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師德考覈制度優秀(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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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校師德考覈制度優秀 篇1

爲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高全體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使全體教師自覺執行各項方針政策,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轉變教育發展方式,辦好人民滿意教育,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特制定師德考覈評議制度,具體資料如下:

關於學校師德考覈制度優秀(精選5篇)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熱愛羣衆,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

(2)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先進的教育教學理論,用心參加政治、業務學習。

(3)用心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並在活動中起帶頭作用。

2、業務潛力方面:

(1)獻身教育事業樂於奉獻,刻苦鑽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技能。

(2)用心參加教研活動,進一步提高執教的潛力。

(3)注重教學的每個環節,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科研水平。

(4)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嚴謹治學。

(5)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工作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質方面:

(1)加強個人修養,服飾整潔大方,說話和氣,待人有禮,誠

實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說話要有事實根據,辦事力求從實際出發,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2)遵守公共場所秩序,嚴謹在網上傳播反動言論。

二、獎勵措施

1、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把師德考覈評議結果作爲教師評先樹優的前置條件。

2、面向教師的市級以上先進個人、政府教學成果獎、高級職稱評定等務必在上學期的師德考覈評議中獲得“優秀”等次。

3、用心按照學校師德師風基本規範要求自己的,將優先評選爲師德優秀教師,並予以獎勵。

三、處罰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予以批評。

(1)政治活動無故缺席二次者。

(2)備課、作業比進度慢二天者。

(3)上課不執行課堂常規,家訪沒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評優資格。

(1)經檢查無教案上課。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一次。

(3)不用心參加教科研活動。

(4)酒後上課,上班時間睡覺,做私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師德考覈爲不合格

(1)無視國法校紀,對教育教學工作敷衍了事,經校方勸導

依然我行我素。

(2)不遵守《教師法》,不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教學方針的。

(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

四、考覈評定標準

(1)師德評議考覈的標準務必經全體教師會討論,並經85%以上的教師同意後實施。

(2)每學期教師師德考覈評議結果務必在學校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教職工知曉率到達100%。

關於學校師德考覈制度優秀 篇2

1、建立健全教師師德建設考覈機制。每年對在職教師進行一次師德考覈。

2、成立師德考覈小組,成員由學校校長、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教師代表組成。全校教師師德考覈工作,在中心校統一領導下以學校爲單位進行考覈。

3、制定考覈標準及辦法,開展禮貌小家、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德育工作者和學生最滿意教師、師德優秀教師、師德標兵、優質服務標兵等評選活動。

4、考覈分爲優秀(95分以上),合格(9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注:滿分爲100分。考覈中要嚴格按照《中國小教師師德考覈評價標準》(附後)進行打分評價。

5、將師德狀況納入教師的考覈,評優,評先,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獎勵晉級。師德考覈結果,要作爲對教師評聘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並記入教師個人檔案。對考覈爲“優秀”等次的教師,在全校通報表揚,並向上級部門推薦參評上一級“師德標兵”評眩對於被評選爲“師德標兵”的教師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對“基本合格”的教師實行誡免,對“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6、實行“師德一票否決權”。對師德有較突出問題的教師,在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不同狀況,經有關部門批准,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行政處分。是黨

員的,按照《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視不同狀況,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撤消黨內職務、留黨查看、開除黨籍處分。

對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根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予以辭退;造成極壞影響的,給予取消教師資格、開除公職處分;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但不夠行政處分或黨的紀律處分的,視不同狀況,予以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扣發工資、調整工作或解聘。

關於學校師德考覈制度優秀 篇3

師德師風考覈辦法

第一條:考覈資料: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爲人師表等八個方面,詳見《XX學院師德考覈評價標準》(附件一)。

第二條:考覈範圍:全校教職工。

第三條:考覈工作小組:有工會具體負責考覈。

第四條:考覈時間:每年7月份。

第五條:考覈的過程和結果運用:

1、根據考覈資料被考覈人進行自我考覈打分。

2、級部或科室根據工作表現有主要負責人進行考覈打分。

3、考覈小組進行綜合評價。根據需要,對評價標準中部分項目,採取由學生及學生家長問卷評定的辦法。

4、學校考覈小組對每個教師的考覈等次,張榜公佈考覈結果;被考覈人若對考覈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考覈結果的3天內申請複覈,學校考覈小組在收到申請後10日內提出複覈意見。公示期滿並無異議後,將師德師風考覈材料交被考覈人簽字,最後存檔。

5、考覈結果分爲優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個等次。其中自我評價佔20%,級部或科室評價佔30%,考覈組評價佔50%(參考學生以及家長評價)。

6、師德師風考覈結果,要作爲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

7、師德師風考覈等次優秀的,在職務評審、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

8、師德師風考覈不合格的,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處績效工資,教師違反師德規範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銷教師資格、解聘。

9、對違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條者,師德考覈爲不合格。

(1)不諷刺、挖苦、歧視以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不向學生及家長索要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學錢交易”。

(3)不向學生亂收費,不擅自徵訂複習資料或推銷學習資料及學習用品等

(4)不搞有償家教,不得在校外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兼課。

(5)不得以獲取利益爲目的介紹、暗示或強制學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訓機構培訓。

XX學院XX國小

20__年5月

關於學校師德考覈制度優秀 篇4

爲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關於重新修訂和印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衛生工作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若干意見》和《徐彙區教育系統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的精神,圍繞學校“促進師生共同主動發展”的辦學目標,有效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學師德考覈辦法》。

一、考覈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堅持以履行職業道德規範爲主要考覈資料,考覈結果與教職工績效工資掛鉤。

二、考覈時間

一學期一考覈,並於每年的5月、12月進行。

三、考覈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書記、工會主席

組員:教導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教師代表

四、考覈資料

根據學校《師德規範實施細則》、《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對教師在師德方面的表現,包括愛國守法,廉潔自律;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教書育人;言傳身教,爲人師表等方面進行全面考覈。

五、考覈程序

1.被考覈人填寫考覈表並進行自我評估,自評成績以10%的比例記入總分。

2.被考覈人在組室內作述職報告,教師間進行互評,互評成績以20%的比例記入總分。

3.對被考覈人所任教班級的學生、家長進行問卷調查,成績各以15%的比例計入總分。

4.學校考覈小組在廣泛聽取,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羣衆討論,確定被考覈人的考覈成績,並以40%的比例計入總分。

上述四項分數經彙總後,考覈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確定被考覈人相應的考覈等第,並構成書面考覈結果。

5.學校考覈小組將書面考覈結果通知被考覈人;校級領導的考覈,由各教育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6.被考覈人若對師德考覈結果有異議,能夠在接到考覈結果通知之日起5日內向學校考覈小組提請複覈,考覈小組應在5日內提出複覈意見,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7.師德考覈結果,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六、考覈結果與運用

(一)考覈結果

考覈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第。優秀人數約佔教職工總數的30%。

(二)結果運用

1.師德考覈結果,作爲對教師評聘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並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凡在師德考覈中被確定爲優秀等第的教職工,在評優評先等方面優先思考。

3.凡在師德考覈中被確定爲“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當年年度績效考覈相應定爲“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考覈標準

見附件:《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學師德考覈評價表》

其中,★爲師德底線指標。

八、附則

1、本辦法解釋權歸學校校長室。

2、本辦法與學校教職工績效考覈同時進行。

3、本辦法自教代會透過日開始執行。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20__年6月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學教師師德承諾書

(討論稿)

爲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用心推進和諧校園建設,做人民滿意的教師,我將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徐彙區教育系統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並鄭重承諾:

1、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爲人師表,做終身學習的模範;

2、不傳播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論;

3、不對本職工作敷衍塞責;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5、不諷刺、挖苦、辱罵、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以分數作爲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6、自覺抵制有償家教,絕不利用課餘時間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等活動;不組織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大面積補課;不利用學校資源和場地進行家教或爲他人家教帶給條件;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職務之便理解學生、家長給予的現金、禮品、有價證券等實物消費以及旅遊、娛樂等服務消費;

8、不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

9、我作爲(中共黨員教師、高級教師、區局學科帶頭人、中青年骨幹教師、“三獎”獲得者),能做到不到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等單位兼職兼課;

10、嚴格執行“學生明白收費卡”;

11、在考試、評估考覈、職稱評審、科研教研等工作中,不弄虛作假。

12、不出現其他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二條,敬請同事、學生、家長、社會予以監督。承諾人:

年月日

關於學校師德考覈制度優秀 篇5

師德考覈評價制度

一、師德考覈對象:學校在職在編的全體教職工。

二、師德考覈組織:學校成立由學校、家長、教師組成三個層面的師德考評組織具體負責師德考評工作。

三、師德主要從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爲人師表、廉潔從教八個方面進行考覈。

四、師德考覈採取自述、考評表、訪談相結合的辦法,由教師考覈組、家長考評組、學校考覈組三個層面的考評得分按規定比例累加後,綜合各方面評價意見和教師本人教育教學實績作出考覈結論。

五、考覈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六、考覈結果作爲評先樹優的前置條件。

七、考覈結果公示期爲五天。

八、本制度經教職工大會透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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