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用(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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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用 篇1

第一條爲加強對我廠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保障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區域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廠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建築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用(精選3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中所稱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開展檢測、評估、監控。

第五條對於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在投產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第六條指定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登記工作。

第七條按相關國家標準、規定在重大危險源處設置自動檢測、報警、通訊等裝置,保障其穩定運行,並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

第八條按國家法律、標準規定或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需要,定期對安全設施、重要設備等進行維護、校驗、檢查、報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九條對重大危險源實行機、電、儀、操和職能專業管理部門分級監控制度,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並在檢查記錄本上簽字,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整改,對於暫時無法整改的問題,登記到隱患臺帳,制定出安全防範措施,確保裝置的安全運行。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處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向從業人員告知重大危險源處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十二條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並保證每年至少開展二次應急救援的演練。

第十三條根據危險源的化學特性,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並保障其完好備用。

第十四條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應經專家審查透過。

第十五條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xx廠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建築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用 篇2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對建築工程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結合貴陽市住建廳和軌道公司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工程慨況

貴陽市軌道交通1號線土建監理10標工程起於中山路車站止於沙衝路車站(不包含車站),分爲2個工作段,設3站4豎井,3站爲中山路車站、人民廣場車站、火車站車站,4豎井爲中人區間豎井、人火區間1號、人火區間2號豎井、火沙區間豎井。

監理部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範圍,在豎井、橫通道、圍護樁、深基坑開挖,車站結構、隧道施工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分析,對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列出重大危險源,制定有關安全監控措施,按有關程序審批後方可實施。

二、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

1、監理部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範圍和特點,在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評價,對重大危險源應登記錄建檔,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責任,制定消除或減少危險性的安全技術方案、措施,認真組織方案、措施的實施,並對其進行嚴格的監控、檢查和驗收。

2、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監理部編制重大危險源監理實施細則,根據細則要求督促施工單位落實,要求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監控措施、應急方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內容。

3、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審覈後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覈,審覈合格,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對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是規定的深基坑等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要求建築施工企業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經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確需修改時,應按原審批程序重新審批 。

4、要求施工單位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按專項施工方案嚴格進行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施工單位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情況作爲安全教育內容告知作業人員;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向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和簽字。

5、要求施工單位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施工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的項目,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並及時形成驗收記錄臺帳。

6、監理單位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覈,對重大危險作業進行重點監理。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監理通知單,問題嚴重的,有權停止施工。對整改不力的,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

7、要求施工單位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進度及施工環境將重大危險的名稱、位置、注意事項、作業時間、責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時公示和更新。

三、重大危險源的檢查

1、監理部建立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檢查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驗收,公司每月不少於一次,監理部每週不少於一次,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安排監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驗收情況做安全旁站好記錄。

2、監理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重大危險進行巡查、平行檢查及必要的旁站監理。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力的,責令暫時停止施工作業,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書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監理單位將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情況作爲安全監理的重要內容。

監理部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監理臺帳,按規定認真編制包括施工安全衙大危險源在內的工程項目監理規劃、實施細則和旁站方案,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4、工程監理部加強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的跟蹤監理。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及時向公司發出整改通知,並對整改情況負責跟蹤監督,直至整改到位;情況嚴重的,立即下達暫時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及時向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書面報告。

5、凡被列入監控範圍的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監理部必須經常與當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溝通信息。

四、辨識類別

1、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將危險源產生的事件或事故分爲以下類別:坍塌、物體打擊、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粉塵、噪聲、振動、車輛傷害等。將活動/產品/服務項目可分爲:基礎工程、腳手架工程、臨邊工程、消防管理、模板工程、鋼筋作業、砼作業、油料存放、回訪維修、施工用電作業、物料提升機安裝、拆除及作業、豎井施工通道樓梯、塔吊安裝、拆除及作業、電氣焊作業、手持電動工具作業、起重吊裝作業、辦公區域、木工機械作業、鑽樁作業、生活區域管理、管道安裝等。

2、危險源及風險的辨識更新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新的危險進行辨識、風險評價、風險控制策劃。

a 當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發生較大變更時

b 當公司的活動、產品、服務發生較大變化時

c 當發生重大事故或相關方嚴重抱怨時

d 當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有改變時。

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危險源的風險評價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的關鍵措施之一,爲保證危險源評價的正確合理,對危險源的風險評價應遵循系統的思想和方法。

五、風險評價方法

1、定性評價:這種方法是依據以往的數據分析和經驗對危險源進行的直觀判斷。對同一危險源,不同的評價人員可能得出不同的評價結果,思想難以統一。但對防治常見危害和多發事故來說,這種方法比較有效。施工現場重點防治的“五大傷害”(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就是在對以往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的。

2、定量評價:這種方法是對危險源的構成要進行綜合計算,進而確定其風險等級。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各有利弊,施工企業應綜合採用,互相補充,綜合確定評價結果。當對不同方法所得出的評價結果有疑義時,應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採用高風險值的評價結果。

3、在嚴重不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法規下,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判斷爲不可承受風險。

a 可能造成死亡事故;

b 重大以上設備事故;

c 可能發生重傷事故;

d在不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法規下,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判斷爲一般風險。

a 可能造成輕傷事故;

b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六、控制措施

1、要求施工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確定經過風險評價,判斷出重大危險源和一般風險。並對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予以公示。一般情況下建築企業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有: 基礎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鐵、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爲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築設施的傾斜、塌陷、坍塌、爆炸與火災等意外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及各種起重吊裝工程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在搭、拆過程不規範、違章指揮作業;高處作業不規範、違章指揮、作業;施工用電不規範;房屋拆除、爆破工程違反規定作業等;

2、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後,應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3、 要求施工單位制訂重大危險源控制目標和管理方案針對所確定的重大危險源企業應制定重大危險源控制目標和管理方案,每一項重大危險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標、管理方案、實施部門、檢查部門、檢查時間。例 重大危險源:大型設備的拆裝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控制目標:確保無傷亡事故、無設備事故;控制措施:制訂目標、指標或管理方案、執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訓與教育、應急預案、加強現場監督檢查等。管理方案:

a、有資質專業公司安裝、拆除、加節;

b、編制安裝、拆除、加節、移位等專項技術措施,並經相關部門及技術負責人審批;

c、裝、拆前須對操作工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

d、裝、拆過程指派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監控;

e、裝、拆人員須持有效證上崗,並須體檢合格;

f、裝、拆期間須設置警戒區;

g、按要求設置卸料平臺、防護門、通訊裝置等;

h、搭設完畢後在自檢、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能交付使用,並做好維修、保養。

最後應落實實施部門和檢查部門以及完成時間。

3、要求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單位按照每項重大危險源制定相應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並且定期檢驗和評估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進行演練,以及在必要時進行修訂。

4、 措施及方案的實施重大危險源的風險控制關鍵在於落實,在施工過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標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險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類事故發生、是建築施工企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的必要條件。

5、 每月監理部組織現場監督檢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經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

6、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培訓教育,全體動員,人人蔘與,尤其是以事故預防爲主的重大危險源風險控制的安全教育。

7、要求施工單位實行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報驗制度,進場安裝、運行、拆卸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是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必然要求,監理單位在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中承擔監理責任,作爲三大事故多發行業的建築業更應通過科學的、有效的、長期的手段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採取全過程的監控,把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轉移到預防爲主的軌道上來,並最終降低事故率

建築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用 篇3

1、目的

爲充分辨識危險源,合理評價風險,進行風險控制策劃,特制定本辦法。

2、範圍

本文件適用於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管理。

3、術語

3.1重大風險(或不可承受風險):指級別較高或危險程度較大、能夠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風險。

3.2管理方案:對重大風險,需投資或加強培訓實現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明確相關職能和層次的職責和權限,制定方法、資源和時間表,落實、檢查所採取的措施。

4、主要職責

4.1生產安環部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工作。

4.2設備技術部負責建設項目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工作。

4.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包括相關方)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5、工作程序

5.1危險源辨識:

5.1.1劃分作業活動

危險源辨識是針對作業活動進行的,進行危險源辨識首先要劃分作業活動。

劃分作業活動方法

a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劃分;

b按地理區域劃分;

c按裝置劃分;

d按作業任務劃分;

e上述幾種方法的結合。

5.1.2危險源辨識範圍

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所有作業場所內的設施。

5.1.3危險源辨識內容:危險源類別的分類見附錄一

物的不安全狀態;

人的不安全行爲;

作業環境的缺陷;

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5.1.4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要考慮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和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

5.1.5危險源辨識方法具體內容見附錄二

基本分析法

工作安全分析法

5.1.6危險源辨識充分性的確認

a覆蓋已發生事故的原因;

b覆蓋法律法規的要求。

5.2風險評價

5.2.1風險評價採用直接評價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風險程度的具體內容見附錄三)。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直接評價法判定爲重大風險(或不可承受風險):

a所有違反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情況或屬於組織性行爲且涉及的範圍較大、後果較爲嚴重的其它違規(輕微的違章行爲除外);

b近三年發生過重傷、死亡、重大財產損失(30萬元及以上)一次;或輕傷、非重大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採取有效防範控制措施,仍有可能發生事故。

除上述情況外,人身傷害事故採用mes法,單純財產損失事故採用ms法。

風險分級

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即一、二級風險)屬政府部門級危險源;三級屬公司危險源;四級、五級屬車間(部門)級危險源。

對5.1、5.2條款中記錄填寫《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表》,公司級危險源填寫《重大風險控制計劃表》,其中控制計劃爲“制定目標管理方案”的填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並填寫《重大危險源清單》。

5.3彙總和調整工作

爲了確保全員參與、辨識充分,採取三級辨識二級評價的方法。《即班組、車間(部室)、公司三級辨識,車間(部室)、公司二級評價。》

5.3.1各車間(部室)對所屬各班組;公司對所屬各車間(部室)上報的危險源辨識評價表分別進行彙總。彙總過程中對所列出的危險源可合併同類項,但要指出危險源所涉及的作業活動。

5.3.2生產安環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各車間(部室)上報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和確認,結果上報公司。

5.4風險控制策劃

5.4.1風險控制措施選擇的優先順序:

首先考慮消除風險(如技術、工藝改造);其次考慮降低風險(如增設安全監控、報警、連鎖裝置或隔離措施);再次考慮採用個體防護裝置。

5.4.2風險控制措施:

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由公司主管部門和廠充分討論確認後,制定重大風險控制計劃,公司生產安環部根據控制計劃組織實施,公司主管部門進行跟蹤監督、檢查。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安全監督行政部門備案。

三級風險,生產安環部和相關車間(部室)討論確認後,制定風險控制計劃,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所屬單位實施控制計劃,生產安環部進行監督、檢查。四至五級風險,由各車間(部室)制定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5.4.3生產安環部每月組織一次對三級危險源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能單位的三級危險源日常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安全防護設施維護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職工按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各車間(部室)每月進行一次對本單位三級危險源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安全防護設施維護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職工鞍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作業區(班組)每月對四級、五級危險源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監測與監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崗位職工鞍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

5.5危險源的更新

5.5.1各單位每年按本文件對危險源進行更新確認,並將確認結果於七月底前報公司生產安環部。

5.5.2對屬於公司管理的建設項目,在施工前,設備技術部組織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工作,以便對工程承包商提出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風險控制的具體要求。並將結果報生產安環部備案。

5.5.3當下述情況發生變化時,各單位應及時辨識危險源,更新(或補充)危險源辨識的相應表格。

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

各各車間(部室)的工藝、技術、作業環境、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或更新;

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後的責任單位,要對相應的作業活動進行危險源重新識別、評價,評價結果在事故處理結束5個工作日內,報生產安環部備案(書面和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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