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廠的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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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廠的制度 篇1

1、目的

船廠的制度(精選3篇)

爲保證質量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及時發現問題,並且迅速處理問題,以確保提高產品質量,使之符合市場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廠範圍內所有與質量有關的活動。

3、實施

3.1 原材料、設備、外購件的採購、保管和使用

3.11原材料購入時,其質量必須符合圖紙規定的質量標準,採購供應人員應先做到嚴格按質量要求訂貨、採購與運輸,並加強物資進廠的檢查驗收保管工作,力求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採購、不驗收入庫、不投入生產。

3.12對進廠的各種鋼材、設備與外購件應有生產單位的合格證,合格後方可驗收入庫,發放投入生產。

3.13對於未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設備及外購件不準投入生產。否者造成質量事故要追究責任。對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給予經濟處罰。

3.14倉庫保管員要做好管理及質量把關工作,要按品種、規格、型號、批量定點堆放,嚴防混雜。

3.15對外購件進廠應由倉庫報檢,由質量部門按質量標準和訂貨合同進行逐件驗收,如不符合,通知收貨單位拒收。

3.16各類機械設備,動力裝置及吊裝設備、工具應由安全等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並要有產品質量保證書和說明書。

4、製造過程質量檢驗

4.1生產部船舶開工前必須組織施工人員熟悉圖紙、工藝及標準。

4.2各節點形式必須按照標準或規範在施焊前切割並打磨好,對焊接變形較大的構件,在施焊前做好必要的加強。

4.3加工、下料:必須按材質的要求,確認無誤。對下料加工件的缺陷及時修正,自由邊必須按規定打磨好。

4.4焊接中出現的咬邊、氣孔、夾渣、漏焊等嚴重質量問題需及時指出並處理。

4.5對生產過程中影響質量的因素進行嚴格控制,儘量做到把影響質量隱患和因素消滅在生產過程中,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落實措施。

4.6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督促班組遵守崗位責任制,督促班組進行互檢互查。施工中做好尺寸複測工作,做好各工序的質量檢驗。

4.7認真做好工具設備的質量管理工作,質量管理人員應對工藝設備加強檢查執行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準使用,發現問題,排除故障,使工具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4.8質量檢驗人員應認真做好質量驗收工作,對查出的質量問題要及時指出、記錄並提出整改方案督促施工人員整改。

4.9質檢部應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對已出現的質量問題找出原因,採取措施,進行質量攻關,消滅質量隱患,防止再發生同

類問題。對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要反覆強調,避免出現在後面的職工過程中。

5、船舶出廠交付

5.1船舶在出廠前有質檢部嚴格按產品設計圖紙和產品質量標準,規範陪同船檢對船舶進行全面質量檢查和測試工作。測試包括船舶傾斜試驗、密性試驗、穩性試驗、繫泊試驗、航行試驗等。

5.2船舶交付使用後,應及時將船舶質量證件、技術資料、施工記錄、測試結果等一起純如檔案,以做到產品設計,製造配套質量的可追蹤性。

船廠的制度 篇2

1、安全文明生產獎勵制度

一、對於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1、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用後,取得較好成果的。

2、對改善勞動安全條件有較大貢獻或對改善勞動安全條件有重大發明的。

3、在防止和搶救事故有功者,使企業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4、一貫忠於職守,積極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的。

5、在生產中無違章、違紀,堅持文明生產,全年無任何事故,長期保持環境整潔和設備保養完好的部門,可以適當發給一次性安全獎金。

二、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門或個人,視其事故經濟損失的大小、責任大小,分別給予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對於情節嚴重重、態度惡劣的,將視情節依法追究單位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的改善,導致發生傷亡事故,使員工的生命、健康遭受損失的.。

2、玩忽職守,對員工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以及違反安全規程,指揮工人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造成嚴重後果的。

3、由於思想麻痹或不遵守勞動紀律、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的。

4、對不符合安全生產,對安全監察人員下達的隱患通知書,不積極採取整改措施,應進行整改而未整改的。

5、發生傷亡事故後,未保護好事故現場,或者有意損破壞事故現場,給調查處理製造困難的。

6、對生產部門所發生的傷亡事故隱藏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

7、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指揮或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批評處理意見不接受,繼而鬧事,實施打擊、報復、陷害的。

8、對各級組織的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生產活動不參加又不支持的。

9、按規定要穿戴勞保用品而不穿戴的。

10、閘刀及其他電器設備帶電裸露作業的。

2、船舶產品鋼材的代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制定本制度,確保船舶材料的質量滿足規範要求。

二、範圍適用於鋼質船舶材料代用控制。鋼質船舶船體主要材料和代用,依據《鋼質船舶入級與建造規範》的規定,各類鋼質船舶所需CCSA級、CCSB級鋼質相互代用、船用角鋼相互代用和船用鋼管的相互代用。

三、程序

1、材料代用手續:供應部門應根據技術部門所提供的船舶建造所需的鋼材品種、規格,準備鋼材供應。當某種鋼材準備過程中確有困難時,供應部門應填寫材料費代用要求。對船舶有影響的材料,應由技術部門根據圖紙、技術和規範要求進行計算,寫出材料代用報告,報船檢審批。經船檢部門審覈批准後,技術部門將報告和船檢意見覆印存檔,並另發通知給生產部,發放代用材料領料單。

2、材料代用原則:

(1)主要受力材料改質改代,必須經設計責任工程師審覈報告,其他設計單位設計的船舶產品,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的更改證明,然後送船檢審覈。

(2)上層建築材料規格的少量改代,須取得技術部門同意。

(3)若焊材和鋼材改代已超出原焊接工藝評定覆蓋範圍的,須進行焊接工藝評定試驗,試驗認可後,技術部門才能批准代用。

(4)未經技術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代用材料。

3、船舶上下塢操作規定

1、船舶上、下塢前須召開專題會議,會議主要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牽頭召開。會議應充分分析危險因素,確定船舶總指揮並做好其它人員的安全職責分工。

2、船舶上、下塢前,牽引機構、氣囊、滑道、止滑器、助推器等設備已經按要求進行安裝且狀態完好,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3、船舶上、下塢前須認真檢查鋼絲繩,充分考慮其拉力,看有無脫絲、打結、斷股等不安全因素。船邊沿的邊角餘斜及圓型物體必須淸除。系鋼繩後,應檢查鋼繩是否繫牢同可靠。

4、船舶上、下塢前牽引鋼絲繩、滑輪及隨船行走的滑板、滾珠已經檢查完好,並加註潤滑油;

5、水電站所屬配電房有專人值班,確保上下排正常用電並須派專人到現場,全程監護,以防電纜線因鋼絲繩摩擦破皮,以致漏電傷人。

6、船舶上、下塢前,行政部應作好啓動應急救援預案的準備。

7、船舶上、下塢前,應設醒目的安全標誌,嚴禁他人在鋼絲繩間穿越,如使用氣囊,要做好場地清理平整工作,以防氣囊被刃穿剌破。

8、船舶在運行過程中,船前進方向嚴禁有人作業,船邊沿上不得站人。

9、作業過程中要做好員工的防疲勞,防暑防滑工作,大風天氣嚴禁船舶上下塢。

10、換置氣囊時,作業人員應儘量避免在船底鑽進鑽出。擡氣囊步調應一致,以防跌傷或閃了腰。

11、船舶下塢前後,質檢人員以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應進船艙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船舶安全下水和下水後的安全。

12、船舶下塢前後,燃放焰火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以防焰火橫衝傷人或造成其它物品燃燒或爆炸,事後應將火焰渣及時清除。

13、船舶下塢後,應鎖牢船舶,並派專人看護。

4、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員工的招收

員工的招收直接關係到公司員工整體素質的變化,直接影響到公司未來發展的大方向。

一、根據“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的原則,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關係合同,到縣或市勞動部門登記。

二、公司將面向社會招聘年輕員工,原則上堅持“少而精原則,寧缺勿濫原則,公平競爭原則”。

三、招收錄用條件

年齡在1 8週歲以上,40週歲以下,身體健康(以醫院體檢診斷表爲基準);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有上進心,無違法犯罪記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第二章員工工資與福利

一、員工工資

1、生產員工實行計件工資考覈(週期、質量、安全)制。

2、管理人員實行計時工資考覈(定員、定責、定資)制。

二、員工的假期

1、週休:每週休息星期日,每天工作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無條件加班。

2、節假日:原則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探親假、婚、產假、喪假、事假、病假:需經公司人事部門根據國家規定審批。

4:員工請假一個月之內由所在車間或單位批准,一個月以上的由公司領導審批。

5、員工因病休假由所在車間或單位負責人審批。

6、公傷假:員工因公傷休假由所在車間或單位負責人審批。

第四章

第三章解除勞動合同(開除)

一、解除勞動關係的對象

1、經常遲到、早退、串崗、擾亂他人正常工作秩序,連續三個月完不成生產(任務);連續曠工15天,完成或一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生產或工作時睡覺、打牌、酗酒,造成經濟損失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總額的。

2、不能勝本職工作,產品質量差,不願意參加培訓,又不服從重新調配的。

3、違犯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金額超過本人年基本工資總額的。

4、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擅自對外提供經營信息、技術資料、資金匯票、轉讓公款等。

5、貪污、盜竊、賭博、投機倒把、營私舞弊等,不夠刑事處分的。

6、辱罵他人、打架鬥毆、傷害他人、損壞公共財物,嚴重影響社會秩序,造成經濟損失金額在一千元以上的。

二、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序和手續

被開除勞動關係的員工由所在部門以書面形式上報,並附報員工違紀事實材料,經總經理覈實同意後,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有關手續。

船廠的制度 篇3

1.管道工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方能獨立操作。

2.上班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

3.施工前仔細檢查所使用工具,確認完好,檢查施工環境,清理可燃物品。

4.登高作業應繫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上下傳遞物件要用繩索扎牢或用袋子等吊運,禁止上下扔甩。

5.搬運大件管件時,多人操作應相互協調,預防管件滑落傷人。

6.使用手拉葫蘆時吊掛應牢固,禁止使用腳手架做手拉葫蘆的吊掛點。

7.安裝閥件及管子法蘭時,禁止用手指複查眼孔,應用錐形鐵棒插入,防止手指被扎傷。

8.進入艙室作業,通風要良好。進艙前必須檢查氣割電焊工具及氣管、電焊線是否有破損及泄漏,並執行雙人監護。

9.進入有道門的艙室作業時,道門口應設防護設施,以防他人踏空墜落,工作完畢後應放置好道門口的防護設施。

10.艙壁上和甲板面開孔,艙壁另一面及甲板下方要有專人看護。

11.在腳手上作業,不得將管子和附件放置在腳手架上,以防事故發生!

12.靠近易燃、易爆物質的部位作業,要採取防火防爆安全措施,並徵得安環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

13.氣割管子即將斷落時,應用手接住或繩索吊好,防止墜落髮生事故;拆裝管子時,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繩索扎牢吊好後再進行工作,禁止用鐵鏈綁紮管子;拆下的管子應及時運走。

14.管系在串油時應認真檢查管路的完整性,防止漏油!

15.管系試壓時,要認真檢查管路所有的焊接是否合格,超壓試驗前,要預先掛警示牌,並拉好警戒旗,並設專人監護巡查。

16.分段管系安裝結束後,清理好作業場地,注意隨分段吊裝的'管件應捆綁牢固!

17.進入封閉的艙室作業,需經安環部對含氧量進行測試確認合格後方可施工!並要有專人監護。

18.船上加油必須履行加油審批手續,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19.動火前,必須填寫動火申請單,動火單填寫要明確動火位置及動火人員。

20.下班前,將氧乙炔的氣管收好,拉到艙室外通風處掛好,並將氣閥關閉,清理施工場地滅絕火種,做好5s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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