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寢室的規章制度(通用3篇)
關於寢室的規章制度 篇1
基本義務:
1.保持室內空氣清新,自覺完成值日任務
2.個自物體擺放整潔,有條理,書桌乾淨無雜物
3.節約用水用電,洗衣水可用以沖廁所,拖地板;人走關燈,電風扇合理使用
4.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熱棒,電飯煲等
5.按時回寢,按時起牀、就寢,做到快、齊、靜
6.不任意留客住宿,味經許可不得在外宿夜
7.不得在寢室內吵鬧、打架、起鬨、說髒話
8.保持地面、門窗、牀鋪、清潔用具及其他物品的衛生
人情關懷:
1.寢室內經常保持笑聲,氣氛融洽無拘無束
2.寢室人員生病時,幫忙打水打飯,保持安靜,有良好的養病環境
3.知道寢室人員的動向,關心寢室人員的情緒變化
4.寢室成員互相鼓勵互相幫忙,學習,生活,做人共同提高
關於寢室的規章制度 篇2
一、每天起牀後各自管理好日常生活用品,值日及時負責打掃寢室衛生。
二、每星期五中午進行寢室掃除,堅持每天三小掃,每週一掃。
三、除藥類、茶水外不準帶任何其他食物進寢室。嚴禁在室內吃東西、隨地亂吐、亂扔。嚴防病菌和害蟲污染。
四、不在牆壁、牀上、門窗亂塗、亂畫、亂刻、留腳印和釘掛東西。
五、生活用品按要求擺放整齊,不隨意亂擺亂放,要養成愛整潔、講衛生的好習慣。
六、要勤洗澡(腳)、衣服、鞋襪、被褥,修剪指甲。
七、小便後及時沖洗便器,保持空氣新鮮。
八、不違法亂紀,不在校外就寢,不留校外人員就寢,男女生不準串寢室,有事一定請假。
九、學生宿舍嚴禁生火,點蠟燭、蚊香,不準吸菸、不準用火、電取暖,不準隨意改變電裝置。
十、不準在室內、牀上打鬧、遊戲,不準串牀,以免摔傷。
十一、保管收拾好自己的物品,不亂拿他人的東西,最後離開寢室者要關鎖門戶,嚴防破壞和被盜。
十二、各寢室人員要相互謙讓,助人爲樂,照顧好小同學。
十三、發現病情及時報告老師和家長,及時就醫,如遇傳染病情及時向上級和醫療部門報告,給予隔離,防止蔓延。
十四、如有急性事件發生(如急病、偷盜、行兇事件等)全體同學全力保護自身安全,並聲呼救,要有敢與壞人壞事作鬥爭的精神。
關於寢室的規章制度 篇3
一、學生宿舍財產的交接
1、每年新生入校前,由後勤處對學生公寓、宿舍財產進行維修或更新,製作學生宿舍財產配置表、宿舍財產管理辦法張貼在學生公寓和宿舍內,使學生心中有數。
2、政教處在學生入住前務必同後勤處辦理財產使用交接手續。政教處負責人在覈實所使用財產完整無誤在學生宿舍財產配置表上簽字後,後勤處方可辦理財產使用交接手續。
3、對空置不用的宿舍,政教處應及時向後勤處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4、對不按照上述第二和第三條之規定及時辦理財產交接和移交手續造成財產損失的,對相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給予績效考覈扣分、賠償財產損失等處理。
二、學生宿舍財產的日常管理
1、班主任、宿管員應負責學生宿舍財產的日常管理工作,經常深入到每間宿舍進行巡查,對本班學生宿舍的財產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2、班主任、宿管員對發現損壞財產的不良行爲、不良苗頭應及時制止,對發現已造成財產損壞的人和事,應及時向後勤處報告,做好損壞財產行爲登記,並責令其賠償,賠償款交學校財務處。
3、班主任、宿管員沒有及時發現和及時報告損壞財產情況,要追究班主任和宿管員的責任。
4、要保持宿舍牆面和地面衛生,如牆面有亂寫亂畫或有腳印等痕跡,由使用該宿舍的學生負責牆面維護清理費用。
5、宿舍外牆面及走廊牆面如發現亂寫亂畫或腳印等痕跡,由對應宿舍的住宿生負責牆面維護清理費用。
6、後勤處負責對學生宿舍的財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對檢查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及政教處通報,檢查督促財產管理辦法的落實。後勤處檢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後勤處相關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財產管理責任。
三、學生宿舍財產損壞的處理
1、在檢查中發現損壞的財產,由後勤處開出書面通知,由政教處負責簽收,並由政教處負責落實到責任人,追究其責任。
2、責任人對損壞的財產必須在一週內自行購買或維修,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自行購買或維修,就由後勤處負責購買或維修,購買或維修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並通知學校財務處扣款。
3、財務處對學生財產賠償款項每學期清算一次,如不及時交款,由財務處書面通知後勤處備案,學生畢業時,由後勤處書面通知學校有關部門停止辦理該生離校手續和畢業證書的發放。如有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後依然辦理該生離校手續及發放畢業證書,要承擔相應的財產損失責任。
4、對人爲損壞財產現象,除責令賠償損失以外,還要通報全校並處以損失財產等值罰款。
5、同一財產使用部門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第二次破壞行爲,不但要對其在經濟上加倍賠償,並針對其行爲在全校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