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8W

1 目的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爲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3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3.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3.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3.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3.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覈安全操作規程。

3.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3.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3.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3.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3.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3.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3.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3.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3.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3.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範,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3.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3.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爲考覈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3.5部門(車間)領導職責

3.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3.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3.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3.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3.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3.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3.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3.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3.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6班組長職責

3.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3.7操作工人職責

3.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7.2努力學習、鑽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

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3.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3.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3.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3.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3.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4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1爲規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複審。

4.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4.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4.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4.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4.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4.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4.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覈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4.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4.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4.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4.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覈標準》予以處理。

5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5.1爲規範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5.2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5.3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5.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5 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5.6 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5.7 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5.8 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設備運行情況

5.9 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10 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5.11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1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6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6.1爲規範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6.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並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並另派人員參加。

6.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6.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6.4.3瞭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6.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6.4.5佈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6.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6.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並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6.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彙報。

6.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6.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7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7.1爲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範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覈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覈操作規程;獲取、辨識、

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7.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對於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並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對於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7.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覈批准。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覈,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

7.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於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覈,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執行更改。更改後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後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2.7文件銷燬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燬。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並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於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7.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方可外借。

7.3記錄管理

7.3.1管理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7.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塗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槓“/”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採用斜槓“/”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後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燬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後銷燬。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燬;若需要銷燬,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燬。

8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

8.1.1爲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着“預防爲主、自救爲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8.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8.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8.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8.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8.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8.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8.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8.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8.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發佈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8.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後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8.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

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爲。

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後,再繼續演練。

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每次演練後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覈,並做好記錄。

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9 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9.1爲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爲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9.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9.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9.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9.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9.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9.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9.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0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

10.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0.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並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0.3特種設備的檢驗週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10.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0.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0.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週期,但是最短週期不低於6個月。

10.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8.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爲安全檢驗而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0.7特種設備檢驗後,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0.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並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彙報整改情況。

10.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10.10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啓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啓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0.11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0.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0.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0.1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10.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0.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1 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11.1爲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爲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1.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週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1.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11.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1.3檢查內容:

11.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1.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註情況。

11.3.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1.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1.3.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11.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1.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1.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1.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1.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並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1.5隱患整改:

11.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後,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1.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11.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複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覈。

12 電梯鑰匙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範規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並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2.1 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並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12.2 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12.3 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12.4 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後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並放回原處。

12.5 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轎內檢修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機房鑰匙。

12.6 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2.6.1 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 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斷開急停開關,後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後方可上轎頂。

12.6.3 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後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12.6.4檢修完畢後,先下轎頂,然後再將檢修置於運行位置,恢復急停,然後將廳門可靠關閉,再往返運行電梯,觀察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12.7 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12.8 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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