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精細化常規管理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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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教育改革的迅猛發展,學校常規管理要有新的措施,現將我校精細化管理督查制度制訂如下:

學校精細化常規管理督查制度

一、值周督查

行政值周每天督查一次值周教師工作,分管校長每週督查二次行政值周工作,教代會每週督查一次校長值周工作,督查與否以對方簽字爲準。(下同)

二、禁止三亂督查

校長每週督查一次分管德育校長、分管校長每週督查一次德育主任,德育主任每週督查一次班主任,嚴禁亂收費、亂罰款、亂訂資料。

三、安全工作督查

校長每週督查分管安全工作校長一次,分管校長每週督查一次所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安全工作的部門每週督查安全工作一次。德育處負責學生安全教育,督促班主任作好安全教育,門衛教育等,總務處負責校舍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等,做到警鐘長鳴。

四、德育工作

校長每週督查分管校長、督查所分管部門教師政治思想,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等教育工作一次,分管校長每週督查所分管部門常規工作一次,分管部門每週督查班主任等相關人員常規工作一次。

五、教學工作督查

校長每週督查分管校長,督查所管部門教學常規等工作一次,分管校長每週督查所分管部門常規工作一次,分管部門對所分管的人員每週督查常規工作一次,督促每個同志幹好本職工作。

以上督查工作由督查人員在學校《精細化管理督查工作記載簿》中填寫好督查時間、內容、督查工作後由被督查人員簽字作資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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