明不足時,必須安裝臨時照明燈,確保現場光線充足。

9、車間安排夜班生產人員時,在同一工作區域內必須有2人以上作業,人員儘可能安排在同一住宅小區或居住較近人員同路上下班。

10、夜班作業人員,未經車間班組長(帶班負責人)或車間值班人員同意,不允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車間值班人員同意,並簽發出門證方可離崗。

11、夜班員工必須嚴格遵照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本崗位的生產設備,不得使用、操作其它非職崗位的機械設備,如需要時,必須經車間值班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12、夜班人員不得挪用其它崗位的設備設施和工具,借用的工具

必須在下班前歸還並做好交接工作。

13、夜班生產中,員工發現異常情況及危機人身、設備安全情況時,必須立即停產,迅速向車間值班領導、調度值班彙報,必要時及時向公司總值班彙報。

14、各值班人員檢查時若發現有違反安全、質量、勞動紀律等方面的違紀行爲除對當事人按公司規定雙倍處罰外,同時將對車間主任、班組長(帶班負責人)及公司包保領導給予處罰。

15、公司各值班人員包括班組負責人,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定,嚴格管理,做到有錯必究、違章必處,確保公司夜班的安全生產。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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