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大學教育學院學風建設規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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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臨沂大學教育學院學風建設規程大綱

第一條 學風,就在校學生而言,主要是指他們在一定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支配下,在學習目標、學習動機、學習態度、學習精神、學習紀律、學習方法、學習成績等方面的綜合表現。良好的學風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保證。

第二條 臨沂大學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學生的學風是:勤學、敏行。

第二章 專業規格

第三條 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本職工作,尚德求真,遵紀守法,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明確的法制觀念、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學態度、較強的創新能力、熱誠的服務態度和嚴肅認真、一絲不苟的工作精神。師範生還應能爲人師表。

第四條 學生勤奮學習,刻苦鑽研,認真學好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門課程,系統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瞭解學科前沿和發展動態,瞭解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其它學科的一般知識;得到科學研究的初步訓練,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有一定的社會調查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較寬的知識面和較高的人文、科學素養;掌握一門外國語和計算機應用技能,達到規定的等級要求。師範生還應具有現代教育觀念,懂得教育科學,掌握先進的教育教學方法和現代化的教育手段,具有基本的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能適應未來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

第五條 學生應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和追求新知識的熱情和習慣,有職業遷移的智能基礎、持續發展的潛在能力和較高的社會適應性。

第六條 學生應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活動及各種文體娛樂活動,具有健康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身心健康的一般知識與能力,具有健康高尚的審美觀和審美能力,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個性。

第三章 教室規則

第七條 保持安靜。預備鈴後,學生要進入教室做好受課準備;不高聲喧譁,不起鬨噓鬧,不在教室走廊或四周吹口哨、敲打器械或有其它影響他人學習的行爲;不得跑跳着進入教室。

第八條 行爲文明。教師進入課堂,由班長喊“起立”,向老師到致敬;老師還禮後,班長再喊“坐下”,專心聽課。因故遲到的學生應喊“報告”,經老師同意,方可入座;學生因事離開教室,亦須老師許可;下課鈴響後,教師宣佈“下課”時,仍由班長髮“起立”口令,教師回禮後解散,並請老師先走;要注重儀表,不準穿背心、褲頭、拖鞋或裸背進入教室;不準在教室內會客、喝酒、吸菸、吃零食、下象棋、打撲克、搞編織等;不在教室裏開展體育活動。

第九條 上課認真。教師講課時,學生應全神貫注,專心聽講,認真記錄;不看其它書籍,不交頭接耳,不隨便出入,不做小動作,不影響別人,不做與本課無關的其它事項;學生提問,應先舉手,老師同意後再起立發言。

第十條 整潔衛生。教室要佈置合理,桌椅要擺放整齊;上課前必須清掃教室,擦淨黑板;不隨地吐痰,不亂潑髒水,不亂扔果皮、紙屑和雜物;不在課桌椅和講臺、門窗、牆壁、黑板上亂寫、亂塗、亂畫、亂刻、亂踏、亂貼、亂掛;辦好牆報與黑板報,注意美化教室環境,認真執行教室值日製度、衛生清掃制度和教室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愛護公物。不得隨意挪動或拖拉教室內的課桌椅;不準拆卸或取走教室內的門鎖、窗簾、電器設備和衛生工具;要排好值日,專人負責,做好教室安全保衛工作,以防丟失公私用品;最後離開教室的同學,應注意關窗鎖門;晚自習後,由管理人員負責關閉樓門。

第十二條 注意節約。隨手關燈,節用粉筆,珍惜用水;自習時間人少時,應集中用燈,要做到人走燈滅,杜絕教室“長明燈”現象。

第四章 課堂學習

第十三條 我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一般實行班級教學制,課堂學習是學生獲取知識的重要途徑。學生的課堂學習的形式與方法,有聽課、討論、實驗、練習等。課堂練習與課外作業大體屬於一類,我們放在《作業要求》一章中另作規定。

第十四條 學生聽課的基本要求是善聽、善思、善記。

1、善聽,即善於把握教師講授的基本內容,包括講授的觀點(公式、定律、原理)、事實與論證的方法或思路。尤其應當注意教師對教材是如何理解的,以及補充了哪些教材上沒有的新材料、新觀點、新方法。

2、善思,即善於通過自己的思考將教師對教材的理解轉化爲自己對教材的理解,要從教師講授的內容中區分出,哪些是過去自己已經理解或掌握的知識,哪些是新知識;哪些是經教師講解後被自己理解了或加深了理解的知識,哪些是聽講後仍然不理解或不清楚的知識。

3、善記,即善於做聽課筆記。在做筆記時要把教師補充的一些新思路、新材料保留下來,便於複習和研究。同時,課堂筆記要做到如下三點:

(1)筆記要詳略得當,力求簡約。一般說,定理、定義要準確,教師的推理、判斷可較詳,其餘的可簡略;理論課要稍詳,其他課可略簡。

(2)記筆記要以理解爲基礎,用自己的語言表達;要抓要點、抓綱目、抓關鍵。可用符號,略語。

(3)筆記要有明顯標題、分段;段間留空白,行間有距離,便於自學修改或補充。

第十五條 課堂討論是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就教材中的基礎理論和疑難問題,或學科中有爭議的學術問題,在獨立鑽研的基礎上,進行討論、辯論的學習方法。一般來說,課堂討論應注意以下三個環節:

1、準備工作。學生的準備工作是課堂討論能否收到實效的關鍵。學生在準備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幾點:

(1)正確領會題意及討論的要求,把握討論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2)圍繞論題查閱教材和指定的參考資料,把握與論題有關的知識背景,尋求解決問題的依據。

(3)通過獨立思考形成自己的見解,提出解決問題的論點與論據,並整理成發言提綱。

2、討論進行。學生要積極參與課堂討論,討論應圍繞論題中心展開,不偏離論題,或糾纏於枝節問題而忽視論題中心。每個學生的發言力求簡明。同時要注意傾聽別人的意見。

3、討論總結。學生要在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系統的總結,要善於吸收同學中正確的觀點,尤其是有創造性的意見,改正自己模糊的甚至錯誤的論點,形成對論題更加系統、深入的認識。

第十六條 實踐課也是一種課堂學習的組織形式,只是把課堂移至課堂外,是實驗方法與一定的學習內容的統一。對實踐課進行合理的安排與科學的設計,對提高教學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實踐課對學生而言,主要把握以下幾個環節:

1、做好預習。包括複習與實踐有關的理論知識、熟悉實踐指導書,着重領會實踐目的、要求,掌握實踐原理、步驟和方法。有的要寫實習報告。實習報告包括:實踐目的,基本原理以及實踐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等等。

2、在實踐過程中,學生要發揮主動性和獨立性,從活動的準備,到活動的步驟,活動進行中出現問題的解決,到實踐結果的報告,學生都應在教師的指導下,自己動手動腦,出現了問題或誤差,也應首先自己分析、自己處理。

3、學生實踐成績應作爲理論課組成部分,應在該課總成績中佔據一定的地位,如社會實踐不合格,則不能參加該門課的期終考試。

第五章 自習紀律

第十七條 自習時間(包括空堂和晚自習)學生要到教室或閱覽室認真預習或複習所學課程,或看其它學習資料,不得利用自習時間睡覺、外出、打球等或做其它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第十八條 自習期間應遵守公共紀律,不高聲交談,不發出較大聲響,不準有不文明言行,不防礙正常的自修秩序。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六章 作業要求

第十九條 作業要用鋼筆或圓珠筆認真書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潦草,不得濫用繁體字、異體字和不規範的簡化字,不得在作業本上亂寫亂劃,不得撕毀或塗改老師的批改與評語。要在作業本封面正楷填寫自己的姓名、學號、專業和班級。

第二十條 獨立完成作業,禁止抄襲或代做作業。老師佈置的作業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因故不能按時完成者,須經任課老師或班主任批准,事後補交。

第二十一條 作業成績分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各門課程外作業成績佔該課總成績的20%。對不完成課外作業者,規定如下:

(1)一門課程平時作業缺少者,該門課程作業成績記作零分。

(2)一門課程課外作業、實踐報告缺交三分之一者,不能參加該門課程的正常考試,按不及格處理。但若能在該門課正常補考之前的規定時間內,將缺交的作業或實踐報告補做補交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

第七章 科研訓練和畢業論文

第二十二條 把科研訓練引進學習過程,是高等學校本科學生學習過程的特點之一。科研訓練同知識掌握一樣,有一個循序漸進、有低到高的發展過程。只有將早期的基礎性科研訓練及經常性的科研活動同集中的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結合起來,才能保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具有良好的基礎,並使學生的科研素質得到更爲系統、紮實的訓練。

第二十三條 學生平時的科研訓練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主要開展閱讀書籍和做讀書筆記活動,重點在一年級學生中進行。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養成良好的讀書習慣、正確的讀書和做讀書筆記的方法。

2、第二階段主要開展學術性社團或研究會的學術研究活動,重點在二年級進行。學生可在教師的指導下,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點,參加有比較明確活動領域或研究方向的學術性社團或研究會,使學生早期接觸科研活動,培養他們的科研興趣。

3、第三階段主要開展撰寫學術論文與搞科技發明活動,重點在三、四年級進行。學生根據各自的興趣和愛好,獨立進行研究活動,包括撰寫論文與科技發明活動,同時也可積極參加學校的某些科研工作,在一些課題組中當教師或科研人員的助手,承擔力所能及的科研任務。

第二十四條 我院本科畢業班學生都必須撰寫畢業論文,一般安排在第八學期進行,時間爲六週,採取選修課與論文撰寫相交叉的方式。論文工作必須在六月底前全部結束。

第二十五條 畢業論文選題的基本要求是:

(1)學生選題應聯繫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實際需要,可以對某些基礎理論和學術問題進行探討,也可以結合社會生活的實際問題進行研究。

(2)學生選題要考慮自己的專業基礎和實際水平,項目不宜過大,應是學生本人在短期內經過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對獨立地做出階段性成果的課題。

(3)學生一般不能做本專業範圍以外的課題,也不能選做本院沒有指導力量的課題。

(4)畢業論文一般一人一題。如課題需要有兩人或幾人合作一題,須由指導教師提出,經院分管教學的副院長批准。但每個學生必須獨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並分別撰寫各自的論文。

第二十六條 畢業論文撰寫的基本要求是:

(1)論文撰寫應包括確定課題、調查研究、查閱和整理資料、制定實施方案、調查分析、論文撰寫和答辯等各個環節。

(2)論文要觀點正確、論證嚴密、文字通順、字跡工整、結論明確。一般按科研論文體例撰寫,也可有專題調查、讀書報告等體例。

(3)論文題目確定之後,一般不得中途變更。論文篇幅一般以不超過8000字爲宜,每篇論文的正文前應有300字左右的論文提要,概括論文中的中心論題、基本觀點、方法、結論。應註明引文出處,並附有寫本論文時的參考文獻。

(4)嚴禁抄襲或剽竊他人學術研究成果。一經發現,除通報批評外,論文成績以不及格論。

第二十七條 畢業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是:學生畢業論文答辯由系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委派答辯小組主持。論文答辯小組至少有三位教師組成,其中一位是指導教師。

第二十八條 畢業論文評分的基本要求是:採用“五級記分制”,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評分應嚴格掌握標準,公正認真,並寫好評語。畢業論文不及格者,不授予學士學位,先發給結業證書,以後補作。逾期不補或補作仍不及格者,以後不再安排補作。

第八章 技能訓練

第二十九條 師範專業學生能用普通話順利進行教學、教育工作的訓練與考覈。其考覈要求是:掌握漢語拼音方法,讀準漢字字音。其考覈內容是:用普通話朗讀演講自選材料;平時利用課前10分鐘進行普通話練習;筆試漢語拼音及語音方面的基本知識。其考覈標準是:無主導音錯誤,語調正確動聽者爲優;有少量讀音錯誤、語調基本正確者爲合格;有較多讀音錯誤、語調不正確者爲不合格。其考覈辦法是:由系推廣普通話領導小組和學生會牽頭,並請中文系普通話專業教師、本系部分師生聯合成立考覈小組,第一學年分批進行訓練;在一、二年級按《語言文字規範手冊》進行訓練,考覈及格後即記入成績登記欄,不及格者必須在教育實習前補考,仍不合格者,不能參加教育實習。

第三十條 掌握正確、規範的漢字基本寫法的訓練與考覈。其考覈要求是:掌握國家教委和國家語委於1987年聯合發佈的2500個常用漢字,要求讀準音、默寫正確、筆順無誤。其考覈內容是:聽寫鋼筆楷字三百個,板書粉筆字二十個,書寫毛筆字十個。其考覈標準是:無錯別字、字跡美觀、筆順正確者爲優;有個別錯字、字跡清楚、板書筆順基本正確者爲合格;有錯誤字、字跡難辨、筆順有較多錯誤者爲不合格。其考覈辦法是:自學《語言文字規範手冊》,入學後一年內分批考覈,並記入成績登記欄。不合格者必須在教育實習前補考,仍不合格者,不能參加教育實習,或將實習成績降等處理;凡書寫潦草、字跡不工整、不能達到合格要求者,必須另行組織進行書寫補課訓練;凡參加校、系書法比賽且成績優良者,本項目可以免予考覈。

第三十一條 指導課餘活動的技能訓練與考覈。其考覈要求是:能較好地掌握一種業餘的體育、藝術或科技活動技能(如某項運動裁判、攝影技巧、合唱指揮、演奏樂器、舞蹈、獨 唱、書法、繪畫、篆刻等)。其考覈內容是:由學生本人任選一種業餘的體育、藝術、科技活動項目,修讀公共藝術、體育教研室開設的公共選修課程。其考覈標準是:由各項目的專業教師按照指導中學生開展課餘活動的技能要求進行考覈評定。其考覈辦法是:由學生本人自報考覈項目。通過學生所在公共選修課程組織考覈,或者由系組織表演會、展覽會、競賽會等,請專業人員評定;在教育實習中,在平時的課外輔導中,表現出對某項目確具指導能力,經實習學校推薦並由有關專業教師認可者,可承認合格,在畢業前經考覈達到合格者,記入成績登記表中的業餘專長欄,註明專長項目,供畢業生分配時參考與推薦。

第九章 第二課堂活動

第三十二條 要充分認識校園文化建設和組織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對提高大學生素質的重要性,必須認真、積極、科學、合理地組織開展第二課堂活動。活動的內容必須始終貫穿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的主旋律,並逐步形成以科技、學術爲主體,以思想、學術、文體和文化交流爲基本內容,以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爲載體的機制。活動效果好、影響大的要長期堅持,繼續開展,不斷更新活動內容。

第三十三條 爲鼓勵各班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第二課堂活動,提高大學生的文化素質,豐富學生的業餘文化生活,按每學期4.00元/生的標準向各班提供活動經費。

第三十四條 爲積極配合各班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團委、學工處將定期或不定期主辦大型主題系列活動,各班、各專業可充分發揮學科優勢,積極協助承辦,力求將活動辦得有影響、有效果、有特色。

第三十五條 所有全日制在院學生,在按時完成學習活動的前提下,一律要有組織、有計劃、積極地參加院、系組織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充分發揮個性特長,大膽創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適應新形勢下培養跨世紀,創新型人才的需要。

第三十六條 學院鼓勵學生積極向系和學院團委、學工處提出意見或要求,爲活動出謀劃策,力求建設高品位、多領域、生動活潑的校園文化氛圍。

第三十七條 積極參加校內實踐活動,自覺遵守《臨沂大學學生參加校內實踐活動辦法》的有關規定,努力培養勞動觀念、宏揚集體主義精神,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第三十八條 積極參加學生社團活動,嚴格遵守《臨沂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第三十九條 對開展活動好的系和表現突出的學生個人,學校將予以表彰獎勵。

第十章 教育實習和社會實踐

第四十條 我院教育實習和社會實踐的目的是:使學習生受到深刻的專業思想教育,增強其對中等教育事業的適應性和從事教育工作的光榮感與責任感;使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將所學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綜合運用於教育管理和教學實踐;培養學生從事調查與科研的初步能力;全面檢驗我院的辦學思想、培養目標、專業設置、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等,及時獲得反饋信息,不爲改進教學工作。

第四十一條 根據我院的教學計劃,本科生一般安排在第八學期進行實習;專科生一般安排在第六學期進行實習。歷時六週的教育實習大體可分爲四個階段,即實習準備階段(時間一週)、見習階段(時間一週)、全面實習階段(時間三週)、實習總結階段(時間一週)。

第四十二條 課堂教學實習是師範生教育實習的中心環節。每個實習生的課堂教學時數,專科實習生4—8節,其中新教案不得少於4節;本科生6—12節,期中新教案不得少於6節。爲切實搞好教學實習工作,實習生必須做到:

(1)充分備課,熟悉教案,認真試講。具體要求是:① 深入鑽研教學大綱和教材,熟悉教學內容,明確本單元及本課在教學大綱中的地位與作用,並寫成備課筆記;② 在雙方指導教師指導下,備課小組進行集體備課,明 確本課時的教學目的、重點、難點、時間分配、作業佈置等;③在個人鑽研和集體討論的基礎上,寫出教案初稿,教案應寫明課題、課的類型、基本內容、教學目 的、教學方法、教具、作業及教學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和時間分配。教案要清楚、工整,並在上課前兩天送雙方指導教師審批;④寫好教案初稿,進行試講。試講由指 導教師主持,同一備課小組的實習生必須參加,儘可能請原任課教師參加指導;⑤試講後及時進行評議,對教案初稿進行修改補充。凡試講不合格、經盡力幫助仍不能達到講課要求者,不得正式講課。

(2)科學組織,認真上課,注意方法。實習生要科學地組織與從事課堂教學,貫徹教學原則,改進教學方法,純化教學藝術。因材施教,對症下藥,開發學生的智力,培養不生的能力。實習生正式講課時,雙方指導教師要參加聽課,同一備課小組的實習生必須相互聽課。

(3)實習生講課後,要及時、認真地開好評議會,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教學水平。具體要求是:①爲了開好評議會,聽課者在課前應研究教材,試教者應做好自我分析;②評議會的內容應着重分析該課是否達到了教學目的;講課內容的科學性、思想性怎樣;講解是否適合學生水平,選用課的類型和運用教學原則、教學方法是否恰當;實驗技術的運用是否熟練等;③評議會一般在每堂課後進行,也可以在每一個實習生全部講完後進行一次總評議。

(4)實習生要認真對待作業批改和學習輔導。具體要求是:①認真批改作業,對作業的優缺點進行深入分析,慎重寫出評語,在實習期間,進行1—2次作業評議;②研究作業的正確答案。對比較複雜的疑難問題,要集體研究,作出統一的答案,經指導教師同意,再行批改;③作業批改後,可在備課小組內互相檢查,防止錯漏;④ 學習生要多到學生中去了解他們學習上存在產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輔導,使學生端正學習態度,改進學習方法。

第四十三條 法學專業學生在社會實踐過程中的應注意將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恰當的應用到實踐中去,並應進行一定的社會調查,一方面是爲了使學生了解法治的現實狀況及存在的問題,另一方面是爲學生日後的畢業論文撰寫蒐集資料,其主題可以自選。但要調查認真、記錄詳細、分析透徹、總結完整,並能寫出具有一定水平的調查報告。

第四十五條 爲了保證教育實習和社會實踐工作的順利完成,實習生必須做到:

(1)嚴格遵守一切有關實習工作的規定和實習學校的規章制度。

(2)服從領導,虛心接受雙方指導教師的意見,及時請示彙報;如有建議或意見,必須有組織地提出,不得隨便評頭論足或橫加指責。

(3)要教書育人,言傳身教,作學生的表率;實習期間不準談戀愛,更不得與學生有任何輕浮的行爲。

(4)認真負責,刻苦鑽研。同學間應彼此尊重,團結互助,取長補短,增強集體觀念,完成實習任務。

(5)實習期間一般不準請事假,如確需請假時,三天以內者,由雙方指導教師批准;三天以上者,由領隊教師報經系主任批准。請假超過實習時間三分之一者,以未參加實習論。病假需有縣以上醫療部門證明。

(6)愛護公物,搞好衛生,保持住房和辦公室的整潔。實習期間借用實習學校的用具、資料、文件等必須按期歸還。如有損壞和遺失,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四十六條 實習結束時要搞好成績評定。教學實習成績按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評定;調查依據調查報告情況寫出評語。實習分數和評語填入“臨沂大學實習成績報告表”,存入學生檔案。

第四十七條 實習生因故經系主任批准未參加教育實習或參加了教育實習而成績不及格者,均安排時間補作,補作實習仍不及格者,以實習不及格論;無故不參加實習者,以不及格,不得補作。實習成績不及格者,作結業處理,不授予學士學位,不發給畢業證書。

第四十八條 除搞好成績評定外,還要在實習後進行個人總結、小組總結、班級總結和全系總結,並在此基礎上評選出“優秀實習生”和“優秀實習組織者”。

(1) “優秀實習生”的評選標準是:①態度端正,服從安排,遵守紀律,積極參加實習組的各項活動,圓滿完成實習任務;②概念準確,分析透徹,層次分明,前後呼應,融科學性、思想性於一體,突出重點,分散難點,解決疑點,深入淺出,方法得當,並注意吸收科研或教研新成果;③實習評議會上,自我分析深刻,善於聽取意見,公正評議他人。

(2) “優秀實習組織者”評選標準是:①任勞任怨,以身作則,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②謙虛謹慎,團結他人,主動徵求意見,及時改進工作,與實習指導教師密切配合;③教學實習成績優良,工作表現突出;④合理、妥善地處理實習期間的各類事情,具有全局觀念,維護集體利益,不計個人得失;⑤組織同學開展一系列豐富多彩、文明健康的活動,並受到好評;⑥同實習單位建立良好的關係,取得信任和支持,向學校主動申請任務並圓滿完成。

(3)上述“兩優”評選方法是:①“優秀實習生”、“優秀實習組織者”佔總實習生人數的20%—25%;②以小組成爲單位進行評議和無記名投票選舉,並在小組實習指導教師組織下確定初選名單;③在班主任(輔導員)組織下全班平衡,並按比例進行比較、篩選、初定;④報系實習領導小組予以審覈、確定,公佈名單。

第十一章 獎勵處分

第四十九條 對錶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可分別授予“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班級”稱號。

(1) “三好學生”評選條件是:①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積極參 加時政學習和社會實踐,上好政治思想教育課,考試(考覈)成績優秀;熱愛勞動,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助人爲樂,遵紀守法,模範執行“高等學校學生行爲準則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風尚,勇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抵制不良行爲;政治思想品德素質測評成績優秀。②在學習方面,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每學年學習總成績的名次居所在班級人數的15%以內,該年內各門必修課考試成績均在良好以上,其中優等佔80%以上,或在某一學科上成績突出,發表或寫出了具有較高水平的論文或作品,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和獨立鑽研精神。③在體育方面,達到或接近國家教委頒佈的《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體育課成績優良,積極參加運動會和課外體育鍛煉活動,有良好的生活、作息和衛生習慣。

(2)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條件是:符合“三好“條件的學生幹部在關心集體、爲同學服務、做好社會工作方面,成績顯著。

(3)“優秀班級”評選條件參見《臨沂大學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

第五十條 獎勵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爲主的辦法,表揚和獎勵的方式有: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發給獎狀、證書、獎章、獎品或設置不同等級的獎學金等。優秀學生的評定結果歸入本人檔案;每年被評爲“三好學生”、同時畢業論文和教育實習成績優秀者,可授予“優秀畢業生”稱號。

第五十一條 對於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將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開除等處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規程》涉及某項具體規章制度時,以學院頒發的具體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規程》自公佈之日起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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