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精選1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07W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1

爲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範和簡化簽到考勤程序,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啓用指紋簽到考勤系統,並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辦法。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精選14篇)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爲,下班爲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爲行政、財務、技術、質量、採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爲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麼變化,及個人有什麼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後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後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爲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覈,無誤後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爲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後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爲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後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並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後,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爲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爲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採集指紋時都採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於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採用另一隻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採用ID 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後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採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爲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於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2

(一)全局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幹部、職工考勤制度,嚴格按縣府規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二)上班時間各科室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時間較短者,應告知辦公室人員,如時間較長者應向本局分管領導彙報。

(三)本局工作人員,請假一天由各科(室)長(主任)審批;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局長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長審批;請假七天以上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四)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時間滿30年者年休假20天,滿20年者年休假15天,滿15年者年休假10天,滿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統籌安排,並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休假原則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內事假累計達到本人應享受休假時間,病假相加超過30天的或自學(函授)考試複習請假超過本人休假時間的,當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親假、生育假、婚喪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覈,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蒼政辦[20__]27號文件執行。

(六)考勤登記,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以“考勤表”記錄爲準,每次上下班簽到時差爲15分鐘,超過15分鐘按遲到或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二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月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按曠工半天論處(依次類推)。無故曠工一天扣50元,月累計無故曠工2天以上取消當月考勤獎;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獎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週一上班或週末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

(七)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條,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請其他同志代請假,事後說明原因,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每月違反二次者,辦公室向其提警告;違反三次以上者,違反者寫書面檢查,並與年終獎金掛鉤,扣發的獎金分別獎勵給優秀和遵守紀律者。

(九)各科室應及時將請假條送局長室審批,作爲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覈依據。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辦公室做好統計,實行按月登記,全年彙總,並報局長室。

(十一)年度考覈按縣人事局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3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爲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爲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二、考覈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籤。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覈制度  全勤獎:每月 元,以簽到表爲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後到達,視爲遲到;

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爲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裏,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於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裏,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後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爲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爲曠工,並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於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保障員工的正當權益,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公司系統各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上午8時30分至12時正,下午1時正至5時正,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落實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須嚴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時、如實做好考勤登記。部門負責人負有考勤監督責任。

第六條月度考勤時間爲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考勤員於每月26日後的2個工作日內將考勤彙總表及原始單據報送公司幹部人事部。

第三章請假

第七條員工休假必須事先請假並經批准。除因急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況員工不能自行請假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請假之外,均應親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自行離職的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員工休假,部門經理助理及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批准;部門副經理及以上人員由主管領導批准。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

第四章休假

第一節法定公休假

第九條法定節假日爲: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六)青年節(5月4日)14--35週歲青年放假半天

第十條公休假日爲:每星期六、星期日。

第十一條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二條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週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二節年休假

第十三條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新進公司的大中專畢業生連續工齡滿1年,從次年起按規定享受年休假。

第十四條年休假標準:

連續工齡

滿1年

不滿5年

滿5年

不滿15年

滿15年

不滿25年

滿25年以上

第十五條員工有年休假待遇在5天以上(不含5天)者,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須連續5天以上(含5天)。

第十六條員工享受年休假,原則上在當年使用,確因工作關係無法休假可順延至次年第一季度,逾期不休假作自動放棄。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在不妨礙工作情況下,自行安排員工休假日期。

第十八條年休假僅限員工本人使用。

第十九條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節事假

第二十條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後請事假。

第二十一條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四節婚假

第二十二條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方不早於22週歲,女方不早於20週歲,可享受婚假。

第二十三條婚假標準:

(一)員工符合法定年齡結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

(二)員工晚婚,即男方滿25週歲初次結婚,女方滿23週歲初次結婚,可再增加婚假7天。

第二十四條婚假應當在登記結婚當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動取消。

第二十五條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節喪假

第二十六條喪假標準:

(一)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喪假。

(二)員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2天喪假。

(三)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給予1天喪假。

第二十七條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六節探親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晝夜的,可享受探親假。

第二十九條員工享受探親假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須經領導按權責覈准,報公司幹部人事部審覈備案後方能生效。

第三十條探親假標準:

(一)員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爲30天。

(二)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爲20天

(三)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爲20天。

第三十一條員工已離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視作未婚員工。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邊無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待遇享受探親假。

第三十二條員工探親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員工探親給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過2天。

第三十三條員工探親假期間患病,其病休天數仍作爲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後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第三十四條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三個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親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

第三十六條探親假期間公司支付假期工資(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爲基數計算)。路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報銷。

第七節病假

第三十七條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單位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給予病假。

第三十八條醫療期是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根據員工在公司(包括公司各系統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醫療期,標準爲:工作第1年,醫療期爲3個月,以後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最多不超過24個月。

第三十九條員工連續病假6個月,公司支付病假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公司支付疾病救濟費。(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爲基數計算)。標準爲:

患病6個月以內

(病假工資)

患病6個月以上

(疾病救濟費)

連續工齡

不滿

2年

滿2年不滿

4年

滿4年不滿

6年

滿6年不滿

8年

滿8年及以上

不滿

1年

滿1年不滿

3年

滿3年及其以上

第四十條員工病假工資或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員工個人繳納的四金)的80。

第八節生育假期

第四十一條生育假期標準:

(一)產前假:妊娠7個月以上,給予每天休息一小時。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部門批准,可請產前假2個半月。

(二)產假: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後休息75天;難產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三)哺乳假:女員工生育後,在嬰兒一週歲內,給予每天1小時授乳時間。若有困難且工作上許可,由本人申請,部門批准,可請哺乳假6個半月。

第四十二條已婚女員工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週歲的爲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員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條件,該員工可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條產假期間按《本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生產或流產員工已經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不足其應享受的工資,不足部分由公司發放。產前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不得低於原工資的80。

第九節節育手術假期

第四十四條女員工施行節育措施種類及假期: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天,3個月、6個月、12個月內各隨訪一次,以後每年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當年內,每月經期休息1天。取宮內節育器休息1天。

(二)單純輸卵管節扎休息30天。

(三)皮下埋植休息5天,術後半年內每月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取皮下埋植休息3天。

(四)輸卵管藥物粘堵休息30天。

(五)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診斷性刮宮休息5天。

(六)人工流產:第一次因放環、節扎、皮下埋植術後失敗的再次人工流產者,凡小於孕13周,行吸宮術及藥物流產者,休息14天;行鉗刮術者,休息21天;凡大於或等於孕13周者,均休息30天。

第四十五條男員工施行節育措施,輸精管節扎休息7天。

第四十六條節育手術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節工傷假

第四十七條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爲職業病,由本人並所在部門報公司幹部人事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爲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幹部人事部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經認定後,給予工傷假。

第四十八條醫療待遇:

(一)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市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外,其餘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二)工傷員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公司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標準和輔助器具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四十九條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傷員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按其原待遇按月支付薪酬福利。工傷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二)工傷停工留薪期原則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者經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員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第十一節公假

第五十條員工按照國家法令,因短期服役、義務勞工及參加其他社會活動等,憑證明文件申請公假,經領導按權責覈准後方能生效。

第五十一條公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中的工資是指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報酬。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年休假自__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公司原先制定的相關制度、規定與本制度如有牴觸,以本制度爲準。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幹部人事部。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5

1.0目的

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0考覈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度彙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註明部門、崗位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後一天進行考勤彙總,原始記錄彙總及考勤彙總表填寫後交部門經理審覈簽字,次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口頭警告,超過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論處,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者以曠工1天論處。員工每曠工一天按照員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工資,同時曠工均開具“過失單”。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爲,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於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失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按人事權限逐級呈批,請假單隨考勤表報送,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爲自動離職處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前辦理加班手續,否則視爲無效加班。

4.1加班條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2爲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設備維修或因公用設施等臨時故障而進行搶修的;

4.1.4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加班的;

4.1.5凡屬工作範圍的事沒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審批

4.2.1加班審批的原則

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序;

4.2.2加班審批的程序

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覈准→部門考勤員作爲考勤依據;

集體加班:指“爲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爲單位組織加班”。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報總經理覈准;

4.3加班申請單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考勤員將本部門上月《加班申請單》彙總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加班申請單》一式兩聯,總經理辦公室審覈並加蓋辦公室章印後將其中一聯粘貼於當月考勤表,另一聯交於加班當事人作爲補休憑據。

4.4加班補貼及補休的管理

4.4.1屬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4.4.2休息日或延時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而不計發加班補貼;

4.4.3加班後的補休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視部門工作的情況妥善安排。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當年度的加班,各部門經理、主管應在當年內給予安排補休;

4.4.4員工因事補休,須提前辦理補休手續並附繳《加班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4.4.5員工未經辦理相關手續而自行補休者,視同曠工處理;

4.4.6《加班申請單》當年有效;

4.5各種假期的報請及覈准審批

4.5.1病假;

員工病假需出具指定醫院[南通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婦產科醫院、傳染病醫院(限傳染性疾病)、口腔醫院(限口腔疾病)]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後出具急診證明。

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爲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爲九個月;

c)醫療期滿後,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5.2事假

請假審批權限範圍

a)請事假在1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b)請事假在3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d)部門經理以上請事假報

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5.3婚假

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審覈後再由部門經理批准,方可請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爲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爲十五天;

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5.4妊娠

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5.5產假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准後,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對避孕失敗進行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5.6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單,交總經辦審覈,再由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4.5.7工傷假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定確認爲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5.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審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於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幹獎勵休假作爲帶薪工作時間。

4.6考勤查詢:

4.6.1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向部門考勤員或公司總經辦查詢。

總經理批准。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6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達到3次,扣除當月下鄉費50,請假除外;

2、曠工兩天的;

3、工作時間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響工作的;

4、工作時間辦私事、幹私活、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的;

5、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麻將、打撲克的;

6、未經領導批准,無故不參加機關開會、學習、不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月累計達到二次的;

7、值班時擅自離崗、脫崗、漏崗,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和崗位補貼。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5次(含5次),請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

3、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造成他人向鎮主要領導或上級部門上訪的。

4、工作失職造成一定影響的;

5、因違紀被處分的。

三、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機關在崗的全體機關幹部。

本制度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時,以上級部門規定爲準。

本制度自二0__年三月一日起實行。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7

一、因公出差要嚴格履行由領導同意和告知辦公室的制度。凡請公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可口頭或代請假,但事後必須說明情況並補寫假條備案,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二、一般幹部職工請假,一日內科長(所長)批准,兩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長批准,三日以上由局長批准;科長(所長)請假,一日內由分管局長批准,兩日以上由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准。請假期滿,必須向批准休假的履行銷假手續。

三、探親假、公休假,按照《國務院職工探親假期待遇》和山東省政府《關於國家機關幹部實行公休假制度的規定》執行,婚、喪及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因私事推遲上班或提早下班都應請假,不請假的按遲到早退論處。

五、請銷假作爲國家公職人員考評、考覈的內容之一,並作爲年度考覈、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請銷假情況列入督查通報內容。

六、無故曠工或經常遲到早退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8

一、爲規範本局考勤制度,統一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局職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兩小時以內者,每次扣款10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作爲曠工。工作(生產)途中無故脫離崗位,溜班10分鐘三次者按曠工1天。曠工按相關文件規定考覈。

三、請假程序:

1、請假須遞交請假條,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辦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並安排好工作後,纔可離開工作崗位,確保工作連續性。

3、假滿回局銷假,通報人事辦,並交接工作。

四、請假標準:

1、病假:

(1)職工因病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要有醫院證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診斷書。

(2)病假一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病假2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以此類推直到扣完爲止。病假期間的生產獎,每天扣25元。

2、事假:

(1)職工因事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事先寫好請假條,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請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當日工資全額。事假在4天以內(4天),每天扣30元。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30天以上的,年終績效獎金全部扣除。

(3)探親假、年休假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

(4)婚喪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作考覈。

3、4、所有請假條(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喪假、年休假),經有關程序批准後交人事辦存檔備查。

5、各類請假人員的工作由班組、支局(所)內自行調整安排的,其所扣發請假人的生產獎按70%返給班組、支局(所)。

五、批假權限:

1、探親假、年休假、婚喪假由市場部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人事辦,人事辦覈定有關政策後再報局長審批。

2、病假和事假3天以內報經市場部審批;4天以上至7天報經分管局長審批;7天以上報經局長審批。

六、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並扣減月工資。

八、生產班組(支局、所)人員臨時調班須報告市場部批准,每月不得超出三次,超過或未報經批准一次扣款50元。

九、行管人員請假,均須在局長處備案或審批,並報知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本辦法經20__年8月27日職代會議審議通過,從20__年9月1日執行。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9

第一條嚴格遵守考勤、請、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員考勤,外出辦事要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脫崗、串崗、空崗。

第二條 員工要嚴格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三條曠工處罰規定

(一)公司部門經理或主管,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4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6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辭退處理。

5、年累計曠工8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

(二)公司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1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3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除名處理。

5、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

第四條 員工遲到、早退處罰規定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當前的作息時間爲準。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違反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理: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20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30元;

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5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二)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違反考勤作息時間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10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20元;

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4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公司員工在當月內遲到與早退的累計時間超過10小時,則扣除當月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辭退處理。

第五條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如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員工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三次扣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全部績效獎,曠工一次扣全部績效獎。

第七條上班時,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100元。再經發現,扣除300元。

第八條員工外出辦事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九條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存休假期可一次性進行但不得超過五天。員工調動工作,原則上不能將積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崗位。

第十條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或無法安排休息的人員,須經總經理批准覈准,以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

第十一條代(調)班如出現問題應作本人考勤處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呈准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10

1、考勤點名

1.1公司於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覈。

1.2公司員工在出勤考覈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幹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塗改、故意損毀或僞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1.3公司售後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1.31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覈准免予報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覈准者。

1.33因故請假,經覈准者。

1.34臨時事故,事後說明,經主管覈准者。

1.4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5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後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1.6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並記警告處分一次。

1.7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覈准、簽註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爲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爲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爲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4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准而不到崗位者,即爲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5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2.6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7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並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8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並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並經批准。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准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4.1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准。

4.2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5、事假

5.1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准;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5.2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5.3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6.1員工休病假應儘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儘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後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6.2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6.3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6.4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爲一個月。

6.5正式員工受聘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爲: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爲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爲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爲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爲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爲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後方可適當延長。

6.6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節 3天 端午節 1天

五一節 1天 國慶節 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週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後,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爲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後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鬚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於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週歲以下 婚假3天(含週末)

男25週歲以上 婚假5天(含週末)

女23週歲以下 婚假3天(含週末)

女23週歲以上 婚假5天(含週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11

第一條 爲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 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 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爲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爲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爲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爲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爲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爲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爲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爲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 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三天。

第十三條 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 、商場,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12

第一章總則

爲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爲:週一至週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後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爲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並備註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於每週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週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爲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爲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後打卡的視爲遲到。

A、在上班時間後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爲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爲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爲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爲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覈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週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週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彙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覈對,並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並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並於病癒上班後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爲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曆日),最遲應在休假後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後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爲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係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爲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曆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20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後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爲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爲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後,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後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係,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後,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覈對單”複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週期:從折算後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曆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曆年)年末最後一天(12月31日)定義爲一年年休假的使用週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爲事假並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後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並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後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爲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後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綜合事務部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13

第一條 根據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要求,爲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午9點、下午5點準時上、下班制,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再另行通知。

第三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四條 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四次)。員工應親自打卡,開箱時間爲每天上午8:40,關箱爲下午18:00,上班打卡時間爲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爲打卡時間。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應與本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並及時通報人事財務部。

第五條 考勤獎罰制度

一、管理層考勤制度:

①高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爲4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兩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並通報批評。

②中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爲2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兩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並通報批評。

二、員工考勤制度:

①員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工資10元、10—30分鐘內扣工資2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5﹪,提前30分鐘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10元,提前下班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日工資的5﹪。

②無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爲,一經發現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雙方均予以通報批評並按以下制度處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處罰、第二次按60元/人次處罰、第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③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工資的50元,並給予警告一次。

④員工無故曠工一日者,扣發當月工資的10%,並給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50%;一年內曠工達到十天者,予以辭退。

⑤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交於財務人事部備案。

三、每月從出滿勤的人員中以抽籤的方式抽出兩名,獎勵300元,並通報表揚。對於違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懲戒一名,罰200元。並出海報張貼在一樓大廳。

第六條 全體員工(含管理層)外出辦理業務前必須向本部門登記(外出登記表),特殊情況可以電話通報部門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補辦好相關的手續。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各部門每月月底將部門外出登記表交於人事部)

第七條 每年年終對全年沒有違反出勤制度的人員進行一次抽獎,獎金爲500元,名額爲5人。

第八條 出勤率作爲全年進行評優選先的指標,先進個人評比必須是出勤率在100%,沒有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才能參加評選;先進集體的評比必須是全部門出勤率在90%以上,勞動紀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門才能參加先進集體的評比。

第九條 各分公司、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考勤記錄,填寫考勤登記表和外出登記表。

第十條 各部門人事管理員應於每月30號將各部門的x考勤情況表外出登記表和請假條交於財務人事部統計。由財務人事部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外出情況及請假情況與打卡記錄進行覈對。無故未打卡一律按遲到或早退、曠工論處。

第十一條 以上制度從20xx年xx月開始執行,請各部門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的制度參考 篇14

1、目的:爲提高工作效率,以確保餐廳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西番紅全體員工。

3、術語或縮略語:無

1 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種假期的申請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凡未經批准的,缺勤,遲到,早退等都將受到公司的處分。

2 打卡或簽到,本店所有員工上下班應打卡或簽到。

3 主管以下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和簽到,未按規定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爲早退。

4 當月上班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之內不予處罰,超出10分鐘(無全勤獎)

5 遲到30分鐘以下按每分鐘一元計算、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處罰60元,遲到超過1小時不足4小時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6 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罰工資10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按60元處理,早退超過30分鐘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7 病假必須出示假條最多請假兩天,醫院證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獎)否則按事假處理,(事假無全勤獎)。

8 一個月內三次忘記打卡必須由領班簽名方可生效,領班卡必須由主管簽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內有全勤獎,三次以上無全勤獎)。

9 每月籤卡不得超過三次(未打卡,事假,都在三次內,三次以上者視爲無效)休息屬於正常籤卡

10 不得僞造指紋打卡,如非本人指紋打卡違者:罰300元。

11 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門領導統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則上不予連休,需部門 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12 請假權限:每月請假超過兩天者,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後方可生效。

13 事假:原則上先排公休後請事假,當月不在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當月公休。

14 曠工:員工無故曠工不上班或遲到,曠工超過四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一日按平均 工資三倍扣發,(當月無全勤獎)

15 當月連續曠工三天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工作天數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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