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公共物品損壞賠償制度(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9W

宿舍公共物品損壞賠償制度 篇1

一、管理制度

宿舍公共物品損壞賠償制度(精選3篇)

1、寢室經分配或調整後,各班要愛護使用,牀架鋪板等用具不得隨便調換。

2、寢室門窗、玻璃要愛護好,確保完好無損。

3、寢室門窗、玻璃、牆壁要保持整潔,學生不得在牆壁上、門窗上亂寫、亂貼、亂敲、亂畫。

4、寢室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督促值日生不使用時必須關閉電源、窗戶,鎖上門。

5、學生要愛護寢室裏的公共財物不準亂刻、亂寫、亂塗、亂畫。

6、人人必須愛護公物,遵守規定,人爲損壞、破壞或遺失學校財產者除必須照價賠償外,學校視情節輕重進行嚴肅處理。

7、財產管理納入班級評比和“文明寢室”評比之中。

8、學習生活中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9、學習生活中不慎損壞,不主動承認,經查獲者,按原價三倍賠償。

10、學習生活中,因粗枝大葉,違章操作而造成損壞者,要追究責任,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11、凡故意損壞,或私自拿走,事後主動承認錯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免於紀律處分。

12、凡私自拿走或故意損壞者,本人又不主動承認,經查獲者,按原價的五倍賠償,並給予紀律處分。

二、財產損壞賠償標準:

在3天內,一次付清。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的,原則上在三天之內辦好,不得拖延。誰損壞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如查不到人,寢室財產應由寢室成員負責賠償,一經查清,仍由損壞者承擔,並視實情,從重賠償。在公物賠償中宿舍管理員可以根據物品損害的程度,評估後要求損害者做出相應的賠償。但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賠償外,還要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3)策劃、煽動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宿舍公共物品損壞賠償制度 篇2

1.0、目的:

加強廢品廢料管理力度,規範廢品廢料流程控制,提高運作效率,節約資源成本。

2.0、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不可重新再利用的生產廢料(原料下腳料與廢紙皮等)。

3.0、定義:

列管廢料主要有:銅廢碎料、銅廢碎料、銅廢碎料、銅廢碎料、鋁廢碎料、銻廢碎料、鑄造爐底灰、亞加力膠、天那水及化工油脂類等比較貴重、危險且難以管理之廢料。

非列管廢料主要有:廢鐵邊角料、廢紙皮、磨光灰、廢鐵絲、廢鐵桶、廢發泡膠、垃圾等比較多且價低難以集中管理的廢品。

4.0、職責:

4.1、生產部

4.1.1、負責廢品入倉前的整理、分類、包裝、標識、置放;

4.1.2、入倉時配合廢品管理員歸位迭放。

4.2、物料課:

4.2.1、負責報廢品入倉時的檢查、過磅。

4.2.2、負責報廢品入倉後的整理、歸類、記賬及庫存報表的製作與呈報。

4.2.3、庫存報廢品的最終清理申請。

4.2.4、負責廢料處理時過磅,裝車前檢查、監督。

4.2.5.負責所有廢品出庫相關工作的跟進。

4.3、管理部:

4.3.1、處理時裝車檢查與監督及過磅數據的監督確認。

4.3.2、負責對垃圾場存放廢品、垃圾分揀工作的跟進處理。

4.3.3、負責對庫存廢鐵邊角料、廢鐵屑、廢紙皮的壓縮打包工作。

4.3.4、負責對所有退入廢品倉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5.0、內容

5.1、入倉要求:

5.1.1、生產部須按不同的廢料分開包裝,不準混裝、亂裝。

5.1.2、每種廢料的單體包裝重量應基本一致,一般情況下,袋裝、桶裝廢品應以滿裝爲準,不得裝半桶(袋),較重物料以每袋大約40公斤左右。

5.1.3、所有退倉的廢料須用無破漏之袋或桶進行包裝,裝滿後,須將袋口或桶口封嚴,防止泄漏或揮發。

5.1.4、包裝完好後,每一包裝都要做好標識,標識內容:品名、數量、退倉車間名稱、退倉日期等,然後按不同種類分別整齊迭放在叉板上。

5.1.5.生產廢料退倉具體參照WI-2200-010《生產物料退倉管理辦法》執行。

5.2、入倉時間:

5.2.1、廢品每天下午16:00---17:30時退倉。

5.2.2、生產類需補料使用的廢品退倉可根據生產需求時間退倉。

5.3、入倉檢查與過磅、標識及擺放:

5.3.1、列管廢料每次入倉時,必須按照上述入倉要求和時間將廢料送到公司地磅處過磅入倉,列管廢料入倉都需先通過物料課廢品管理員檢查、過磅。

5.3.2、廢品管理員須按照上述時間統一過磅入倉。過磅前廢品管理員須對所有入倉廢品按照入倉要求進行全檢,如發現有不符合要求之廢料管理員可以拒絕入倉。

5.3.3、倉管員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在廢品袋中有好料或公司可重新再利用之物料的現象,應實時通知相關單位主管或部門經理予以跟進處理。如多次發生此類現象則通知管理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處罰。

5.3.4、過完磅後,倉管員須將過磅重量記錄清楚。然後安排入倉經手人將入倉廢料運放到指定的位置歸類整齊迭放。

5.3.5、非列管廢料由各相關單位視具體情況而定入倉,入倉時廢料無需過磅,但必須分類入倉。但退入生活區廢品倉的廢品必須按上述時間退倉。

5.4、庫存管理與申報:

5.4.1、列管廢料:

A物料課廢品管理員對已入倉的物料要嚴格按照“5S”管理標準,進行區域劃分歸類集中,整齊迭放,標識清楚,合理利用空間,保持倉內潔淨。

B倉管員對每次入出庫之廢品須進行記賬管制,並確保帳物一致。

C倉管員每週五須做出所有庫存廢品的庫存報表,交給倉務部經理審查後呈報給資材總監和商務總監。

5.4.2、非列管廢料:

A非列管廢料主要存放在:邊角料倉、垃圾分揀倉、磨光殘渣池、廢發泡膠存放處,不得隨便亂放。

B邊角料倉與垃圾分揀倉由管理部保安負責入倉存放的管理與檢查監督。

C邊角料、廢紙皮、廢鐵桶由物料課廢品管理員負責處理時機申報與監督。

D磨光灰池由磨光車間管理,由物料課負責磨光灰處理事宜的跟進與監督。

E廢發泡膠存放處由管理部總務課管理並跟進處理相關事宜,免模車間須將廢發泡膠整齊置放在指定的位置。

F所有進入邊角料倉與垃圾分揀倉之廢料或垃圾品,車間入倉經手人必須嚴格分類整齊置放。

G凡是應該進入列管倉的廢料都不得混入非列管倉存放,一經發現一律作爲違規處理。

5.5、廢料處理及處理時現場監督

5.5.1、公司所有廢料最終處理由資財總監或公司董事會人員決定。

5.5.2.庫存廢品的處理申報由倉務部負責跟進,倉務部每週五負責將庫存廢品報表呈報給資財總監與商務總監。垃圾與廢發泡膠由管理部負責申報處理。

5.5.3.資材總監或商務總監負責通知倉務部處理廢品時間與相關收購人,倉務部負責跟進處理出庫相關事宜。

5.5.4.廢品出庫空車過磅時,須有物料倉倉務助理或經理和保安人員同時看磅方爲有效。

5.5.5.裝車時,現場須有倉務部經理或倉務助理與指定保安人員同時在場監督,對指定裝車廢品要進行全檢裝車。裝完車後,廢品倉應立即落鎖,現場監督人員須跟隨車輛一起離開裝車現場。

5.5.6.廢品裝完車過磅稱重時,必須有商務總監、倉務經理與現場監督保安一同到場看磅,過完磅後,收貨員打印出《稱量單》,規定看磅人員均須在過磅單上簽名作實,然後將所有過磅單交給商務總監跟進相關事宜。廢品出庫《放行條》由商務總監或董事會人員簽名後方可生效。

5.5.7、廢發泡膠與垃圾處理。

.廢發泡膠、垃圾由管理部總務課負責跟進處理。

.過磅時須有物料課廢品管理員和保安人員同時看磅方爲有效。

.廢發泡膠《稱量單》1、2聯交給倉務部記賬存檔,第三聯給管理部跟進相關事宜。

宿舍公共物品損壞賠償制度 篇3

(一)氧氣、乙炔的使用及貯存

1、乙炔瓶、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年限進行技術檢查,使用送檢合格的氣瓶。

2、氧氣瓶與乙炔瓶不得砼車運輸,不得同庫存放;在運輸貯存氧氣和乙炔時,應避免氣瓶劇烈震動和碰撞;使用過程中防止氣瓶受暴曬。

3、使用氧氣和乙炔時,兩種氣瓶距離不得小於8米,氧氣瓶距離明火不小於10米,乙炔瓶距離明火不得小於10米。

4、操作中嚴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紗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管路接觸;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橡皮管及割炬等。

6、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應堆放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場所,遠離火源或與火源有效隔離。

(2)模板、木枋堆場周圍應有醒目的防火標誌及足夠的滅火器材。

7、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單獨分類存放,庫房周圍有醒目的`防火標誌及足夠有效地消防器材。

(2)開啓油料、油漆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時,應採用碰擊不發火花的工具。

(3)使用以上材料時,操作者嚴禁吸菸,操作範圍內亦嚴禁煙火。

(4)性質不明,包裝損壞的貨物一律不得同庫存放。

(5)保持庫房通風整潔。

(6)貨物堆碼不應超高,垛底應有墊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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