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各科教學獎勵制度
來源:瑞文範文網 2.71W
一、指導思想:根據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本着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原則,公開、公平地制定本方案。
二、具體計算方法:
1、以學校投入教學獎的總數的2/5爲基數,3/5爲教學獎的核算。
2、本計算方法採用積分制,每人基本分爲500分。
3、計算公式:
a、與區平均比較三率和(正)÷3×課時×課節點=得分(單班科)
b、與區平均比較三率和(負)÷3×課時×課節點×1/2=得分(單班科)
c、多班的累加得分
d、全校總分×(某教師所有班科得分和+500)+2/5的金額=實得教學獎
注:最小爲零,上不封頂
4、中層幹部的教學獎:先實得3/5金額中的1/2,然後按3中的“d”公式計算(其它兼職工作量按比例計算)。
5、體、音、美(專職)教師的計算方法:
體育:3/5金額×20%+2/5金額
音樂:3/5金額×10%+2/5金額 不分班科
美術:3/5金額×10%+2/5金額
6、教學進步獎。
對於接班的教師,除按以上1-5的計算計獎外,設立進步獎,具體計算方法爲:
a、(本期成績—本期區平均)—(上期成績—上期區平均) ×2=進步得分
b、3/5金額÷全校總分×進步得分=進步獎
注:1、“全校總分”指:人平500分×人數+各教師得分+進步得分和
2、以上是按100元爲基數計算的,如果有變,則計算方法不變,結果乘以“實際投入教學獎/500”。