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產假將增加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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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的產假已經確定了,將會增加50天呢。下面小編爲大家精心蒐集了一篇關於“廣東產假增加50天”的詳細內容,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廣東產假將增加50天

29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新條例),再婚夫妻期待已久的再生育政策終於落地。9月29日當天起施行。

新條例對再婚和子女病殘等特殊情況的再生育政策進行細化和明確,2019年1月1日起至新條例公佈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殘家庭再生育的,按照新條例的規定執行。

根據新條例,生育獎勵假從30天延長至80天。不少人關注,現在休產假的人能否享受新政福利,省衛計委表示,2019年9月29日後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

再婚夫妻單方不超過2胎

仍可再生

根據新條例,五種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個或以上子女:

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其中一個或兩個子女均爲殘疾兒,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爲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兩個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生育一個或兩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經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爲殘疾兒,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爲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生育獎勵假從30天

延長至80天

對廣東女性的又一利好消息是:新條例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省衛計委主任段宇飛表示,這一修改是爲提升新出生嬰兒照顧水平,進一步鼓勵廣大羣衆積極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結合我省實際並參考外省規定作出的。

去年底修訂的條例將此前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爲獎勵假30天,女性產假調整後爲: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二孩以內)假=128天。此政策實行不到一年,廣東女性又迎來利好,產假將增至178天。

根據新條例的規定,不論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產婦,均可享受80日的獎勵假。2019年9月29日後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2019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經休完的,不適用新條例。

取消對輸精(卵)管

復通手術行政審批

新條例刪除了原條例“已採取絕育手術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規再生育規定的,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後,可施行輸精(卵)管復通手術”的規定。凡已經採取絕育措施的羣衆,不論是否符合再生育條件,均可自行到醫療機構實施復通手術。

同時,新條例調整了再生育審批機構,將再生育的審批機構由“鄉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修改爲“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一步規範對再生育行爲的管理。

■熱點問答

再婚夫妻再生育

無需考慮撫養權

問:新條例關於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的規定,與此前相比有什麼不同?

答:除了進一步放寬再生育條件之外,最大的特點是不再考慮夫妻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此前規定再婚雙方各生育一個後,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纔可以再生育。新條例實施後,不需要考慮子女撫養權,不論與前配偶所生育的子女在哪個家庭生活,只要夫妻雙方的生育情況符合新條例規定即可申請再生育。

問:在此次條例修改前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三個子女的再婚夫妻,應該怎麼辦?

答:這次修改決定明確指出“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決定公佈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殘家庭再生育的條件,按照本決定的規定執行”,與此前的口徑相一致。具體而言,2019年1月1日以來,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三個孩子的再婚夫妻,可以自行比對新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符合再生育條件,可以補辦審批手續,補辦後按政策內生育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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