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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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基地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爲進一步加強公司全體人員組織紀律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登記

第一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進行考勤登記,公司領導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其他員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過簽到、簽退本(考勤機)進行登記。

第二條非輪班制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輪班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具體排班確定。

第三條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無法登記考勤,必須經部門批准,以部門批准的`《出差申請單》作爲考勤依據。

第四條各部門設專人(兼)負責考勤工作,按月彙總考勤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覈後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後,不予辦理補登考勤手續,未有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爲缺勤處理。

第六條考勤統計以自然月爲週期,是核發薪酬及各類補貼的依據。

第三章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第七條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爲遲到,當月遲到累計超過兩次的超過部分每次罰款30元。

第八條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視爲早退,早退每次罰款30元。

第九條當月遲到、早退合併累計超過3次的給予通報批評並罰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條下列情況視爲曠工:

一、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二、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並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開除處理。

第四章加班及補休規定

第十二條員工加班前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並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作爲日後申請補休或覈算加班費的依據。

第十三條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非工作時間內參加的培訓,不作加班處理。

第十四條每月加班累計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後各部門經理應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休,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補休,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費: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爲基數按100%覈算加班費;

二、公休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爲基數按100%覈算加班費;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爲基數按200%覈算加班費。

四、員工申請補休必須填寫《補休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審覈加班待休時間並按審批程序報批後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五、普通員工申請補休在3天以內(含3天)由本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分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申請補休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申請補休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申請補休由董事長審批。

六、加班時間每季度沖銷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記錄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餘按規定核發加班費。

七、加班待休時間原則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基地考勤管理制度 篇2

1、凡屬本公司員工均需按規定時間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有特殊情況例外的需經得副/總經理書面批准方可。

2、嚴禁代人打卡或叫他人打卡,違者兩人各處罰50元/次並通報批評。

3、上下班打卡及進出工廠,須嚴格遵守秩序,對違規員工人事行政部有權視情處罰,規定如下:

3.1員工上下班打卡必須按秩序排隊打卡,值班保安負責維持打卡秩序,對於違反打卡秩序的員工,每次處罰10元,態度惡劣拒絕糾正違規行爲或屢教不改的有權按章處罰50元/次。

3.2員工上下班打卡需立即進入工作場所,嚴禁上班打卡後,外出辦私事或回宿舍及吃早餐,若經發現,罰款30元/次,屢教不改者,從重處罰直至辭退處理。

3.3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到卡機前等候下班打卡,如有違反,按公司規定給予罰款10元/次,員工多次違規者從重,並追究其直屬主管的管理責任。

3.4員工下班應先打下班卡方可出廠區,不得先出廠區吃飯或做其它私事,然後返回打卡。上班打卡後,必須進入廠區或辦公樓工作,如果有事外出,憑放行條或離崗證在人事行政部處登記,以上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元。

3.5上下班打卡時間間隔爲30分鐘,不能打連卡,(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須打連卡的`,必須進入廠區工作)。對違紀打連卡的員工,每次罰款20元,多次違規者從重處罰。

4、本公司員工不論何種職務及崗位,上下班時間均應打卡,但有以下情形者可免予打卡:

4.1經副/總經理特別批准免予打卡者。

4.2因公出差填寫了“人員外勤登記表”,經主管批准、人事行政部覈准者。

4.3因故請假,經覈准者。

4.4臨時事故,事後說明事由,經人事行政部覈准者。

4.5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籤卡管理規定:

5.1下列情形可以向人事行政部依審批權限申請籤卡:

5.1.1上下班忘記或沒打上卡者:持籤卡單由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上報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後交人事文員更改考勤,當月內籤卡次數以三次(含)爲上限,此後按每次5元扣罰。

5.1.2部門直屬主管應本着客觀、實事求是的態度如實填寫籤卡單,不得有假公濟私或虛假庇護行爲,違者每次罰款100元並通報批評。

5.1.3卡機出現故障的不列入前款三次打卡未成功的範圍,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登記並完成簽卡。

5.1.4員工因公出差,須打上班卡後方可外出,若提前出差或已在出差途中者,返回時須到人事行政部登記返回時間並註明出差時間,由人事行政部補籤卡,否則以曠工論。

5.2員工上下班打卡出現異常後籤卡必須及時(考勤打卡異常通知單會於每日下午五點張貼於公告欄,敬請各位員工留意,逢節假日順延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考勤籤卡一般應在3天內籤卡有效,否則不予籤卡,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給予籤卡,否則以曠工論處。

5.3人事行政部人事文員須恪盡職守、秉公處事,不得籤“人情卡”或擅自變更考勤,違者每次扣罰100元。

6、各部門主管應督促員工按正常時間出勤、打卡,如果當月內本部門因爲考勤或打卡違紀人次超過本部門總人數的20%,將扣罰部門主管100元/次。

7、本公司上下班時間打卡,由保安及前臺文員看守打卡情況,並記錄違紀行爲,各部門主管應教育屬下員工配合工作。同時公司人事行政部也接受全體員工的監督,人事行政部如有帶頭違紀行爲,公司員工可以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反映情況,一旦查證後,將按廠紀嚴肅處理。

8、加班:員工加班,需填寫《自願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批准,副/主管級以上需副/總經理批准(僅限於事後調休,不計入加班費),加班打卡時間需與加班申請單內容一致,嚴禁虛報。

9.調休:月薪制人員加班後,原則上給予事後調休,不額外計算加班工資,調休需當年度休完,不得跨年度調休,跨年度調休一律視爲無效,加班及調休一律需到人事行政部備案,存檔。

基地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勞動考勤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爲,下班爲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爲行政、財務、技術、質量、採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爲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麼變化,及個人有什麼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後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後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爲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覈,無誤後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爲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後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爲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後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並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後,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爲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爲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採集指紋時都採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於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採用另一隻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採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後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採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爲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於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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